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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肾的
有哪些男性壮阳药药板后面写着浓缩纯天然字样
全是假的,没有用
玛咖浓缩片是什么药,吃了什么效果
功效一、能抗疲劳,恢复人体精力,能快速补充体力,缓解压力,提高睡眠质量。现代人生活压力大,家庭负担重,长期透支身体精力等,使人体长时间处于超负荷,导致各种症状,大都是亚健康状态。而玛咖具有55种人体必需营养物质,长期食用玛咖能有效补充缺少的营养物质,全面调节营养平衡,提高免疫力,强健身体,远离亚健康!
功效二、增加 质量,改善阳痿,补充精气,促进受孕。由于环境污染,男性抽菸喝酒,不合理的饮食和熬夜,导致 质量差,甚至影响生育能力。玛咖是纯天然的草本植物,无副作用,玛咖所含的营养成分能够有效的提高 质量和数量,让 有活性,长时间使用很大程度上能提高生育能力。
功效三、调节荷尔蒙分泌,提高 ,提高生活质量。 和荷尔蒙分泌有这直接的关系,如果荷尔蒙分泌紊乱就会导致 低下,长时间如此,会导致性功能障碍等一系列问题。玛咖中的成分玛咖所含的玛咖烯和玛咖酰胺能调节荷尔蒙的正常分泌,长时间食用,能提高男性 和性功能。
常见的海洋天然药物有哪些其活性是什么
一、 海洋药物的发展概况
当前世界上海洋天然产物的开发研究正方兴未艾,走在这一领域前列的是美国,日本及欧共体的成员国。在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和国立癌症研究所(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每年用于海洋药物开发研究的经费各为5000多万美元;近年来,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的海洋药物研究资金已增加到全部研究资金的11% 以上,与合成药、植物药基本持平。日本海洋生物技术研究院(Japanese Marine Biotechnology Institute)及日本海洋科学和技术中心(Japan Marine Scienceand Technology Center)每年用于海洋药物开发研究的经费约为1亿多美元。欧共体,海洋科学和技术(Marine Sciencesand Technology,简称MAST)计划每年用于海洋药物开发研究的经费约为1亿多美元。
海洋天然药物的筛选,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筛选抗肿瘤物质,70年代以后扩大到抗病毒、免疫抑制、强心、抗炎等物质的筛选,80年代以抗菌、抗霉菌为多。随着新的生物技术如: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和酶工程的研究与应用,进一步促进了海洋药物的研究与开发。至90年代,海洋生物已成为一门成熟的研究学科,为海洋药物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主要以抗心脑血管病、抗艾滋病等研究为主。生物活性筛选结果表明有20%左右的海洋提取物或化合物显示不同程度的活性,在已发现的这些化合物中,不仅包括了陆地生物中已存在的各种化学结构类型,并且还存在很多特殊化学结构类型,它们的特异化学结构是陆生天然活性物质所无法比拟的,成为研制开发新药的基础。
我国是最早将海洋生物用作药物的国家之一,距今已有二千多年的临床应用历史。建国以来,我国对海洋药物的研究也进入了一个新时期,自1978年全国科技大会提出“向海洋要药”的提案及后来提出的“开发海洋湖沼资源,创建中国蓝色药业”的战略设想以来,我国对海洋药用资源的研究已具有一定基础。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已有5种海洋药物获国家批准上市:藻酸双酯钠,甘糖酯,河豚毒素,多烯康,烟酸甘露醇;另有10种获健字号的海洋保健品。
二、 海洋药物的研究应用
1、抗菌药物
与海洋生物共存的微生物是一座丰富的抗菌宝库,目前从海洋生物中已分离得到脂肪酸类、丙烯酸类、苯酚类、吲哚类等具有抗菌活性的化合物,国内已开发了系列头孢菌素等海洋抗菌药物。
2、抗病毒药物
