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导语2021河北邯郸冀南技师学院选聘教师70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为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快速发展,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冀南技师学院工作人员需求情况,面向社会选聘教师7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52名,“能工巧匠”型人才18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冀南技师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技师学院,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邯郸市人社局,位于邯郸市冀南新区职教城(滏阳路1号),占地面积6123亩,建筑面积4374万平方米。学院以培养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打造“区域一流、省内、国内知名”支柱型技师学院、国家一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为方向,设有智能控制、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城市建设、公共服务与教育、商贸管理等系部,教职工3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000余人。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选聘方法
公开选聘采取测评、考察等方式进行,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国外(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高层次人才52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2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能工巧匠”型人才18名。学历要求: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2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具有与应聘工种对应的高级工(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型人才岗位详细条件要求见《冀南技师学院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冀南技师学院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1、2)。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开除中国***党籍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从《冀南技师学院关于选聘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型人才的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冀南技师学院关于选聘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型人才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并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报到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就业协议书、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同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要求与报名表照片同版。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和个人基本情况赋分,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3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13室(人民东路邯银大厦中楼)
(三)测评
测评采取个人基本条件评估、面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主要是对应聘者是否具有基本教学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价,考察应聘人员能否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1高层次人才测评办法
(1)个人基本情况赋分(满分7分)
获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方面:正高级计15分,副高级计1分,中级计05分(取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获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方面:高级技师计15分,技师计1分(取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持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技工院校(含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计1分;技能大赛成绩方面:取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省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取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以上每一项均只取分,不重复计分。基本情况赋分封顶7分。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对每名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综合打分,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对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试讲答辩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测评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分+面试成绩分
2“能工巧匠”型人才的测评办法
(1)个人基本情况赋分(满分7分)
获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方面:正高级计15分,副高级计1分,中级计05分(取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获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方面:高级技师计15分,技师计1分(取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持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技工院校(含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计1分;技能大赛成绩方面:取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省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取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以上每一项均只取分,不重复计分。个人基本情况赋分封顶7分。
(2)面试(满分100分)
①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对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综合打分。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对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试讲答辩成绩。
②实际操作技能。按照给定的题目、任务进行实际操作,采取“体操打分法”进行评分,对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
③试讲答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的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4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测评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分+面试成绩分
3其他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和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按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高层次人才各岗位比例内末位出现测评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对应专业技术资格级别较高者;面试成绩分较高者(不含个人基本情况分);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和内容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
(3)“能工巧匠”型人才各岗位比例内末位出现测评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在省政府或省人社厅、教育厅、省总工会及以上部门组织或参与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本专业荣誉级别较高者(含指导学生参赛);符合报考条件与选聘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级别较高者;面试成绩分较高者(不含个人基本情况赋分);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和内容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
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分、面试成绩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进入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由市人社局临时指定体检医院并签订保密协议。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各岗位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需在三年内取得聘用岗位相应级别且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若未能按期获得资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协议,并按程序予以解聘。
六、防疫要求
为确保选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现场资格审查及测试时确保近期没有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并准备出行健康绿码。具体要求参照《河北省2021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选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咨询、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人事处0310-3111533
冀南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0310-8571559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组0310-3060123
1冀南技师学院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
2冀南技师学院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岗位条件表
3冀南技师学院选聘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型人才报名表
冀南技师学院
2021年11月19日
根据我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招聘对象为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2013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要求取得学士以上学位。计划招聘10人(详见《文安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全额事业编制。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2013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违法行为的;
3、有违法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
