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的名门望族多有自身的堂号,布衣百姓在称呼这一大家族时,也较常用“某某堂”来替代。对一个大家族而言,堂号有汇集大家族力量、训诫子女不忘大家族之志的效用。
如今,堂号已不再是王室贵族的专享,很多人家在构建新房时,也喜爱立一个牌匾,上书自家的堂号。很多堂号,人们一眼就可以猜到主人的姓氏。如三迁堂,就是说孟氏的堂号;爱莲堂,出自于名篇《爱莲说》,作者周敦颐,爱莲堂自然就是说周氏的堂号。
取堂号,通常都遵照这两个规则。
1、以祖辈知名人士贤士的荣耀事迹为堂号,如“四知堂”、“三迁堂”等,还不得不提一个有趣的堂号。那便是崔氏的堂号——“噤李堂”。大伙儿也许会顾名思义,以为李家和崔家有什么仇怨,于是崔家人要让李家人在自身的地盘噤声。要解释“噤李堂”的来由,还要说到那首名震天下的《黄鹤楼》。
2、以本姓氏的郡望、祖籍为堂号。但这种取堂号亦有“撞名”的难堪。就像天水堂,同时也是梁氏、纪氏、严氏等等的堂号。没办法谁让天水郡是个宝地,很多大家族都在这里定居。何况中华物产丰富,古时候一个城市动辄百万人口,大城市里有成百上千种姓氏都是常事,郡中的豪门望族也不胜枚举,所以出现撞堂号的情况也并不新鲜了。
(1)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2)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
(3)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已处于主动地位。当人的行为违背自然规律、资源消耗超过自然承载能力、污染排放超过环境容量时,就将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造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
(4)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万物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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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人类社会早期,受制于自然界,人们只有靠自然界提供的现有物质资料维持生存。进入农业时代,人类开始征服、利用自然资源,出现了过度耕种、过度放牧、过度渔猎等。
到了工业文明时期,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人类驾驭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竭尽一切可能地利用、征服自然。但很多东西超出了自然界的承受限度,破坏了自然生态的平衡。
我们要约束自己的行为,遵循自然界发展的规律,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与稳定。
在大力倡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对传统的人与自然关系重新进行深的思考。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前提命题。我们以往接受的人与自然关系的观念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论断——人定胜天。人对生产力的共识——战胜自然、改造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就是一个证明。但是,人类的社会实践告诉我们,这样的共识并不是我们人类的最佳理念。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以往人与自然关系及其主导下的思维和行为重新作一审视。那么,人与自然关系究竟如何定位,我们应从人类和各国的历史和实践中得到启示。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核心命题,应是二元论,而不是一元论。在倡导科学发展观的今天,人们普遍认为,坚持以人为本,就能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但历史告诉我们,现实与我们的认识并不一致。因为坚持以人为本的一元论是人类以主人自居的主人论,其结果就是把自然当作奴役的对象,把自然看作无生命状态的客观实体。以人为本一元论的先进性是相对于以物为本而提出的的命题,但是,并不是说以人为本的一元论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最好证明。以自然为本,并不是说人类就是面对自然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自然规律(也就是客观规律)利用自然规律而有所作为。因为客观规律是改变不了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提倡并遵从以为人本和以自然为本的二元论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者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前提必须是坚持以自然为本。否则,其结果就是自然对人类社会无穷无尽的无情报复,一直到毁灭人类自身为止。
二、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本质命题,是伙伴是朋友,而不是主人或仆人。以主人自居,仆人自居,还是以伙伴相处,朋友相处,是确立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又一个基本课题。人类自有文明以来,我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始终停留在不是主人就是仆人这样的一个层面,始终没有超出这个层面。主人就是人类自身独立于自然界之外,把人类自身与自然界割裂开来,以统治者自居,而忘记了自然界是人类的母亲,人类是自然界的婴儿。仆人就是人类在自然界面前无所作为,面对自然的侵害逆来顺受。从世界文明史来看,这个层面已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超越这个层面,从思维上进行理性的探讨与前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必须抛弃旧的观念,注入时代发展新的要素,扩充新的内容。那么究竟该如何做呢?人类走过的足迹告诉我们。我们与自然的关系既不是“自然界是主人,我们是仆人”的关系,又不是“我们是主人,自然界是仆人”的关系,而是共同前进的伙伴关系,是共同发展的朋友关系。这就要求我们放下主人的傲态,放下仆人的卑态,平等地与自然对话,理性地与自然握手,与自然共同发展,共同前进。只有这样,自然界才会越来越美好,人类的前景才会越来越来光明。
