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市场营销的一种模式,但目前在中国市场还没有完全推行,没有得到准确的规正,安利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安利是全球唯一一家可以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的一家公司。还有像电视直销等等这些都是营销的一种方式
直销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直销的监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在设立店铺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同时,通过推销员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系指以上述经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店铺系指自有店铺和特许经营店铺。
本条例所称推销员系指,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销售人员。
推销员为企业非正式员工,可不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其合法经营活动不以无照经营查处。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直销,需根据本条例规定设立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应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直销。
直销企业与推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的内容应符合本条例相关规定。
第四条 直销企业、推销员在中国境内从事直销,应严格遵守本条例、《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反金字塔诈骗条例》)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直销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直销企业的审批和直销业的监管。
第六条 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二章 直销企业的设立与变更
第七条 直销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信誉,提出申请前连续2年内在国内外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外国投资者还应拥有3年以上直销经验。
第八条 直销企业的投资者只能申请一家直销企业。
第九条 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汇),认缴出资的投资者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三个月内全部缴清认缴出资额。
(二)已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企业和直接销售产品的店铺。
(三)已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
(四)按照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已具备满足信息核查的条件。
第十条 直销企业设立及变更申请程序:
(一)投资者应首先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登记注册为生产性企业。
(二)上述生产性企业在具备第九条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增加直销经营范围。
(三)生产性企业申请增加直销经营范围,需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部门提出申请。
(四)省级商务部门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初核并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五)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并自收到完整合格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决定是否批准增加直销经营范围。予以批准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以书面方式批复同意并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
(六)企业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同时还须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涉及已设立直销企业的重大变更及《直销经营许可证》相关事项变更的,应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生产性企业申请增加直销经营范围应提交下列申请文件一式三份:
(一)市场计划报告,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
(二)企业的合同和/或章程;
(三)投资者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生产性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批准文件;
(四)直销企业与推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
(五)省级商务部门核查后出具的已开设生产直销产品的工厂和店铺的证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指定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帐户的证明函及同意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用途和金额划拨该保证金的承诺函。
第三章 直销企业的责任
第十三条 直销企业应确保其直销产品的质量。直销企业及其推销员不得对其直销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直销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允许直销的产品范围是保健品、保健器材、化妆品、保洁用品、小型厨具等。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公布允许直销的产品。
第十四条 直销企业应按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并支付推销员的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每个推销员的报酬(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及其他经济利益等)只能来源于直销企业自身的经营收益,其总额不得超过该推销员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所得销售收入总额的25%。推销员只能向最终消费者直接推销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第三方转卖。推销员将直销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同时,应向最终消费者提供直销企业开具的售货凭证。
直销企业的销售管理人员、培训人员必须是企业聘用的正式员工,领取员工工资。
