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如下:
第一个方面是因为焦仲卿家是一个官宦人家,而刘兰芝家是商户人家,在当时那个年代商人的地位比较低,所以焦母觉得刘兰芝配不上焦仲卿。
第二个方面因为焦母是一个寡妇,从小与焦仲卿相依为命,她太爱焦仲卿了,他害怕别的女人抢走他的儿子(俗话说娶了媳妇忘了娘),所以说焦母不只是看刘兰芝不顺眼,就算是焦仲卿娶了别的女人,焦母也会这般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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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故事发生在“汉末建安中”。当时的背景是: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的那套伦理纲常,逐渐占据了统治地位,并发展到了相当完备严密的程度。在婚姻制度方面就规定有“七出”、“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等清规戒律。
“天下无不是之父母”,这正是焦刘悲剧的主要原因。在这一时代氛围里,在焦母的*威下,焦仲卿敢于站在刘兰芝一边,表现出与兰芝“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的坚决态度,这是难能可贵的。
《孔雀东南飞》的写作年代,历来有所争论。根据此诗“小序”,应是汉末建安时代的作品,故属“汉乐府”范围。
刘克庄《后村诗话》云:“《焦仲卿妻》诗,六朝人所作也。《木兰诗》唐人所作也。《乐府》惟此二篇作叙事体,有始有卒,虽词多质俚,然有古意。”刘克庄指出此诗为六朝人作品,但也没有举出什么理由,所以刘说影响不大。
1924年,梁启超为了欢迎印度诗人泰戈尔,在北京作了一次演讲,提到《孔雀东南飞》的写作年代问题,他说:“像《孔雀东南飞》和《木兰诗》一类的作品,都起于六朝,前此却无有。(《孔雀东南飞》向来都认为汉诗,但我疑心是六朝的,我别有考证。)
《佛本行赞》现在译成四本,原来只是一首诗。……六朝人几于人人共读。
那种热烈的情感和丰富的想象,输入我们诗人的心灵中当然不少,只恐《孔雀东南飞》一路的长篇叙事抒情诗,也间接受着影响吧?”(见《印度与中国文化之亲属关系》讲稿,北京《晨报》)此说在文学界颇多影响。
——孔雀东南飞
对于这些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妇女婚后不育,就理所当然地遭到婆家的嫌恶厌弃,因而刘兰芝终被休弃势所难免。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充其量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这应该是古人和今人都具备的生活常识。况且,新科技研究证明,生育也与男子有很大关系。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遣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像焦仲卿这样门第寻常的普通小吏家尚且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断然休弃,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家会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更是不合情理。
也有论者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有礼节”、“不专由”的例子倒比比皆是。例如,当刘兰芝看出“大人故嫌迟”,自知“徒留无所施”,顺从母意,主动向焦仲卿提出“及时相遣归”;临走前,“鸡鸣”、“起严妆”,“上堂拜阿母”,“却与小姑别”。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另外,刘兰芝被遣前夕与焦仲卿生离死别时的一段掏心剖腹的表白:“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仍更被驱遣,何言复来还”验之于全诗对刘兰芝的描写,也始终看不出刘兰芝有什么“无礼节”“自专由”的越轨行为。我们透过诗歌的字里行间的表白,看到的只是刘兰芝知书达礼、温顺贤慧的美好品德,让人感到刘兰芝的临行表白句句是真,毫无虚言。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焦母休儿媳是由于“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这一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呢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看待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不能脱离一定的历史背景。《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汉末建安中”),那么,我们就只能从汉代社会中去找寻刘兰芝无辜被休的真正原因。