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矛盾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的难题。一旦处理失误,就可能伤人伤己,让人痛彻心扉。
读过《孔雀东南飞》的朋友都知道,刘兰芝、焦仲卿双双自杀的悲剧就是起源于最常见的婆媳矛盾。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是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刘兰芝才会愤然选择死亡吧。
焦仲卿是庐州府的小吏,位卑职低。
但在他寡母的眼睛里,她的儿子是最优秀最能干的,这世间没有几个女子配得上的。
尤其现在的媳妇刘兰芝是最为不配的。
这是很多母亲的通病,自己的孩子千好万好,别人的孩子不如草。
带着这种心态看待儿媳,当然会哪哪都看不惯、看不起,婆媳矛盾自然就不可避免了。
大多数时候,焦仲卿都忙于公事,只留媳妇刘兰芝和寡母、小妹一起生活。
如果焦母是一个心疼儿子媳妇的母亲,她一定会大手一挥,让他二人在庐州府去过二人世界。
但焦母岂能让儿子与除她之外的别的女人双宿双飞,所以刘兰芝被她拘在身边,这样儿子放假就会回她的身边。
没有大家都爱着的人在家庭生活中做润滑剂,如果互相性格都比较强势,家里当然会硝烟四起。
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学诗书”,聪明能干,诗书礼仪无所不知,
琴棋书画也多有涉猎。
一切世人觉得婚姻幸福女性应该掌握的技能都掌握了,她以为自己就应该能够享有幸福的婚姻了。
可是,真正进入婚姻才发现,现实婚姻里哪有什么琴瑟和鸣、诗书应答,有的只是一地鸡毛、琐碎婆妈。
刘兰芝每天“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歇。三日断五匹”,就算这样的辛苦劳作,还天天被婆婆责骂。
在一些婆婆的眼里,媳妇就是免费的劳动力,你嫁进我家门,就是我家的人,怎能不狠狠压榨呢?
白天黑夜的织布,布钱到不了自己手头一分,天天还有人在旁边骂你是懒人,又有几个人受得了?
刘兰芝是一个性格刚烈的女子,不太能够忍气吞声。
做人婆婆的,大概都想找一个听话、勤快,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媳妇吧,刘兰芝的不温顺自然也成了她的错。
觉得自己儿子天下最优秀的母亲当然想要去给儿子寻找一个美貌无双、给自己寻找一个孝顺听话的好媳妇。
很多时候,婚姻就是牢笼。因为一纸婚约,不曾生你养你的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对你指手画脚,骂天骂地。你还不能反抗,无处申诉。
面对好不容易回一次家的丈夫,妻子当然要好好诉说一番内心的苦楚,义愤当头甚至脱口而出“君家妇难为。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当你家的媳妇太难了,你妈这么不喜欢我,干脆我们离婚算了。
其实刘兰芝也就是跟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的丈夫诉诉苦经。在这个家里,丈夫是自己
唯一可以敞开心扉畅所欲言人了,只希望他能知道自己的日子是怎样,能够甜言蜜语地安慰自己一番。
婚姻的破灭,婆媳矛盾只能是个引子,有多少人是因为婆婆不好就绝情到要离婚的呢?而真正的婚姻杀招是最亲近、最信赖的那个人对两人感情的背弃。
焦仲卿是个直肠子,他哪里听得出来妻子言语背后的心思。他只听到在自己离家的日子里,妻子受到了无穷委屈。
他对母亲说自己特别喜欢妻子,准备要和她白头偕老。甚至质问母亲为什么不能看在自己的面上喜欢他的妻子。
有哪个母亲能够容忍自己的儿子被别的女人勾走了心魂,即使这个女人是她的儿媳妇也不行。更何况儿子还为了这个女人和自己呛声。
儿子被人抢走的忿恨再也压不住了。你不是威胁要离婚吗,那就离婚。
于是悲剧就产生了。
刘兰芝和焦仲卿两人之间原本感情深厚,并无矛盾,现在因为婆媳矛盾而生生分开,当时有多决绝,事后就有多后悔。
撑着一口气的刘兰芝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雄赳赳气昂昂地踏出焦家大门,就再也忍不住了,“出门登车去,涕落百余行”。
女人这一辈子,一旦结婚,一边的家变成了娘的家、哥嫂的家,一边的家变成了婆的家、丈夫的家,就是没有了自己的家。
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立身之地的刘兰芝,只能回到哥哥家里,成了一个多余的人。又占房间又消耗钱粮,有几个离婚归家的女子不是或主动或被动的匆匆再嫁呢?
