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直销品牌权健集团被曝光多项问题,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2月28日,天津市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外表示,“经初步核查,天津权健公司部分产品涉嫌存在夸大宣传问题。后续调查还在进行中。”
权健于2013年获得商务部颁发的直销营业许可证,但作为持牌运营的正规企业,权健却多次陷入涉嫌传销的争议。南都记者梳理统计了2006-2017中国89家获得牌照的直销企业,发现争议缠身的不止一家。
在89家直销企业中,22家企业在有涉传销争议的背景下“带病获牌”,12家品牌相关企业经销商涉传销被诉判刑;35家企业涉嫌团队计酬。此外还有跨品种、跨地区直销,虚假宣传,租赁牌照等问题。
直销企业发展迅猛,良莠不齐。如何进一步加大监管,规范直销企业行为,成为亟待破解的一道难题。
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在同日公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自此以后,直销和传销,就像一对双生子,出现在寻常百姓的视野中,影响着数亿人的经济生活。
2006年2月22日,商务部颁发首张直销经营许可证。南都记者统计发现,截至2017年10月,已有91家企业获得直销经营资格。
其中,蚁力神已破产,大连珍奥的直销牌照在2006年就被收回,当前具有直销资格的约有89家企业。
十多年来,直销行业飞速发展,行业规模和销售业绩快速提升,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 社会 效益。与此同时,与直销一字之差的传销在一些地区大行其道。一些直销企业甚至拿着直销许可证,打着传销的擦边球,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媒体公开报道,南都记者发现,这些持牌经营的直销企业大多“负面缠身”。
具体统计数字显示:89家直销企业中,有12家企业或其经销商因非法传销而被起诉判刑,有21家曾因违法违规行为接受行政处罚,有6家曾在海外受罚;35家企业涉嫌团队计酬,至少32家涉嫌跨地区违规直销,22家涉嫌跨品种违规直销;12家涉嫌虚假宣传,22家涉嫌“带病获牌”,有7家宣称被冒用名义,还有8家涉嫌违规租赁牌照。
89家直销企业中,累计有79家企业曾被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约占直销企业总数887%。如何让直销企业规范发展、诚信经营成为直销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面临的难题。
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申请成为直销企业的投资者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不过,关于具体什么行为才是“重大违法”,《直销管理条例》并没有详述。
东升伟业在2012年获得直销牌照前,就屡次陷入传销质疑。
2007年,辽宁省通报的十大传销案件中,东升伟业铁岭传销案排名第8。2008年,江西省公布打击传销十大案例中,上饶东升伟业传销案也榜上有名。然而,即便被列入两个省份的年度传销十大案例,依然未能阻止东升伟业在4年后成功获得直销牌照。
南都记者搜索发现,像东升伟业这样涉嫌“带病获牌”的企业至少有22家,多发于2015年和2016年。在2015年获批的19家企业中,有7家企业获牌前就被曝光涉嫌传销违规。2016年获批的15家企业中,这一数字为6家。2012年商务部批准的6家直销企业中,有3家涉嫌“带病获牌”;在2013年和2014年,带病获牌的企业数分别为2家和3家。
拿到牌照后,也不少企业或旗下经销商借直销牌照之名行传销运作之实。2006年,蚁力神,即辽宁省蚁力神天玺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直销牌照,不过,该公司在2007年旋即破产,原董事长王奉友在内的55名涉案人员涉嫌合同诈骗等多项罪名遭起诉。
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公开判决书,至少有12家企业的经销商被法院判处领导、组织传销罪。其中,不乏隆力奇、新 健康 、太阳神、康婷、华林酸碱平等品牌公司。
在隆力奇经销商非法传销案一案中,隆力奇经销商张某曾组织发展下线成员共计19386人,传销资金达数亿元,其本人非法获取返利金额为人民币2909万余元。虽然该组织为经销商发展,但隆力奇公司的身影也无处不在。媒体报道显示,该案产品为隆力奇公司生产,传销组织成员返利及奖金由隆力奇公司统一支付,传销团伙22人所获得的返利及奖金由隆力奇公司进行统一返利等。
《禁止传销条例》中明确指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属于非法传销。
不过,在直销行业中,“团队计酬”这种激励模式却普遍存在。团队计酬也被称为“多层计酬”、“越级提成”,即上线可从自己发展的下线销售员的销售收入中提成。
中国保健协会直销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胡远江指出,我国的直销行业只开放了单层次直销,但国际直销企业大多按照多层次直销的原则运作、推进市场,因此我国直销行业在法律层面和实际运作层面“两层皮”的现象。
南都记者通过公开报道检索发现,在89家持直销牌照企业中,至少有35家企业被曝光或报料,称其涉嫌团队计酬,违规比例高达39%。其中包括玫凯琳、太阳神、无限极等直销品牌。
直销牌照颁发门槛高,资源稀缺。部分传销团伙就假借直销企业“冒名顶替”开始活动;甚至有持牌企业干起了“租赁牌照”的生意,与其他企业违规合作,为非法传销提供“便利”。
广东康力就曾将难得的直销牌照当成“猪肉”租给多家涉传企业,并向这些无照黑户收取租金或合作费用。
