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属于个人的承包地,补偿给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分析:归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一)土地平整工程
1旱地
对灾毁地采取“小平大不平,就地平整”的原则,推凸填凹,对高凸地采取推挖等方式进行平整,对低凹地进行回填,降低地块坡度。按照土地平整的相关要求,结合骨干沟渠、道路的走势和高程,分坡度级别选择确定不同田块的田面宽度,以田块为单位进行土地平整,需要进行坡改梯、爆破松土、薄改厚,修筑田埂,建成水平梯地。
土地平整时,将可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必须保证表土厚度在40厘米以上,深耕与改良土壤相结合,尽量使表土仍覆盖于表层,以保持原表土的肥力。
2水田
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对现有水田田坎进行合理归并,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并因地制宜地采用土坎、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护坎等田坎保护措施。水田耕作田块内部布置格田,格田长度30~120米,宽度20~40米。
平:水田格田归并后内部高差小于±3厘米以内,旱地土面坡度5°以下。
厚:有效土层厚度5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25厘米以上。
固:田土坎牢固。格田土坎顶宽30厘米,土坎高于土面20厘米以上;在土质稳定较差,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适当采用石坎,石坎宽度40厘米,高出田面30厘米,石坎高度2米以内。
配套完善:沟、池、凼、坑、路等。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设计标准:灌溉设计保证率根据区域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种类、灌溉规模、灌水方式等综合确定。在农田水利工程布局上,借助自然形成的排水沟建立排水系统,同时为保证耕地安全,在坡面流水集中地和滑坡、泥石流发生地坡面与耕地交界处上游设置截留沟,引导坡面径流,也为灌溉用水提供水源。项目区有大量块石和卵石,所以截留沟与排水沟采用浆砌块石或卵石,为梯形断面,断面大小根据水量设计,排水沟末端排入自然溪沟或都坝河。根据项目区农作物种植的特点,新建蓄水池,补充干旱时节用水需求。山平塘及中转蓄水池水源主要引自大竹村2组西面项目区外100米处的天然瀑布,该瀑布为常流水,采用RPVC管道引水,既节约用水,又防止震动破坏水管。蓄水池采用200立方米和100立方米两种,200立方米为中转蓄水和灌溉蓄水,100立方米为灌溉蓄水,200立方米蓄水池与100立方米蓄水池用RPVC管道联通,满足补水需求。在道路与排水沟交叉处根据排水沟大小设置涵洞、涵桥。在排水沟与灌溉渠交叉处设置渡槽,渡槽为灌溉引水所用。
蓄水池容量为100立方米和200立方米,控制灌溉面积10~25亩,每池配套沉沙池、排水沟、引水渠,排水标准达到拦蓄一次降雨100毫米的能力。
排水:排涝标准满足农田积水不超过作物最大耐淹时间,旱作区农田排水宜采用10年一遇1~3天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3天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农田排水采用10年一遇,1~3天暴雨3~5天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灌溉与排水工程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99)要求,工程等级按V级标准设计和建设。
(三)田间道路工程
道路布置原则是尽量和项目区外道路衔接,同时为方便生产,考虑附近村庄的道路情况,以满足交通运输、农机行驶和田间生产及管理的要求。田间道路建设标准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川国土资发〔2007〕53号)和《四川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等执行。
田间道路路面宽度3~6米,承担主要农产品运输和生产活动功能的田间道路需硬化,田间道路面高出地面30~50厘米。生产路路面宽度为2米以下,路面高出地面30厘米。同时,田间道的平曲线半径不小于20米,当平曲线半径小于规定的最小半径时,应设置超高,并在平曲线两端设置一段不小于10米的超高缓和段,超高横坡度最大值不超过8%,当平曲线半径等于或者小于15米时,应在曲线内侧加宽,并设置缓和段。
(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当地原有的农田防护林虽已经茂密,但局部区域遭到滑坡、泥石流等破坏,所以仅在坡度较大的斜坡规划种植板栗或核桃,既满足农田生态防护林及景观要求,又可防止水土流失,还带来一定经济收益。水土保持工程结合坡改梯工程进行,不进行单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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