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市场营销的一种模式,但目前在中国市场还没有完全推行,没有得到准确的规正,安利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安利是全球唯一一家可以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的一家公司。还有像电视直销等等这些都是营销的一种方式
直销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直销的监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在设立店铺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同时,通过推销员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系指以上述经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店铺系指自有店铺和特许经营店铺。
本条例所称推销员系指,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销售人员。
推销员为企业非正式员工,可不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其合法经营活动不以无照经营查处。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直销,需根据本条例规定设立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应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直销。
直销企业与推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的内容应符合本条例相关规定。
第四条 直销企业、推销员在中国境内从事直销,应严格遵守本条例、《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反金字塔诈骗条例》)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直销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直销企业的审批和直销业的监管。
第六条 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二章 直销企业的设立与变更
第七条 直销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信誉,提出申请前连续2年内在国内外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外国投资者还应拥有3年以上直销经验。
第八条 直销企业的投资者只能申请一家直销企业。
第九条 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汇),认缴出资的投资者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三个月内全部缴清认缴出资额。
(二)已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企业和直接销售产品的店铺。
(三)已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
(四)按照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已具备满足信息核查的条件。
第十条 直销企业设立及变更申请程序:
(一)投资者应首先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登记注册为生产性企业。
(二)上述生产性企业在具备第九条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增加直销经营范围。
(三)生产性企业申请增加直销经营范围,需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部门提出申请。
(四)省级商务部门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初核并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五)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并自收到完整合格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决定是否批准增加直销经营范围。予以批准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以书面方式批复同意并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
(六)企业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同时还须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涉及已设立直销企业的重大变更及《直销经营许可证》相关事项变更的,应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生产性企业申请增加直销经营范围应提交下列申请文件一式三份:
(一)市场计划报告,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
(二)企业的合同和/或章程;
(三)投资者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生产性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批准文件;
(四)直销企业与推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
(五)省级商务部门核查后出具的已开设生产直销产品的工厂和店铺的证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指定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帐户的证明函及同意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用途和金额划拨该保证金的承诺函。
第三章 直销企业的责任
第十三条 直销企业应确保其直销产品的质量。直销企业及其推销员不得对其直销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直销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允许直销的产品范围是保健品、保健器材、化妆品、保洁用品、小型厨具等。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公布允许直销的产品。
第十四条 直销企业应按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并支付推销员的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每个推销员的报酬(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及其他经济利益等)只能来源于直销企业自身的经营收益,其总额不得超过该推销员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所得销售收入总额的25%。推销员只能向最终消费者直接推销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第三方转卖。推销员将直销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同时,应向最终消费者提供直销企业开具的售货凭证。
直销企业的销售管理人员、培训人员必须是企业聘用的正式员工,领取员工工资。
第十五条 直销企业的店铺及推销员必须按照企业直销产品同一价格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第十六条 直销企业与推销员签订推销合同,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直销企业只能与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取得《推销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签订推销合同。签订推销合同的推销员人数应与其直销产品的销售规模相适应。
(二)推销合同应符合本条例第五章规定。签订推销合同的双方均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直销企业与推销员签订推销合同前,应出示本企业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有关省级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还需出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直销企业应向推销员提示加入直销的风险,如实介绍产品的质量和功能,不得夸大实际或潜在的销售报酬。
(五)直销企业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作为推销员加入的条件。
第十七条 直销企业必须保证最终消费者可以从其店铺购买到本企业的全部直销产品。直销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导致最终消费者只能向其推销员购买直销产品。
第十八条 直销企业不得允许或默认境外人员作为推销员为其在境内从事直销。
第十九条 直销企业应按照以下条款为最终消费者和其推销员办理退货手续:
(一)最终消费者自购买并获得直销企业产品之日起50日内,产品是未开封或未使用过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售货凭证到向其推销产品的推销员退货,也可到与推销员签订推销合同的直销企业或分支机构退货,或到推销员销售区域的直销企业店铺退货。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推销员或店铺应在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后7个工作内,按照售货凭证价款退货。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退货。
(二)推销员自取得直销企业产品之日起60日内退货,产品是未开封或未使用过的,直销企业应在推销员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货,不得附加任何其它条件。
(三)推销员自取得直销企业产品之日起60日后退货,直销企业应在推销员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货,退货按推销合同约定办理。
(四)直销企业与其推销员、直销企业或其推销员与消费者因退、换货发生纠纷时,由前者承担举证责任。
(五)直销企业因故停业的,仍应执行本条例有关退货的规定。