在“亿富通传销案”中,康力授权青岛东方亿家公司为其直销服务网店,东方亿家每月向康力缴纳30万到50万元不等的费用,然后自称是名正言顺的直销公司,干起了传销业务。案发时,“亿富通传销案”发展会员10余层、人数逾千人。另有“康力多多”传销案、“向日葵”系统传销案中,合作伙伴利用康力的直销许可证进行非法传销。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未经审核公布的地区,直销企业不得开展直销业务;未经审核公布的产品,直销企业不得通过直销方式销售。
而在实际操作中,跨地区、跨品种的违规经营比比皆是。某些直销企业无视法规,为提升业绩,通过模糊直销区域范围和直销品种范围,误导消费者,违规进行直销活动。
此外,由于直销行业的特殊性,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渠道为直销员,不可避免的遇到人员经常性流动及人脉跨越多个地区这些问题。因而也容易出现跨区域经营的现象。久而久之,这一不合规行为却演变成行业潜规则。
南都记者统计发现,89家持牌企业中,涉嫌跨地区违规直销的企业有32家,违规比例高达359%;涉嫌跨品种违规直销的企业有22家,违规比例高达247%。
此外,持有牌照的直销企业多以化妆品、保健品为公司主推产品。在对外宣传中存在不少夸张、虚假乱象。诸如“卫生巾号称能治前列腺炎,鞋垫包治百病”等荒谬广告语从未断绝。
2016年7月,媒体报道《败诉官司后的绝症女孩,谁再替权健作虚假宣传》的文章,报道身患恶性肿瘤的四岁幼女小周洋,在大医院手术化疗后各项指标趋于正常,后被引荐开始服用权健公司的药品。最后孩子病情恶化不幸离世。事后,网上出现了大量图文资料称小周洋被治愈,并配上患儿及其父母、权健负责人的合影。同年10月,国家中药管理局通报了权健虚假违法中医广告一事。
2017年,嘉康利因违规直销被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处罚,没收销售收入约1985万元,罚款50万元。据悉,当事人召开全民健身万里行会议,夸大介绍产品功效:“糖尿病也好了吧,癌症也好了吧,牛皮癣也好了吧。我们的维唯思有一个神奇的功效,它能够保护和修复我们已经受损的DNA,这是人类的奇迹”等。
南都记者统计发现,89家企业中至少有12家涉嫌虚假宣传。
近日,医学自媒体丁香医生炮轰持牌直销公司权健集团,质疑该公司的火疗法致伤、保健品延误病情、公司运营模式涉嫌传销等问题。
随后,监管部门陆续做出回应。
12月26日下午,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曾回应南都记者称,已对事件开展调查。12月27日,由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等多部门组织的联合调查组进驻权健集团展开调查。28日,调查组对外发声称,“经初步核查,天津权健公司部分产品涉嫌存在夸大宣传问题。后续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依据2005年颁发的《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
自2005年实施直销市场准入机制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先后制定发布了4个部门规章、4个公告和10多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建立完善直销监管法律体系。
在日常监管中,除了巡查检查、制定规范和标准,工商部门主要采用行政约谈、提醒告戒、勒令整改以及没收违法所得、行政罚款等多种惩治手段,工商部门查处违规直销的消息也不断见诸报端。
早在2012年,8家直销企业被扬州工商局直销监管约谈,包括完美、玫琳凯、三生、无限极、中脉、康力等均在列。2015年11月,绿之韵产品在山西涉嫌卷入传销,被《人民日报》点名曝光。报道刊发后引起了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家工商总局立即约谈了绿之韵公司主要负责人。
直销类企业良莠不齐,违规乱象屡禁不绝。如何进一步加大直销监管力度,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成为亟待监管部门破解的一道难题。有专家认为,要改变这一现状,还需要政府、行业和企业等多方携手,要最终形成监管部门联合惩戒、直销企业自查自律、 社会 公众监督举报的共治机制,从具有“行业纲领性质”的法规上进行规范。
整合梳理:毛淑杰
随着一年时间的结束,我们已经完成了自身的工作,要做好年终工作总结报告。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年终工作总结报告2020”,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年终工作总结报告2020(一)公司前台工作总结前台是展示公司的形象、服务的起点。对于每一位来访xx的客人来说,前台是他们接触我们公司的第一步,是对公司的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前台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公司的形象。同时,公司对来访客人的服务,从前台迎客开始,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有了对其重要性的认识,所以我一定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现对本年度完成的前台工作总结如下。
一、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认真接听每一个电话,并且熟记每个部门的分机号,严格接照公司的要求为每一位来访客人打电话核对楼上的联系人,并认真的为每一位来访客人办理临时访客证。来访的客人参观或者地方上访时我将时刻注重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将热情的接待。巧妙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做到笑脸相迎、耐心细致、温馨提示等。在业余时间我将加强学习一些关于电话技巧和礼仪知识。最近公司组织英语培训,我坚持每一节课都去参加,在那里认真学习,不断的为自己充电,以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
