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有计划地看了一批书,其中禁书行列,首选了众人皆知的D H Lawrence的作品。 《sons and lovers》是劳伦斯早期的作品,是一部带有半自传性质的作品,联想劳伦斯本人经历即不难看出。本书被分为两卷,第一卷以莫雷尔太太早期婚后生活和威廉与保罗的童年至少年经历为主,第二卷则主要围绕着保罗与精神恋人米丽安,肉体上的情人克莱拉,以及母亲三者之间所表现出来的纠结困顿,失望无助,甚至痛苦绝望的情感体验。而第二卷又是作者想重点突出的地方,因为它表现了劳伦斯一生中都在探寻的两大主题:两性关系与恋母情结。(本文重点在前者)
书中两性关系集中表现在两大女性人物与保罗之间的情感纠葛:精神恋人米丽安之于保罗的是初恋时的美好与纯洁无暇(如果不算莫雷尔太太的话),欲望情人克莱拉之于保罗的是失落无助时窥探到的激情与幻想。保罗在两者之间痛苦徘徊,苦闷无助,同时加上自己母亲莫雷尔太太的干预,保罗很轻易地靠着男性身体直觉地选择了克莱拉。(注意其中有个时间顺序,保罗在少年至青年都与米丽安在一块,而克莱拉是在保罗母亲干预下即将放弃米丽安的情况下与保罗产生的感情。)
作为男人保罗遇到的问题,其实早在古希腊时期的哲人们就已讨论过。下面简要讲一个小故事。大约三千年前,赫拉克勒斯(Herakles)经历过青春期的情感骚乱之后,离了婚,过起自在的独居生活,以便把自己下一步生活之路的走法想清楚。那个时候,还没有婚姻法一类的法律,所谓离婚,不过就是婚姻中的任何一方说一句“我想离开你”。 赫拉克勒斯并没有打算过独身的生活,他不觉得那是完整的生活,而只是自己人生旅程中一个临时的僻静处。 同年夏天,赫拉克勒斯坐在自己人生僻静处的树下读荷马的《奥德修斯》,见到两个女人朝自己走来。赫拉克勒斯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两个女人将是自己要面对的两条不同的生命道路,一条通向美好,另一条通向邪恶,尽管两条道路的名称都叫幸福。
赫拉克勒斯是宙斯不小心与某个女人在某个未经约定的沉溺之时偶然留下的一道生命痕迹。宙斯赋予其一种特殊的魔力——编织言语织体的能力。于是,赫拉克勒斯偶然成了男性力量的原型。
朝着赫拉克勒斯走来的两位女人分别叫卡吉娅和阿蕾特。卡吉娅生得“肌体丰盈而柔软,脸上涂涂抹抹”,“穿着最足以使青春光彩焕发的袍子”,走路时女性体态的性征显得格外突出。用现代话说,卡吉娅生得颇富性感,一副懂得享用生命的样子。而阿蕾特则生得质朴,恬美,气质剔透,“身上装饰纯净,眼神谦和,仪态端庄,身穿白袍”。(前者希腊语意为“邪恶”,而后者意为“美德”。)
最后,作为男人的赫拉克勒斯无法抉择,这个“十字路口的赫拉克勒斯”由普罗狄科说给苏格拉底,再由苏格拉底传给色诺芬。而这个故事的流传本身,体现的则是后世人们(尤其是男性)“用言语编织的自己对女人身体的伦理想象。女人的身体是亘古不变的男人想象的空间,男人的言语就像这空间的季候。”
保罗作为男人就此徘徊和纠结于阿蕾特式的米丽安和卡吉亚式的克莱拉,其实这种于保罗而言的两性关系实为一个悬而未决的伦理命题。(对于这个宏大的哲学命题,在此不作赘述,如有兴趣,请参阅刘小枫的《沉重的肉身》)抛开这个问题不谈,将这种两性关系放进故事本身,造成保罗最后情感悲剧的还源于第三个女人——保罗的母亲——莫雷尔太太的影响。
