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代的,都处于东汉,汉末建安时期。
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 《陌上桑》
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 《孔雀东南飞》
刘兰芝是一个美丽、善良、勤劳、性格坚强,忠于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我国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形象。长诗开篇就点出了刘兰芝的优秀:“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这么一个贤淑能干、多才多艺、知书达理并且具有良好家庭教养的女子怎么会成为婆家谴归的对象呢?况且,刘兰芝也是外貌出众:“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如此说来刘兰芝简直是一个至纯至孝、十全十美的“淑女”形象,丈夫又和她情深似海,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这样的儿媳妇,为何非休她不可呢? 对于这个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觉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差不多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派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就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还有人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的例子倒比比皆是。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的呢?《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锁。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因为刘兰芝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不顺父母”的大过吧。 但是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不顺父母”呢?探讨这个社会问题,应该把它放在当时的历史时代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准绳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在重于礼教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与其表妹唐婉也是深受其害者。 作为生活在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更多地爱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尽管刘兰芝“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
诗中的人物应当是真实存在的,焦仲卿与刘兰芝确有此人。因为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建安年间,建安年间是东汉献帝刘协的年号,庐江郡是汉代郡名,如今是安徽潜山一带。据此可知时间地点都是明明白白据实可以去找到的,由此可见历史上确实有焦仲卿和刘兰芝的存在。
少女刘兰芝从小就被教授女红,会弹琴,能朗诵诗书。十七岁的时候嫁与焦仲卿为妻,在焦家是日夜操劳,勤于家务,但就是不被焦母所喜爱,反而被焦母处处刁难。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告诉丈夫自己所受的痛楚。焦仲卿为妻子求情却遭受了母亲斥责,还要叫焦仲卿休掉刘兰芝,刘兰芝只好暂时退避回到娘家。并彼此发誓说用不辜负对方。
谁知天意能人,刘兰芝的哥哥逼她改嫁他死后的儿子,焦仲卿听到这个变故,便请假回去见刘兰芝。两个人相见后都怅然若失,提起当日发下的誓言,又彼此相约只好在黄泉下相见了。最后刘兰芝投水自尽,焦仲卿得知后再树下自缢而死。
之后两家人要求将两人合葬,墓址在华山边上,墓的东西两边种植着两行松柏,南北两侧都栽着梧桐树。松柏和梧桐树枝枝相覆盖,叶叶相连通。至于诗中说的焦仲卿和刘兰芝夫妇化作孔雀这一积极浪漫主义手法与我国民间四大爱情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的化蝶有异曲同工之妙,象征焦刘夫妇爱情的不朽,表现人民群众对未来自由恋爱,幸福生活必然到来的信念。
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 无子被出