二、努力打造良好的前台环境
要保持好公司的门面形象,不仅要注意自身的形象,还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让来访客人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三、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
不管是工作时间还是休假时间,如果公司有临时任务分配,我将服从安排,积极去配合,不找理由推脱。作为xx的一员,我将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公司效命。平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加强同事之间的感情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并且多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内容。为了往后能更好的工作不断的打下基础。
做前台工作也快一年了,工作范围较小;工作内容也比较少。但自己也有不足的地方,工作时集中力不够,会犯迷糊;有时候解决问题还有所欠缺,我希望以后能够更认真上班工作,勤力做事。为公司做的多些。
四、今后工作计划
1、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做事麻利,有效率,不出差错。服务态度要良好,接待客人要不断积累经验,要给客人留下良好印象。接电话时,也要不断提高用语技巧;巧妙的问答客人。尽量让每一个客户满意。
2、加强礼仪知识学习。如业余时间认真学习礼仪知识,公共关系学。了解在待人接物中必须要遵守的礼仪常识,包括坐姿、站姿、说话口气、眼神、化妆、服饰搭配,以及回答客户提问技巧等等。也可以上像玫琳凯的课,讲的知识都是很实用的,上了课后会让人更自信,令一个人有气质。
3、加强与公司各部门的沟通。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和各部门的工作内容,有了这些知识储备,一方面能及时准确地回答客户的问题,准确地转接电话。另一方面也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简要的回答客户的问题,同时也能抓住适当机会为公司作宣传。
虽然前台的工作比较轻松,但大小事都是要认真才能做好。所以我都会用心的去做每一件事。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将加强学习,努力工作!
个人年终工作总结报告2020(二)一年的时间匆匆逝去,xx有限公司的运作也已步入正轨。人力资源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发展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公司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是以每一年度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计划为基础,并配合公司的工作重心逐步开展的。现将一年来我部门完成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人力资源部在公司成立的第一年就划分、明确了各部门的组织架构,分析并制定了各部门的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从而初步确定了公司的定员定编,并且不断依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各部门的定员定编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期使公司的人员与岗位设置情况达到的配置,可能地发挥每一个职能部门和员工的作用。
我们深知严谨规范的管理对一个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所以人力资源部一直致力于建立完善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人力资源部在致力于建立完善公司基础管理体系的同时,也不忘人力资源部自身规范管理体系的建立工作。制定了新的薪酬制度体系,并且为了系统配合公司新的薪酬制度,制定了公司绩效考评制度草案,并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二、职工人数的确定
一年的经营中,我深深感到确定职工人数是人力资源部重中之重的工作。人力资源部,是一个“管人”的部门,只有确切知道公司公司的职工数量信息,接下来计算工资、个人所得税、福利费等其他工作才能顺利进行。假如职工人数有误,那接下来所作的都将会是无用功,而且还会为公司带来灾难性得损失。而公司在每年都会跟随市场变化而不断调整生产计划,生产线、直接工人、管理人员等都在变动,因此职工人数的确定的工作显得相当繁重。
三、公司人员招聘工作
第一年是公司高速发展的一年,是公司人员流动较为频繁的一年,也是公司人员招聘工作任务繁重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公司的空缺岗位多,人员需求多,要求员工到岗时间紧迫,故人力资源部在招聘工作中花费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四、培训工作
职工培训主要体现在培训费的提取。因为产品的合格率、xx都与培训有直接关系,所以职工培训与生产休戚相关。为了能申请到xx,公司生产产品合格率必须达到90%以上,因此每年都得投入培训费来保持90%的合格率。然而,培训会提升职工级别,经过一年培训,原本公司要求级别的工人级别提升,就会出现职工级别过高的情况,给公司带来没必要的工资支出。这时,裁减高级别的职工,再聘请低级别的工人会是的选择。因此,在进行培训费用提取时,还应做好来年裁减多余高级工人的赔偿金。