由于莫雷尔太太婚姻的不幸,大儿子威廉的英年早逝以及对儿子毫无保留的爱,使得保罗丧失了自我,无形中对其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和无法抗拒的压力。这使得保罗对除了母亲(甚至包括其母)之外其他女性的爱,都产生了畸形扭曲的心态。母亲对保罗过分的爱护和保罗对母亲过分的依恋使他逐渐丧失了恋爱能力,重蹈了哥哥威廉的覆辙,即以母亲为标准去衡量自己的恋人们,结果使自己感情一再陷入危机,人格日趋分裂,在与母亲、精神恋人米丽安及肉欲情人克莱拉之间的感情纠葛中痛苦和矛盾。而这种人格分裂又预示着当时整个民族的悲剧,整个社会的悲剧,在作者劳伦斯看来,便是所谓文明社会对本性的扭曲和压抑,是文明社会用精神意识替代肉体意识所导致的灾难性的后果。(这种观点与作者的生平经历有着极大的关系)
在这部小说中,劳伦斯无非是一心想建立一种和谐美好的两性关系(从往后的作品《虹》、《查泰来夫人的情人》亦能看出这种努力的探索与尝试),可无一例外作者均告以失败,这样才逐渐遁入近乎癫狂的偏执和愤怒,开始用充满诅咒的语言来表达绝望的抗争。
最后我想引出两个话题供大家探讨:一是 从“十字路口的赫拉克勒斯”命题引申出当今社会当代人对于盲目的情欲与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两者间的甄别,甚至说在这个物欲横流,性爱至上,一夜情满街都是的中国社会,如何去保护那让有情人真正心灵神往的纯真爱情? 二是 人类在发展文明之际将人的本性和欲望的压抑作为付出的代价时,如何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矛盾,或者说怎样才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真正出路? 其实这两个话题看似矛盾,实则是关系密切的近乎于同一个命题的追问。 以上是个人对看完《儿子与情人》这本书的一丁点思考,更多的是希望各位对最后两个问题给出不同的看法,碰擦出思想的火花。
谢谢各位耐心看完,望献上宝贵看法,供不同人参阅。 (一个民族不仅需要脚踏实地关心眼前事情的人,还需要着一个个专注于仰望星空的人,这样的民族才是有希望有未来的。)
沉重的肉身读后感范文1
读刘小枫的《沉重的肉身》中题为《沉重的肉身》的那一篇。喜欢刘小枫特有的,用于哲学散文的湿润的文笔。那种需要逐字去领会,推敲其中逻辑推理和品味文字迂回曲折的阅读感觉,是与读亦舒小说的畅快淋漓完全不同的。慢慢地看,有些地方还需要反复地跳回去重新解读,这种凝滞的感觉就像拉长了的盛宴,每一次咀嚼都有完全新鲜的味觉享受。
《沉重的肉身》谈到关于男人对女人选择的性伦理,谈到身体和灵魂感觉的地位对比,以及个体差异等等。文中反复提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以及这个故事的源头故事“十字路口上的赫拉克勒斯”。赫拉克勒斯坐在十字路口,面对着两个女人:卡吉娅和阿蕾特。卡吉娅能给男人带来的是性和生活的逸乐,代表着生命之轻;而阿蕾特带来的是辛劳厚重的身体感觉和生活经历,她引导男人通向生命之重所谓的“美好”。赫拉克勒斯在这两个女人之间的选择代表着男人对于不同生活、不同伦理的选择。这个论题被男人们唠叨了数千年,发展到昆德拉的版本,就变成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托马斯、萨宾娜和特丽莎的故事。在刘小枫的解读中,昆德拉似乎还增加了一些关于社会主义中“人民-意志”的因素,将男人的性漂泊由寻求女人身体感觉的不同以及背后隐藏的生命意义的不同,进一步演绎成探求历史规律下趋同群体中个体的差异。似乎托马斯的行为写进