三、招聘的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至11月22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文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廊坊市教育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廊坊市人社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廊坊市人社局签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廊坊市人社局签章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
(5)户口薄;
(6)县教育局所属教职工子女参加应聘的,凡符合文政办[2012]102号文件第二条条件的,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7)其它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注:上述证明材料考核时提交)等;
上述证件和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8)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资格审查:经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由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将《文安县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及证件材料复印件交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与自己所学专业相适应的招聘职位,不得重复报名;同一职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并通知应聘人员。急需职位,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6、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7、经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资格审核无误的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按招聘职位分组,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为与招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两科考试连续总时长150分钟。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累计相加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按招聘职位分组,每个招聘职位为一个面试组;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思想素质等。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相加为考试成绩,满分300分。
4、县教育局所属教职工子女参加应聘的,凡符合文政办[2012]102号文件第二条条件的,按该文件第二条执行。
5、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和照顾加分相加即为考试总成绩。每个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每个面试组进入考核的最后一名如遇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成绩再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的,按研究生、一本、二本、三本、专升本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
对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由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上述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届时入选毕业生要交验市教育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市人社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市人社局签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市人社局签章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学生档案。对不能按时交验上述材料或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县行政中心正门明显位置、县教育局大门口明显位置、文安县职教中心正门明显位置、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 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对被举报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聘用程序报县政府审批,由县教育局办理相关就业手续。新聘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正式聘用的三年之内不得转岗,五年之内不得调出。
四、信息发布
与本次招聘活动有关的各类通知、公示内容或相关信息均由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公告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毕业生要诚实守信,对自己所报材料要认真负责,如发现毕业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六、以上内容由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31758
附: 文安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文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试行办法》(沧人字[2006]56号)文件精神,为公开、公平、公正地把优秀人才选拔到事业单位中来,保障和促进事业单位更快更好的发展,按照市编委会批准的年度增人计划,决定为沧州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市编委批准的市直事业单位本科以上毕业生计划,为有关事业单位择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08届及以前未就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在校研究生除外)。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思想要求进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单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身体健康,未参与“”邪教活动和其他反动组织。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9年2月1日上午10:00—2009年2月3日17:00时,在正常时间内进行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报名地点设在市人事局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四、考试
考试分公共科目考试(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公共科目考试一般分为三大类别:
第一类(A类)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师范类职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第二类(B类)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卫生类职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第三类(C类)为除卫生文教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以及卫生、教育事业单位需求的非卫生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
报名合格人员于2009年2月6日上午9: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参加沧州市人事局组织的笔试。
考试时间为2009年2月7日上午9:00至11:00,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在沧州人才网、沧州人事培训考试网公布。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基本分数线。在基本分数线内,根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分学校、医院、其他单位三类进行。学校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医院采取结构式面谈法,对基本素质能力和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其他单位采取结构式面谈法,仅对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各类面试计分均采用体操打分法。面试分数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确定基本分数线。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市人事局和主管部门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比例,折合确定每个参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然后按照拟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人事局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
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确定本单位拟聘人员名单。考核出现不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报市人事局批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由市人事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对拟招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一周。公示在市人事局、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时进行。
八、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二)根据公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
(三)笔试、面试总成绩(含加分)并列者,以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也并列者,加试笔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六)考生可登录沧州人事培训考试网查询,下载报名表,填写一式两份,到市人事局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报名(沧州市朝阳路30号,市人事局院内)。
沧州人才网网址:wwwczrcwcom
沧州人事培训考试网网址:wwwczpxkscom
咨询电话:2079701 2079704
附件:1、 沧州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doc
2、 沧州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报名表)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3年3月7日。
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5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专业技术资格证需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表》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材料。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7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8现为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 《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2月24日起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卫生人才网站:/wwwtjhbgovcn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1报名、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天津市卫生人才网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等);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心理素质(心理测试)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计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按照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发布通知。