在古代,休妻讲究“七出”,亦称“七去”。即指女子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者,丈夫或者公婆即可休弃她。即:无子去;不顺父母去;*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古人也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从文中可以看出,刘兰芝与焦仲卿“共事二三年”,但未提到他们有孩子。想当年,焦家也曾是“仕宦于台阁”,在当地也属名门望族,可今天面临香火无继的危险,作为唯一长辈的焦母怎能不心急如焚呢?况且“无子被出”在当时的社会也是合理合情合法的,所以,刘兰芝被谴也就在情理之中。
二、 俄狄甫斯情结
按照奥地利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创始人弗洛伊德的俄狄甫斯情结理论,焦母驱谴刘兰芝是典型的俄狄甫斯情结-----恋子情绪。文中没有提到焦仲卿的父亲,因此焦父可能早年去世,焦母与仲卿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因此,在这个残缺的家庭中,儿子便扮演了母亲精神上的丈夫角色。儿子爱着母亲,母亲爱着儿子。可这平静一切便因为刘兰芝的到来发生了改变。儿子身边多了一个女人,儿子更多的时间是投进了妻子的怀抱,与妻子卿卿我我,儿子对母亲专一的爱现在有一半给了另一个女人,由两个女人来分享,母亲难免心理孤单,心理不平衡。她让儿子休了刘兰芝,“便可速谴之,谴去慎莫留”,而且答应儿子“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可直到儿子要“自挂东南枝”了,她仍然只是说在嘴上,并没有真正的实际行动。由此可以看出,她是打着为儿子另找好媳妇的幌子,达到长期独占儿子之爱的目的。因此便不自觉地迁怒于刘兰芝。说的那些话,也只是给儿子的一点安慰和借口而已。这与美国作家劳伦斯的作品《儿子与情人》中的母亲有着同样的心理。
三、 心理变态
焦母经常以焦家曾“仕宦于台阁”为荣耀。也许“仕宦于台阁”的就是焦仲卿的父亲、焦母的丈夫。想当年,丈夫官居台阁,官阶不低,自己也因此而“夫荣妇贵”。也曾经是风光一时的官太太。可好景不长,焦父撒手人寰,自己不得不年轻守寡,担负起独自养育儿子的重任,以图来日“子荣母贵”。可等自己将儿子焦仲卿扶养成人后,他也只是当了一个小官吏,焦家家境渐显败落之象。再加上她年轻丧夫,感情寂寞。这样,多年的育儿之苦、家道的败落、感情的无依托、香火无继的危机等各种有形无形的压力使他心理扭曲变态。因此,她便以一种病态的心理对待一切,包括自己的儿媳妇刘兰芝。
四、 妒贤嫉能
从文中可以得知,刘兰芝是知情达理,贤淑聪惠,办事干练。想当年,焦母当官太太时,可能也是聪明能干的,夫荣妇贵嘛!可现在的儿媳妇刘兰芝比自己还能干,自己心中难免有些不服气,妒从中生,她怎能容忍家中有这么一个明显强于自己的女人存在呢?这样下去,自己家长的地位不是岌岌可危了吗?另外,在古代,从来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妇因夫荣。男人在外,顶天立地,为人处世果断干练,女人在内,勤俭持家,温柔贤惠,这样的家庭才是典型的封建美满家庭。,可刘兰芝的性情刚烈、聪明能干、坚强不屈的精神与焦仲卿的唯唯诺诺、软弱驯顺的性格相比,刘兰芝明显在各个方面都超过了焦仲卿。一个在家都不能做主的堂堂男子汉,如何置身于错综复杂的官场,也就是说,他的官做的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在这种情况下,媳妇的存在,更衬托出了儿子的无能。这样,作为封建家长的焦母怎能容忍家中有这样一个明显强于自己、强于儿子的女人存在呢?
五、 更年期遇上了青春期
从文中可以推断,焦母的年龄大概在50岁左右,正处于妇女更年期。心情烦燥、喜怒无常是妇女更年期的典型特征。而刘兰芝则刚刚20岁左右,又刚结婚,正处于青春冲动期,但丈夫焦仲卿则“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致使刘兰芝“贱妾守空房,想见常日稀。”一个正处青春冲动期的年轻**,独守空房的压抑滋味是怎样的!可想而知,这样,两个心情压抑烦燥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发生种种不愉快则在所难免。
六、 人性的觉醒与专制思想的碰撞
在文中,焦母明明白白地讲了她对刘兰芝的不满,那就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焦母“久怀忿”的正是刘兰芝的“举动自专由”。然而,所谓“举动自专由”,其实正是刘兰芝追求独立、自由、平等的思想的表现,是生命意识的初步觉醒,是对人格尊严的维护,是对个性精神的坚持。刘兰芝不只是才貌双全,更是一个秀外慧中、外柔内刚、具有叛逆性格的女子。她的聪颖敏锐、她的才华识见、她对爱情和幸福的渴望、她对自由平等的向往、对美和真的追求、对人性尊严的捍卫等思想意识和个性特征一定会在平时的言谈举止、音容笑貌中自觉不自觉的表现出来,这种行止见识是让长期生活在传统宗法社会中的已经完全自觉地接受了诸如“三从四德”“温良恭俭让”“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男权思想的焦母感到陌生和害怕的,特别是当焦母发现自己那个向来温驯听话的儿子也因为刘兰芝而变得似乎不那么听话了,这更使她感到震惊和惶恐。这在当时看来,就是不孝,就是大逆不道。如果不将她早早赶出家门,谁知道在她的影响下,这个家里会发生什么伤风败俗、丢人现眼的好事来。弄不好,还会毁了焦家一世英名。还是早点铲除祸根为好!