三流小说中不过是拙劣的风流韵事,而经过哲学化的处理就变成了对历史和社会的政治性反抗……这些逻辑让我感觉极其可爱,是我看到的对于男人动物性的滥情的最新鲜也最富丽堂皇的解释。
不过话说回来,最后文章里谈到了托马斯的选择,或者说赫拉克勒斯的选择,或者说是昆德拉心目中男性群体的选择。托马斯的性漂泊终于止于特丽莎:他在一个又一个女人的身体之间游荡,寻找每个女人身体中那百万分之一的差异,而最后,他发现了特丽莎与所有个体的不同这是一个他愿意与之共眠的女人,而且他的灵魂开始排斥特丽莎以外的女人的身体……这里文章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关于历史,关于社会,关于差异的个体。其实我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复杂化了。用一个简单的答案来说明不过就是他爱上她了在他阅过无数个差异的个体之后,他找到了一个拥有自己最在意的特点的那个个体。当然如果文章里说得像我的语言这样直白和浅薄,大概就该放上言情小说货架了,不过我还是愿意用我这样的方式来理解昆德拉的原著,多少有些感性的意味,少了些理性的分析。
沉重的肉身读后感范文2刘小枫的《沉重的肉身》是一本关于现代性伦理的文集,初看书名我设想书籍内容关于“身体的罪恶”“肉体与灵魂”的书籍,舍友猜疑是一本性的书籍,也有人将其解读为理想与现实大作,阅读下来,对于书籍的构想也纷繁复杂,既像政治,阐发人民民主与自由民主、个体与群体之悖;又像是谈生活,抛出社会道德与个体本性、守欲与纵欲之争的话题;也像宗教,进而将读者引进人义与神义、自我抉择与上帝杠杆的伦理困境。最后,我不得不摒弃挺不愿意接受但现在不得不接受的观念,(我想我应该是作者笔下那个耻于谈性,守群众之规抑个体之欲的人)这到底是一本讲性的书。
肉身很沉重,为何?人民公意中,身体的自然受伤被转移到应然的法庭来重新评理,故沉重;对象的选择上,“你应该与阿雷特在一起”,将轻逸冠之以邪恶,只为了让生活趋近真切与实在,名曰美德却沉重。而实际上,任何感觉都没有在道德意义上高于其他感觉的权利,无论什么样的身体感觉都在伦理价值上都是平等的,生命显得轻逸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丹东为玛丽昂正名,尼采顶撞了苏格拉底,人民伦理也顺应时代而转至自由个体伦理。
但肉身还是很沉重,为何?肉身浑身是偶然,身体与灵魂仅仅一次的,不容错过的相逢,故沉重;个体自由的社会增加了无法解决的偶然的身体造化的欠缺,个体幸福偶在性增长,导致个体在世负担;超然世界的宏伟设想被理性化世界设想和实证性生命勾销后,个体自己身体的死须由自己身体单独承担,造成个体灵魂的在世重负;小说家呵护现代生活秩序中脆弱的个体生命的叙事本身,讲述生活伦理,负担沉重;选择自由伦理,而其艰难让身体伤痕累累,故亦沉重。
这到底是一本讲性的书?我想不全是吧。但至少读毕此书,我对这个观念接受了不少。我妄自猜想书中大概想涤荡我们的信仰,建立一个新的信仰,可最终我们信什么呢?这是个自然而然的疑问,可作者也没有一个标准。
一本好书,是否应该奉之为一生的信仰加以追捧?书中却说不要偏信唯一标准。
书中说“‘唯一真理’”的哲学会引出专制社会,‘唯一道德’的伦理学会导致专制道德……”,想想也就接受了,的确是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可还是不由自主地想问自己此书我该信什么?