体检由专业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卫生人才网、河北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当上述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按照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考生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河北区政务网(wwwtjhbgovcn)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022-86295613
报名监督电话:022-86295611
报名网站及考试考务咨询:022-5807781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附: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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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脑病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编制床位2000张,建筑面积近20万㎡。近两年来,在省直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中连续排名第一,并荣获“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
医院始建于1971年6月26日,当时位于陕西省华阴县,系华山冶金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隶属冶金工业部)。1988年,华山冶金医学专科学校迁址到石家庄市;1995年并入河北医科大学,1996年更名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五医院,2002年正式更名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近年来,在大学党委的领导下,医院取得了高质量发展,办院规模不断发展壮大,2019年5月18日,元氏院区正式开诊;2020年1月1日,全面托管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医院。自此形成“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面向省会东、南两个方向,服务全省百姓健康。医院现有职工2519人,其中高级医疗职称人员439名,博士生导师22名,硕士生导师13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管优秀专家5名,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6名。
医院是国家卫健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精神病学、老年医学、心血管内科、心血管外科、普通外科、临床营养学和内分泌科共七个学科是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同时,还拥有心血管内科、产科、烧伤科、骨科、普通外科、口腔专业、精神科、传染科、眼科、医学影像专业、老年病科等11个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肾病科、血液病科为河北省中医重点专科。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和河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河北医科大学先天性心脏病诊疗中心挂 靠我院。
医院成立了河北省精神卫生暨京津冀精神卫生专科联盟、远程会诊中心、裕华区紧密医联体,为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和疑难疾病的诊治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资源和支持。医院拥有河北省首台、同种最先进型号国内第一台射波刀,国内的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30T双梯度核磁共振、320排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机(双C)等大型诊疗设备95台(套)。
技术力量:两次成功实施“连体婴儿分离手术”,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医院在先心病手术和介入治疗、周围血管疾病的射频消融治疗、复杂性心律失常的射频消融技术、氩氦刀靶向冷冻治疗肿瘤技术等方面,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先心病介入和外科手术超过12000例;脑血管介入治疗的难度、数量省内,精神卫生专业在全国综合医院精神医学 联络会诊中排名第七。
医学教学:作为大学直属医院,每学年承担河北医科大学教学任务8000多学时;作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时也承担各专业住院医师和全科医院的规范化培训任务。近年来,医院不断加大投入,建成了全省一流的高标准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大力开展远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对进修学生住宿统一公寓化管理。
科研创新:医院是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河北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河北省大肠癌精准诊断与治疗重点实验室、河北省脑科学与精神心理疾病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烧伤救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均挂 靠我院,同时,高标准生物标本库正式运行。目前,医院累计承担各级科研项目1200余项,其中项目25项;获得奖励235项,其中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1项,市厅级奖励214项;发表文章180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70余篇。
公益救助:坚持先心病救治17年,先后深入全省156个县市区,行程36万公里,为23万名儿童进行了心脏健康筛查,救治患儿遍及全省各地,还有来自周边省份和西藏、新疆、四川、海南等地的儿童,并与吉尔吉斯斯坦国家卫生部心脏病中心共建“中吉先心病研究中心”,致力于“一带一路”国家的先心病普查、治疗、研究以及预防等。
医院殊荣:河北省先进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全国人文爱心医院、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中国百家改革创新医院、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感动河北”年度人物群体奖、河北省关爱儿童贡献奖、河北省儿童慈善奖,2020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型医院”等,先心病介入治疗专家王震教授获评中央文明办“中国好医生”荣誉称号。
目前,十三万平米的全新5G病房综合楼全面投入使用,医院以此为契机,与华为、移动签约合作,共同打造省内首家5G医院,开展5G技术开发和智慧医院建设,已经正式获评河北省首批“互联网医院”,正在迅速实现从信息化到智能化的转变。
展望未来,在河北省卫健委和河北医科大学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将,传承并弘扬“崇德精术,博医济世”的院训,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6S管理,努力打造“规模要适度、管理精细化、学科有特色、运行有效率、医院有文化”的精致医院,向“患者满意、医者乐业、环境优美、人文和谐、国内知名综合性大学医院”的目标不断前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护理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代码:024、025)本科毕业生需25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日后出生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需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后出生人员);护理岗位(岗位代码:026、036)人员需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人员)。
非护理岗位:需18-45周岁(1975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需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此次招聘“应届毕业生”范围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12月(含12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wwwjyy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89号
医院5G医技病房楼3楼住院准备中心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1)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为A4纸):身份证、所有已取得学历毕业证、所有已取得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成绩单、执(或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写明参加工作时间的工作证明。
报考024、025护理岗位人员同时还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大学入学招生底册(专接本人员同时还需提供考取本科时招生底册)。
4、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招聘全程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通过医院(wwwjyyycomcn)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医院(wwwjyyycomcn)通知。
3、笔试结束后一周内成绩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公告栏张贴和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wwwjyyycom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非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招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不设比例。
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公告栏张贴和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wwwjyyycomcn)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不进行递补工作。
5、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下一招聘环节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技能操作考试
专技医师(岗位代码:001-021)、技师(岗位代码:022-023)、护理(岗位代码:024-026)岗位需参加技能操作考试。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人选1:1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技能操作考试。
(五)总成绩合成
专技医师(岗位代码:001-021)、技师(岗位代码:022-023)、护理(岗位代码:024-026)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25%,笔试、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其它岗位(岗位代码:027-044)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科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wwwjyy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wwwjyy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wwwjyyycomcn)发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156092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156031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监察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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