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女性穿长衣是根据伊斯兰教法的规定而穿戴的,要求是遮盖包括头发到脚下的羞体,除脸和手可以露出外,其他肢体肌肤要求遮盖的,而且禁止穿戴紧身衣,透明衣服,所以才穿长袍之类的衣服。露脸与否是根据地区不同的习惯,不是已婚未婚的区别。女孩是以成年后要求的,也就是来月经期后开始要求这样穿戴。
也不是因为教派不同,只是有的国家或者地区要求严格些,比如沙特或者伊朗大多数带面纱。其他地区比如中国,马来西亚等不带面纱就可以露脸了。
尊重信仰但又不甘于屈服于宗教信仰,是导致当地伊斯兰教女子早上蒙着黑纱而晚上则时尚外出的。虽然说信仰很重要,可当生活融入了文化后,很多向往自由的女子都不甘于一辈子活在黑纱下面,所以会选择在晚上显示自己的美丽,或者是她们觉得晚上神灵可以谅解自己。
一、阿拉伯独特的黑纱装扮,是当地伊斯兰教女子的标准装饰
黑纱是阿拉伯最有特色的宗教服饰,在而这种服装就是伊斯兰教女子的标准装饰;伊斯兰教有条约规定,女子必须和男子保持一定的距离,在通常情况下女子是不能与男子接触的,因此她们一般都会在公共场合将自己隐藏在黑纱之下,不抛头露面也不过多与人交流。
每当遇到男性时候他她们都会避开的远远的,毕竟在信仰的年前不能违背条约。
二、年轻且向往自由的伊斯兰教女子,因为文化影响而不再是一辈子活在黑纱
作为传统伊斯兰教女子确实会为了规定一辈子戴上黑纱,可对于思想比较开放的年轻女性来说,她们却不甘心活在黑纱下面,因此晚上脱下黑纱外出则成为了当地的特色。
年轻的女性觉得白天时候确实必须遵守信仰,但到了晚上神灵是可以理解自己的行为,因此大部分伊斯兰教女子晚上都会穿得美美的出现在不同的公众场合,这是最真实的她们。
当宗教信仰和文化融入,自然会出现轻微违背信仰的问题,阿拉伯女子的行为也可以理解。
1-穆斯林妇女的服装,在不同的穆斯林地区有不同的叫法:阿拉伯国家把它称为“吉里巴布”,印巴地区叫“各米苏”,中国内地的回族一般称它“大袍”。原则上来讲,只要符合:宽松,不透明,不露形体这3条的服装,都可以作为穆斯林妇女的着装。按照伊斯兰教法,妇女应该把除手-脚-脸部以外,身体的其余部分遮盖起来。而有部分教法学家要求的比较严,规定妇女的脸部也应该遮盖。2-在印巴地区,使用乌尔都语的穆斯林称妇女的服装为“各米苏”,使用印地语的印度教徒叫它“玛莎”。印度教的玛莎服,与宽松,不透明,不露形体这3条无缘。3-索马里和紧邻的吉布提2国,按照传统的地理单元划分,是属于北非地区。伊斯兰教是2国的国教,90%以上的居民信仰伊斯兰教。4-男性割礼的习惯,在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里很常见。
正确的说是穆斯林的妇女都要戴上盖头 这是伊教教法的规定,其意义为: 1不许炫耀美色 2维护妇女的尊严 3尊重妇女的权益 4端正社会风气 5保护妇女的身心健康
穆斯林的妇女戴上盖头,穿上长袍,即庄重又大方 不对外人显示装饰,不许坦胸露背,浓妆艳抹的出游 这分明是对妇女的尊重和保护 因为女人的漂亮是短暂的,而男人漂亮,潇洒,成熟感都比女人长久的多 女人由于怀孕 分娩 哺乳和生理上的变化等原因容易衰老 古人云:"粉正浓 脂正香 即刻两鬓就带霜" 当女人的娇艳随着时光的风雨冲刷掉了的时候, 再看女人的丈夫, 还象女人花季时那样喜欢她吗 所以伊教的规定纯是尊重和保护妇女