作者在序中所说的文字艰涩难懂,其实也没有,反而是将前人文学和历史事件呢喃道来,叙事与论理铺成展开,倒是最终的还是陷入了没有标准的世界。虽将世间伦理悖论分条缕析,将两种不同的个体自由伦理陈显,捧到读者跟前,这是大师的两种信仰与困境。
“昆德拉人义论自由伦理承认自身的欠缺,肉身的偶然存在,但乐于在自身的欠缺中沉醉,在既不知生又不知死的生存迷雾中找寻和选择兴奋的瞬间。”
“基斯洛夫斯基神义论自由伦理承认自由伦理是艰难的,而且是欠然的自由,即便具有这既艰难又欠然选择自由的人,也无从推开自己的自由选择的道德承负。基斯洛夫斯基搂抱如履薄冰的生存者。”
我觉得被刘小枫带着兜了一大圈,说大家不要相信群体神义,遵从个体人义,最后又提及人义是欠然的,大家还是投入神义的怀抱。人义和神义,这是两种信仰,可标准呢?作者避而不答。
没有标准,大抵因为从人民公意转至自由个体伦理,社会中个人的作用在一瞬间凸显,我不管社会,只管自我张扬。大概可以套用那句老掉牙的话“多少个读者就有多少个哈姆雷特”,所以你不该强求一,因为人民公意的社会已经不再了。地球上人太多了,所以我们的信仰就不应该有一个标准,而该个体、个性化。
这是一个没有标准的现代社会,可没有标准,过得很累。太杂太乱了,可惜偏偏是个体自由,乱作乱有理。东有理,西有理,放在策划上就是策划者眼里一切东西都是原材料,放在经济上就是一切东西都可以拿来卖,大家的价值观念放平了,没有所谓的良莠,一切都是歌舞升平,可实际上,个体的呼声愈发强烈,良和莠渐变地获得同等的价值之后,其实这个社会变得异常地糟糕。个体自由后,人与世界的关系越发地变少而清晰,为何?功利性越发地强烈,只因为这世界没有一个标准,与世界联系的唯一标准,让这世界不要太过功利。
顾彬说,我最讨厌现代主义,它没有标准。我还有信仰,我还完全相信传统。我觉得现代性是一个完全的错误……到了现代性以后,我们什么都丢了,没有什么基础,所以什么都是暧昧的……原来是一个皇帝,一个上帝,我们听他们的,现在没有了,我们要自己决定,你能决定吗?……20世纪发生了群众现象。群众最怕的是作为个人。但是现代性要求的是你要成为个人。
顾彬和刘小枫,我觉得同是在讲这个社会的发展现象。个体自由被呼出来后,基斯洛夫斯基看到了它的欠然,投入了神义的怀抱。顾彬觉得它是个错误。作为个人,我总觉得很简单而自然而然,请给我个接受的标准。
为什么要一个标准,因为本来是有个信仰的,书籍让我摒弃原有共有信仰,让我投入个体信仰,可这个世界的信仰太过纷繁复杂,就找不到自己的信仰了。从一个黑洞中拉出来,满心欢喜,却堕入另外一个黑洞。
我知道,强求书籍给出一个标准或许是可笑的,这或许本身就是个悖论的东西。可没有个标准毕竟不是好事,你可以说我这是叫功利性读书,我可不想对着悖论使劲兜圈,这是种原地踏步的行为。给我个信仰的标准,好让我笔直地走下去。
沉重的肉身读后感范文3说它是文学书,是因为当我非常想写点读书笔记时,发现它竟是难以用思辩的语言来评判的。某种程度上,它还不是普通的文学作品。那些还可以用思辩的语言分析,而它的不可评判却带着诗性。不管我同不同意文中的观点,(其中有些源于信仰的差异,我的确不同意),它的诗性都使得它无可辩驳。如小枫自己(在别处)所说,这是生活的启迪,是充满了怕和爱的生活本身。只有品尝过怕和爱的生活的灵魂,才会懂得由怕和爱的生活本身用双手捧出的这颗灵魂。我读小枫的东西是从怕开始的,一直在战栗中前进。也许习惯于黑暗的温顺的人难以适应突然见到太阳的刺眼,他那么毫不留情地点破真理,我时常觉得吃不消。直到这本书,我才看到那与怕对立的爱。小枫的爱是基督徒式的,自然与尼采是相反的。但沉重的肉身读书笔记 另一方面,他们又有一种奇特的相似。柔弱的人生要直面命运――尼采所要直面的那个必然和小枫要直面的那个偶然,其实是吊在同一个深渊上的绳子。他们同样睁大眼看着,同样咬着牙攀着。同一根绳子上的兄弟,同一个深渊上的两个诗人,向上看到不同的解救之像,但向下看到的是同一个深渊。