第十五条 直销企业的店铺及推销员必须按照企业直销产品同一价格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第十六条 直销企业与推销员签订推销合同,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直销企业只能与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取得《推销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签订推销合同。签订推销合同的推销员人数应与其直销产品的销售规模相适应。
(二)推销合同应符合本条例第五章规定。签订推销合同的双方均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直销企业与推销员签订推销合同前,应出示本企业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有关省级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还需出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直销企业应向推销员提示加入直销的风险,如实介绍产品的质量和功能,不得夸大实际或潜在的销售报酬。
(五)直销企业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作为推销员加入的条件。
第十七条 直销企业必须保证最终消费者可以从其店铺购买到本企业的全部直销产品。直销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导致最终消费者只能向其推销员购买直销产品。
第十八条 直销企业不得允许或默认境外人员作为推销员为其在境内从事直销。
第十九条 直销企业应按照以下条款为最终消费者和其推销员办理退货手续:
(一)最终消费者自购买并获得直销企业产品之日起50日内,产品是未开封或未使用过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售货凭证到向其推销产品的推销员退货,也可到与推销员签订推销合同的直销企业或分支机构退货,或到推销员销售区域的直销企业店铺退货。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推销员或店铺应在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后7个工作内,按照售货凭证价款退货。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退货。
(二)推销员自取得直销企业产品之日起60日内退货,产品是未开封或未使用过的,直销企业应在推销员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货,不得附加任何其它条件。
(三)推销员自取得直销企业产品之日起60日后退货,直销企业应在推销员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货,退货按推销合同约定办理。
(四)直销企业与其推销员、直销企业或其推销员与消费者因退、换货发生纠纷时,由前者承担举证责任。
(五)直销企业因故停业的,仍应执行本条例有关退货的规定。
第二十条 直销企业应对其推销员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但直销企业通过举证证明该推销员的行为与本企业无关的情况除外。
第二十一条 直销企业不得公开发布招募推销员和宣传推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
第二十二条 直销企业法人资格终止前应在全国性报纸上发布公告。
第四章 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三条 直销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直销企业应按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将以下情况通过直销企业的中文网站向主管部门备案:
(一) 计酬制度和奖励制度;
(二) 退货制度、推销员或最终消费者退货情况(包括偿还金额);
(三)保证金缴纳情况;
(四)经批准的推销合同样本;
(五)售后服务制度(包括投诉电话、联系电话和地址);
(六)推销员培训计划及培训情况;
(七)直销企业店铺名称、数量、地址、负责人和****;
(八)直销企业推销员总数、名单;各省级分支机构推销员总数、名单;
(九)推销员个人资料及其获得报酬情况;
(十)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销售业绩报告;
(十一)推销员获得的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及其他经济利益总额及其占企业销售总额的比例;
(十二) 涉及企业的重大诉讼事项及处理的情况;
(十三) 直销产品品种目录及产品质量;
(十四) 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事项。
以上资料应保证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五条 直销企业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以企业年报的方式公开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外的所有内容。
第二十六条 直销企业除保存推销员个人基本资料外,还应当将下列资料保存至少5年,并接受监管主管部门的检查:
(一)直销产品的帐簿记录、银行票据、运输和储存等费用票据;
(二)记载推销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及人数的名册;
(三)业务培训情况的记录;
(四)向推销员支付各种形式报酬的记录和凭证。
第二十七条 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要求直销企业提供其他必要信息。
第五章 推销员推销合同
第二十八条 直销企业应与推销员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推销合同。推销合同标准文本应在直销企业申请设立时向主管部门申报并获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未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为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
第二十九条 推销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1) 直销企业名称、地址、电话;推销员姓名、地址、电话、年龄、身份证号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编号;
(2) 直销企业和推销员的权利和义务;
(3) 直销企业对推销员进行的风险提示。
(4) 推销员可能获得的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及其他经济利益的具体内容、获得条件、计算方法、支付程序;
(5) 直销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及程序:
(6) 推销员退出和退货的方式及条件;
(7)推销员推销的直销产品名称及产品质量责任;
(8)推销员隶属省级分支机构的名称;
(9)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六章 直销企业的省级分支机构及店铺
第三十条 直销企业必须在拟从事直销的区域内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后才能申请从事直销。
直销企业或其省级分支机构可招募推销员,并与推销员签订推销合同。
第三十一条 直销企业的店铺除可以从事自产产品的销售外,还可为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的推销员和其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办理提货、退货及换货,协助企业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店铺不可招募推销员。
根据《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批准,依法获得贸易权的外商投资直销企业可在其自有店铺销售进口产品。