五、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我部门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了本部门的基础职能作用,在规范管理、工资核算、办理员工保险、组织各项活动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总之,在公司市场运作的一年中,人力资源部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坚持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的原则,在各部门中起到了较好的引导模范作用。
当然,在一年的工作中,我部门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在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方面,光有好的想法,而没有加大推进力度,导致有些工作没能按时完成。在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力度方面,还有待加强。各部门的分工还不够明确,有待跟进。在员工的培训上未能投入更大的精力,导致培训工作没能系统地组织展开。
综上所述,一年来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是较有成效的,作为公司运作的重要组成成员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我们决心不断发扬自身的优点和经验,改进自身的不足,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能。
个人年终工作总结报告2020(三)我从xx物业正式成立后,接管xx物业客服部客服领班工作,负责客服组、清洁组、维修组的管理工作。历时一年,从摸索到熟悉,边做边学,在我前进的每一步中,都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同事的热情相助,得到了大多数住户的支持与认可。在这一年来,我们面对了很多压力,克服了很多困难,但我们却非常愉快和充实。因为我们有一只高素质的队伍,有一群热情、愿奉献的物业管理人。我们扎实工作,勤奋敬业,协调各方,周到服务,完成了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行为,强化内部管理,自身建设质量提高
管理处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对住户、客户服务按中心要求规程操作,贯彻礼貌待人、化解矛盾、微笑服务,适时赞美等工作规程。员工按时上下班,打考勤,请假需经班组及主管批准。员工分工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到人,熟知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规程。
二、规范服务
真书写各项工作日志,文件、记录清楚。建立了清洁、维修日巡检表,落实交班工作记录本。客服组每周二下午召开一次周例会,在员工汇报工作的基础上,小结、点评、总结前一阶段完成的工作任务,同时布置新的工作任务,宣传中心例会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及时上报主管,请示工作。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收集各类资料等文件分类归档完整,。同时,初步实施了电子化管理,各种公告、通知、报告、物业费、业主信息资料,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可随时调阅。
三、房屋管理深入细致
及时处理居家报修和公共区域的报修问题,小区维修量大,技术人员少,要求维修工技术全面,并且还要带夜班维修工作和北苑日夜维修任务。维修工作人员总是默默地工作,从无怨言,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我们的张立勇师傅总是一手肩扛梯子,一手骑自行车,从这家到那一户,从来都是热情微笑,仔细讲解和宣传维修知识。维修师傅忙碌的身影,无数次地感动了我,各种重大维修、夜晚维修都是随叫随到,谢谢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无怨无悔地奉献,真诚地执着地付出勤劳的汗水。
四、对房屋管理维护
对正在装修的房屋,我们严格按房屋装修规定,督促户主按规定进行装修,装修申请、装修人员实施xx卡的管理,杜绝违章情况的发生。对小区已装修业主发生房屋渗漏等情况,管理处采取几种方式帮助住户排忧解难,一方面打报告由学校集中处理,一方面报校修建中心,一方面积极联系施工单位。针对住户反映的问题,落实维修。
这一年的工作,也暴露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如在设备管理上比较薄弱,与上层沟通上欠缺力度,有待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改进和学习。同时,希望能有机会到比较成熟的社区学习,掌握更好的技能,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多与同行进行横向联系。
新的一年,即将来到,决心在岗位上,投入更多的时间,更大的热情,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不辜负上级领导的期望。希望我们的团队每一个珍惜在一起的和谐气氛,创造更多的惊喜和超越,更好的发挥团队精神,以“住户无抱怨、服务无缺憾、管理无盲点、工程无隐患”为工作目标,让我们xx物业随着新年悄然而至的脚步,而潜入我们广大住户的内心而努力、奋斗!”