已分离得到萜类、核苷类、生物碱类、多糖类、杂环类等具有抗病毒活性的化合物,国内市场上已有珍宁注射液、珍珠贝壳层酸性提取物等产品上市。
3、抗肿瘤药物
最有希望的抗癌药物将来自于海洋,海洋抗肿瘤活性物质一直是海洋药物研究的重点。现已发现海洋生物提取物中至少有10%具抗肿瘤活性,包括核苷酸类、酰胺类、聚醚类、大环内酯类等化合物,其中阿糖胞苷等已形成药物。我国正在开发的抗肿瘤药物有6-硫酸软骨素、海洋宝胶囊、脱溴海兔毒素、海鞘素 A(B,C)、刺参多糖钾注射液等药物。目前,只有10个海洋抗肿瘤药物进入临床研究,更多的处于临床前研究。浙江省舟山市用乌贼加工时丢弃的墨囊制成 “海墨止血片”,对消化道等各种出血有效,尤其对妇女功能性子宫出血效佳,产品远销东南亚国家,但没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现在发现乌贼墨具有抗肿瘤作用,国内对其作用机制作了大量研究,已获重大进展,并不断有新的发现,主要集中在免疫方面。
4、抗心血管药物
365天然果蔬浓缩酵素是干什么的
很羡慕你有一个女朋友 我也在寻找一个人 我的hah 真心祝福你 毕竟和你也时间不短了 不过这次我真的能放下 希望你也能尽快投入到下一段恋情中
鼾停呼噜静天然纯正浓缩藏药胶囊效果好吗??
有效果,我用了三天就没听到打呼噜的声音了,不过是否能治根还要过一段时间的检验
什么是纯天然生态蜂蜜?求解??
蜂蜜在生活中是大家都认识的一种养生品,然而超市丶淘宝也有真真假假太多的又假又便宜的蜂蜜,导致大家对蜂蜜的不信任。所以大家在购买蜂蜜的时候要先了解蜂蜜的知识。认真了解之后愿您能购买的纯天然真正蜂蜜。
现在市场上假蜂蜜猖獗,从而导致想喝蜂蜜的人买不到真蜂蜜,而有好蜂蜜的蜂农,蜂蜜又销售不出去,在这里我教大家一些识别蜂蜜真假的方法,希望您能仔细看完这些辨别蜂蜜真假的方法,对您选择蜂蜜的时候有所帮助。
TA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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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5-27 12:50:39 查看: 555 回复: 5
电梯直达
上班族喝纯天然蜂蜜是一种贵族享受
蜂蜜在生活中是大家都认识的一种养生品,然而超市丶淘宝也有真真假假太多的又假又便宜的蜂蜜,导致大家对蜂蜜的不信任。所以大家在购买蜂蜜的时候要先了解蜂蜜的知识。认真了解之后愿您能购买的纯天然真正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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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真蜂蜜颜色呈透明或半透明色。真蜂蜜中因含有一些蛋白质、生物酶、矿物质
和花粉等成分,所以看起来不是很清亮,呈白色、淡**或琥珀色,以浅淡色为佳。假蜂蜜由于是用白糖熬成或用糖浆冒充,故色泽鲜艳,一般呈浅黄或深**。
2 真蜂蜜呈黏稠液体,挑起可见柔性长丝,不断流。假蜂蜜有悬浮物或沉淀,黏度小,挑起时呈
滴状下落,有断流。在暴晒后真蜂蜜变稀薄,而假蜂蜜无变化或更黏稠。若蜂蜜极稀,容易流动,则可能是掺了水的。
3 真蜂蜜气味纯正、自然,有淡淡的植物味的花香,而假蜂蜜闻起来有刺鼻异味或水果糖味。4 真蜂蜜
香甜可口,有黏稠糊嘴感,有轻微的淡酸味,后味悠长,品尝结晶块时牙咬即酥,含之即化。假蜂蜜仔
细品尝有苦涩味或化学品怪味,无芳香味,结晶块咀嚼如砂糖,声脆响亮。
5 搀有面粉、淀粉或玉米粉的蜂蜜,色泽较混浊,味道也不够甜。将少量蜂蜜放入杯中,加适量水煮沸,待冷却后滴入几滴黄酒摇匀,如果溶液变成蓝色或红色、紫色,说明蜂蜜中搀有淀粉类物质。
6 用烧红的铁丝插入蜂蜜中,如果是好的蜂蜜,铁丝 去之后能看到清烟冒出来,但闻到的还是瓜果花朵的香味。如果是掺了白糖的,则会散发焦糊味。
7 真正的蜂蜜在夏天摇动后蜂蜜中会有大量的泡泡,使蜂蜜很容易涨出蜂蜜瓶。但静放1-2天后,泡泡会自动消失,但打开蜂蜜瓶时会有气体冲出!这主要是纯天然蜂蜜中含有杀菌剂过氧化氢的缘故。过氧化氢在高温下易分解出氧气!从而使蜂蜜的表面有一层白泡泡!