东汉末建安年间,一个名叫刘兰芝的**,美丽、善良、聪明而勤劳。她与焦仲卿结婚后,夫妻俩互敬互爱,感情深挚,不料偏执顽固的焦母却看她不顺眼,百般挑剔,并威逼焦仲卿将她驱逐。焦仲卿迫于母命,无奈只得劝说兰芝暂避娘家,待日后再设法接她回家。分手时两人盟誓,永不相负。谁知兰芝回到娘家后,趋炎附势的哥哥逼她改嫁太守的儿子。焦仲卿闻讯赶来,两人约定“黄泉下相见”,最后在太守儿子迎亲的那天,双双殉情而死。
东汉建安年间,才貌双全的刘兰芝和庐江小吏焦仲卿真诚相爱。可婆婆焦母因种种原因对刘兰芝百般刁难,兰芝毅然请归,仲卿向母求情无效,夫妻只得话别,双双“誓天不相负”。
兰芝回到娘家,慕名求婚者接踵而来,先是县令替子求婚,后是太守谴丞为媒。兰芝因与仲卿有约,断然拒绝。然而其兄恶言相向,兰芝不得已应允太守家婚事。仲卿闻变赶来,夫妻约定“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兰芝出嫁的喜庆之日,刘焦二人双双命赴黄泉,成千古绝唱。
故事结尾与其它中国民间文学几呼成千篇一律,充满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两人合葬,林中化鸟。
焦母是制造焦仲卿和刘兰芝爱情悲剧的始作俑者。她对媳妇的不容的理由历来是争论不休的话题。古来妇女有“七去”之说:不顺父母去;*去;无子去;有恶疾去;多言去;妒去;窃盗去。窃盗、多言、妒意、有恶疾几点未见任何交代。无子似乎也是一说,但是古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乡间七姑八婆之间这样的事情应该是到处传扬的,县令和太守没有理由不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们求亲的行为证明这一说是毫无根据的。剩下的唯有“不顺父母”这一点,文中焦母说媳妇“举动自专由”指责媳妇自作主张应该被视为对婆婆的不够尊重。但是刘兰芝是否真如焦母所言,值得怀疑:刘兰芝在被谴之后跟婆婆告别还惦记婆婆在家里的辛劳,和小姑的“泣别”毫无疑问证明刘兰芝的涵养和孝顺,可见焦母的理由只是自我的一种感觉。
焦母说刘兰芝“此妇无礼节”,甚至说焦仲卿和刘兰芝之间有贵贱之分,告诉焦仲卿“贵贱情何薄”,刘兰芝也自称“生小出野里”,从字面上肤浅的理解似乎焦母逼迫儿子休掉媳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媳妇比较有主见,并且出身卑微,和焦仲卿的官员身份不够相配。但是有两点可以证明这个理由难以立脚:一是下文县令和太守的家世很明显比“庐江府小吏”要显赫得多,既然他们能为自己的公子向刘兰芝求婚,证明刘兰芝的家世并非真正的“野里”,二是文中对刘兰芝的聪明能干和多才多艺的描写可以看出刘兰芝琴棋书画兼之女工的家庭教养远非普通乡野村妇所能比拟,也从侧面证明文中并未明叙的家世很难和乡野划上等号。
由此可见,焦母对刘兰芝的诋毁纯粹属于心理的异常反应,刘兰芝的所有进退表现可圈可点,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被遣的理由,恰恰从另一侧面证明焦仲卿对刘兰芝这样一个个性鲜明贤惠的女子爱的如痴如醉爱的理所当然。
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就是对刘兰芝的家世的仅有的上述交代是通过焦母和刘兰芝的语言来表现。那么在具体的语境中说话人的身份、心理和性格对于说话人的语言习惯是有至关的影响的。