个人年终工作总结报告2020(四)一年来,在领导及同事们的帮忙指导下,经过自身的努力,我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本事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取得了必须的工作成绩,现将本人的工作、学习情景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注重提升个人修养
经过杂志报刊、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不断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加强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财经、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努力钻研业务知识,进取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工作。
不断改善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让知识伴随年龄增长,使自身综合本事不断得到提高。进取参加了区里组织学习活动,按照上级指示,努力学习、进取参与。
二、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我以高度的职责感和事业心,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由于财会工作繁事、杂事多,其工作都具有事务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并且这个时期是寒亭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关键阶段,我重视工作中的每一细节。负责其他资金指标录入、用款计划批复、用款额度的下达、其他资金清算、暂付款额度下达。在对外付款方面,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财经制度,账务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以及整理归档,办公用品的领用待内务工作。这些工作比较零碎,我都细心耐心的完成。负责财政代发资金这项工作,涉及了多个部门,多种项目和资金。有些资金的发放时间跨度很大,发放资料的准备由于牵涉到多个科室和单位,协调起来也比较复杂,所以我都细心地处理每一笔业务,出现突发情景时也能很快地协调好。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这些工作都是领导安排的正常工作,我在工作中努力学习,认真负责,将工作做到驾轻就熟。在这些工作中,我一向坚持着八字原则:“准确、及时、全面、有效”。
在从事这些工作的同时,我时刻记得自己是科室的一分子,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创造力,为支付中心工作的改善献计献策,也尽了一份力量。此刻的我,不管面前的工作量多么大,难度多么高,我都有信心能以最高的效率完成。今年以来,我一向没有休假,在同事休假过程中,我一向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交接到的工作,让自己做一颗螺丝钉,哪里需要哪里钉。
在这一系列的工作中,我深知:作为一名合格的财政工作者,不仅仅要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并且还要有严谨细致耐心的工作作风,同时体会到,无论在什么岗位,哪怕是毫不起眼的工作,都应当用心做到最好,哪怕是在别人眼中是一份枯燥的工作,也要善于从中寻找乐趣,在工作中学习,从改变中创新。
个人年终工作总结报告2020(五)一年的时间就这样很快的结束了,回顾自己这一年以来的工作,可以说是有很多的地方值得去回忆。作为一名行政助理,我要做的工作有很多,在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自身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对这一年工作进行简要总结:
一、严以律己,树立良好形象
严格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工作为先,大局为重,遇有紧急任务,加班加点,毫无怨言。领导下达了指令,会想方设法去完成。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对于领导和办公室安排的每一份工作,不论大小,都高度重视,总是尽职尽责、认认真真地去完成,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打折扣、讲条件。经常自省自励,开展批评与自己批评,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树立起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虚心的向同事学习,经常利用网络工具和同岗位的同事交流心得,逐步的完善自己。在工作中,时时处处以领导和优秀同事为榜样,不会的就学,不懂的就问,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始终保持了谦虚谨慎勤奋好学的积极态度,综合能力显著提高。
三、积极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对于我们服务行业来讲,凡是节假日对我们的营业都有极大的冲击力。所以在节日来临之前,必须把各项工作的相关事宜一切准备妥当。按照领导的安排,认真做好各类文件、通知、打印、校对以及传达工作;全方位为领导搞好服务,常请示、勤汇报,努力做好参谋助手,为整个办公室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四、人事管理方面
相对来讲,我们人事工作还存在很大需要改善的地方。这一年出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总公司已经下文要做好留人计划方案这项工作,即“与员工谈话”,可是还没落实好,有些部门做了,可是也没按要求做,由此可见这件事并未引起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员工思想我们都没了解好,我们谈何留人。这一年基本上是新进与离职的人员不相上下,本年度是离职人数大于新进。从这里面可以看出做了解员工思想工作的重要性。其中这工作没完成有极大方面的原因是我没做好督查工作,这是我工作失职的表现。这件事体现了我的执行力不够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加强这方面的能力。
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今后,我要一如既往地向领导们学习,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与时俱进,积极进取,力争使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再上新台阶,以适应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的需要,从而更好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一定再接再励,甘为人梯,让领导和其它员工踏踏实实安安心心的奋斗在自己的岗位上。现在我的工作对我来说,我自己感到还是十分的满意的,所以我会继继续在我的工作上努力下去,我坚信自己可以做好。当然很多的现实情况下,我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不过忙碌的生活也是很正常的,我坚信在以后的道路上,我会走的更好!
它是市场营销的一种模式,但目前在中国市场还没有完全推行,没有得到准确的规正,安利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安利是全球唯一一家可以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的一家公司。还有像电视直销等等这些都是营销的一种方式
直销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直销的监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在设立店铺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同时,通过推销员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系指以上述经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店铺系指自有店铺和特许经营店铺。
本条例所称推销员系指,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销售人员。
推销员为企业非正式员工,可不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其合法经营活动不以无照经营查处。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直销,需根据本条例规定设立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应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直销。
直销企业与推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的内容应符合本条例相关规定。
第四条 直销企业、推销员在中国境内从事直销,应严格遵守本条例、《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反金字塔诈骗条例》)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直销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直销企业的审批和直销业的监管。
第六条 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二章 直销企业的设立与变更
第七条 直销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信誉,提出申请前连续2年内在国内外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外国投资者还应拥有3年以上直销经验。
第八条 直销企业的投资者只能申请一家直销企业。
第九条 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汇),认缴出资的投资者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三个月内全部缴清认缴出资额。