第二十条 直销企业应对其推销员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但直销企业通过举证证明该推销员的行为与本企业无关的情况除外。
第二十一条 直销企业不得公开发布招募推销员和宣传推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
第二十二条 直销企业法人资格终止前应在全国性报纸上发布公告。
第四章 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三条 直销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直销企业应按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将以下情况通过直销企业的中文网站向主管部门备案:
(一) 计酬制度和奖励制度;
(二) 退货制度、推销员或最终消费者退货情况(包括偿还金额);
(三)保证金缴纳情况;
(四)经批准的推销合同样本;
(五)售后服务制度(包括投诉电话、联系电话和地址);
(六)推销员培训计划及培训情况;
(七)直销企业店铺名称、数量、地址、负责人和****;
(八)直销企业推销员总数、名单;各省级分支机构推销员总数、名单;
(九)推销员个人资料及其获得报酬情况;
(十)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销售业绩报告;
(十一)推销员获得的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及其他经济利益总额及其占企业销售总额的比例;
(十二) 涉及企业的重大诉讼事项及处理的情况;
(十三) 直销产品品种目录及产品质量;
(十四) 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事项。
以上资料应保证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五条 直销企业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以企业年报的方式公开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外的所有内容。
第二十六条 直销企业除保存推销员个人基本资料外,还应当将下列资料保存至少5年,并接受监管主管部门的检查:
(一)直销产品的帐簿记录、银行票据、运输和储存等费用票据;
(二)记载推销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及人数的名册;
(三)业务培训情况的记录;
(四)向推销员支付各种形式报酬的记录和凭证。
第二十七条 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要求直销企业提供其他必要信息。
第五章 推销员推销合同
第二十八条 直销企业应与推销员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推销合同。推销合同标准文本应在直销企业申请设立时向主管部门申报并获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未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为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
第二十九条 推销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1) 直销企业名称、地址、电话;推销员姓名、地址、电话、年龄、身份证号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编号;
(2) 直销企业和推销员的权利和义务;
(3) 直销企业对推销员进行的风险提示。
(4) 推销员可能获得的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及其他经济利益的具体内容、获得条件、计算方法、支付程序;
(5) 直销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及程序:
(6) 推销员退出和退货的方式及条件;
(7)推销员推销的直销产品名称及产品质量责任;
(8)推销员隶属省级分支机构的名称;
(9)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六章 直销企业的省级分支机构及店铺
第三十条 直销企业必须在拟从事直销的区域内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后才能申请从事直销。
直销企业或其省级分支机构可招募推销员,并与推销员签订推销合同。
第三十一条 直销企业的店铺除可以从事自产产品的销售外,还可为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的推销员和其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办理提货、退货及换货,协助企业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店铺不可招募推销员。
根据《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批准,依法获得贸易权的外商投资直销企业可在其自有店铺销售进口产品。
第三十二条 直销企业可以通过特许经营店铺销售产品。通过特许经营店铺销售产品的直销企业对其特许经营店铺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特许经营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特许经营店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符合有关规定。直销企业与特许经营店铺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应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抄送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三条 直销企业申请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
(一)在省、自治区内10个以上的城市设立不少于10家自有店铺或20家特许经营店铺和5家以上自有店铺;
(二) 在直辖市设立不少于10家店铺或20家特许经营店铺和 5家以上自有店铺;
(三)单个店铺的面积不得小于50平米。
符合条件的直销企业可通过省级商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比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直销企业设立特许经营店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直销企业的省级分支机构后,直销企业的省级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向所在地有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营业活动。
直销企业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后,可在该省、自治区内已设有店铺的城市从事直销;在直辖市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后可在该直辖市从事直销。
第七章 推销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推销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可在任何时间与直销企业解除其签订的书面推销合同。
(二)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向直销企业办理退货。
(三) 举报直销企业及其他推销员违法违规行为。
(四)在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时,可拒绝直销企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 推销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本条例规定与直销企业(含省级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后,方可从事直销。
(二)只能向最终消费者推销直销企业的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第第三方转卖。
(三)推销员必须隶属某一个省级分支机构,只能在其隶属的省级分支机构辖区内有店铺的城市从事推销活动,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如果推销员因为搬迁或其他原因需要转换所隶属省级分支机构,需解除原签订的推销合同,另行签订推销合同并办理变更手续。
(四)如实地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的质量、功能和退货制度。不得对产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五)推销员在从事推销时,必须事先征得最终消费者的同意,并因最终消费者的要求停止推销
(六)在从事推销时,必须出示《推销员培训合格证》及其与直销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签订的推销合同。成交时,推销员向最终消费者提供的由直销企业出具的售货凭证上应标明直销企业当地店铺的地址、电话号码、退货条款和退货期限。
(七)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受理最终消费者的退货。
(八)不得大量囤积直销产品。
第八章 推销员的资格与培训
第三十六条 推销员应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但下列人员除外:
(一)现役军人;
(二)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人员;
(三)医生、教师;
(四)全日制在校学生;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及配偶、子女;
(六)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邪教或非法组织成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第三十七条 推销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推销员应通过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推销员培训合格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五年。
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推销员考试管理工作,成立专家小组负责编写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统一命题工作。
