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妇女婚后不育,就理所当然地遭到婆家的嫌恶厌弃,因而刘兰芝终被休弃势所难免。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充其量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这应该是古人和今人都具备的生活常识。况且,新科技研究证明,生育也与男子有很大关系。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遣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像焦仲卿这样门第寻常的普通小吏家尚且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断然休弃,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家会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更是不合情理。
也有论者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有礼节”、“不专由”的例子倒比比皆是。例如,当刘兰芝看出“大人故嫌迟”,自知“徒留无所施”,顺从母意,主动向焦仲卿提出“及时相遣归”;临走前,“鸡鸣”、“起严妆”,“上堂拜阿母”,“却与小姑别”。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另外,刘兰芝被遣前夕与焦仲卿生离死别时的一段掏心剖腹的表白:“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仍更被驱遣,何言复来还”验之于全诗对刘兰芝的描写,也始终看不出刘兰芝有什么“无礼节”“自专由”的越轨行为。我们透过诗歌的字里行间的表白,看到的只是刘兰芝知书达礼、温顺贤慧的美好品德,让人感到刘兰芝的临行表白句句是真,毫无虚言。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焦母休儿媳是由于“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这一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呢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看待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不能脱离一定的历史背景。《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汉末建安中”),那么,我们就只能从汉代社会中去找寻刘兰芝无辜被休的真正原因。在儒家学者董仲舒的建议下,汉武帝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方略。由于社会现实的实际需要和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儒家思想便被尊奉到前所未有的独尊地位。当时儒家学说成了规范人们思想行为和处理日常事物的唯一准绳和依据,这就自然而然地要影响到家庭、婚姻关系的各个方面,而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在汉代,作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的代表人物焦母,究竟是依据什么把刘兰芝赶回娘家的呢现在我们来探讨刘兰芝当时横遭休弃的原因,只能从当时被奉为圭臬的“七出”中去寻找根据。
“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索。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岁嫁到焦家后,又“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门辛”,甚至在因失爱于婆婆,蒙屈受怨,无端遭遣时,临行还再三叮咛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这说明她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第三条)的大过。
也许会有人说,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呢我们认为,探讨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要把问题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绳墨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纵览全诗,我们不难看出,焦仲卿和刘兰芝是一对十分恩爱的美满夫妻。他们已经:“共事二三年”,但两人犹觉得“始尔未为久”。一个说“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一个说“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即或是遭受焦母无端迫害,行将分手之时,他们还是那么情真意切,信誓旦旦——“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可见,他们爱得是多么深沉,多么纯真,多么痴迷,多么坚贞!甚至最后为了忠贞不二的爱情而“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无论是富贵不*的刘兰芝还是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他们感情的天平都十分明显地倾斜于自己所钟爱的恋人,而不是自己的母亲。他们谁都不能割舍自己对恋人的那种特殊的痴爱而移情于母亲。作为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爱更多地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生生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这,就是刚强不阿的刘兰芝失宠于婆婆横遭休弃的真正原因。经过深思熟虑的刘兰芝感到被遣的命运势所难免,尽管她“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也只能“自遣”了。
在礼教重于“人情”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也是深受其害者之一。据周密《齐东野语》记载:“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为姑侄,伉俪相得,而弗获于其姑。既出,而未忍绝之,则为别馆,时时往焉。姑知而掩之,虽行知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绝之,亦人伦之变也。”陆游与其表妹唐婉的爱情悲剧跟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何其相似儿子“甚宜其妻”,夫妻俩人“伉俪相得”竟成为沉浸于爱情幸福中的青年男女的莫大罪名,以致横遭迫害,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在现在看来是何等的荒谬和不可思议,而在那个时代又是何等的平常和合乎礼义!