(二)已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企业和直接销售产品的店铺。
(三)已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
(四)按照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已具备满足信息核查的条件。
第十条 直销企业设立及变更申请程序:
(一)投资者应首先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登记注册为生产性企业。
(二)上述生产性企业在具备第九条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增加直销经营范围。
(三)生产性企业申请增加直销经营范围,需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部门提出申请。
(四)省级商务部门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初核并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五)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并自收到完整合格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决定是否批准增加直销经营范围。予以批准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以书面方式批复同意并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
(六)企业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同时还须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涉及已设立直销企业的重大变更及《直销经营许可证》相关事项变更的,应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生产性企业申请增加直销经营范围应提交下列申请文件一式三份:
(一)市场计划报告,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
(二)企业的合同和/或章程;
(三)投资者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生产性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批准文件;
(四)直销企业与推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
(五)省级商务部门核查后出具的已开设生产直销产品的工厂和店铺的证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指定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帐户的证明函及同意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用途和金额划拨该保证金的承诺函。
第三章 直销企业的责任
第十三条 直销企业应确保其直销产品的质量。直销企业及其推销员不得对其直销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直销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允许直销的产品范围是保健品、保健器材、化妆品、保洁用品、小型厨具等。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公布允许直销的产品。
第十四条 直销企业应按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并支付推销员的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每个推销员的报酬(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及其他经济利益等)只能来源于直销企业自身的经营收益,其总额不得超过该推销员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所得销售收入总额的25%。推销员只能向最终消费者直接推销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第三方转卖。推销员将直销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同时,应向最终消费者提供直销企业开具的售货凭证。
直销企业的销售管理人员、培训人员必须是企业聘用的正式员工,领取员工工资。
第十五条 直销企业的店铺及推销员必须按照企业直销产品同一价格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第十六条 直销企业与推销员签订推销合同,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直销企业只能与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取得《推销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签订推销合同。签订推销合同的推销员人数应与其直销产品的销售规模相适应。
(二)推销合同应符合本条例第五章规定。签订推销合同的双方均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直销企业与推销员签订推销合同前,应出示本企业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有关省级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还需出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直销企业应向推销员提示加入直销的风险,如实介绍产品的质量和功能,不得夸大实际或潜在的销售报酬。
(五)直销企业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作为推销员加入的条件。
第十七条 直销企业必须保证最终消费者可以从其店铺购买到本企业的全部直销产品。直销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导致最终消费者只能向其推销员购买直销产品。
第十八条 直销企业不得允许或默认境外人员作为推销员为其在境内从事直销。
第十九条 直销企业应按照以下条款为最终消费者和其推销员办理退货手续:
(一)最终消费者自购买并获得直销企业产品之日起50日内,产品是未开封或未使用过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售货凭证到向其推销产品的推销员退货,也可到与推销员签订推销合同的直销企业或分支机构退货,或到推销员销售区域的直销企业店铺退货。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推销员或店铺应在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后7个工作内,按照售货凭证价款退货。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退货。
(二)推销员自取得直销企业产品之日起60日内退货,产品是未开封或未使用过的,直销企业应在推销员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货,不得附加任何其它条件。
(三)推销员自取得直销企业产品之日起60日后退货,直销企业应在推销员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货,退货按推销合同约定办理。
(四)直销企业与其推销员、直销企业或其推销员与消费者因退、换货发生纠纷时,由前者承担举证责任。
(五)直销企业因故停业的,仍应执行本条例有关退货的规定。
第二十条 直销企业应对其推销员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但直销企业通过举证证明该推销员的行为与本企业无关的情况除外。
第二十一条 直销企业不得公开发布招募推销员和宣传推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
第二十二条 直销企业法人资格终止前应在全国性报纸上发布公告。
第四章 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三条 直销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直销企业应按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将以下情况通过直销企业的中文网站向主管部门备案:
(一) 计酬制度和奖励制度;
(二) 退货制度、推销员或最终消费者退货情况(包括偿还金额);
(三)保证金缴纳情况;
(四)经批准的推销合同样本;
(五)售后服务制度(包括投诉电话、联系电话和地址);
(六)推销员培训计划及培训情况;
(七)直销企业店铺名称、数量、地址、负责人和****;
(八)直销企业推销员总数、名单;各省级分支机构推销员总数、名单;
(九)推销员个人资料及其获得报酬情况;
(十)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销售业绩报告;
(十一)推销员获得的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及其他经济利益总额及其占企业销售总额的比例;
(十二) 涉及企业的重大诉讼事项及处理的情况;
(十三) 直销产品品种目录及产品质量;
(十四) 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事项。
以上资料应保证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五条 直销企业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以企业年报的方式公开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外的所有内容。
第二十六条 直销企业除保存推销员个人基本资料外,还应当将下列资料保存至少5年,并接受监管主管部门的检查:
(一)直销产品的帐簿记录、银行票据、运输和储存等费用票据;
(二)记载推销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及人数的名册;
(三)业务培训情况的记录;
(四)向推销员支付各种形式报酬的记录和凭证。
第二十七条 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要求直销企业提供其他必要信息。
第五章 推销员推销合同