冬天也挺简单的,把蜂蜜放在30-40度热水中放4-5分钟,然后用筷子把蜂蜜搅动10-20下,然后静放一下,
纯天然蜂蜜的表面会有泡泡。
总之,鉴定蜂蜜的真假,单用一种方法有可能出现某些误差,你可同时应用多种方法去鉴定一种蜂蜜,一般情况下,便可断定蜂蜜的真假
什么牌子护肤品好,要纯植物的
最顶级的就是法国兰蔻 价格贵了点 目前市场上的植物护肤品大概含有以下3类成分:
一、天然花草。它的特点是渗透性极佳,使用后会在皮肤表层形成一层微酸性保护膜,以隔离细菌、阳光和污染,纠正肌肤的酸碱值不平衡。常见的花草有玫瑰,主要作用是让皮肤显得光滑润泽;其次是矢车菊,它是抗生素的重要来源,其精油是护理眼部皮肤的最好选择;还有金缕梅,具有显著的杀菌和收敛效果;桑葚的作用是让肌肤持续白皙水嫩,能抑制黑色素的产生,由于它具有抗敏性,还能缓解皮肤的紧绷感。
此外,常见的银杏、人参、甘草、迷迭香、鼠尾草、桑树根、酪梨、虎耳草等,因为有清热、解毒、镇静、舒缓、消炎、滋润等功效,也成为植物性护肤品中具有治疗功效的成分。
二、生长在南北两极的极地植物。它们能起到全面防御、深层修护的作用。其中的橄榄油能够滋润和柔嫩肌肤,椰子油则可以提拉细胞间的紧密度,具有强化毛孔的收缩能力。
三、沙地芦荟。它具有很强的保水性,可以软化肌肤表皮,使它充满弹性,为后续的其他护理或上妆程序奠定润滑的基础;它还含有大量氨基酸、维生素,能满足人体细胞的需要。
不可能达到完全纯天然
虽然植物性护肤品的种类很多,但其中真正能起到活性作用的成分则只有SOD、果酸等几种,这类化妆品是将这些活性成分与水、油及一些乳化剂混合在一起制成的。其中,乳液类护肤品中添加成分较多,因此不可能完全纯天然;水溶性护肤品如护肤水和精华素中添加成分则较少,天然成分更多。
除水、油、乳化剂这类添加成分外,植物护肤品中都有防腐剂。这是因为天然成分的耐寒和耐热性能不好控制,极易滋生细菌,而我国的化妆品相关规定中又要求膏霜类化妆品的保质期必须达到2年以上,所以大部分的植物性护肤品里都添加了防腐剂,以增加它们的防腐性能。一般知名品牌的护肤品都经过国家检测,因此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防腐剂含量不会对皮肤造成伤害,但购买时一定要看清是否有异味和絮状沉淀物,以防变质。
此外,纯天然并不意味着不含酒精,因为有些中草药植物护肤品是通过酒精提取的。国外化妆品都已要求明白标明其中的配方成分,我国在这一点上还做得很不够,因此,不要随便相信植物性护肤品都不含酒精的宣传。
不同植物护肤品不要交叉使用
挑选植物性护肤品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气味。它们一般都很清淡,没有浓烈的化学合成香味。购买时最好挑选用玻璃瓶包装,而不是塑料包装的产品。因为植物萃取物的成分大部分都偏于酸碱性,会加速塑料中添加剂的溶出。这些添加剂均含有一定的有毒物质,溶入化妆品中,会对皮肤造成伤害。
使用植物护肤品时还要注意,它们大都为浓缩型,最好不要涂得太多。即使是天然植物,也有可能引起过敏,所以过敏体质或敏感性肤质的人,最好不要交叉使用不同植物系列的护肤品,应根据植物精华功能的不同和自身肌肤的性质及出现的问题,挑选某一种类的植物护肤品。
植物型护肤品挑选锦囊
今夏全球各大化妆品公司一致积极开发花卉、水果成分护肤品的潜力,目前已经有葡萄、红石榴、玫瑰、山茶、蔷薇、橙花、葛根、姜花和白莲等成分成为美容新宠。但挑选植物型产品,必须懂得一些小诀窍,即选择纯植物型护肤品时,要观察气味,试试手感,从外观上判断真伪:
1、纯植物型护肤品的前五大项主要成分必须确定是天然植物。
2、没有浓厚的化学合成香味,味道淡雅甚至无色无味。
3、植物成分的分子细小,产品的质地应该十分细腻润滑。
4、因分子细小,所以抹在脸上,吸收应当非常快。
最后,一些品牌
汇美舍
百草集
Sisley
ORNANO
Kiehl’
综述:需要。
2004年,卫生部就出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各医疗机构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经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抗菌药物简介:
抗菌药物一般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药物,包括各种抗生素、磺胺类、咪唑类、硝基咪唑类、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由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经培养而得到的某些产物,或用化学半合成法制造的相同或类似的物质,也可化学全合成。
以上内容参考 -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感染专业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建立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机构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第十九条 三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规。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应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医疗机构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3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或者更换获得抗菌药物管理组1/2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第二十三条 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未列入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医疗机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第二十六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其他医疗机构医师、药师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调剂资格。
第二十七条 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
(三)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
(四)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第二十八条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第二十九条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第三十条 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天用量。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第三十二条 卫生部建立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对本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当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清洁手术用药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采取相应措施。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得低于30%。