第三十九条 推销员考试内容以《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取缔非法传销条例》(或《反金字塔诈骗条例》)、《推销员考试和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推销员道德规范、直销风险揭示以及营销方面的基础知识为主。
第四十条 直销企业只能对推销员进行本企业直销产品业务培训,不得向推销员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推销员业务培训。
第四十一条 直销企业组织推销员业务培训超过100人时,应向所在地监管主管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举办。申请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教材、参加的人数、授课人的相关资料等。
直销企业应在培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所在地兼管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推销员培训活动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违反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
(三)宣扬迷信邪说、色情、*秽或者渲染暴力,有害群众身心健康;
(四)妨碍治安交通秩序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五)对企业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贬低同类其他产品,强制购买产品;
(六)将某个推销员收入状况作为普遍现象进行宣传,对推销员所获报酬进行过分渲染;
(七)从事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四十三条 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制定《推销员考试和培训管理办法》,有关推销员的考试和培训按该办法实行。
第四十四条 直销企业应按《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反金字塔诈骗条例》)和《推销员考试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推销员的管理、教育与培训。
第九章 保证金制度
第四十五条直销企业应在其所在地指定银行存入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直销企业设立时为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在直销企业设立并运营后为该企业每月销售额的20%,但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并在每一个月第一周内交付保证金。
第四十六条 当直销企业出现下列情形时,启用保证金:
(一)直销企业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对推销员支付报酬;
(二)直销企业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对推销员、消费者支付退货款。
(三)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保证金只能为现金或现汇。
第四十八条 直销企业不得将保证金及其有关凭证用于抵押或偿还债务。
第四十九条 直销企业发生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时,保证金应用于优先偿付推销员报酬、推销员和最终消费者退货款。
第五十条 主管部门及其授权机构负责对保证金的监管。
第十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直销业的监管主管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进行监管,对其经营行为、经营场所、网络信息、产品质量等进行检查,包括不定期现场检查;委托独立专业审计机构对直销企业实行专项审计。
第五十二条 鼓励社会公众对直销企业和推销员的直销行为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直销企业监管主管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监管主管部门将公布举报电话。监管主管部门一经接到举报,应当立刻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十三条 所在地监管主管部门受理直销企业的培训等活动申请,并对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及推销员的经营活动依法予以监督。
第十一章 罚则
第五十四条 未经审批从事直销经营活动、未按本条例设立店铺,但仍通过推销员直接销售产品或其它产品给最终消费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直销产品、直销货款、非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章的相关规定,通过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吊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人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吊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三十五、三十六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直销企业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十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直销企业限期改正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有关直销企业或推销员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主管部门分别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营业执照》。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直销企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改正或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章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直销企业未设省级分支机构从事直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非法经营额,没收违法所得,处非法经营额20%以下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处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分别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店铺招募推销员推销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店铺的营业执照。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直销企业未经批准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就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募推销员从事直销的或直销企业在省、自治区没有店铺的城市从事直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主管部门分别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六十四条 直销企业违反保证金规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执行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6个月。
第六十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推销员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推销员对其销售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分别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或营业执照。
直销企业及其推销员销售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法律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直销企业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推销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分别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或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对构成金字塔诈骗的,依照《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反金字塔诈骗条例》)予以处罚。
第六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条例关于举办推销员培训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被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推销员培训合格证》的直销企业或推销员三年之内不得提出从业申请、不得参加推销员考试。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直销企业拟成立直销企业协会等社团组织,须经直销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国务院社团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十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直销企业,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参照本条例外国投资者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玫琳凯说:世上存在着四种人:第一种人,促使事情发生;第二种人,看着事情发生;第三种人,不清楚所发生的事情,第四种人,完全不知道发生的任何事。我们要成为哪种人呢?是的,我们都要成为第一种人。
那作为女人来讲,我们是否用心想过:我们这一生到底要促使哪些事情去发生?是不是要成为一个美丽自信拥有良好品格的女性?拥有幸福的家庭?拥有成功的事业?