第二十八条 直销企业应与推销员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推销合同。推销合同标准文本应在直销企业申请设立时向主管部门申报并获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未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为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
第二十九条 推销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1) 直销企业名称、地址、电话;推销员姓名、地址、电话、年龄、身份证号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编号;
(2) 直销企业和推销员的权利和义务;
(3) 直销企业对推销员进行的风险提示。
(4) 推销员可能获得的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及其他经济利益的具体内容、获得条件、计算方法、支付程序;
(5) 直销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及程序:
(6) 推销员退出和退货的方式及条件;
(7)推销员推销的直销产品名称及产品质量责任;
(8)推销员隶属省级分支机构的名称;
(9)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六章 直销企业的省级分支机构及店铺
第三十条 直销企业必须在拟从事直销的区域内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后才能申请从事直销。
直销企业或其省级分支机构可招募推销员,并与推销员签订推销合同。
第三十一条 直销企业的店铺除可以从事自产产品的销售外,还可为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的推销员和其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办理提货、退货及换货,协助企业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店铺不可招募推销员。
根据《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批准,依法获得贸易权的外商投资直销企业可在其自有店铺销售进口产品。
第三十二条 直销企业可以通过特许经营店铺销售产品。通过特许经营店铺销售产品的直销企业对其特许经营店铺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特许经营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特许经营店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符合有关规定。直销企业与特许经营店铺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应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抄送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三条 直销企业申请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
(一)在省、自治区内10个以上的城市设立不少于10家自有店铺或20家特许经营店铺和5家以上自有店铺;
(二) 在直辖市设立不少于10家店铺或20家特许经营店铺和 5家以上自有店铺;
(三)单个店铺的面积不得小于50平米。
符合条件的直销企业可通过省级商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比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直销企业设立特许经营店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直销企业的省级分支机构后,直销企业的省级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向所在地有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营业活动。
直销企业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后,可在该省、自治区内已设有店铺的城市从事直销;在直辖市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后可在该直辖市从事直销。
第七章 推销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推销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可在任何时间与直销企业解除其签订的书面推销合同。
(二)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向直销企业办理退货。
(三) 举报直销企业及其他推销员违法违规行为。
(四)在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时,可拒绝直销企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 推销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本条例规定与直销企业(含省级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后,方可从事直销。
(二)只能向最终消费者推销直销企业的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第第三方转卖。
(三)推销员必须隶属某一个省级分支机构,只能在其隶属的省级分支机构辖区内有店铺的城市从事推销活动,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如果推销员因为搬迁或其他原因需要转换所隶属省级分支机构,需解除原签订的推销合同,另行签订推销合同并办理变更手续。
(四)如实地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的质量、功能和退货制度。不得对产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五)推销员在从事推销时,必须事先征得最终消费者的同意,并因最终消费者的要求停止推销
(六)在从事推销时,必须出示《推销员培训合格证》及其与直销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签订的推销合同。成交时,推销员向最终消费者提供的由直销企业出具的售货凭证上应标明直销企业当地店铺的地址、电话号码、退货条款和退货期限。
(七)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受理最终消费者的退货。
(八)不得大量囤积直销产品。
第八章 推销员的资格与培训
第三十六条 推销员应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但下列人员除外:
(一)现役军人;
(二)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人员;
(三)医生、教师;
(四)全日制在校学生;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及配偶、子女;
(六)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邪教或非法组织成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第三十七条 推销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推销员应通过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推销员培训合格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五年。
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推销员考试管理工作,成立专家小组负责编写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统一命题工作。
第三十九条 推销员考试内容以《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取缔非法传销条例》(或《反金字塔诈骗条例》)、《推销员考试和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推销员道德规范、直销风险揭示以及营销方面的基础知识为主。
第四十条 直销企业只能对推销员进行本企业直销产品业务培训,不得向推销员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推销员业务培训。
第四十一条 直销企业组织推销员业务培训超过100人时,应向所在地监管主管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举办。申请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教材、参加的人数、授课人的相关资料等。
直销企业应在培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所在地兼管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推销员培训活动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违反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
(三)宣扬迷信邪说、色情、*秽或者渲染暴力,有害群众身心健康;
(四)妨碍治安交通秩序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五)对企业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贬低同类其他产品,强制购买产品;
(六)将某个推销员收入状况作为普遍现象进行宣传,对推销员所获报酬进行过分渲染;
(七)从事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四十三条 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制定《推销员考试和培训管理办法》,有关推销员的考试和培训按该办法实行。
第四十四条 直销企业应按《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反金字塔诈骗条例》)和《推销员考试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推销员的管理、教育与培训。
第九章 保证金制度