小枫的选题和行文都不是随心所欲的,他精心安排自己的文字乃至篇章的排列,他所选取的叙述方式当然也不是兴之所致。叙事的言语是为了表达思辩的言语所不能表达,虽然所要表达的竟是思想!仅仅是方式的选取已传达给我们的一个重要信息:思想本身无法脱离个体的生命感受而轻逸地独存。于是小枫用文学言哲学所不能。
关注个体的生命感受,首先就得关注肉体。“想必在惊动了如我般后现代众生的同时也曾(也许仍然)深深惊动小枫。基于对Leibe的普遍理解,即纯粹的物理性的“肉体”,自由主义伦理分裂了。人义论者义无反顾地沿着他们所以为尼采所指明的大道去了,而神义论者却背对尼采向古代张望,希望找回被尼采一笔勾销的灵魂。可是现代之后,每个人都惶惑,以昆德拉为代表的人义论者因大道渐渐展宽为茫茫荒野,突然发现不知何去何从,以基斯洛夫斯基为代表的神义论者却因不能找到精神故国,空具一副渴望灵魂的躯壳。
小枫没有过分追究尼采本人,因为尼采其实在悬崖边缘顽强地站住了,他只是把我们这些糊涂的后人(误?)推下深渊。尼采这个其实最爱灵魂的人偏偏要用Leibe来表达他的灵肉统一观念,也许是个出于反叛的相当痛苦的抉择。当他满怀憧憬地回想那些“经过了多少痛苦才能那样美丽”的'希腊人如何“勇敢地停留在表面时”,他绝不可能真的相信那些美丽的身体仅仅是物理的原子分子细胞组织偶然的低级的叠加,否则他个人的生活也不会那样禁欲。而小枫开始反叛尼采了,从那难以名状的etwas开始。
尼采对灵魂的反叛是出于对它的热爱,因为与肉体的长期分离已使它形容枯槁,成为真正的游魂,任权威伦理评判的雷电风暴随意劈打。而同样,小枫对肉体的反叛是出于对肉体的热爱,因为他不堪忍受肉体在它“自在性”的现代谎言下烂为一具腐尸。他要恢复肉体的神性,肉体独一无二的尊严,尽管他回归神性的道路这样古老荫庇,太古老太荫庇,已经路径不清。
沉重的肉身读后感范文4讲故事是人类自我发现的一种方式。刘小枫说,叙事改变了人的存在时间和空间的感觉。当人们感觉到生命若有若无时,当人们发现生活混乱不堪时。当一个人的生活遭遇挫折或不幸时,叙事能让人找回自己的生命感觉,重返自己生活想象的空间,甚至重新拾回生活中无暇发现的自我。人类的起源,似乎是从劳动开始的。但人的生活感觉,似乎是从讲故事开始的。
刘小枫的《沉重的肉身》讲述了叙述的伦理构想。生命的感觉来源于每一个个体的体验,因此,每一种生命感觉就是一种伦理。伦理探讨个体生命的意义,然后提出关于生命感觉的问题。叙事改变了生命的感觉,无论是听故事或讲故事的人,都曾经在讲述中改变事件本身的态度。于是生命感觉发生了变化,伦理产生了道德实践的力量。
阅读刘小枫的《沉重的肉身》,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仿佛踏入现化伦理学的深渊,在破碎的叙事片段中反复叩问。
萨宾娜像一个沉重的幽灵,出现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刘小枫把萨宾娜的身体暂且形容为“妓女玛丽昂”的再生。通往萨宾娜身体的感觉是反意识形态的。而特丽莎的身体则表征了“美好”。托马斯对生命感觉产生的疑惑,使他对两位女士的身体作出了两难选择。在**《布拉格之春》里,托马斯像个不入流的演员,把肉体的迷恋表现得丝丝入扣。但《沉重的肉身》提出了问题:身体感觉的差异来自灵魂还是身体?