(一)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二)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当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当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四)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当暂停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三十九条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对各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情况予以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师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第四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负责人任用考核指标体系;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重要指标,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对医疗机构作出降级、降等、评价不合格处理。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
(三)将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情况与个人或者科室经济利益或者奖金分配挂钩的,或者在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第四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第四十四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一)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第四十五条 药师连续3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第四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一)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
(二)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
(三)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
(四)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
(五)频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
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促销活动的监管,对违规促销的企业和抗菌药物,应当及时采取警告、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生产、经营企业购入抗菌药物的;
(三)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一十四条和第二十三的规定,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活动的;
(四)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给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九条 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后仍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使用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四)索取、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五十条 药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购入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调剂审核处方、医嘱,造成患者严重损害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和规格的;
(四)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药品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批准登记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室(所)、急救中心(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以及护理院(站)等机构。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也三级管理:二级及以上、其他医疗机构、诊所和村卫生室;
处方医师也按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并可拥有相应的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抗菌药物分三级使用,不同的抗菌药物有不同的特点,在使用上面,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阿莫西林、头孢拉定等均属于这一类别。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这类抗菌药物虽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但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比如说,美西林、头孢硫脒、阿奇霉素(注射)都是限制级使用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则包括五种情形: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新上市,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如五水头孢唑林、吉米沙星、米康唑(注射)等。
法律分析: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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