获得人生的这些终极目标,我们每个人都在努力生活,努力的工作,但结果却不同,所以选择比努力更重要。
那我们通常是如何选择的呢?
人生是一种选择,不一样的选择有不一样的结果。家庭、事业、成就、人际关系的好坏都取决于我们的选择。选择正确,结果才可能正确……
一、打工:
什么是打工呢?打工就是你不需要投资,只需要付出每天的8-10个小时的时间去换取一份相对固定的收入。
我们思考:
(1)我们满意这份收入吗?可以拿多久?有持续的保障吗?是不是只要努力了就可以得到呢?
(2)这份工作是否发挥了我的潜能,提升我的能力?我有不断学习成长的机会?工作环境是快乐和谐的友爱的?
现状有很多硕士或者以上学历,都只能拿六七千的收入?如果我们学历不高,没有一定关系,很难突破5000以上的收入?况且每年都会有比我们学历更高的人出来,每年都有比我们关系更铁的人出来,很容易被取代,那很多人就会从打工转换为经商作生意。 有很多人因为没有机会或不敢挑战,就这样带着抱怨的心在单位耗着自己青春年华。
其实每一人都有梦想,希望时间和收入自由,希望发挥自己的潜能,希望拥有自己的事业。很多人会选择创业。
二、做生意
(1)需要投资,一般投资大才能赚得多,但投资越大,压力越大。如果想一年赚十万,至少投资50万以上;如果想赚一百万,至少每年投资一百万以上。投资和风险是成正比的;
(2)孤军奋战,同行业的恶性竞争,没有人能真正帮到你。比如开服装店,假如你对面的服装店经营的很好,对面的老板娘一定不会告诉你说哪里进的服装比较便宜,她也不会教你如何把店开得更好。不是她人不好,是机制的问题,因为每个人都要自保,都需要生存;
(3)有回笼资金慢、三角债、库存等的问题
(4)有大吃小的现状;例如沃尔玛超市开出来了,很多小的超市会自动关门。还有很多不是人为所能控制的因素,比如非典,比如禽流感,比如国家房产调控,特殊时期,很多生意都不好做。
(5)生意都是从小做大,有一天,也许眼光错了,会把一生所赚的钱都赔进去,今年可能赚一百万,但明年会是未知,没有任何人敢保证自己一生稳赚,或许有人会说,没问题,我愿意承担这种压力与风险,别忘了我们今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为了更好的努力。
在中国生意做的大的人,一定有政府背景,有较硬的关系,才能拿到地,或拿到项目,或没有人找茬。还有一定有雄厚的资金。我发现很多做生意的人,都不敢手机关一个月出去旅游?所以生意风水四起,赚钱多多也未必能获得身心的自由。
那我们看看,我们如果不想打工,是否有资金实力和人际关系投入生意?