没有差别的身体等于没有自己的生命时间。灵魂才使身体有超出身体局限的感受能力。托马斯与萨宾娜有相同的生理反感。在那些报纸头条所编织出来的道德理想主义言论中,他们都看到了最大的“媚俗”。
卡夫卡似乎是拒绝身体的。当他即将与菲莉斯**走进婚姻殿堂时,他想到的是,在夜深人静时,他是否需要跟一个女人睡在一起,还是独自一人看书。卡夫卡想通过婚姻来摆脱父亲的阴影。但他又害怕给自己带来的负罪感。摇晃在灵魂钢丝索上的卡夫卡,几乎没有一天不在对自己进行追问。是面对自己还是隐藏?对于卡夫卡来说,他追问得越多似乎就越发现自己的罪:自私、虚荣、怯懦……
结婚当然是一对男女从灵魂上互相认识,但卡夫卡对这种认识充满了绝望。刘小枫把卡夫卡的生命感觉总结为“一片秋天干枯的树叶”。这片干枯的树叶也追求过幸福的阳光,但最终还是希望以自我审判的方式重返天堂。
薇娥丽卡很幸运。她有两个身体。斯基洛夫斯基的《薇娥丽卡的双重生命》中,克拉科夫的薇娥丽卡与巴黎的薇娥丽卡互为灵魂。为什么呢?难道生命感觉可以一分为二吗?刘小枫说,是的,一个人的生命具有各种生活的可能性,慈悲的上帝不会来过问这个身体的偶然遭遇,只对个体遭遇中的生命意味抱以关注。薇娥丽卡从另一个薇娥丽卡身上体验到我在感。不管是热情、快乐还是死亡。当克拉科夫的薇娥丽卡身体死亡之时,巴黎的薇娥丽卡也感觉到了尖锐的伤心。
难道这就是死感吗?当灵魂感觉到身体之死时,当作何感受?身体与灵魂分离的薇娥丽卡总在寻找生命的感觉。她热爱唱歌,她的所有热情都是为唱歌而生的。薇娥丽卡的生命中交识着性感、死感和哀歌,但没有一个人能懂得她的灵魂。
似乎总在讲故事。故事激发了每个人的生命想象空间,并探讨叙事观望到的个体生命的伦理深渊。每个人都可以伸展个人的生命感觉,依从自己的道德自律做出生命中的各种选择。
题目:赫拉克勒斯遇见了两位与众不同的妇人,他们分别叫?
答:卡吉娅和阿蕾特。
出自:部编版五年级语文下册课外阅读《希腊神话》。
节选:朝着赫拉克勒斯走来的两位女人分别叫卡吉娅和阿蕾特。卡吉娅生得“肌体丰盈而柔软,脸上涂涂抹抹”,“穿着最足以使青春光彩焕发的袍子”,走路时女性体态的性征显得格外突出。用现代话说,卡吉娅生得颇富性感,一副懂得享用生命的样子。
阿蕾特生得质朴,恬美,气质剔透,“身上装饰纯净,眼神谦和,仪态端庄,身穿白袍”。她自称与神明有特殊关系,是神明的伴侣,因为她浑身是偶然。两位女人都生得光艳亮丽,尽管是两种品质不同的亮丽,把赫拉克勒斯照得通体透明。她们盼顾着独坐在人生僻静处的赫拉克勒斯,想赢得有编织言语织体能力的这个男人。
卡吉娅和阿蕾特本来都不是女人的名字,而是专有道德名词:卡吉娅希腊文的意思是“邪恶”;阿蕾特希腊文的意思是“美德、美好”。本来,就肉身的天然体质来说,这两个女人的身体并没有什么差别。经过苏格拉底的叙事,卡吉娅的身体向赫拉克勒斯期许的感官的适意、丰满和享受就成了“邪恶”,阿蕾特的身体期许的辛劳、沉重和美好就成了“美德、美好”。
直到今天应用伦理学基本上还只是一个相当笼统的概念,它只不过是关于诸如医学、经济、政治、生态、科技及国际关系等不同领域的现实的伦理问题之研究的一个总称。
而现代意义的医学伦理、经济伦理、政治伦理、生态伦理、科技伦理、两性关系伦理、媒体伦理、网络伦理、动物伦理及国际伦理等等是最近二十年来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与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而兴盛起来的哲学学科,它们试图对各自领域中涌现出的紧迫的伦理道德问题,提出某种有说服力的解答。例如:
医学伦理是应用伦理学中发展最为迅猛、争议最为激烈的一门学科之一。众所周知,珍视与保护生命是传统伦理学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这一原则在现实的医疗实践中经常受到堕胎、植物人等问题的挑战。这就在医学伦理界引发了对一系列相关课题的论争:生命有没有价值等级?人类胚胎是否算人?如果不是,胚胎发展到何种阶段才算是人?怎样给死亡下一个定义?以脑死作为标准取代传统的心脏停止跳动之标准,从心脏还在跳动但已脑死的人体中摘取健康器官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如何实现医疗资源的公正的分配?另外,传统医学伦理对医护人员的道德要求主要是“关护”、“不伤害”,在这里并不十分注重诊断、治疗和纯粹研究过程中病人自身的同意或拒绝的权利。而当代医学伦理则要求医生应更多地考虑到病人在决策中的参与,并通过向病人告知未来治疗活动的意义、机会、后果和危险而为病人的自我决断创造条件。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艾滋病病人的受尊重及受保护之权益、绝症病人选择安乐死之权益以及如何处理医生的救死扶伤的职责与病人的自决权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等等,构成了当代医学伦理学家研究与争议的基本课题。
经济伦理不仅涉及到国家经济政策的宏观调控,涉及到企业在生产、销售、广告等各个环节在道德方面的认知与自我约束,而且还关涉到个人在生活方式、物质消费上的道德选择。在经济伦理领域中人们曾经就如下课题进行过争论:经济主体如何理解赢利欲望与道德要求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冲突?曾经有人认为,经济行为原则上不受伦理的影响,赢利欲望是一回事,道德要求是另一回事。谈经济伦理对于企业家来说无疑是一种苛求。然而随着市场经济本身的成熟与发展,随着人们对市场经济之本质的认识的逐步深化,大多数人已经感受到:企业家不能满足于充当只知赚钱的经济动物,作为人他应当拥有一种对道德境界的向往与追求;退一步说,良好的道德形象从长远来看对于企业而言实际上肯定也是一种宝贵的战略投资。因而从本质上讲,赢利欲望与道德要求是和谐一致的。然而市场经济是竞争激烈的经济,在这一前提条件下仅仅指望经济主体的自我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在企业家遭遇到由于宏观制度的缺陷所造成的伦理冲突、道德悖论之时,重要的就不在于企业家个人的抉择,而在于能否建立一种符合伦理要求的游戏规则。游戏规则是指经济主体活动的外围条件,它为经济主体规定行为方式,指导他可以做什么,不可做什么;它规定竞争者们的起跑线。道德要求正是在这里体现的。在市场经济的结构中,个体的行为不能说是善还是恶,而只能说是适应还是不适应市场。若某种经济行为被证明是不道德的,因为市场逼迫经济主体这样做,那就不是企业家的问题,而是游戏规则的问题。所以在经济活动中,不能仅仅强调个人的正当的行为,而是还更应强调正当的结构。道德应不再是作为对个体行为的评判标准,而应被视为在一个对所有市场参与者都有约束力的外围条件中起作用的重要因素。每个经济主体的道德义务就在于积极参与经济制度与规则的改革。这就是目前伦理学界经常讨论的所谓结构伦理或制度伦理。除了宏观制度层面的伦理问题之外,经济伦理也体现在中观层面的企业行为内部。企业遇到伦理问题,如何解决呢?那就是要通过所有当事人都参与的对话交谈来解决。企业应有这样一种道德敏感性:任何一种经济行为,在其后果有可能影响其他人的情况下,原则上就必须放弃。如果不放弃,就必须通过和平的对话和交谈,在理性论证与自愿的条件下,形成一个包括企业与被企业行为所影响的人在内的所有当事者都能接受的共识,保证利益的共享和后果的共同承担。这样一来,对话作为一种操作程序构成了企业伦理的核心。相应于所谓制度伦理或结构伦理之说,我们也可以称这种意义上的企业伦理为程序伦理。
政治伦理一方面研究宪法、政体的伦理特征,另一方面探求政治论争的道德内涵。政治伦理中各种各样的理论从古至今一直都是围绕着对自由、平等与公正的论证来展开的。随着应用伦理学的兴起,除了两种自由主义(亦被称为自由主义与共同体主义)之争外,有关社会财富的公正分配的问题也已成为政治伦理学的一个核心内容,这一内容在西方具体表现为如下的争论:国家有没有权利通过征收累进税的方式将富人合法获取的财富的一部分提取上来,然后作为社会救济金再转发给贫困的人,从而使本属道德范畴的扶贫济困的行为法规化,即以强制性的方式实现社会的道德理想?赞同的一方认为只要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与共识,国家就有权这样做。而反对的一方则主张国家行为的合法性来源于预先设定的法律原则。法律上的最高原则就是禁止强迫他人的意志,只要他并没有以暴力或欺骗的手段强迫别人的意志。因此,国家只要超出禁止强迫他人意志这一最高的法律之界限而追求社会福利或繁荣的目标,具体而言通过强制性的税收——尽管纳税人并不乐意——来实现对弱势群体的援助,便完全是不合理的,甚至可以说是非法的。