第四十五条直销企业应在其所在地指定银行存入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直销企业设立时为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在直销企业设立并运营后为该企业每月销售额的20%,但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并在每一个月第一周内交付保证金。
第四十六条 当直销企业出现下列情形时,启用保证金:
(一)直销企业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对推销员支付报酬;
(二)直销企业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对推销员、消费者支付退货款。
(三)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保证金只能为现金或现汇。
第四十八条 直销企业不得将保证金及其有关凭证用于抵押或偿还债务。
第四十九条 直销企业发生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时,保证金应用于优先偿付推销员报酬、推销员和最终消费者退货款。
第五十条 主管部门及其授权机构负责对保证金的监管。
第十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直销业的监管主管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进行监管,对其经营行为、经营场所、网络信息、产品质量等进行检查,包括不定期现场检查;委托独立专业审计机构对直销企业实行专项审计。
第五十二条 鼓励社会公众对直销企业和推销员的直销行为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直销企业监管主管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监管主管部门将公布举报电话。监管主管部门一经接到举报,应当立刻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十三条 所在地监管主管部门受理直销企业的培训等活动申请,并对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及推销员的经营活动依法予以监督。
第十一章 罚则
第五十四条 未经审批从事直销经营活动、未按本条例设立店铺,但仍通过推销员直接销售产品或其它产品给最终消费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直销产品、直销货款、非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章的相关规定,通过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吊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人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吊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三十五、三十六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直销企业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十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直销企业限期改正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有关直销企业或推销员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主管部门分别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营业执照》。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直销企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改正或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章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直销企业未设省级分支机构从事直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非法经营额,没收违法所得,处非法经营额20%以下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处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分别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店铺招募推销员推销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店铺的营业执照。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直销企业未经批准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就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募推销员从事直销的或直销企业在省、自治区没有店铺的城市从事直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主管部门分别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六十四条 直销企业违反保证金规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执行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6个月。
第六十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推销员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推销员对其销售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分别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或营业执照。
直销企业及其推销员销售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法律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直销企业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推销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分别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推销员培训合格证》或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对构成金字塔诈骗的,依照《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反金字塔诈骗条例》)予以处罚。
第六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条例关于举办推销员培训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被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推销员培训合格证》的直销企业或推销员三年之内不得提出从业申请、不得参加推销员考试。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直销企业拟成立直销企业协会等社团组织,须经直销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国务院社团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十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直销企业,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参照本条例外国投资者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货太多的话,最好退给厂家,推不掉的话那有点坑。
一个产品对应一个防伪码,所有的防伪码都是唯一的、加密的、单次查询有效的。有的产品也可能没有防伪码的。
防伪码一般由数字、字母组成,一般位于包装上且涂有涂层,有的电子产品的序列号也可以当作防伪码使用(包装没破坏是看不到的,一定是具有隐蔽性),有的低成本包装会把条形码、二维码当做防伪码(每个码也是唯一,但暴露在外面)。
如果购买的产品有防伪码,可以根据产品提示的电话、网站进行查询,能查询到且显示本次为首次查询,则为正品。防伪码一般有4种方式来查询:电话查询、短信查询、网站查询、人工服务台。在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最方便,如果显示防伪码已经被查询过或是查询不到,则购买的商品不是正品。
如果产品没有防伪码,也不能完全肯定产品是假冒产品,一般老批次的产品可能不含防伪码,需要在产品官网查看公告、或是拨打官方人工服务台确认。如果同一款产品,外观包装完全一样,正品有防伪码,但顾客买到的却没有防伪码,那一般都是假冒产品。
一般人都是黑眼圈
居然还有人黑嘴圈
黑眼圈的人可以用黑墨水把 除眼睛周围外的皮肤涂黑,这样就没人说你黑眼圈了
黑嘴圈解决办法:
A 抹润唇膏,多喝水、多吃青菜。
1 吃维生素C丰富的食物能使皮肤白: 橙 猕猴桃 番茄 橘子
2 早晚必喝牛奶,要喝就喝 —— 特仑苏 也能白皮肤
3 多喝蜂蜜水,去黑又去黄,而且会变得光滑有弹性
4 白天不要吃香菜 土豆 芹菜 柳橙这些东西,它们都是感光的,受阳光照,脸就会变黄,晚上吃最
5 再一个就是 加强体育锻炼 增强体质 加快新城代谢
6 注意防晒,紫外线最容易让皮肤变黑
B 温和的去角质产品轻涂嘴周,去除有色素沉积的角质层,不能天天用,一周一次足矣。
1 不吸烟,不喝酒,少饮浓茶,可乐,巧克力、咖啡等含色素过重和含咖啡因的食品
2 吃完饭后及时清洁嘴部,每天早晚就卸妆油彻底清洁
3 小唇膜可以试试
001 :在嘴唇上抹凡士林然后用保鲜膜封好 30分钟后可洗掉
002 :用婴儿油蜂蜜调和在一起抹在嘴巴上 封好保鲜膜 30分钟后洗掉
注意:做唇膜前最好先给嘴唇去下角质 这样效果才会明显
每次洗澡之后也可以用热毛巾敷在嘴巴上加速血液循环 促进新陈代谢 使嘴唇恢复光鲜色泽
祝你早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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