我们再看一下当今社会的年轻妇女,花枝招展油头粉面坦胸露背特别是夏暑时更是不堪入目,穿的少的可怜(其实哪一个有自尊的男人乐意让自己的妻子和姐妹如此, 成为别的男人眼中的猎物呢) 其实女人如此地在大街兜售, 到头来吃苦的必然还是女人自己 当生活的甜蜜变的苦涩的时候, 当丈夫的眼光埔捉到另一个镜头的时候, 天性脆弱的女人们又有什么奈何呢 所以女人要有自己的尊严
如今离婚率直线上升 当离婚时他们总会找出一些原因 说什么俩人没感情 妻子不会成家 脾气不好 整天叨唠 有这样或那样的毛病 其实,归根结底的说是因为妻子的鲜花凋零了 破裂家庭的孩子们生活不会稳定, 由于受不到正常的,和睦的家庭熏陶 尝不到父慈母爱的家庭的温暖, 他们的犯罪率极高(其实孩子是最可怜的人) 事实证明, 越**的国家,离婚率越高,孤儿私生子越多, 性病越肆虐 表面上他们是妇女的解放自由恋爱实质上是兽性的解放 一夜情三角恋爱多角乱爱变相的妓院 到头来,遭难的主要还是女性 致使社会风气败坏 妇女的身心健康受不到保护 更谈不上尊严了
我们在看一下 有的人要求女人和男人一切平等,这不平等的身体素质和不平等的工作量 这不外乎是对妇女的苛刻 我们研究一下人体和社会的构造学,就不难发现男人有阳刚之气 女人有阴柔之气 阳刚之气遇事先动智 阴柔之气遇事先动情 所以伊教要求男女权力地位的平等 在工作上,妇女的阴柔之气适合于温馨的家庭工作 男子的阳刚之气适合于紧张的社会工作
总之 伊教是一个天启的宗教, 它的每一项要求,都是为了人类自身 人类能够文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有些内容有人不理解,只能说明自己学习不到位 穆圣说: "学习从摇篮直至坟墓"
伊朗女性地位低是伊斯兰教的影响,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并不认为男女完全平等,他认为男人是维护女人的,因为真主使男人比女人更优越。妻子应当服从丈夫,妇女要降低视线,遮蔽身体,不要炫露美丽,此外还要求妻子们蒙上面纱等。
伊斯兰教法的权威性使得束缚妇女的种种习俗得以长期延续,直到现代,随着民主思想的传播,现代化运动的开展,伊朗国内***的更换,广大伊朗知识妇女的斗争以及伊朗的传统派与现代派力量较量的此消彼涨,伊朗妇女的地位才开始转变。
扩展资料
伊朗女性地位的转变:
1925年12月,礼萨汗夺取伊朗王位,在妇女问题上颁布了许多新的措施,妇女的地位因此也得到很大的提高。
1935年,伊朗把女子的最低结婚年龄提高到15岁。1967年,伊朗政府又颁布《家庭保护法》,限制一夫多妻,除非“有钱让几房妻子过一样的生活,证明第一个妻子不生育或有不治之症”,才允许娶第二房妻子。
1979年,始终恪守伊斯兰教义的霍梅尼,以反对巴列维国王的专制腐化、恢复伊斯兰传统为号召,推翻了巴列维王朝。霍梅尼上台后,提出要按先知的圣训和《古兰经》的原教旨,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在这种形势下,伊朗妇女解放运动出现倒退。
1989年6月,霍梅尼病逝,继任者哈梅内伊和总统拉夫桑贾尼都是温和派,伊朗的对内对外政策又逐渐向开放,务实方面转化。在妇女政策方面,也开始逐渐纠正霍梅尼时期的许多保守作法。
1990年,拉夫桑贾尼又提出,妇女应该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在伊朗的艺术、教育、政治和宗教中,都迫切需要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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