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式相乘的法则是:用分子的积作为积的分子,分母的积作为积的分母,并将乘积化为既约分式或整式,作分式乘法时,也可先约分后计算。
将两个分式的分子相乘,将第一个分式的分子与第二个分式的分子相乘,就可以得到新的分式的分子。第一个分式的分母与第二个分式的分母相乘,就可以得到新的分式的分母。如果可能,可以简化称新的分式。可以约分分子和分母的公约数,得到最简形式的分式。
下面是一个示例,演示了如何使用分式的乘法法则进行计算,
例如,我们要计算分式 (2/3) (4/5)。
首先,将分子相乘:2 4 = 8。
然后,将分母相乘:3 5 = 15。
因此,结果为 8/15。
如果需要,我们还可以对结果进行简化。在这个例子中,分子和分母没有公约数,所以 8/15 已经是最简形式的分式。分式的乘法法则就是将两个分式的分子相乘,分母相乘,并且简化得到最简形式的分式。
分式乘法的注意事项
分式的乘除法法则与分数的乘除法法则类似,在法则中的a,b,c,d可以代表数也可以用来代表整式。
分式乘除法的运算,归根到底就是乘法运算,由乘法法则,应先把分子、分母分别相乘,化成一个分式之后再进行约分,但在实际演算时,这样做有时显得繁琐,因此,可根据情况约分,再相乘。
分式的乘除运算,当分子和分母是多项式时,一般应该先进行因式分解,再约分,把分子和分母中含有同一字母的多项式按降幂(或升幂)排列后,容易看出分子与分母的公因式,便于约分。
分式的乘方是指:把分式的分子 、 分母分别乘方即为乘方结果 。
分式乘方法则(rule of power of a fraction)是分式的运算法则之一,分式乘方的法则是:把分式的分子、分母分别乘方即为乘方结果。分式乘方时,要把分式的分子、分母分别加上括号。分式本身的符号也要同时乘方。分式的分子和分母是多项式时,分子、分母要分别做一个整体进行乘方。分式的乘除、乘方混合运算顺序与分数乘除、乘方混合运算顺序相同。
分式的乘除法法则与分数的乘除法法则类似,法则中的a,b,c,d可以代表数也可以代表整式。分式乘除法的运算,归根到底是乘法运算,由乘法法则,应先把分子、分母分别相乘,化成一个分式后再进行约分,但在实际演算时,这样做有时显得繁琐,因此,可根据情况约分,再相乘。分式的乘除运算,当分子和分母是多项式时,一般应先进行因式分解,再约分。
数学的发展史:
第一时期:数学形成时期(远古—公元前六世纪),这是人类建立最基本的数学概念的时期。人类从数数开始逐渐建立了自然数的概念,简单的计算法,并认识了最基本、最简单的几何形式,算术与几何还没有分开。第二时期:初等数学时期、常量数学时期(公元前六世纪—公元十七世纪初)这个时期的基本的、最简单的成果构成中学数学的主要内容,约持续了两千年。
这个时期逐渐形成了初等数学的主要分支:算数、几何、代数。第三时期:变量数学时期(公元十七世纪初—十九世纪末)变量数学产生于17世纪,经历了两个决定性的重大步骤:第一步是解析几何的产生;第二步是微积分的创立。第四时期:现代数学时期(十九世纪末开始),数学发展的现代阶段的开端,以其所有的基础—代数、几何、分析中的深刻变化为特征。
分数的基本性质: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这儿讲的倍数除0外),分数的大小不变。
分式的基本性质:分式的分子和分母乘(或除以)同一个不等于0的整式,分式值不变。
分式的约分与扩分与分数的约分与扩分从本质上来说是相同的.它们都是应用分数(式)的基本性
质来进行的,在进行分数的约分(或扩分)时,分子、分母总是乘以(或除以)同一个非零的整数m,如
,而在进行分式的约分(或扩分)时,m 既可以是数,也可以是一个整式。如
此外,在进行分数的约分时,公约数m 是通过分解质因数就可以得到;在进行分式约分时,若分式的
分子和分母都是多项式,则往往需要先把分子分母分解因式,然后才能确定公因式m.例如:
这种情况,在学习分数时是很少接触到的.按照分式约分的方法来进行分数运算,有时可以使运算简
便合理.例如:
从“分式”与“分数”的比较中,容易发现:分式是分数概念的深化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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