在儒家学者董仲舒的建议下,汉武帝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方略。由于社会现实的实际需要和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儒家思想便被尊奉到前所未有的独尊地位。当时儒家学说成了规范人们思想行为和处理日常事物的唯一准绳和依据,这就自然而然地要影响到家庭、婚姻关系的各个方面,而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在汉代,作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的代表人物焦母,究竟是依据什么把刘兰芝赶回娘家的呢现在我们来探讨刘兰芝当时横遭休弃的原因,只能从当时被奉为圭臬的“七出”中去寻找根据。
“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索。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岁嫁到焦家后,又“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门辛”,甚至在因失爱于婆婆,蒙屈受怨,无端遭遣时,临行还再三叮咛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这说明她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第三条)的大过。
也许会有人说,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呢我们认为,探讨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要把问题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绳墨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纵览全诗,我们不难看出,焦仲卿和刘兰芝是一对十分恩爱的美满夫妻。他们已经:“共事二三年”,但两人犹觉得“始尔未为久”。一个说“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一个说“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即或是遭受焦母无端迫害,行将分手之时,他们还是那么情真意切,信誓旦旦——“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可见,他们爱得是多么深沉,多么纯真,多么痴迷,多么坚贞!甚至最后为了忠贞不二的爱情而“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无论是富贵不*的刘兰芝还是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他们感情的天平都十分明显地倾斜于自己所钟爱的恋人,而不是自己的母亲。他们谁都不能割舍自己对恋人的那种特殊的痴爱而移情于母亲。作为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爱更多地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生生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这,就是刚强不阿的刘兰芝失宠于婆婆横遭休弃的真正原因。经过深思熟虑的刘兰芝感到被遣的命运势所难免,尽管她“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也只能“自遣”了。
在礼教重于“人情”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也是深受其害者之一。据周密《齐东野语》记载:“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为姑侄,伉俪相得,而弗获于其姑。既出,而未忍绝之,则为别馆,时时往焉。姑知而掩之,虽行知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绝之,亦人伦之变也。”陆游与其表妹唐婉的爱情悲剧跟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何其相似儿子“甚宜其妻”,夫妻俩人“伉俪相得”竟成为沉浸于爱情幸福中的青年男女的莫大罪名,以致横遭迫害,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在现在看来是何等的荒谬和不可思议,而在那个时代又是何等的平常和合乎礼义!
刘兰芝被遣回娘家后,求婚者接踵而来,足见兰芝的品貌不同寻常。但如前所述,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吏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何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呢在刘兰芝和焦仲卿生活的年代里,择偶配婚已十分讲究门第、容貌、才华、年龄和婚史等。县令家的三郎和太守家的五郎自身条件这么好,为何不向“窈窕艳城郭”的贤女秦罗敷求婚,而偏偏看上被休的刘兰芝如果说县令和太守是仰慕刘兰芝的聪明美丽、多才多艺和很有教养,那么他们对刘兰芝嫁给府吏,“共事二三年”后被遣该不会一无所知吧!如果我们从反常的心理解释反常的行动,一切就显得万分合乎情理:县令和太守替儿子求婚是假,为己纳妾是真!在封建时代,对于一个被休待嫁的刘家女来说,等待她的将是一条布满陷阱、洒满血泪的路。