我们想以我们的现状打工和做生意都不是我们的最佳选择,今天我要分享的玫琳凯事业,我认为这是女性改变自己拥有自己事业的最好机会。
中国有句古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在怎样的环境和怎样的人在一起是非常重要的,同样今天选择和怎样的一家公司合作非常重要。一家公司的文化制度管理哲学等决定这它的发展,也决定着我们的发展。
简单的说,一家公司在经历几个主要的成长阶段后,会进入一个稳定的、长期的发展过程。第一个成长阶段叫做“起步阶段”,这一阶段是最脆弱的,在这个时期之后,公司将会进入曝增期,其独占的品牌产品开始为大众所普遍接受,公司销售开始暴涨,经销商们的收入将会大幅增长。最后一个阶段是“稳定期”。进入稳定期之后,成长是会很大,今天玫琳凯在中国进入稳定期,有庞大的销售队伍,完善的培训体系、物流系统等。我们全方位的了解这家50年的化妆品公司
一、公司的实力,实力代表着一种安全感。玫琳凯公司成立于1963年9月13日,玫琳凯用自己毕生的积蓄5000美金在美国达拉斯的一个方米不满46平米的小店里面,开创了这家梦想公司,当时只有9个美容顾问,连玫琳凯本人及她的儿子理查德,一共11个人成立了这家公司。玫琳凯说:许多人创办公司是为了赚钱,但这绝对不是我的主要动机。我希望给予女性提供一个无可限量的事业发展机会。
公司创业至今已有50年历史。玫琳凯运用黄金法则"你希望别人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别人",作为公司的指导哲学和市场理念,并大力倡导生活优先次序:信念第一,家庭第二,事业第三。用"你能做到"的精神激励更多女性勇敢追求属于自己的丰富人生。
玫琳凯以面对面小型美容课的方式指导妇女正确保养皮肤,从而销售产品。公司创立第一年就达到20万美元,第二年就攀升到80万美元,1976年玫琳凯就在美国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了,这是第一次有女性拥有的上市公司。后来为了更好执行玫琳凯经营理念,公司收回股票,变成家族企业。
今天公司已在全世界40多个国家设立了分公司机构,每年销售量达60亿以上美金,全球有200万多美容顾问,在美国被评为100家最值得员工尊重和信赖的公司之一,十大最提拔女性的公司之一。
1996年入选《财富》杂志"全美商业名人堂"
1999年她又和科学家居里夫人,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特丽沙,美国前总统夫人希拉里·克林顿一起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女性。
2003年被评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女性企业家。
2004年美国公共电视台和沃顿商学院共同评选为"过去25年间最有影响力的商业领袖"之一。
玫琳凯名字所代表的是崇高的理想和伟大的积极信念,玫琳凯之所以成功是不折不扣服务与她人的商业精神。
玫琳凯1995年来到中国,玫琳凯女士的远见勇气和永不放弃的信念也在中国大地上继续为女性带来发挥才能实现梦想的机会。投资2000万美金,在杭州开办了除美国本土以外的第一家海外分工厂,并在上海设立了总部。中国现拥有百万美容顾问,年销售量近百亿。
二、我们再来看看产品
公司目前12个系列近200种产品,如经典护肤系列、幻时系列、美白系列、彩妆系列等等。
98年公司就停止在动物身上做试验,产品通过FDA,ISO9001等认证。所有产品都有高科技萃取和最先进的包装。玫琳凯与众不同之处是优质的产品和个性化的服务。试想作为一名消费者,合理的价格,优质的产品,周到的服务,没有理由不够买,爱美是女人天性。通过销售,带给周围女性美丽自信,同时提升我们的沟通能力,拓展我们的人际圈,所以销售是世上最伟大的工作。
从化妆品市场前景看,有两方面优势:
1、它是低值易耗品,中国13亿人口,去掉一半男人,再去掉一半老人和小孩,2亿女性需要,一年消费1000元,一年就是2000亿的市场,而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更愿意在脸上投资。只要有女性存在,化妆品永远有市场。家里条件好可能有3-5台电视机,不能有时台,也不可能2经常换。而化妆品是反复使用的低值的易耗品。
2、经营性强不可替代性,科技发展,很多东西会被高科技替代,比如以前火车站人工检票,现在刷卡进入,比如富士康很多岗位都自动化。比如人们现在已不用短信,都用微信交流。社会在进步,淘汰非常快,竞争非常强。很多人都会下岗,面临事业,很多生意都有淘汰的风险。而今天我们提供的是服务咨询,我们的工作没有任何可以代替,我们是可以帮助女性改变形象提升自信,当一位女性形象提升时,她的自信也是她不被社会淘汰的方式。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在从事一项伟大的工作。就像私人医生,私人律师,形象顾问是永远不可能被淘汰的。