第三十二条 直销企业可以通过特许经营店铺销售产品。通过特许经营店铺销售产品的直销企业对其特许经营店铺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特许经营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特许经营店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符合有关规定。直销企业与特许经营店铺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应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抄送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三条 直销企业申请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
(一)在省、自治区内10个以上的城市设立不少于10家自有店铺或20家特许经营店铺和5家以上自有店铺;
(二) 在直辖市设立不少于10家店铺或20家特许经营店铺和 5家以上自有店铺;
(三)单个店铺的面积不得小于50平米。
符合条件的直销企业可通过省级商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比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直销企业设立特许经营店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直销企业的省级分支机构后,直销企业的省级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向所在地有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营业活动。
直销企业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后,可在该省、自治区内已设有店铺的城市从事直销;在直辖市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后可在该直辖市从事直销。
第七章 推销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推销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可在任何时间与直销企业解除其签订的书面推销合同。
(二)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向直销企业办理退货。
(三) 举报直销企业及其他推销员违法违规行为。
(四)在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时,可拒绝直销企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 推销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本条例规定与直销企业(含省级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后,方可从事直销。
(二)只能向最终消费者推销直销企业的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第第三方转卖。
(三)推销员必须隶属某一个省级分支机构,只能在其隶属的省级分支机构辖区内有店铺的城市从事推销活动,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如果推销员因为搬迁或其他原因需要转换所隶属省级分支机构,需解除原签订的推销合同,另行签订推销合同并办理变更手续。
(四)如实地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的质量、功能和退货制度。不得对产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五)推销员在从事推销时,必须事先征得最终消费者的同意,并因最终消费者的要求停止推销
(六)在从事推销时,必须出示《推销员培训合格证》及其与直销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签订的推销合同。成交时,推销员向最终消费者提供的由直销企业出具的售货凭证上应标明直销企业当地店铺的地址、电话号码、退货条款和退货期限。
(七)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受理最终消费者的退货。
(八)不得大量囤积直销产品。
第八章 推销员的资格与培训
第三十六条 推销员应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但下列人员除外:
(一)现役军人;
(二)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人员;
(三)医生、教师;
(四)全日制在校学生;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及配偶、子女;
(六)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邪教或非法组织成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第三十七条 推销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推销员应通过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推销员培训合格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五年。
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推销员考试管理工作,成立专家小组负责编写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统一命题工作。
第三十九条 推销员考试内容以《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取缔非法传销条例》(或《反金字塔诈骗条例》)、《推销员考试和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推销员道德规范、直销风险揭示以及营销方面的基础知识为主。
第四十条 直销企业只能对推销员进行本企业直销产品业务培训,不得向推销员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推销员业务培训。
第四十一条 直销企业组织推销员业务培训超过100人时,应向所在地监管主管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举办。申请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教材、参加的人数、授课人的相关资料等。
直销企业应在培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所在地兼管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推销员培训活动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违反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
(三)宣扬迷信邪说、色情、*秽或者渲染暴力,有害群众身心健康;
(四)妨碍治安交通秩序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五)对企业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贬低同类其他产品,强制购买产品;
(六)将某个推销员收入状况作为普遍现象进行宣传,对推销员所获报酬进行过分渲染;
(七)从事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四十三条 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制定《推销员考试和培训管理办法》,有关推销员的考试和培训按该办法实行。
第四十四条 直销企业应按《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反金字塔诈骗条例》)和《推销员考试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推销员的管理、教育与培训。
