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冲击公司解散,46岁总经理失业,4个月内5次成功应聘,均因撞上疫情无奈离职。他这样的人,在劳动力市场中并没有特别的优势。但短短4个月里,李海就找到了5份不同行业的工作。尽管其中4份均因疫情管控因素无法上班,不得不辞职,身边的朋友仍认为他很成功了,离职不是他的错。
男子失业后5次收到offer均无奈离职,我们该如何应对裁员大潮呢?
1、疫情行业不景气
过去几年类似互联网、教培、地产,行业景气度都因为政策原因迅速下滑,也许每个人日常工作和这些政策距离特别远,但是定期了解一下政策,特别是监管类、限制类的政策,要知道,现在大厂都有裁员的风险,比如华为,哔哩哔哩,苹果,百度包含各个行业都是裁员大热门。
2、中年的裁员热
就像我们的主人公一样,人到三十,已是而立之年。上有日渐衰老的双亲,下有嗷嗷待哺的幼儿,更是身背房贷、车贷、信用贷三座大山,正处于人生最艰难的时刻,此时被裁,顿感压力山大。中年人作为家庭顶梁柱,既然事情发生了,就得学会面对现实,学会接纳现实。想想那些新冠肺炎患者,活着,就有希望!天无绝人之路,办法总比问题多!
3、裁员热需要竞争
我们无法改变疫情裁员,所以我们只能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拥有专业能力。那如何拥有专业能力呢?《异类》一书中指出:"人们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并非天资超人一等,而是付出了持续不断的努力。1万小时的锤炼是任何人从平凡变成世界级大师的必要条件。"我们只能拥有核心竞争力,才拥有不背替代的可能性!
后记:就是不要把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里,国企也会裁员,铁饭碗也有摔碎的时候。所以还是要保持自己的竞争力,结交更多的朋友,了解更多的也去,学习更多的知识,提升全面的能力。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的,当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是按照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续签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
此外,即使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就此简化程序,否则,当出现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因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需时间跨过原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时,即进入无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阶段,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也同时转为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的代价是不一样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订,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
3、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都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人单位在依法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终止或者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情况。例如,女工“三期”期间、劳动者处于医疗期期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情况。
另外,如果双方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通过平等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约定作出修改,用人单位应当在续订的劳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在些,公司重新修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部门备案。
三、劳动合同续签书
劳动合同续签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年__月__日续签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原劳动合同内容不变,续签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因此从全文叙述就可以得知,当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和劳动者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赔偿。
人生就像一辆匀速行驶的公交车,我们是车上的乘客,裁员就像一个急刹车,有多坏就有多坏。突然的变化会扰乱我们的生活,首先是心理危机,其次是经济危机。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处理,这些负面情绪会伤害到自己。只有修复情绪,重建信心,才能化危机为机遇。
通常我们第一感觉应该是知道自己上了裁员榜之后的愤怒。昨天为球队目标奋斗,今天却被强行牺牲,感觉被骗被背叛的非常强烈。在愤怒中,我们可能会做一些不理智的事情,说一些过激的话,伤害一大批人。除了发泄情绪,对后续的薪酬和职业发展都不好。老兵哥体会到了这种感觉,甚至明白了咬牙切齿的恨意。原来我们咬紧牙关压抑着内心的怨恨。如果不能及时静下心来,会影响日常的作息。
