根据《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解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是由孙中山在1905年(清光绪31年)所提出十六字政治纲领的前两句。旨在推翻当时中国由满族所建立封建王朝清政府,恢复中国各民族本身的民族文化传统,建立由汉族掌权的新政府。
政治纲领
一、驱除鞑虏。今之满洲,本塞外东胡,昔在明朝,屡为边患;后乘中国多事,长驱入关,灭我中国,据我政府,迫我汉人为其奴隶,有不从者,杀戮亿万。我汉人为亡国之民者二百六十年于斯!满洲政府穷凶极恶,今已贯盈,义师所指,覆彼洲汉军人等,如悔司来降者,免其罪;敢有抵抗,杀无赦!汉人有为满奴以作汉奸者,亦如之。
二、恢复中华。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中国之政治,中国人任之,驱除鞑虏之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敢有为石敬瑭、吴三桂之所为者,天下共击之。
三、创立民国。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
四、平均地权。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敢有垄断以制国民之生命者,与众弃之! 上四纳,其措施之次序,则分三期:第一期为军法之治。第二期为约法之治。第三期为宪法之治。俾我国民循序以进,养成自由平等之资格,中华民国之根本,胥于是乎在焉。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保障我国公民正确表达民族成份的权利,做好民族成份填报工作,现对公民确定民族成份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确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必须以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为准,任何人不得以国家末确认的族称为自己的民族成份。
二、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
三、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四、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成份在十八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份。
五、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份。
六、原来已确定为某一少数民族成份的,不得随意变更为其他民族成份。
七、凡依照本规定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报经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审批后,方可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八、加入中国籍的外国人及其后裔,或中国人同外国人结婚所生子女的民族成份,按下列原则处理:
1.加人中国籍的外国人,其民族成份如与我国现有某一民族成份相同或特征相近的,可以申请填报为与我国相同或特征相近的某一民族,但须在人籍后的两年内申请办理。
2.加人中国籍的外国人自愿申请填报为我国某一民族成份的,持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族工作部门批准。
3.父母一方为中国人,或父母一方加人中国籍后已申请填报为我国某一民族成份的,其具有中国国籍的子女应填报中国一方的民族成份。
凡按照本规定填报为我国某一少数民族成份的,按少数民族对待。
