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算名牌大学。
1、从院校层次来看:成都中医药大学是“双一流、省重点、卓越医生(中医)”高校,具有保研资格、入选双万计划。
2、从国际排名来看:成都中医药大学在中国高校ESI2022国际排名中位列第3567名,在校友会中国大学2022排名中位列第209名。
3、从硕博点来看:成都中医药大学目前拥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实力强盛。
综合以上多方面的角度来看,成都中医药大学都可以称得上是中国名牌大学。
学校简介:
成都中医药大学,简称“成中医(CDUTCM)”,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截至官网2022年11月数据显示,学校占地面积1800亩,开设有19个学院,38个本科专业;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
成都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原名成都中医学院。1995年更名为成都中医药大学。
其以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师资队伍体系、传承创新体系、服务保障体系”为重点,全面构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全面建设奋进、幸福、美丽、仁爱的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
《促醒者》丁远志和李翘在一起了。
李翘是电视剧《促醒者》剧中人物,讲解在一个个疑难复杂病例的诊疗过程中,穿插着探寻九院神经内科主任丁学坤死亡真相的悬疑。
剧中的丁远志因为对父亲有误解,一直和父亲关系不好,所以他对中医根本不感兴趣,甚至还有点排斥,可和韩西林一起进入九院后,虽然他还是主张西医,但通过亲眼见到韩西林用中医在约定时间促醒了植物人,他的心理已经开始慢慢接受中医。
《促醒者》剧集评价
《促醒者》是由张思麟执导,周大为、王宥钧、陈昊蓝、徐悦领衔主演,张志坚、王志文、江珊、刘佳、张_临、毕彦君特别主演的医疗情感悬疑剧。
《促醒者》以全真实的医疗故事打动观众,是对战斗在基层的医务工作者,特别是神经内科医生的致敬。
该剧通过对真实案例进行改编,力图还原医务工作者为改善中医药发展环境、创造中西医发展土壤所投入的毕生心血。同时,通过此剧传递出对中国未来医疗理念的思考——中医药学包含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是中华文明的瑰宝,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精华、守正创新,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激活力。
法律分析:1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传承精华、守正创新,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健康北京建设、增进人民群众健康。
2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支持中西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借鉴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创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十五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经过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这也就意味着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即可直接获得医师资格,无需再参加考试。而根据《执业医师法》
第十一条 上述人员只是获得了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资格,而不至于因缺乏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而无法报名参加考试。此外,上述人员“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个体行医,而无需满足《执业医师法》
第十九条 “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的前置条件。平心而论,普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当严苛,院校学生需本科毕业再经一年工作后方可报考,且考试科目众多,内容繁杂,通过率不到30%,专科学历者只能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独特作用,增进人民健康,促进健康北京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文化、产业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推动中医药央地合作、区域协同,促进中医药对外交流、开放发展。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将发展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为中医药发展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本行政区域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药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中医药资源配置,合理配备人员力量。
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经济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知识产权、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第六条 本市支持中医药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开展服务,参与相关法规、规章、政策、规划以及标准的制定,维护行业信誉和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七条 本市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营造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第八条 本市对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保障第九条 本市建立健全由市和区中医医疗中心、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提供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医药服务需求,按照国家和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举办中医医疗机构,调整、完善其布局和规模。
各区应当至少办一所承担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功能的中医医疗机构。区人民政府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性质的,应当征求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第十一条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等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按照要求配备中医医师、中药师、中医或者中西医结合床位;健全中西医协同工作机制,促进中西医服务优势互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医师。
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配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配置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设施;村卫生室不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应当安排中医医师巡诊。第十二条 本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第十三条 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一)按照国家和本市标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
(二)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牵头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
(三)鼓励中医医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
(四)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五)对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第十四条 本市支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合理布局中医重点专科资源,对重点专科在科研、人才培养、设施设备投入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重点专科在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传染病防治等领域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筛选并发布本市中医优势病种,组织研究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推广应用诊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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