法律伦理所探究的是立法程序与法律规范本身的道德性,其目标在于使伦理要求在相应的社会机制中得以实现。一般而言,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则是最基本的道德。相对于道德,法律具有明确、时效、强制性的约束力与制裁力的特点,而道德则不然。因此从整个社会的宏观角度来看,道德归根到底必须依靠有效的法律体系才能发挥作用。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法律与道德也会发生矛盾或冲突,如某种法律、法规本身并不公正、不道德。于是,就会出现两难抉择:人们是应当守法,还是违法并按照道德的要求行事?这大体上就体现了所谓天赋人权(das Naturrecht)与现行法(positives Gesetz)之间可能的矛盾与冲突问题。解决这一难题的前提,是先要区分下述三种情形:第一种是在法制国家里,法律本身不够完善,并不合乎公正概念的所有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公民仍应遵守法律,因为此时法律在社会稳定与安宁方面所起的作用远远重于法律的某些不完善所带来的后果。况且公正概念本身也包含着对社会稳定的保全以及与此相关的价值,换言之,对现行法律的恪守本身也就是公正概念的要求。第二种情况:虽是在法制国家,但法律已严重违背了基本的人权价值,甚至成了压迫民众的规范。在这种与公正概念根本冲突的法律面前,民众的不顺从便就是正当的了。如印度的甘地对英国殖民统治的反抗,美国黑人马丁·路德金对种族歧视政策的抗争等。公民公开的、非暴力的反抗的目的,在于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不公正的法律秩序。第三种情况是在法西斯国家,民众不可能也不应当守法,除了暴力革命推翻专制政权之外没有其它出路。但是目的与手段的合宜性也是一项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例如对无辜平民的生命财产就不得伤害与破坏。然而上述三种情形往往是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如何作出有效的区分便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生态伦理:从宏观层面来看,与人类未来的生存问题关系最为密切的是生态伦理。这里最难理解的理论课题在于:我们保护动物、环境和大自然,最终是为了人类自己的利益还是这些被保护的对象本身就拥有着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因而人类不得予以危害?赞成前一观点者被称为人类中心主义派,而赞成后一观点者则被称为大自然权利派。生态伦理学中最难解决的实践课题有两个:第一,在生态危机日趋严重的今天,如何处理当代人利益与未来人利益的关系,具体而言,如何在不违背民主理念的前提下,促使民众对已习惯化了的现实利益作出主动的放弃,从而使未来人类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第二,如何公正地分配与协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保护自然环境上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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