九、凡采取搞假报告、假证明和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准许更改民族成份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纠正。因骗改民族成份而享受招干、招工、升学以及其他优惠待遇的,应予以取消。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民族工作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但要报上级民族工作部门备案。
十一、过去有关确定、更改民族成分的文件、规定与本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二、本规定有国家民族事物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转载
一 两个民族的起源与民族构成
女真人的族源异常复杂,它开始被称呼为"女真"时只是一个庞杂的民族集合体的概称,类似于突厥系,分支众多。其生存方式类似西方的斯拉夫民族,都是发源于森林的民族,虽然包含有游牧的部落,但整体上并不完全以游牧为主。女真人基本形成民族形态的时期大约是在北宋时。
满洲(通古斯)人根据中国百科全书记载,是蒙古人种的北极亚人种,与爱斯基摩有亲缘关系。叶赫那拉·根正(慈禧弟弟的孙子)郝晓辉在<<我所知道的慈禧太后>>中也写到: "最早满族是从通古斯来的,也就是现在的西伯利亚。"通古斯人在西伯利亚可能是受到了俄国哥萨克人的排挤,因而迁徙到中国明朝的东北,被当时的中国明朝政府收留。"满洲"的形成远远晚于女真,成立于1635年农历10月13日。<<我所知道的慈禧太后>>中写到: "说起清廷,或者说满族的传说很复杂,因为所有的资料都是从努尔哈赤时代开始的往上追溯,也只有六代,到上面第七代的时候,基本上都没有什么记载了。我们家的家谱上也是这样。"在构成上"满洲"还包括汉族,朝鲜族,蒙古族等多个民族的成分。确切的说当时的满族只是一个政治团体。
英国的大百科全书也说满洲人自称是女真的后代。那么为什么满洲人要自称是女真人的后代呢可能是满洲人的祖上被女真统治过,所以自称是女真后代。打出了与早期女真人同源的幌子,以便反叛明朝,建立政权。就像当年匈奴人刘渊一样,为了占领中国,居然也打出了“汉”的旗号一样,滑天下之大稽,为了政治目的而欺世盗名。事实上,满洲人也曾经自称是日本人的后代,这发生在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也是为了政治上的目的--------建立满洲国。在溥仪为祭祀日本天照大神而特发的"国本奠定诏书''中,满人认祖宗是清河源氏,以天照大神为国教,视日本先祖为满洲先祖,修建国神庙。
二 "女真"与"满洲"的历史发展比较
1,女真在金国后期,已经进入封建社会。蒙古人灭亡金国后,对其实施了大规模的屠杀。根据1183年(金大定二十三年)金国公布过的人口统计,女真人只有400多万。在经历战乱和屠杀后,残留的女真后裔被继续汉化,以至于在蒙元占领中国时期明确规定“女真生长汉地,同汉人”,这个时候的史料也记载“父虽虏种,母实华人…非复昔日女真。”说明女真人在蒙元已逐渐失去了民族特征,成为汉族的一部分。换个角度思考,即便女真的后裔当时没有汉化,在这漫漫800多年里也与周边其他民族融合了,不可能在几百年后繁衍出一个庞大的满州族。
2,距金国灭亡几百多年出现的满人,还在氏族公社和奴隶制之间徘徊---金国的时候社会发展已经到了封建社会,怎么他们的后代过了几百年不但没有进化却退化到奴隶社会?在人类历史上,同一个民族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因此,如果"女真"与"满洲"是同一个民族的话,世界历史必须对这种特殊现象重新进行研究,可能全人类的历史都要重写。
三 双方民族文字的巨大差异
文字是传承一个民族的最重要的载体,我们看一下东亚一些文字的发展路线吧:
汉字-〉女真大字
汉字-〉女真小字
回鹘文-〉蒙古文-〉满文
可见女真和满族的文字来源是不同的,从文字发展上看应该不是一个民族。
女真文是金代用于记录女真语言的文字,属于表意文字很像汉字。笔画有横,直,点,撇,捺。 书写自上而下,从右向左换行。
满文是拼音文字前期参照蒙文创立,后来又有所改进。 但是满文和女真文是属于不同的文字。而且文字本身毫无相似之处。 满人只恢复蝌蚪文,如果真是女真人后代的话,为何不恢复类似于汉字的金国字
其实就算文字有着许多的共同点都不能证实是同一民族。 比如:日本文字,西夏文字,契丹文字都是根据汉字所创,但使用者是几个不同的民族。更何况女真文字和满文的巨大差别,更难以证明双方是同一个民族了。