传统的中国文化是一种农耕文化,“农耕可以自给,无事外求,并必继续一地,反复不舍,因此为静定不舍。”农业耕作只需要居所周围几亩地就可以维持生计的生活方式影响了这种农耕文化的性格表现出内敛、谦逊的性格基调。国人这种自谦的表现古往今来生活中比比皆是,如果把刘兰芝对自己家世的这种介绍当作真实显见是种笑谈。
焦母历来被评论家视为一个专横的人物形象,姑且不论她为何对媳妇拒之千里之外,单单从她前后的语言和行为描写也可以看出作者对人物形象刻画的丰满。在逼迫儿子休掉媳妇的时候,她质问“小子”“何敢助妇语?”的语气的确淋漓尽致表现其封建家长的专横;但当儿子听到媳妇宁死不从再婚的消息决意同赴黄泉的时候泪如雨下,也真切表现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真挚血肉亲情,可见在作者笔下,焦母虽然专横却也非冷血动物无情无义,摒弃了那种单一教条的人物形象刻画方式。作者简单的前后对比刻画一个性格鲜明形象丰满的专横母亲形象。切不可单纯把焦母片面强调其专横而对其本身的丰富的人性视而不见。
其次,对人物的性格分析还要考虑时代社会背景社会心理:按照心理学的观点,人的心理性格常态除了遗传因素之外,非智力因素最关键的是社会环境的熏陶和感染。每一个时代的人物都闪烁时代的印记。我们解构文学作品触摸主人公心理的时候,必须考虑到人物所处社会时代的风俗和必要的时代思想对其的影响。尤其是人物的行为的分析不考虑社会背景造成的分析就难以认同和理解。以《孔》文中刘兰芝兄长(下称刘兄)为例:教参上给刘兄性格定义为:“见利忘义、自私、凶狠”;同时又说“‘其往欲何云’用疑问语气表示坚决,可见刘兄还是有点修养的人”,教参这两种说法本身就是自相矛盾。按照字典的解释,“自私”是指“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他人”“凶狠”是指“(性情、行为)凶恶狠毒”。兄长极力规劝自己妹妹嫁给太守的儿子,固然可以说攀上一门高亲,对家庭生活有某种现实利益,但是从兄长的“怅然”的感觉,以及他用“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的比较来质问妹妹“其往欲何云?”尽管语气比较强硬,但是还是夹杂商量和劝导的口吻,可见他的思想比较功利,有自私的成色,以及这种长兄为父的家长口吻中透露的急躁性格,但说成“狠毒”似乎有点过火。并且,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关心妹妹的婚事本身也未必就不能说成为兄对妹妹的一点兄妹之情,毕竟自己妹妹一个人守寡的煎熬也是一个现实困惑。何况开始县令给儿子提亲的时候,刘兄是没有很着急露面逼迫妹妹赶紧出嫁。尽管可能其中很大程度包含出于自己家族攀亲带故的自私的心理,但是实际上拒绝太守家的提亲是一件比较棘手的事情,况且依照刘兰芝的通情达理和聪明,一定也明了这个处境,因此不让自己的兄长左右为难。
有一种说法认为刘兄之所以如此暴躁,还因为刘兰芝被休给家族带来的耻辱,但是据西汉的典籍记载西汉虽然从道德上否定妇女再嫁,但是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而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守寡后,看上了有妇之夫宋弘,光武帝亲自替她作说客。东汉末年的著名文学家,蔡邕之女蔡琰(蔡文姬),先嫁河东卫中道、被掳入匈奴后与左贤王成亲,并生有子女,归汉后又嫁与董祀,先后改嫁两次。这样的身世并没有成为她一生的污点,相反她由于传奇的经历和文学上的才华被南朝人范晔收入了《后汉书�6�1列女传》,这在一千多年之后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说这些史料翔实证明妹妹被休在家然后改嫁的所谓不光彩也并非很严重。