回家不过十几天,哥哥和娘亲就盘算着让她再嫁。不到一个月,哥哥已经“怅然心中烦”。刘兰芝没有哪一刻如此清醒地认识到,这个曾经的家已经不再是自己避风的港湾了。
不忍母亲伤心,丈夫可以舍弃自己。
惧怕儿子生气,母亲可以装聋作哑。
担心惹来麻烦,兄长可以一再逼嫁。
无法遵守盟约,曾经最爱的男人还要来责备自己、讽刺自己。
刘兰芝被生生逼成了一个绝望的人,对这人世间再也没有留恋之情。
在这世界上,伤人最深的其实一直都是最深爱你的人。他们打着为你好的名义,做着最伤害你的事。
刘兰芝是一个美丽、善良、勤劳、性格坚强,忠于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我国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形象。长诗开篇就点出了刘兰芝的优秀:“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这么一个贤淑能干、多才多艺、知书达理并且具有良好家庭教养的女子怎么会成为婆家谴归的对象呢?况且,刘兰芝也是外貌出众:“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如此说来刘兰芝简直是一个至纯至孝、十全十美的“淑女”形象,丈夫又和她情深似海,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这样的儿媳妇,为何非休她不可呢? 对于这个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觉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差不多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派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就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还有人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的例子倒比比皆是。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的呢?《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锁。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因为刘兰芝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不顺父母”的大过吧。 但是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不顺父母”呢?探讨这个社会问题,应该把它放在当时的历史时代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准绳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在重于礼教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与其表妹唐婉也是深受其害者。 作为生活在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更多地爱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尽管刘兰芝“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
首先,我们看看古代女子会因为什么原因而遭夫家驱逐。《礼记·本命》中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 很明显焦母压制焦仲卿、驱逐刘兰芝用的就是孝顺这一条。
从文中看,刘兰芝美丽善良,又聪明又能干又有教养,几乎无可挑剔,焦母有什么理由不喜欢这个媳妇呢?
其实,焦母自己明明白白地讲了她对刘兰芝的不满,那就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我们一直认为这是焦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诬陷之词,其实,这是焦母的心理话,焦母“久怀忿”的正是刘兰芝的“举动自专由”。然而,刘兰芝自己辩解说“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我们从文中也看到刘兰芝是一个很温顺而懂礼节的女子。问题在于他们各自从自己的角度出发都没有说错,矛盾也正是在这里。
所谓“举动自专由”,其实是追求独立、自由、平等的思想的表现,是生命意识的初步觉醒,是对人格尊严的维护,是对个性精神的坚持。刘兰芝不只是才貌双全,更是一个秀外慧中、外柔内刚、具有叛逆性格的女子。表现在:
一、洞察人情世态的聪慧,深感悲剧结局的难以挽回。
“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乃更被驱谴,何言复来还。”“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 刘兰芝的行止见识明显超过焦仲卿,这固然有刘兰芝自身聪颖敏锐的因素,还有刘“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封建的一套道德观念在农村的统治相对薄弱)”和刘的母亲相对比较开明的因素,更主要的还是刘兰芝作为一个媳妇承受着更多的和更直接的来自封建宗法思想、男权思想和家长制度的迫害和摧残,
二、坚持个性有主见,维护尊严不屈服。
比如,“便可白公姥,及时相谴归。”争取主动,维护尊严。
又如,离开焦家前“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的一段描写和“上堂拜阿母”的一席不卑不亢的言辞,更表现了刘兰芝的沉着镇静,遇事有主见,有礼有节,处处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时又表示了对焦母——自己的对手——应有的尊敬,甚至同情,这一点实在太了不起了!紧接着是“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的一段语重心长的话,对此,我们通常理解成这段话表现了刘兰芝的善良,但在善良之外,应该还有许多复杂的感情:眼看着小姑长大了,等待着她的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命运呢?自己的母亲还比较开明,而焦母却是这样一个专横的家长,可怜的小姑啊,可怜的女人啊,我们女子在爱情和婚姻生活中为什么就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呢?