四 两个民族服饰上的不同
1 女真服饰
女真人的服饰受汉族影响很深,明显也是交领衣服《三朝北盟汇编·女真传》说女真服饰“衣短而左衽”。宋人的《虏廷事实》中说女真:“自古以来披发左衽”。
侵入黄河流域后,女真头饰有裹逍遥巾的,即以黑纱笼髻,上缀五钿,年老者为多。冬戴羔皮帽。《金史·舆服志》记载,女真女子喜穿遍绣全枝花的黑紫色六裥襜裙,襜裙就是前引《大金国志》所说用铁条圈架为衬,使裙摆扩张蓬起的裙子。上衣喜穿黑紫、皂色、绀色直领左衽的团衫,前长拂地,后长拖地尺余,腰束红绿色带。许嫁女子穿褙子(称为绰子),对襟彩领,前长拂地,后拖地五寸,用红、褐等色片金锦制作。头上多辫发盘髻。从这些描述我们可以知道:女真进入中原后,服饰受到华夏族影响后,衣着逐渐比较华丽的,发型与饰物也讲究起来。
事实上,随着金国的汉化,女真人逐渐直接干脆穿戴起了汉服。金国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十二月,朝廷颁布如下禁令:“禁女直人不得改称汉姓、学南人衣装,犯者抵罪。”并且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金史》卷四三《舆服志》(下)云:“初,女直人不得改为汉姓及学南人装束,违者杖八十,编为永制。”这大概就是大定二十七年的禁令内容。章宗时也多次颁布过类似的禁令。金国泰和七年(1207年)九月,“敕女直人不得改为汉姓及学南人装束”。由这些政府禁令可见:女真人却纷纷改着中国人的服饰,并且屡禁而不止。
而反观满族的服饰,大拉翅,高跟旗鞋。衣着不但没有进化,反而比女真服饰粗糙,尤其是领口为右衽,女性的头部饰物更与女真不同。最重要的一点:如果他们是女真后代的话,在明末出现在中国历史上时,穿戴的肯定是汉服才对。
五 民族姓氏的不同
《金史》记载的女真姓氏有:完颜、乌古论、纥石烈、徒单、女奚、兀颜、蒲察、颜盏、温迪罕、石抹、奥屯、孛术鲁、移剌、斡勒、纳剌、夹谷、裴满、尼忙古、斡准、阿典、阿里侃,温敦,吾鲁,抹颜,都烈,散答, 呵不哈,乌林答,仆散,术虎,古里甲。
另一方面,随着侵入中原,女真人逐渐采取了汉族姓氏。上文提到的有关服饰的几条禁令,都包括了禁止女真人使用汉族姓氏。金国世宗、章宗时期曾屡次下诏加以禁止,大定十三年(1173年)五月,“禁女直人毋得译为汉姓”,说明此时女真人改用汉姓的情况已经比较常见了。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十二月,朝廷再次颁布如下禁令:“禁女直人不得改称汉姓、学南人衣装,犯者抵罪。”前面已经说了此次禁令还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违者杖八十,编为永制。”章宗时也多次颁布过类似的禁令。明昌二年(1191年)十一月,“制诸女直人不得以姓氏译为汉字”;泰和七年(1207年)九月,“敕女直人不得改为汉姓及学南人装束”。这些禁令同时也说明了采取汉族姓氏是整个女真社会的风气。至金朝后期,几乎所有的女真姓氏都有相应的汉姓,据陈述先生统计,金代女真人译改的汉姓共计 59个。
满洲人(通古斯人)只有少数贵族有姓,比如爱新觉罗。家喻户晓《水浒传》里记载了一些女真大姓:像"完颜"这些姓在满洲人的名字里却根本看不见,说明了什么
历史上,满族曾使用民族语言满语和文字满文。满语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
长达200多年中,清朝统治者主动汉化,子弟必须接受汉文化教育,官方文件用满汉双语发布,汉语成为满族通用语言,满语反而渐渐淡出社会生活。
到清朝后期,满族已经很少使用满语。民国建立后几乎所有的满族人都放弃了满语而通用汉语。
现代满族普遍使用汉语文,除了少数学者在研究满语,目前会说满语的满族人屈指可数,仅有黑龙江省富裕县的三家子村等地少量老辈村民仍然保留着原有的满族语言。至今仍有几位年逾八旬的老人尚能使用流利的满语。
可以说满族基本上被汉化了,但是在东北地区仍可见到许多源于满族的饮食及风俗习惯。如食物中的酸汤子、酸菜、粘豆包、血肠、萨其马等。
满族人禁忌狗肉,不吃狗肉,不打狗,不使用狗皮做的取暖物品。这与满族的犬图腾崇拜、祖先崇拜有关,也与狗在满族人生活、生产中曾起过重要作用有关,亦把满族人与其周边民族(例如:朝鲜族)分别开来。满族不伤害乌鸦。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