三、玫琳凯的机制
1、公平公正,非常人性化
玫琳凯不设门槛,任何一位有梦想的女性都可以在这里创造奇迹,舞出自己的精彩人生。很多学历不是很高的姐妹一次一次被公司奖励去海外游,今天中国已有近130位的首席,都是来自不同行业,不同文化和家庭的背景,不同的年龄,她们一样在玫琳凯获得了成功。玫琳凯也在40多个国家被不同的肤色、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文化底蕴人接受,因为玫琳凯满足了人性的需求,真诚、善良,追求美好。
2、这是一条完美的成长道路
从美容顾问—红外套-督导-首席,成长我我们的形象、心智、沟通力,收入,朋友等等
如何成为美容顾问。只是把家中所有的化妆品换成玫琳凯化妆品,你就立刻能得到:
(1)终身优惠权;(2)销售权;(3)全球推广权;(4)你还可以立刻得到56年来350多万美容顾问的成功经验和免费培训,当然更重要的是成长为首席的事业机会。
玫琳凯是一份分享的事业,当你变得漂亮的时候,你身边也一定有许多朋友希望和你打扮得一样漂亮,你只要把其中三位变得跟你一样,你就是明星了。做为明星顾问你能够:1)接受明星班的培训,让你成为一颗闪闪的明星,做一个销售专;2)当你把明星的动作重复一遍,也就是把5位女性变得跟你一样时,你就是红外套美容顾问。做为红外套你能够:1)享受个人表彰大会,穿上晚礼服,在星级宾馆可以带着家人走上绚丽的舞台,接受至少在200人以上的掌声、鲜花、喝彩的认可;2)参加红外套大学的培训,成为一名初级管理者;3)当你把红外套的动作重复一遍,也就是把事业机会分享给12个人的时候,你就可以申请经销商,经过考核,可以穿上漂亮的督导制服。1)办理营业执照,成为法人代表,跟玫琳凯公司签约,和玫琳凯公司合作!也就是授权经销商;2)全中国经销商平均月收入都在万元以上。3)更隆重的个人表彰大会,就职典礼;4)来自总部的五星级酒店招待和培训,教你如何经营自己的事业;5)达到业绩考核,那是最重要的,只要你按照公司教你的方法去做,9个月你就一定能做到。当你拿到这个结果时,你团队中一定有人也想拿到这个结果,那好,你只要培养出:
一至四位经销商,就是资深经销商,年薪在20-50万左右
培养五位以上经销商,就是执行经销商,年薪在50万以上
培养十二个经销商,就可准备首席的申请。,其实在玫琳凯人人都可以成功,只要坚持,它绝对公平、公正,符合人性。
三、自由,没有时间限制,可以在1年,10年,甚至20年成为首席,一切有我们决定,只要做到公司的标准。现在公司提出7年首席之路,只要我们聚焦目标,做对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
四、行业前景,掌握趋势就是掌握未来
1、看看直销这个行业;
直销起源于1872年的美国,在国外已有100年的历史,我们看传统销售,它首先经过厂家——总代理——省代理——市代理——进入商场到顾客手中,这中间各个环节都要赚钱。所以从厂家出来的可能是2元的商品,到顾客手中也许就成了20元,所以厂家为了让顾客拿到货真价实的商品,就通过:1)电视直接销售,这叫电视直销;2)电话直销;3)邮递;4)网络直销;5)大卖场它也是直销,6)通过人的直销,这是最有魅力的。在2001年中国加入WTO。承诺3年后开放直销。2006年下半年直销法出台,这个行业真正的开始起步,它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 我们周围的人们也越来越接受这种销售的模式,这也是商品流通的一种形式,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人们喜欢便捷优惠和服务,这是一个朝阳性的行业
2、化妆品行业;
只要有女人,就一定有化妆品市场。就算你每天对着电脑,也不可能说往电脑上一贴,脸就变白了,嘴就变红了,世界再发达也必须要有美容专家,所以说今天是一个机会。这是稳定飞速发展的行业。
五、市场份额
和传统销售有本质区别,它没有区域划分,那个城市都可以开展我们的玫琳凯业务。如果你的老家在外省,有一天你也可以去老家发展业务,如果你广州的朋友要从事玫琳凯,未来也许那是你的一片市场。
六,投资风险
没有风险,只是换了个化妆品用而已。但却可以得到以下从事玫琳凯的益处:
1)跨国集团公司的支持,与全球一流公司合作,而且是高品质的产品,有他们做坚实的后盾;
2)投资小,零风险,拥有一个在全国发展事业的机会,同时我们愿意帮助你做老板,使一个美容顾问做自己的老板。
3)弹性的工作时间,没有人约束你,根据自己的意愿去开展自己的工作,不需要门面,没有压力;
4)很多人帮助你,和传统生意不一样,我们都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做,老师会教你该怎么做,你不会失败;
5)公司有很多非常棒的免费培训;
6)一个无可限量的事业发展机会。可以成为首席。
七,公司附加值
1、通过赞美认可舞台,永远激发梦想,美丽自信,清晰人生方向,发挥潜能。
2、拥有独一无二的粉红色轿车。
3、拥有无数海外游
怎么开始做?