刘兰芝被遣回娘家后,求婚者接踵而来,足见兰芝的品貌不同寻常。但如前所述,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吏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何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呢在刘兰芝和焦仲卿生活的年代里,择偶配婚已十分讲究门第、容貌、才华、年龄和婚史等。县令家的三郎和太守家的五郎自身条件这么好,为何不向“窈窕艳城郭”的贤女秦罗敷求婚,而偏偏看上被休的刘兰芝如果说县令和太守是仰慕刘兰芝的聪明美丽、多才多艺和很有教养,那么他们对刘兰芝嫁给府吏,“共事二三年”后被遣该不会一无所知吧!如果我们从反常的心理解释反常的行动,一切就显得万分合乎情理:县令和太守替儿子求婚是假,为己纳妾是真!在封建时代,对于一个被休待嫁的刘家女来说,等待她的将是一条布满陷阱、洒满血泪的路。
刘兰芝和焦仲卿反抗封建家长制度的压迫,殉情以后,会“两家求合葬”吗回答应当是否定的。其一,焦母和阿兄是封建家长和封建礼教的代表。在他们看来,刘兰芝蔑视封建礼教,反抗兄长之命,新婚之夜“举身赴清池”,让太守一家枉花无数钱财,空欢喜一场,可谓叛经背道,罪不可赦;而焦仲卿饱读诗书,任职台阁,得知刘兰芝自杀,也竟然丢官抛母,“自挂东南枝”,实属不忠不孝,当惩不贷。从焦母和阿兄的思想立场来看,“两家求合葬”是不可能的。其二,阿兄暴戾自私,冷酷无情,而焦母蛮横顽固,独断专行。当初,太守派媒人来求婚,刘兰芝不忘“府吏见丁宁”,一心只盼破镜能重圆,可阿兄对妹妹的事情却无丝毫的理解和尊重,粗暴训斥兰芝“后嫁得郎君”,“足以荣汝身”,“作计何不量”!而焦母一手毁了儿子的幸福,面对儿子殉情的拜别,仍是一副铁石心肠,丝毫不肯回心转意,收回成命。从焦母和阿兄的性格特征来看,“两家求合葬”也是不可能的。其三,富贵不*的刘兰芝一“举身”,不仅毁了阿兄的高攀梦,还丢尽了阿兄的脸面;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一“自挂”,不仅使焦母日后无靠,还使焦家香火断绝。巨大的打击无疑会激起焦母和阿兄心中的波澜,然而,除了绝望、痛苦、恼怒和怨恨以外,还会有些什么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从焦母和阿兄的内心感情来看,“两家求合葬”就越加不可能了。笔者认为,刘兰芝夫妇死后的情况,完全出于诗人的想象与幻想。“两家求合葬”和“魂化双飞鸟”都是浪漫主
义手法的运用,诗人借此表达了人们对刘兰芝夫妇不幸遭遇的同情,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对封建礼教的抗议和嘲弄。机械地把“两家求合葬”理解成为写实的手法来看待“合葬”,不仅有悖于焦母和阿兄这两个人物形象,也将大大削弱全诗“揭露封建家长制度和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的主题。
人非木石,熟能无情,刘兰芝、焦仲卿执着纯真的爱情虽为封建礼教所不容,却为世俗人情所赞赏。千百年来,人们同情、赞美这对青年恋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更欣赏钦佩他们为追求爱情和自由而进行的不屈的理性反抗精神,虽是悲剧,却极富正义色彩。这一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反映和写照,是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控诉。学习欣赏这首凄美的爱情诗,我们认识到了古代社会的罪恶,看到了中国妇女为了争取自由幸福的理性反抗精神,刘焦的自尽,是失败,也是胜利。这种方式的抗争,虽说消极,但毕竟是黑暗当中的一线光明,给后人以积极的启迪,更应思考如何才能真正提高妇女的权利和地位。
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的建安时期。