刘兰芝在与婆婆的相处中,尽管“奉事循公姥”,但她的聪颖敏锐、她的才华识见、她对爱情和幸福的渴望、她对自由平等的向往、对美和真的追求、对人性尊严的捍卫等思想意识和个性特征一定会在平时的言谈举止、音容笑貌中自觉不自觉的表现出来,这种行止见识是让长期生活在传统宗法社会中的已经完全自觉地接受了诸如“三从四德”“温良恭俭让”“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男权思想的焦母感到陌生和害怕的,特别是当焦母发现自己那个向来温驯听话的儿子也因为刘兰芝而变得似乎不那么听话了,这更使她感到震惊和惶恐。
刘兰芝令焦仲卿着迷,焦母并没有因为儿子与儿媳的关系好而感到高兴,反而“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用现代弗洛伊德的学说来解释就是“母子情结”。用心理学家荣格的观点来说就是“集体无意识学说”。从课文中来看,焦母成为寡妇后,和仲卿相依为命。在仲卿身上倾注了所有的情感。焦刘的夫妻情深引起焦母的无意识嫉妒,而且自古以来,中外婆媳矛盾在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
钱钟书曾在《围城》里写道:“在西洋家庭里,丈母娘跟女婿间的争斗是至今保持的古风,我们中国家庭里婆婆和媳妇的敌视,也不输于他们那样久远的历史。”奥斯特罗夫斯基笔下的卡巴诺娃对儿子说:“我早就看出了你爱媳妇儿胜过爱妈。自从你娶亲以后,我就觉得你远不象从前那样爱我。” 另外曹禺在《原野》里,针对又一个焦母和媳妇金子之间的相互敌视,曾借焦大星之口叹道;“怪,为什么女人跟女人总玩不到一块去呢?” 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学说为人们进一步人类自身的心理奥秘提供了科学的武器,作家们也开始从人性的角度对人物的心理进行剖析。
著名的评论家袁昌英在解释焦母的心理和这悲剧发生的原因时曾说:“母亲辛辛苦苦亲亲热热地一手把儿子抚养成人,一旦被一个毫不相干的女子占去,心里总有点忿忿不平。年纪大了或者性情恬淡的人,把这种痛苦默然吞下去了。假使遇着年纪轻轻,性情剧烈而不幸有是寡妇的,那么仲卿与兰芝的悲剧就不免发生了。”显然,作者运用了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学说来重新解释这一古老的悲剧。由此看来,焦母的心理是一种无意识的状态,具有普遍性。
焦母恐惧了,焦母愤怒了,这个家长要尽其所能把儿子仲卿重新拉回到自己的身边,并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威。而有着强大的制度和意识形态背景的封建家长一旦被触怒,等待着这一对渴望爱情和幸福的青年男女的命运将是可怕的,正像我们已经看到的一样。在美与丑的斗争中,尽管美被毁灭了,但是,她在毁灭之前和毁灭之时发出的耀眼光芒将长留人们心底。这便是我对焦仲卿、刘兰芝爱情悲剧的重新解读,也是对“刘兰芝缘何被潜”这一问题的看法。
造成这次爱情悲剧的,不是封建礼教,而是家族利益,是家族政治利益碾碎了他们的爱情婚姻。
一、刘兰芝、焦仲卿的家庭背景:
焦仲卿是庐江府小吏,年纪轻轻就是地级官府的公务员,因此他的家庭背景是士大夫,刘兰芝也一样,“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之后更是“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结大义,故遣来贵门”。来求婚的地位一个比一个高。因此刘兰芝也是士族家庭无疑。既是士族家庭,那么家庭政治利益第一其他必须服务于家庭政治利益是理所当然的了。
二、婚姻存续的时间:
诗中有“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之句。那么,二三年是现在的二三年吗?古人的二三泛指很多,孔子常说的二三子就是很多学生,而不是二三个学生。再看后面 “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从“小姑始扶床”到“小姑如我长”是多长时间,没有十年也有七八年。小姑始扶床并不是“刚能扶着床学走路”,而是绕者床来回跑,宋朝诗人贺铸《生楂子》中有“何物系君心,三岁扶床女”之句,床是一种可座可卧的家具,也不是现在的床。可见“小姑始扶床”的小姑应该是一个三岁左右正磨人的小孩子。而“小姑如我长”时至小也应该十岁以上了吧。那么,这中间的许多年为什么婆媳相安无事,而突然有一天一定要把刘兰芝赶走?而且几乎是毫无理由的赶走?关于小姑的描述,应该是运用的夸张手法,如果兰芝被修时已经二十好几了,那么也不会有这么多高官来求亲了