第九章 保证金制度
第四十五条直销企业应在其所在地指定银行存入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直销企业设立时为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在直销企业设立并运营后为该企业每月销售额的20%,但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并在每一个月第一周内交付保证金。
第四十六条 当直销企业出现下列情形时,启用保证金:
(一)直销企业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对推销员支付报酬;
(二)直销企业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对推销员、消费者支付退货款。
(三)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保证金只能为现金或现汇。
第四十八条 直销企业不得将保证金及其有关凭证用于抵押或偿还债务。
第四十九条 直销企业发生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时,保证金应用于优先偿付推销员报酬、推销员和最终消费者退货款。
第五十条 主管部门及其授权机构负责对保证金的监管。
第十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直销业的监管主管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进行监管,对其经营行为、经营场所、网络信息、产品质量等进行检查,包括不定期现场检查;委托独立专业审计机构对直销企业实行专项审计。
第五十二条 鼓励社会公众对直销企业和推销员的直销行为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直销企业监管主管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监管主管部门将公布举报电话。监管主管部门一经接到举报,应当立刻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十三条 所在地监管主管部门受理直销企业的培训等活动申请,并对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及推销员的经营活动依法予以监督。
第十一章 罚则
第五十四条 未经审批从事直销经营活动、未按本条例设立店铺,但仍通过推销员直接销售产品或其它产品给最终消费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直销产品、直销货款、非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章的相关规定,通过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吊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人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吊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三十五、三十六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直销企业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十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直销企业限期改正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有关直销企业或推销员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主管部门分别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营业执照》。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直销企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改正或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章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直销企业未设省级分支机构从事直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非法经营额,没收违法所得,处非法经营额20%以下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处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分别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店铺招募推销员推销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店铺的营业执照。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直销企业未经批准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就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募推销员从事直销的或直销企业在省、自治区没有店铺的城市从事直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主管部门分别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六十四条 直销企业违反保证金规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执行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6个月。
第六十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推销员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推销员对其销售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分别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或营业执照。
直销企业及其推销员销售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法律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直销企业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推销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分别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或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对构成金字塔诈骗的,依照《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反金字塔诈骗条例》)予以处罚。
第六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条例关于举办推销员培训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被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推销员培训合格证》的直销企业或推销员三年之内不得提出从业申请、不得参加推销员考试。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直销企业拟成立直销企业协会等社团组织,须经直销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国务院社团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十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直销企业,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参照本条例外国投资者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区别:零售业态是销售市场向确定的顾客提供确定的商品和服务的具体形态。零售业态是动态的、发展的概念。而零售业种是零售店向确定的顾客群提供确定的商品和服务的具体种类,是零售活动的具体分类。