少女刘兰芝自幼便习女红,善弹琴,能诵诗书。十七岁嫁给焦仲卿为妻,日夜辛劳,勤于家务,却不为婆婆所容,于是就去信给正在庐江郡府做小吏的丈夫,诉说不堪忍受之苦。仲卿回来为妻子求情,却遭母亲斥责,并令其休妻另娶。仲卿长跪,言“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母亲大怒。因仍要赶回郡府任上,仲卿只得先请妻子回娘家,暂避一时。兰芝自然明白,如此一别,类乎休弃,今后恐难再见,便将自己常用的香囊、妆奁等物留给仲卿以作纪念。
鸡鸣天亮,兰芝精心梳妆之后,上堂别过婆婆和小姑,流泪登车而去。此时仲卿已等候在大道旁,夫妻相见。两情依依,低头耳语道:“誓天不相负。”
刘兰芝被遣回家十余日,县令即派媒人来为其子求婚,被兰芝婉言回绝;又数日,太守也托郡丞登门提亲,明言太守的五公子尚未婚配,愿与刘家结为百年之好,又被谢绝。这下早惹恼了兰芝那位性情雷暴的大哥。兄命难违,兰芝被逼迫不过,只得一切任人安排。那边媒人回报,说刘家已允婚事。恰好三天过后便是良辰吉日,太守马上四处派人备下金帛彩礼,人马舟车,以便早日完婚。仲卿在任上闻知此变,急忙乞假告归。
第二天,兰芝整日默默无语,只是和泪裁衣。忽听得一阵熟悉的马嘶声,出门遥相望,知是故人来。兰芝手抚马鞍,一一诉说原委。仲卿提及当日誓言,二人只好相约“黄泉下相见”。各自回家去了。仲卿回家后对母亲说道:“今天大风吹折了树木,院子里的兰花上结满了严霜;孩儿的性命犹如西山的落日,母亲今后一人,要多多保重”,遂再拜长叹而去。
这一天,迎亲的车马格外热闹,新妇已进门。黄昏后人群渐渐散去,夜深沉,万籁无声,兰芝揽裙投水自尽。仲卿得知,徘徊树下,亦自缢殉情。后两人合葬于华山旁。
古代妇女地位低下,结了婚之后需要侍奉公婆和小叔小姑,时时忍气吞声,只有生了儿子之后地位才会有所提高,而等到有朝一日公婆死去,小叔小姑各有婚娶,儿子长大成人后,自己的地位就会在家庭中占有较高的位置,这就是“媳妇熬成婆”的过程。基于自己由媳妇熬成婆所经受的多年的煎熬,所以对和自己当年境遇相同的儿媳要求苛刻言语恶毒是很自然的事。总之一句话,万恶的旧社会封建体制啊~
《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一首杰出的叙事长诗,其中的人物刘兰芝已成为典型的文学形象。但对于刘兰芝为何被驱遣历来有不同说法。
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考虑:
一、兰芝无子。兰芝被驱遣时嫁到焦家已二、三年(“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但仍没有孩子。古代重孝道,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虽然不孕的原因可能在焦仲卿身上,但当时的伦理观念是不管这些的。这构成了兰芝被驱遣的一个首要原因。
二、焦氏有“恋子情结”。古代不大讲究节育,但焦氏只有两个孩子,说明焦母的丈夫死的早,多年焦氏母子、母女相依为命。但兰芝嫁来后,仲卿“娶了媳妇忘了娘”,忽略了对母亲的关心,焦母感到兰芝夺去了儿子的爱,心存嫉妒。
三、焦氏处于或接近更年期。可以推定,焦母当在40-50岁之间。现代医学证明,这一年龄段的妇女情绪波动大,心情烦躁,易发脾气。这可能是焦母驱逐兰芝的潜在原因。
四、焦母欲满足作为婆婆的权力欲望。焦氏做媳妇时,想必也受过公婆的不公平对待。而今成为婆婆,便把久被压抑的情绪转移到媳妇身上,满足做婆婆的权力欲望,以寻求心理的平衡。
五、兰芝不会讨婆婆欢心。虽然兰芝“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但仍然得不到焦母的认可,这说明兰芝嘴不够“甜”,不懂得“早请示,晚汇报”。而且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可能有些傲气,因而既使“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心中常苦悲”,也不去和婆婆交流。婆媳间的互不理解是矛盾产生的根源。