想想过去的2018年,对自己满意吗?过去的三年对自己满意吗,今天的现状就是曾经的选择,我们对自己负责,明年,后年,未来,我们到底要拥有怎样的生活?到底要和谁在一起?在玫琳凯最大风险是卖不掉产品,但你不用玫琳凯也要用化妆品,而且你可以以优惠价去享用,只是提前消费,换个品牌而已。反过来讲,只要你学习,按公司教你的方法去做,逢会必到,你不可能卖不掉产品,如果做好了呢?1年、3年、5年,首席的结果让你做到了,你的生活将会有质的飞跃,所有人生的一切,你想要的你都可以拥有。
没有卖不掉的产品,只有卖不掉产品的人。 我们对自己的未来负责。玫琳凯说,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你没有任何损失,只有收获。当每一个新顾问进来,公司都有逐步前进计划的培训。让我们一起加油。我们都能美梦成真。
想要更多了解玫琳凯联系号码:13535113124
微信同步:13535113124
联系人:陈美芳(玫琳凯中国授权经销商)
给您一个化妆更美丽改变,比自信更丰富的提升
一共48家,2015年国家会加快发放直销牌照。
中国直销公司前4排名
1.宝丽(中国)美容有限公司
宝丽(中国)美容有限公司POLA集团是1929年成立的日本着名高端化妆品集团,至今已发展成为集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化全球企业集团。
2.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护肤品和彩妆品直销企业之一──美国玫琳凯公司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经过10多年的发展,玫琳凯中国的分支机构如今遍布全国各主要省市,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有一座占地72万平方米、高科技、环保型的亚太生产中心,该中心拥有18条生产线,年产量可达18亿件。
3.理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理想科技集团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依托中国生物资源优势,坐拥盘龙云海、龙润集团、龙润茶集团、美国隆思达集团20多载生物科研成果,多项生物科技领域领先专利技术,产品涵盖茶化妆品、茶保洁用品、茶保健食品、茶保健器材四大品类。
4.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CNI国际集团(简称CNI),1986年成立于东南亚地区,是一家成长及扎根亚洲、继而进军国际市场的多元化直销国际企业,总部设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涵盖CNI国际集团的业务有直销业、房产金融业、旅游酒店业、天然资源生产业、生化科技研发等其中,直销经营是CNI国际集团的核心业务,主要经营日用消费品。
直销很难做,如果进入前10 的将会更难,因为市场都被瓜分完了。想做直销,有营销天赋的人 ,找到好的产品,做自己的直销品牌才是关键。
想要在直销领域独树一帜,实现弯道超车,找好产品是关键。这个产品绝对不能是同质化的,又不能是需要自己标新立异制造概念的,重新创造一个概念,引导市场接受,创造消费太难了。你需要的是一个市场迫切需求的,但是一直以来都没有重大突破的好产品。
比如霍山石斛,中华九大仙草之首。经过这么多年市场的炒作,几乎是家喻户晓。但是长期以来霍山石斛的真实功效都没有被开发出来,市场上都是吹嘘什么清除自由基 抗衰老 保护心脑血管疾病。你广告狂轰滥炸会有点效果,但是等大潮退去的时候就知道谁在裸泳了。
霍山石斛最大的功效是清胃热,针对舌苔偏黄的慢性胃炎的人具有一剂而效的功效,历史上霍山石斛就是凭借这点拿到九大仙草之首的宝座。但是现在很多人对霍山时候的品种都弄混了,而且不知道这个不是单独用的要与其他滋补品搭配用的 所谓石斛伴侣。而现在市场上999%的霍山石斛都没有这个实际的功效都是吹嘘概念。
中国慢性胃炎群体好几亿,舌苔偏黄的 就一半以上,市场非常巨大。霍山石斛价格会炒作的卖到七八百元一克,其实根本就没有任何功效。所以会做直销推广的人拿到真的石斛伴侣,产品的功效又非常的确切,将会如虎添翼。期待合作!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