裁员本质上是劳资矛盾。我们要脱离被裁者的心态,试着从第三方或者管理层的角度去看待这件事,找出被裁的客观原因。只有明白了被裁员背后的逻辑,才能摆脱负面情绪。比如最近行业内的裁员事件层出不穷,背景有贸易战,资本寒冬等等。不像前几年市场上无数热钱,即使是无利可图的项目,也能轻松获得投资,打包上市套现,现在却没有接收器。想要熬过这个漫长的冬天,任何项目都必须自筹资金,自我造血。相比开源,节流是最可控、最容易实现的解决方案,裁员是最有效的节流方式。如果你是雇主,你会在类似的情况下做出类似的决定。这是人性的背后,或者说资本是逐利的,企业的使命是创造超额利润。
上面提到的裁员是从公司的角度来看的,是经济账,无论是真实的裁员还是换血的机会,都没有任何感情因素。对于大公司来说,管理层或者做决策的管理层根本不了解你。在他们眼里,你只是数字。他们负责最终确定裁员方案,并将具体实施移交给业务、人事和法律部门。对于小公司来说,大家都是低头看但是抬头看,做决策的管理层或者管理层也是执行者。从感情上来说,我们会把怨恨投射到对接的人身上。毕竟他们负责确定优化名单,按照公司预设的补偿标准把我们踢出去,尤其是之前合作过,现在反目成仇的。但是,成人世界真的没有对错,只有优劣!每个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为自己的利益而战,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就没有敌意。
下岗换工作的结果就是换工作。前者被动,后者主动,但这种差异对个人心理影响很大。与长期不从事业务的新人相比,工作几年的老员工更容易被解雇。他们又老又小,还背负着车贷和房贷。如果他们手头没有足够的积蓄,突然的变化很容易让我们措手不及,从而陷入第二种负面情绪:焦虑和恐惧。尤其是在目前就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得不到合理的补偿,找工作不顺利,很容易影响我们的生活。职业生涯的这十五年,老哥只遇到过裁员一次,以为自己的人生即将改变,被强行赶出了舒适区。不安全感、焦虑或恐惧充斥着他的内心,甚至影响了他的工作和休息。
为了尽快消除这种不安全感,我开始联系朋友帮我看机会。人会因为恐惧而失去思维能力。经过一圈的接触,朋友们给了我很多心理支持,我开始慢慢恢复内心的平静。其实裁员造成的经济影响是滞后的。至少可以争取法律赔偿,手头也有或多或少的积蓄,相当于给自己留了一个缓冲,不至于贱卖自己的财产。只要利用这段时间整理自己的核心能力和价值观,再找一份同样工资的工作应该没问题,也算是一个学习充电的间隔年。如果因为经济不景气找不到工作,也可以考虑向亲戚朋友借钱度过难关。谁还没有遇到困难?两年前,我在各个城市工作,周末要早起努力工作。我看到很多人都在为生存而挣扎,脸上挂着微笑,心态乐观。从此我觉得很多苦难都是想象出来的,只要能吃苦耐劳,就不怕饿。焦虑和恐惧都是矫情的,无非是贪婪。
就像每天照镜子,我们会从他们对自己的评价中认识自己。对于自信的人来说,别人的评价只是参考,并不会太在意。但是对于自卑的人来说,别人的评价就是全部,直接影响自我认同。自卑的人很容易把裁员当成外界对自己的否定,从而变得沮丧和自卑。他们害怕别人知道自己被裁了,甚至不敢争取合理合法的赔偿,离开工作岗位。他们也不敢在找新工作的时候正面谈论这段经历。一旦接触到这种体验,就很容易心态崩溃。老兵哥曾经是一个自尊心极低的人,但这些年的生活经历和自学让他站了起来。虽然他不是最优秀的,但他也不是一无是处。我不再过分依赖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别人的评价合理的话,我心情好的时候就采纳,其他的就不听了。我只是我,一个不同的烟花。
裁员,如果是行业普遍现象,那就是经济环境;如果是少数企业的行为,说明经营者做不到。至于为什么队里只有几个人下岗,也要看情况。可能是能力不再匹配,也可能是不够“听话”被排挤,也可能是无良企业借机换血。即使你的能力不匹配,也不能证明你没用。只是供求关系变了。我们可以重新寻找匹配的工作,也可以借此机会刷新技能树进行转型升级。客观分析被裁员的原因是为了面对自己。我们不需要去承担那些不该由我们承担的事情,这样才可以轻松的去玩。只要我们愿意,我们的命运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不幸在幸福的地方,幸福在不幸的地方,危险孕育新的机会。由于经济不景气,在裁员失业的压力下,很多人遇到了心理、健康、纠纷等问题,以及学习收费等问题,也导致了心理咨询、康宁医院、法律顾问、教育培训行业的逆势增长。我们可以寻找机会,通过信息技术增强这些行业的权能,提高服务效率,扩大服务人口。即使部分行业整体增长放缓,仍有龙头企业逆风飞行。冬季是行业洗牌整合的好时机,就业机会会集中在这些龙头企业。此外,人工智能、区块链、5G物理网络等新兴产业正在孕育。只要拿起放大镜和显微镜,我们总能从危险中找到合适的机会,只要我们尽快消除负面情绪,重新树立信心,重拾脑力!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工作,说明劳动关系还在持续,视为双方以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
如果公司裁员,你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进行通知,你会获得N的离职补偿金。你入职3年多,一年按1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半年按05个月工资计算,也就是35个月工资;
2、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会获得N+1的离职补偿金,也就是45个月工资;
3、(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不是以上3种情况,公司将你辞退,就会获得2N的离职赔偿金,也就是7个月。
4、你说的关于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能否有双倍工资的问题。其实现在是有争议的,有的时候会支持,有的时候不支持。你这种情况,还没有超过1个月未续签,支持双倍工资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可以作为跟公司谈判的筹码!