上面的一些分析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诗的反封建思想意义,但作为“调侃”性质的探讨一下兰芝被驱遣的原因,并无意为焦氏翻案,愿与各位先辈和同仁商榷。
论刘兰芝的性格特征
《孔雀东南飞》运用了许多个性化的人物语言,使每个人的性格都显得活灵活现。其中最突出的是刘兰芝的性格特征。她是本诗的主人公,是诗歌重点歌颂和描绘的对象。本文拟对刘兰芝的性格特征作具体分析研究。
首先,刘兰芝聪明、能干、知书达礼。诗歌第二段兰芝自述“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颂诗书。”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勤劳聪明知书达礼,多才多艺的还女子。在她被遣回娘家后,母亲对她的责备“十三教汝织,……十六知礼仪。”也为兰芝的自述做了佐证。再加上被遣回娘家不久就有“窈窕世无双”的县令的五郎,与“娇逸未有婚”的太守的公子来求婚,也反衬出刘兰芝的能干、知书达礼。刘兰芝“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婆婆百般刁难,说她动作太慢。面对这些,刘兰芝实在无法忍受,终于对焦仲卿说“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谴归。”她知道婆婆在鸡蛋里挑骨头,迟早有一天会把她赶回娘家的,还不如自己请回。可见刘兰芝的聪明、刚强。
其次,写了刘兰芝的坚贞不屈。第二自然段兰芝面对婆婆的“故嫌迟”,她要求丈夫“及时相谴归”。可能有些人,一天就只知道哭哭涕涕,甘受委屈,她却要求让自己回娘家,可见她的刚强。第九自然段写道刘兰芝的严妆。被遣回娘家本来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可她却要精心打扮自己,要风风光光地走。她不会让婆婆瞧不起她,她想让婆婆知道她离开焦家也会生活得很好。第十段写到她与婆婆的告别。“堂上拜阿母,阿母怒不止。”刘兰芝却很镇定、从容,没有掉一滴眼泪,没有流露半点可怜相。足见其坚贞啊。
再次,写了刘兰芝忠于爱情。她的第一次拒婚,面对的是县令的三少爷,年轻、帅气、窈窕绝伦,便言多才。这是许多女子都追求的呀。她的母亲本来支持她,但是也动了心,劝她“汝可去应之”。刘兰芝没有被那公子的地位和相貌所打动,只是想到与焦仲卿的铮铮誓言,想到与焦仲卿的情投意合,从而断然拒绝了这门亲事。她说“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在“断”字前加一个“自”,“自”是立即、立刻的意思,表明她几乎不容思考、不须商量,立马拒绝,可见她的坚守爱情、忠贞不渝的情怀。太守家迎亲的场面热闹、富贵、繁华,可刘兰芝不为所动,从侧面衬托出她对爱情的忠贞。最后的“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的悲壮举动更说明这一点。
最后是她的反抗精神。刘兰芝借母亲的口拒绝了太守家的求婚,可是哥哥逼迫,无奈之下,刘兰芝口里答应了这门婚事,却在心里做好了抗婚的准备,最后以死拒绝了婚事,表明了自己忠于爱情。这最能反映出她的反抗精神,因为面对那样好的条件,加上自己又不能在娘家呆下去,许多女人会选择结婚的,可刘兰芝没有。从诗歌中刘兰芝对焦仲卿、对焦母、对小姑、对自己哥哥和母亲说话的态度语气不同,也可以感受到她备受压迫而又富有反抗精神的性格特征。在刘兰芝的性格中,这是最主要的,也是诗歌重点歌颂的性格。
综上所述,刘兰芝是一个聪明、能干、知书达礼、坚贞不屈、忠于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女性,是封建家长制度下的受害者、反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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