妹妹被休,脸上就算没有什么光彩;但是兰芝回来时兄长可以默不作声,推却县令家婚事可以沉默不语足见至少刘兄还是很有耐心和涵养,也能理解妹妹的处境,如果真是狠毒自私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恐怕在妹妹刚刚被休就会暴跳如雷。如果刘兄真是“阴险狠毒”只能说他认为县令的公子还不够他所攀的对象,等待更高贵的婚事。但刘兄要能预计到太守一定能来提亲,那就不仅“颇有心计”而且简直是神算。
第三,文学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不是完全等同的。
人物的创造有时未必是真实的,其创造全在乎作者,被创造的人物也因社会文化或作者的意识形态而有所不同,另一方面语言风格的使用也有关。心理学的观点,将理想加以营造成幻化世界,是满足内心的愿望,达到自己构思预设的审美的目的。《孔》文中刘兰芝的悲剧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如果说刘兰芝是一个反抗者的形象,焦家摧残她,那么她“心中常悲苦”,可还要留在焦家。试问这是反抗,还是殉葬? 既然是焦家休掉了,且焦“家妇难为”,那么,“窈窕世无双”的县令五郎,与“娇逸未有婚”的郡守公子,为什么不可以考虑?为什么不有效利用自己的权益,反而自觉自愿地带上“从一而终”的枷锁,难道这就是她的反抗么?在本质上恐怕有点儿祥林嫂拒绝贺老六之嫌,实不足称道,只暴露了自身的幼稚、愚昧,没有自我。虽有种悲壮美,但在读者心里实在掀不起什么风浪,虽有人慕其名而专一拜读,至多不过“一齐流下那停在眼角上的眼泪,叹息一番,满足的去了,一面还纷纷的评论着。”(鲁迅《祝福》)
刘兰芝才、德、貌三全齐美,温柔、贤惠、谦逊、聪明能干、多才多艺……这样完美女子生活中凤毛麟角,婆婆为何要一意休她?刘兰芝和焦仲卿如此坚贞不渝,有何生活基础?既无生死考验在前,何以结成生死之谊?又无恩爱的生活背景,何来忠贞不渝的爱情?林觉民的《与妻书》之所以感人至深,其中生动真挚的细节描写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孔雀东南飞》里差不多连一个欢愉的细节都没有,所以刘、焦二人的坚贞不渝实在让人难以认同。既然焦仲卿是个孝顺的儿子,可以顺从母亲休掉完美的妻子,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他能舍弃母亲和心爱的女子共赴黄泉呢?这种坚定的信念和性格究竟因何而生?结局两人合葬更是难以成真,要让诗里所描绘的专横的封建家长在棺材面前落泪实在比登天容易不了多少。如果非要给这三个问题一个回答,只能有一个,那就是古代劳动人民的爱憎分明以及对纯朴美好的愿望。所以有些疑惑也就不必寻根究底探个究竟。关键是每一位读者能够领悟到作者在字里行间体会到作者刻画的良苦用心,慰藉于作者美好的祝福与闪耀的理想的光辉。
这种对作品中人物的心理分析其实是读者自性的一面镜子,涵盖着自己的梦想与深远的无意识。它是一种实践,一种自我心性发展的实践,也是一种不断的努力,是一种人生的追求。这实践的意义更是需要我们的切身体验。其中包含着自性化体验与天人合一的理想,其意义与价值也就包含在这典型人物的性格分析的努力与追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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