结合你的情况,最差是N(35个月工资),最好就是2N(7个月工资)了,由于仲裁比较麻烦,企业会一直拖。最好的办法,就是和企业协商,比如给5个月工资,就可以签字了。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条不适用。直接就是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即10个月2倍经济补偿)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条不适用。直接就是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即10个月2倍经济补偿)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条不适用。直接就是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即10个月2倍经济补偿)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条不适用。直接就是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即10个月2倍经济补偿)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条不适用。直接就是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即10个月2倍经济补偿)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条不适用。直接就是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即10个月2倍经济补偿)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条不适用。直接就是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即10个月2倍经济补偿)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条不适用。直接就是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即10个月2倍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被公司裁员的,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互联网公司大规模裁员”、“某互联网大厂员工被公司裁员,女子拎行李站在路边崩溃怒喊”,一时间网络上各种声音纷沓而至,
引起一大波的热议。
互联网公司因为其行业特性,人员流动性较大属于正常,这一波由于其规模较大,恰逢经济敏感期等因素,所以引起的关注比较广泛。
对于这一波互联网公司裁员,解析一下其背后原因:
行业特性。
互联网行业的核心技术是计算机技术,核心经营逻辑是计算机技术在经济活动中的广泛应用。
近十年来计算机技术应用的高速发展,其知识更新换代、应用场景的千变万化都导致了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速度之快,注定了大部分的从业者难以一直跟随其脚步。
这注定了互联网公司员工中年轻人的高占比。
随着年龄增长,有精力保持高强度的学习能力,不断更新迭代自己的知识结构吗?有了解年轻人群体关注未来的关注点和行业新的发展方向吗?有保持足够的激情在各分支领域开疆拓土吗?
所以互联网的行业特性决定了,员工年轻的重要性,不能转型走上管理岗位的,就要被淘汰了。
时代背景。
大规模城镇化建设,第三产业服务业的崛起、拉动内需的战略扶持、都是互联网产业规模迅速膨胀的坚实基础,是整个产业的 红利 和 风口 。时势造英雄,时代背景造就了互联网大厂,没有阿里巴巴也会有阿里麻麻。互联网公司,平台远远比个人更重要。
这个阶段互联网的发展,拼的是眼光、拼的是雄厚的资金、拼的是前期客户群体的积累,抢人、砸钱!互联网公司的发展模式最重要的两点。
当 红利 和 风口 逐渐消失,这块巨大的蛋糕基本瓜分殆尽后,行业的管理和发展模式必须要进行转型。
这就是互联网的30时代,一个从时势造英雄到英雄造时势的时代。不能清晰认识并完成转型的员工也必然需要被淘汰。
对未来发展的焦虑。
互联网发展的方向和分支有很多,看不清未来的方向,互联网公司无法精确定位需要的人才类型。“开源节流”的过程中,或者从矩阵式管理模型中业务发展为主导的阶段进入条线管理为主导的阶段。
未来的事我们只能猜测,谁也不敢断言,这里编一个小故事:
鳄鱼养殖场,划分着很多的区域。
鳄鱼杰克领导的斧头帮与鳄鱼彼得领导的小刀会,在其中一块名为互联网的区域内势均力敌,相爱相杀。
以宏图霸业为人生至高追求的杰克,雄心勃勃、不安现状。
某日,杰克召开斧头帮核心成员,外号“十尊者”秘密聚会研讨,史称“杰克重生日”。
数日后,经过精心策划,斧头帮不宣而战,闪电突袭、一举拿下小刀会。斧头帮狂欢庆祝,集体恭贺杰克封神。
然后,鳄鱼杰克被养殖场管理员一枪爆头。
再然后,杰克竟然穿越重生了,重生在“杰克重生日”。
杰克在不断的重生,他入侵过相邻的鳄鱼亨利统治的粮食水域;入侵过更远处鲨鱼养殖场;甚至装上翅膀飞上了天空。
但是我们都是不能重生的,我们只能羡慕杰克,羡慕它精彩而传奇的“鱼生”。
最后,理性看待互联网大厂的裁员。
旁观者不用激动,这是时代前进的车轮下溅起的一朵小小水花。
被裁的当事者也不用焦虑,已经搭乘过这艘行业的巨轮,见识过更波澜壮阔的风景,已经比旁观者更幸运。
你好,就你所说的情况,一是因公司裁员致你离职,你有权利要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所说的前面签合同的公司和后面签合同的公司,应该属于关联公司,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索要1+1的经济补偿应该是合理的。二是公司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降薪让你回去上班的行为,该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若公司确属短期经营困难降薪,经营好转后能将工资补齐,该内容写进劳动合同里,则你可以考虑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建议你与该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在保障自己权益的基础上考虑是否继续留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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