刘兰芝和焦仲卿反抗封建家长制度的压迫,殉情以后,会“两家求合葬”吗回答应当是否定的。其一,焦母和阿兄是封建家长和封建礼教的代表。在他们看来,刘兰芝蔑视封建礼教,反抗兄长之命,新婚之夜“举身赴清池”,让太守一家枉花无数钱财,空欢喜一场,可谓叛经背道,罪不可赦;而焦仲卿饱读诗书,任职台阁,得知刘兰芝自杀,也竟然丢官抛母,“自挂东南枝”,实属不忠不孝,当惩不贷。从焦母和阿兄的思想立场来看,“两家求合葬”是不可能的。其二,阿兄暴戾自私,冷酷无情,而焦母蛮横顽固,独断专行。当初,太守派媒人来求婚,刘兰芝不忘“府吏见丁宁”,一心只盼破镜能重圆,可阿兄对妹妹的事情却无丝毫的理解和尊重,粗暴训斥兰芝“后嫁得郎君”,“足以荣汝身”,“作计何不量”!而焦母一手毁了儿子的幸福,面对儿子殉情的拜别,仍是一副铁石心肠,丝毫不肯回心转意,收回成命。从焦母和阿兄的性格特征来看,“两家求合葬”也是不可能的。其三,富贵不*的刘兰芝一“举身”,不仅毁了阿兄的高攀梦,还丢尽了阿兄的脸面;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一“自挂”,不仅使焦母日后无靠,还使焦家香火断绝。巨大的打击无疑会激起焦母和阿兄心中的波澜,然而,除了绝望、痛苦、恼怒和怨恨以外,还会有些什么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从焦母和阿兄的内心感情来看,“两家求合葬”就越加不可能了。笔者认为,刘兰芝夫妇死后的情况,完全出于诗人的想象与幻想。“两家求合葬”和“魂化双飞鸟”都是浪漫主
义手法的运用,诗人借此表达了人们对刘兰芝夫妇不幸遭遇的同情,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对封建礼教的抗议和嘲弄。机械地把“两家求合葬”理解成为写实的手法来看待“合葬”,不仅有悖于焦母和阿兄这两个人物形象,也将大大削弱全诗“揭露封建家长制度和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的主题。
人非木石,熟能无情,刘兰芝、焦仲卿执着纯真的爱情虽为封建礼教所不容,却为世俗人情所赞赏。千百年来,人们同情、赞美这对青年恋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更欣赏钦佩他们为追求爱情和自由而进行的不屈的理性反抗精神,虽是悲剧,却极富正义色彩。这一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反映和写照,是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控诉。学习欣赏这首凄美的爱情诗,我们认识到了古代社会的罪恶,看到了中国妇女为了争取自由幸福的理性反抗精神,刘焦的自尽,是失败,也是胜利。这种方式的抗争,虽说消极,但毕竟是黑暗当中的一线光明,给后人以积极的启迪,更应思考如何才能真正提高妇女的权利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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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解析:
通过文章再结合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可以看出,刘兰芝被休,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结婚二三年,没生育,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兰芝占着不孝之一也是在古代女子七出之列二是兰芝生得美丽,而婆婆同样作为女人,因为已经老了,看到年轻的女子在自己眼前,而且终日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比得自己人老珠黄,自然心有甘三是婆婆生了焦仲卿后很多年才生第二个孩子,还是个女儿,(文中并未提焦父,可以理解为早逝),自己一个人拉扯大两个孩子,如今儿子对媳妇那样好,自己心头肉好像被别的女人夺了去,同样心不甘
第四,焦仲卿既然为府吏,大小也是个吃皇粮的公务员,找了这么个没社会地位的女人,虽然女红和琴棋书画什么都能,但毕竟门不当户不对,所以总是小瞧兰芝再加之焦仲卿很孝顺,母亲在家里说一不二,自然焦母就了算,说休就休了
这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
《孔雀东南飞》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叙事诗,也是汉乐府诗歌的巅峰之作,在这首叙事诗中,成功地塑造了刘兰芝这个女性形象。