三、人类与自然关系的现实命题,是共生、共赢、共荣,而不是征服、改造、索取。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既然是伙伴关系,朋友关系,那么要求人类在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必须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前提,克服目光短浅、急功近利思想,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并进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人类的思维视点,不能关注在征服上、改造上、索取上而是放在共生、共赢、共荣上;就是要求人类去爱护自然、保护自然,对自然抱有一种敬畏的心情,努力为失去平衡支点的自然界做些“亡羊补牢”式的修补或调整;就是要求人类适应顺应自然,利用自然自身固有的运动规律,更好地创造美好的生活;就是要求人类克服急功近利、自私自利思想,摒弃短视眼光,着眼现在,放眼未来,倡导并树立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就是人类最大美德的观念。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阶段的必由之路,是人类总结经验教训后的必然选择
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漫长历史中,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较小,人与自然保持着相对和谐的状态。在哲学上,强调“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为”的相通、相类和统一的观点。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天本来合一;孔子提倡“天命论”,把“天命”奉为万物的主宰,要人们“尊天命”“畏天命”;老子主张 “自然无为”,认为人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是无能为力的。这种朴素的“天人合一”的观点,造成了中国古代一种人与自然亲近和谐的关系。在对待洪水方面,“择丘陵而处之”“顺水所向,迁城邑以避之”进行避洪,“疏九河”进行分洪,在大河两旁留出足够空间使水“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进行行蓄洪,这些都足这种思想的反映。在水土资源开发上,先秦时期,强调“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不树者无椁”,对于保护植被、植树育林等起到很好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急剧增加,人类经验和知识的积累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人类改造自然、影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界的主宰”的思想日益增强,把自然界逐步看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肆无忌惮地掠夺式开发利用,同时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无底的垃圾箱,毫无顾忌地向其中排放废水、废渣、废气。近几十年来,我国“改天换地”行动空前,为了负载过多的人口,争取更多的空间,生产足够的粮食,人们侵占河滩,围湖造田,毁林(草)开荒;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人们建起一个又—个蓄引提工程,可以让黄河断流,让海河干涸,把地下含水层疏干,利用每一滴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污水、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人江河湖泊。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指出,人类可以通过改变自然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但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人类统治自然界决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的。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面对我国水资源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由“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成为治水实践的必然选择。当然,这种选择不是遥远过去的简单重复和回归,而是全面的发展和升华,是基于对治水规律更深的理解和把握,是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渴望。
信念问题,天是自然,人是社会。天人合一,阴阳变易,从自然与社会的观点出发,站在你的角度,怎么样去选择正确的价值观,贵尚就清晰了,至于和,就是贵尚的重合。对个人生活在物质与精神上起着决定性作用。