三、从母女对话看古代婚姻礼制的合理性:
刘母对于求婚者的处理方式居然是告诉女儿:“汝可去应之”, 当得知女儿的态度后刘母婉言谢绝了媒人。是啊,这才是古代婚姻礼制的实质,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前提必须是当事人同意,不然父母不能命,媒妁也不能言。古代交通闭塞,官方出于便民或是自己懒,总之没规定婚姻登记制度,那么如何证明婚姻的真实有效呢?于是,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规定,父母媒妁只不过是证婚人。古代又没有DNA技术,如果某人抛妻弃子那怎么办呢?婚书就是凭证。即使现在,如果得不到父母的祝福和支持,你的婚姻也很难存续吧。
封建礼教主要存在于男女双方父母对男女的影响之中,是惨剧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孔雀东南飞》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叙事诗,也是乐府诗发展史上的高峰之作,后人盛称它与北朝的《木兰诗》为“乐府双璧”,作者无名氏。
焦、刘二人的悲剧有两个层面,其一是婚姻悲剧,其二是生命悲剧。婚姻悲剧的直接原因是焦母与刘兰芝之间的矛盾,这是平常的婆媳矛盾。
其二是焦、刘二人的生命悲剧,应该说这一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刘兄“逼”嫁,根本的诱因是焦仲卿性格中的“叛逆”。所以“逼”嫁。这种行为从一定意义上讲,加速了焦、刘二人的生命悲剧,然而这决不是刘兄的本意。
刘焦之死在当时有必然性。因为他们面临的抉择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向焦母刘兄屈服,违背自己的爱情誓约;或者以一死来维护两人的爱情誓约。刘、焦不可能随心所欲地选择第三个可能。
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条件并不是他们自己选定的,而是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刘、焦之死,固然有外来的压力,但也有其内在的原因。这原因就是他们自身的思想也不能摆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意识形态。
《孔雀东南飞》形象地用刘兰芝、焦仲卿两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深刻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热情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
扩展资料:
诗中的矛盾冲突在刘、焦夫妇同焦母刘兄之间展开。这是一场迫害与反迫害的斗争。仲卿求母一段,是第一次冲突,刻画了焦母的专横和仲卿的软弱。兰芝辞婆一段,是第二次冲突,反映了焦母的无情和兰芝的斗争。
兰芝拒婚,是第三次冲突,在兰芝与其兄之间展开,突出了兰芝富贵不能*的坚贞品格及其兄的卑鄙。仲卿别母一段,写出了阿母的顽固与仲卿的守约。这四次冲突,一次比一次激烈,直至双双殉情。特别是主角兰芝,她的坚决抗争,影响与决定了仲卿的态度与斗争。
兰芝与仲卿的感情纠葛是在上述矛盾冲突的基础上展开的。第一段兰芝的诉苦,表现了她对仲卿的信赖,也交代了矛盾冲突的背景。仲卿求母失败,刘、焦之间的话别,反映了仲卿的不舍、兰芝的温情。
第二次冲突兰芝辞婆后,仲卿的送别,充分抒写了他们夫妇之间的真挚感情。第三次冲突兰芝拒婚一段,仲卿的怨怼,兰芝的表白,他们之间的诀别,淋漓尽致地刻画了生死不渝的爱情。由此可见,上述两条线索,有主有从,互为因果,交替发展,完整紧凑地完成了故事的叙述、人物命运的交代。
——《孔雀东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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