零售业种的分类:百货商店、超级市场、连锁店、仓储式商店、便利店、购物中心、网络商店
零售业种通常按经营商品的大类将零售划分为若干个业种,业种强调的是“卖什么”,重点是商品。零售业态分为八种,有百货店、便利店、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会员式商店、专业店、专卖店和购物中心。
可以退货,因为玫琳凯中国依照直销法规的要求,在《直销员销售合同》中明确规定,直销员只要提前规定的时间向公司进行通知,即可终止《直销员销售合同》。所以可以退货。
玫琳凯是全球护肤品和彩妆品直销企业之一,创办于1963年9月13日,总部设在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市,是一家业务遍布五大洲超过35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拥有5000名员工和300余万名美容顾问的跨国企业集团。
扩展资料:
一、直销员的招募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申请为玫琳凯直销员:
1、年满 18 周岁的女性,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但申请人不得为下列人员:
(1)全日制在校学生;
(2)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3)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4)境外人员、包括港澳台在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二、直销员的身份审核:
1、建立完善的加入流程:
根据国家法规的规定,玫琳凯中国制定了明确而完善的直销员申请加入的流程,任何人申请成为玫琳凯直销员,都必须经过以下三个基本流程:
1)直销员培训和考试;
2)签署《直销员销售合同》且承诺其不属于法定禁止成为直销员的人员;
3)身份审核。
2、引入先进技术,加强审核:
1)公司特别投资从权威机构引入身份验证系统,对全部加入者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于经过核实发现有疑问的,全部要求到所属分公司进行澄清;
2)凡23岁以下的申请加入人员,公司于2011年11月引进学籍信息验证系统,对其是否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身份进行验证。对未通过审核验证的,系统将直接发送短信拒绝该申请,除非申请人可以向公司提供毕业证书、工作证明、辍学等有效证明。
3、加强教育和规范:
玫琳凯中国为强化对直销员的管理,在法律法规以及《直销员销售合同》的基础上制定了《销售队伍行为规范手册》,进一步详细规定了直销员在加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行为准则。并且,公司持续在全体销售人员中大力宣传公司的直销员招募政策和流程。
一旦公司发现法律禁止人员违规加入、错误理解公司招募政策和流程的案件,将立即根据其违规情节轻重等,依据《销售队伍行为规范手册》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
直至终止《直销员销售合同》的处理。同时公司也强化对协助违规人员加入者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对典型案例在销售队伍中进行重点宣传。
玫琳凯化妆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有适合十来岁青春期的经典护肤系列,也有年轻肌肤的补充性保养系列,更有适合成熟肌肤抗衰老的幻时护肤系列。以及有抗痘系列和美白系列,不同的系列可以针对不同年龄段的皮肤进行针对性的补充保养。
经典护肤系列的分为一号配方适合干性肤质,包括柔性洗面霜、保湿爽肤水、高水份面膜霜、滋养润肤乳液、粉底霜(有柔象牙、纯象牙两种颜色可选)五种产品 ,补充保养系列:柔润精华眼霜,丝柔精华眼霜,舒活眼膜。清爽保湿凝露,滋润保湿凝露。
滋养:水柔新肤霜,丰润滋养霜。T区控油平衡露,清爽卸妆液。 美白护肤系列:美白洗面乳,美白爽肤水,美白面膜。美白焦点白皙精华露,美白日霜,美白晚霜,美白隔离霜。幻时护肤系列:三合一洁面乳,抗皱保湿乳,防护日霜SPF25,修复晚露。
纤体日霜,纤体晚露,幻时新生保湿柔肤水,幻时夜间修护精华乳,黑眼圈修复精华露,微晶焕肤霜,细致焕肤精华乳,抗皱修复笔,维C精华露,活丽润颜乳霜,舒颜护肤系列:抗皱精华素,滋润修颜粉底乳。
-玫琳凯
玫琳凯Mary Kay-官方网站-直销员招募与退出
美容顾问通常在网上下定单,下单的定额达到一定数量可以享受一定的服务费,比如一个月的累计订单金额达750-1199元,公司会付给你133%服务费,1200-1799元得186%的服务费,1800元以上得22%的服务费;同时订上一定数量的产品,可以享受00667的点数,比如1800元的产品将得到120的点数,美容顾问可以凭着这个点数以非常便宜的价格购买玫琳凯产品,120点就是可以120元买600元的产品,这叫自用产品。所以你还会享受到600-120=480元的福利。
13次奖金按顺序排列为顾客服务费、月结奖金、业绩奖金……皇冠、皇冠大使。顾客服务费分6个等级:1400提成3%、4200提成6%……70000提21%。另外为体系高额优势,在80000的基础上提成为27%。
“业绩奖金并非只是根据你一个人的业绩计算,而是根据你与你的所有合作伙伴整组业绩来计算。”林先生说。如:假设你推荐了三个朋友A先生、B先生、C先生,A先生这个月的销售业绩是8500元;B先生的销售业绩是4500元;C先生的销售业绩为2600元;你的业绩只有1200元;小组的业绩总额为16800元。依据相对应的百分比,A先生奖金为765元;B先生奖金是270元;C先生奖金是78元。扣除ABC奖金,你本月所得的奖金为903元。
〔一位长期做安利且不愿透露姓名的**说,为完成业绩,一些“经销商”不得不采用囤货的方式做大业绩,因为吃货量越大,提成就越高,外加安利产品的使用周期与其它同类日化消费品类似,要想原有的消费者扩大购买量不太现实,只能大量发展新人“进货”来拉升业绩。〕
调查对象·玫琳凯
分配制:9个分配阶梯
顾问:囤货完成任务加大提成
10月25日,已经改做玫琳凯“红外套”的张**在透露玫琳凯的分配制度时,首先画了一张草图,讲明做玫琳凯产品一共有9个阶梯,根据排列的顺序为:美容新顾问、资深顾问、明星、红外套……首席经销商。
在9个阶梯中,从红外套开始有提成,而红外套提成的理由是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小组提成。其他一直到首席经销商是层层提取。要想成为首席经销商必须得从底层开始做起,首先必须购买2400元的产品便成为新顾问。
具体的表现形式为,假设以你为中心,你购买2400元的玫琳凯产品后,必须在你的下线中发展1-2个美容新顾问,你便升为资深顾问,如发展到3个新美容顾问又升为明星,在你的下线3个新美容顾问中,每人必须又发展1-2个新美容顾问。如果在下线的下线中又发展了1-2个新美容顾问,你就晋升为“红外套”。一个小组就这样形成,随后你进入玫琳凯的“红外套”大学进修,也开始收取管理费和小组提成,随着下线的增多你也会层层升高,最后到首席经销商。
据该“红外套”**说,现在重庆做玫琳凯的首席经销商是一位姓刘的先生,大概月薪在35万元左右。
玫琳凯对发展下线并不受区域限制,下线可以来自国内的每个地方,而业绩不会受影响。该“红外套”**说,由于开始时成为新美容顾问只购买了2400元的产品,但玫琳凯的产品是针对女人消费,通常会找出女人容易退货和换货的理由来让下线囤货,一般情况下每个人会囤积4000-6000元的产品。她说其主要目的是完成制度所规定的任务,加大提成量。
〔一个新美容顾问直言不讳,普通市民买的少之又少,其实买主基本上是刚进入玫琳凯的新美容顾问。记者问其如何看待这一销售模式,她答称,“做传销和普通单位差不多,没有大的差别,例如厂长压车间主任,主任又压工人。工人被车间主任盈利,车间主任又被厂长盈利。”〕
背景资料(一)
传销与直销
传销是否等于直销?传销和直销的关系是什么?