刘兰芝是是庐江郡的一个小家碧玉,“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是个多才多艺知书达理的闺阁少女。十七岁时嫁给庐江郡的府吏焦仲卿为妻,辛勤劳作“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这样下 来三天就能织下五匹布,相当能干,但是尽管如此,焦仲卿的母亲还是不满意,说她干活磨蹭“大人故嫌迟”最终被焦仲卿的母亲遣送回家,酿成了二人的悲剧。
刘兰芝为什么被遣回家,我们依据原文提供的材料分析有以下原因焦仲卿母亲认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
在婆婆眼里,刘兰芝属于没有礼节,行动自由的女子,这里的自由应该指的是不听婆婆的话。她认为刘兰芝不如东家贤女罗敷。刘兰芝被婆婆冠上了“不贤”的标签,同时还有一个原因也不如东家的罗敷漂亮,在婆婆眼中,这样一个不贤惠,不漂亮的媳妇,早该回家休息了。
刘兰芝认为“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
从刘兰芝的角度来看,日常和婆婆相处,婆婆表现出来的是嫌她织布慢,当然她很清楚,这是婆婆在找借口。聪明如她明白焦家的媳妇太难当,于是向焦仲卿指出“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刘兰芝是请归的。
其实我们看婆婆给的理由和原因是站不住脚的,刘兰芝嫁给焦仲卿之前就饱读诗书,乐器女红,样样精通,属于家教很好的闺中女子。被休回家之后,上门提亲的络绎不绝,说明刘兰芝名声在外,属于一个好女孩。尤其是写她回家当天,和婆婆拜别,还嘱咐小姑“勤心养公姥”让她替自己照顾好老人,这分明是贤惠有礼的晚辈形象。就连她的容貌也特意描绘了一番“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遭到了婆婆嫌弃。
结合诗歌的内容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有以下原因刘兰芝有个性
刘兰芝属于一个有个性的女子,这里的个性是指自我意识。在很长时间里,女子都是男子的附属品,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在婚姻中,女子没有自主权,男人可以休妻。被休回家的女子,家人都会颜面无光,就像诗中后面提到的刘兰芝回到娘家,母亲拍着巴掌大哭道“不图子自归”,没想到那么严格学习礼教,学习女红还是被遣回家了。
但是刘兰芝并没哭哭啼啼,失魂落魄,她离开焦仲卿家的时候,精心装扮“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dài)瑁(mào)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以精致的妆容,大大方方地和婆婆来告别。没有哀求,没有哭泣,态度不卑不亢。虽然是离开,也要漂漂亮亮地走。于焦母而言,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挑战,为刘兰芝营造了强大的气场。如果说这是她人生的一场谢幕,那么这个谢幕很完美。
焦仲卿哭哭哭啼啼舍不得刘兰芝走,此举无疑会给焦仲卿的母亲造成一种压力,或者说很窝火,她不敢对刘兰芝说什么,只好谩骂自己的儿子“何敢助妇语”。这只是她们临别时的一个场景,可以想象在日常的生活中,焦仲卿每天忙于府吏的公务,婆媳两个在家,从细节礼仪上,刘兰芝可以做到不可挑剔。
但是刘兰芝有主见,不受焦母控制,这对于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该是如何心不甘,气不顺。这个女子不好驾驭,焦母希望面对的是那种随便怎么指派,毫无个性,低眉顺首的女子,所以她说刘兰芝“举动自专由”,只能给出这么一个模糊的理由。说白了就是这个媳妇爱自作主张,让焦母心里不爽了。
焦仲卿没有担当
从诗歌中来看,没有提到焦仲卿的父亲,在那样的男权社会中,焦仲卿是母亲的依靠。凭空多出了一个刘兰芝,两个人感情还非常好,这样焦仲卿的母亲心里或多或少有些失衡。
诗歌的开头是一大段刘兰芝和焦仲卿的对话“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这本是小夫妻久别之后诉的相思。而后边那句“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刘兰芝真的是想让焦仲卿回焦母遣送自己回娘家吗?恐怕不是吧,结合后文两人各自立下的誓言,这顶多是小女儿态的一种撒娇而已,向焦仲卿表明他出门在外的日子,自己在家也不易。
然而焦仲卿这个人没有担当,本来母亲就对妻子有些莫须有的微妙的不满,他听完妻子的诉说之后,哄哄刘兰芝即可,他却冲动地去找母亲说理,完全站在了妻子一边,质问母亲“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这激怒了焦母,焦仲卿一再强调的和刘兰芝感情好,触犯了焦母家长的尊严。
在焦母看来,多年的母子之情,要让位于他们的夫妻之情,他把刘兰芝放在第一位,把母亲往后放。这怎么可以,他把对儿子的恼怒,迁移到刘兰芝身上,母子矛盾的升级,牺牲掉了刘兰芝。焦仲卿没有担当,惹恼了母亲,却只能以妥协来收场。
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刘兰芝因为有个性,有想法,有主见,不任人摆布,才导致了被遣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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