最后,说下阴阳的个人观点:纯阴这个点为鬼,知道一切却什么都不为,也无力而为。纯阳这个点为兽,有力而无所不求却什么都不知道。两个极端,独阳不长,孤阴不生。阴阳平衡的是人,人的潜力大于神与魔,呵呵。扯远了。我想说的是,所谓神,是心中的信仰,以阳为用,以阴为辅,自化乾坤,再生阴阳。与之对立的是魔,阴阳倒过来用。不要太轻视自己,因为自信比什么都重要。
道教的“天人合一”思想包含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讲“道法自然”就是不要破坏自然界以及自然万物的和谐。《太平经》认为,太阳、太阴、中和三气和谐而化生万物,因此在自然界中,太阳、太阴、中和三气缺一不可。《太平经》称:“太阳、太阴、中和三气共为理,更相感动”,“故纯行阳,则地不肯尽成;纯行阴,则天不肯尽生。当合三统,阴阳相得,乃和在中也。
古者圣人致太平,皆求天地中和之心,一气不通,百事乖错”。只有阴阳二气的相互和谐产生中和之气,并共同生养万物,才能有自然界的太平。《太平经》还说:“三气合并为太和之气,太和即出太平之气。断绝此三气,一气绝不达,太和不至,太平不出。阴阳者,要在中和。中和气得,万物滋生,人民和调。”
这里的“太和”,即为“太阴、太阳、中和”三气的和谐,“太平”则指三气和谐而达到平衡,即自然界生态平衡。《太平经》还进一步指出,人是自然万物的一部分,也是自然中和之气所生,即“天、地、人本同一元气,分为三体”。
又说:“天、地、人民万物,本共治一事,善则俱乐,凶则俱苦,故同尤也。”也就是说,天、地、人同为自然界中一部分,本身就有着共生共荣的关系,因此必须要互相尊重、和谐共处。由此可见,道教“天人合一”的理念非常重视自然界万物的和谐,尤其是重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道教又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宗教,其关于“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几乎贯穿在道教思想的各个方面,如在自身修养方面,道教以求得人身的和谐再向外延伸至“天人合一”的和谐境界。
道教认为,人首先由自身内在的和谐为初始基础而发散开来,进而以人类生存命运为主线和内容,更多的还在于关注人与人以及人与天地自然之间的和谐。因为道教修炼所强调的是自身的和谐,追求的则是与道合真、长生久视。而道教自身的和谐也是离不开社会的和谐,只有自然万物的和谐,才会有道教自身的和谐。
道法自然的和谐原则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人与自然万物都是“道”的化生,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道教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道”所化生,因而“一切有形,皆含道性”。
“道”的本性是自然无为的,能化生万物,即自然之道是贯通天、地、人的,“天地”又遵循自然之道,人也遵循自然之道,天地与人皆合于自然之道,万物都是按照“道”赋予它的秉性,有自然生存、发展的权利,人类没有权利,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干扰它,更不应该随意对它进行伤害或杀戮。
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人应该与天地合其德,对万物“利而不害”,辅助万物自然生长。这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原则,是人类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破坏的。
老子认为,人要效法天、效法地、效法道,遵循道的自然法则,进而达到和谐共生的目的。葛洪《抱朴子内篇》称:“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这里所说的“任物自然”,就是要人们遵循客观规律,顺乎无为之天道,与一切外物和谐共生,以获得人与自然在整体上的和谐。
2、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道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应该互相尊重、和谐共处。《黄帝阴符经》称:“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可见,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是天道自然的法则,自然则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太平经》又称:“天气悦下,地气悦上,二气相通而为中和之气,相受共养万物,无复有害,故曰太平。天地中和同心,共生万物;男女同心而生子;父母子三人同心,共成一家。君臣民三人共成一国。”也就是说,自然界的万物只有和谐相处,才能共生共长,这是亘古不变的自然规律。
道教还认为,人是道的中和之气所化生,是万物之中最有灵气、最有智慧的物类。因此,把人放在“万物之师长”的位置,为“理万物之长”。也就是说,人负有管理和爱护万物的职责,人应该“助天生物”、“助地养形”,使自然更加完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3、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道教从“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念出发,十分重视人对环境的依赖关系。道教认为,维护整个自然界的和谐与安宁,是人类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要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要确保天地的平安。
《太平经》说:“夫人命乃在天地,欲安者,乃当先安其天地,然后可得长安也。”就是告诉人们,人安身立命于天地间,要想得到好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使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得到和谐安宁,然后人类才能长久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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