直销有多种表述方式,最基本的是离开固定销售地点,即无店铺销售。成立于1978年的世界直销联盟(WFDSA),是全球直销业自发组成的一个自律组织。该联盟认为直销是一种直接将产品及服务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直销有多种组织形式和计酬方式,而传销只是直销的一种。在我国由于翻译上理解不同,出现了“传销”、“直销”、“网络营销”、“单层直销”、“多层直销”等多种概念,造成对传销与直销的混淆。直销除传销经营方式外,还包括邮购、目录购货、电话行销、电子购物、自动售货、会员服务、访问销售、家庭聚会销售等。
背景资料(二)
从传销到直销
传销到直销的路径。据资料显示,1998年6月18日,国家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促使在中国的10家外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2002年2月21日,国家再次发布《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对转型企业中雇佣推销人员的方式、报酬、合同订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再次强调店铺经营。这也是国家对外资转型企业规范最严格的一次。
文件明确规定了推销人员的计酬标准和从业限制,强调“转型企业不得将雇佣的推销人员以部门、团队、小组等名目组成网络”,也就是常人所云的“发展上下线”。同时“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直接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的产品金额计提报酬,不得以介绍加入等名目为由计提任何报酬”,“每个推销人员只能在一家店铺所在地、市辖区内从事推销活动,不得跨地区从事推销活动”。(见习记者 吴相权/文 见习记者 彭述罡/图)
稿件来源: 重庆经济报 编辑: 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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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俊英,女,出生于50年代,2012年7月成为玫琳凯第63位首席授权经销商代表。进入玫琳凯以前曾在国企单位从事财务工作,1998年加入玫琳凯,仅用10个月时间成为经销商。2000年 开始全职从事玫琳凯事业。
人物故事回目录
做出一番事业 证明自己的存在
来到玫琳凯之前,梁俊英在国企单位从事财务工作。因为没有大学文凭,再加上几次职业会计师考试都以失败告终,她梦想已久的“主管会计”职称,几乎就是个遥不可及的空想。即便如此,充满韧性的她仍积极努力地生活着。
她与她丈夫识于微时,从同学到夫妻,一直以来携手并进。新时代意味着新机遇,梁俊英的先生辞去了工程师的职务开始下海经商,然而这却使得彼此之间的思想距离渐变渐远。无论是生活所需还是置装扮靓,自己薄弱低微的薪水只能靠先生的给予赞助,言语间的摩擦一次次伤害着她的内心,回想以往他们共同努力、彼此尊重的关系已不再,梁俊英为了寻回那个曾经被丈夫重视、呵护的自己,在丈夫的帮助下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服装店。也许爱美扮靓是梁俊英的强项,但经营维持她并不擅长,店铺生意十分寡淡,有幸的是结识了几个不同行业的朋友。让她初次接触到玫琳凯产品的就是其中之一,她为朋友推荐如何搭配服装,朋友为她介绍了玫琳凯的基础5步,出于“面子问题”梁俊英当即就购下了,虽然没有像现在有很多资料介绍,但初次使用的感受让她新鲜极了。
第1个问题
世界第一名都在想什么、做什么,怎样才能超过他们?
1、什么信念使乔·吉拉德38岁成为世界头号推销员
2、安德鲁·卡内基在成为世界富豪之前做了什么
3、拳王阿里凭什么争霸世界
4、推销之神原一平为什么连续15年推销业绩全国第一
5、玫琳凯化妆品公司每年零售20000000000美元的秘密
6、乔·吉拉德衣领上佩戴什么样的别针
7、安东尼·罗宾每小时的演讲费为什么高达几万美金
8、乔·吉拉德每天练习的七个基本动作
第2个问题
到哪儿钓鱼,什么地方鱼最多?
1、贴在乔·吉拉德办公室门上的箴言
2、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10000张资料卡
3、乔·吉拉德250推销定律
4、什么样的潜在顾客符合购买条件
5、10在什么情况下比100大
明白你的意思,差不多能到这个折扣,因为每个月的所赠送的产品不一样,可能到最后结算的时候,折扣力度还是有一定的出入。
详细一点说,这个可以称之为入会费,但是这部分费用既没有给公司也没有给你的美容顾问老师,而是用2600购买了玫琳凯的产品。一旦你交付了2600,就意味着你成为了玫琳凯的美容顾问,就可以享受到玫琳凯会员的待遇。
在生成订单的时候,
1当达到一定的购货数量你可以以极低的费用购买到试用产品,但是这些产品和普通用来销售的产品是一样的,只不过在这些试用产品的标签上没有价格只有试用产品字样。
2与此同时,无论新老会员,公司在你达到一定的订货额度,都会赠送当月的促销产品,每个月不同。
3除此以外,还有一部分是作为新的美容顾问,在第一个月你必须花380购买一个美容包,里面不仅有一些玫琳凯所有产品的介绍、宣传册、展示架,还包括一些彩妆产品。
4另外,你有六个月的完美起步的赠品,每个月赠送的产品不一样,但同是可以出售的产品。
综上所诉,老美容顾问只能享受到前面两种优惠;作为新的美容顾问,你可以享受到上面四种优惠政策,尤其是第一个月享受的优惠更多,折扣就大。 所以,你实打实的花了2600元,把你所得到的产品按产品单价加到一起,你就能清楚的了解自己的折扣了。无论新老美容顾问,都是购买的东西越多得到的优惠力度就越大,折扣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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