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买的化妆品没拆封可以退。退换货需要保存的购物小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商家联系,如是商品本身质量问题是可以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但如不是因为质量问题,当事人退货的前提是不能影响柜台二次销售,如果柜台上不给退,当事人可以去找商场的服务台或管理处,只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场会要求柜台为当事人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化妆品退换货国家规定如下:
1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3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帮助。
在实体店买的东西不想要了可以退,但是需要符合可以退换货的条件,比如说质量存在问题的,如果是单纯的不想要了,一般在实体店是不支持无理由退货的,但是由于尺码不合适可以换货的。
一、在实体店买的东西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在实体店买的东西不想要了可以退,但是需要符合可以退换货的条件,比如说质量存在问题的,
实体店买东西想退换店家不肯可以找消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二、退换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经营者应当在签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一方面,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包括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使用说明书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另一方面,经营者对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可以作为全新商品再次销售;对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再次销售的,应当通过显著的方式将商品的实际情况标注。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在当代的社会,很多人现在都是从网络上购买商品,一般网络购买商品都是属于可以七天无理由退换的,这也就意味着即使质量没有问题也是可以退换的,但是在实体店一般是不支持无理由退换的,只有当质量存在问题才能支持的。
实体店跟网店一样,在它那里买了东西,发现不合适也是支持退货,只需要提供相应的购买证明、小票等等。有些人在实体店买了东西,还在合理的退货期但商家不肯退,那么实体店在合理期限内不让退货怎么办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实体店在合理期限内不让退货怎么办
除非实体店在的商场或市场有明文规定(X天无条件退货),否则没违反国家三包的,一律都不准退换。就算是店主亲口承诺也没用,除非你用手机录音功能事先录下来作为证据。
1、购买商品后,消费者想退货,而经营者不给退的,属于普通的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应当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果经营者涉嫌违法经营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保护热线投诉。
2、购买商品后,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合同一经成立并生效,买卖双方均应当严格遵守。是否可以无条件退货以及退货的条件,由双方在买卖合同(包括口头合同)中协商确定。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在商品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经营者有权不予退货。
新《消法》中规定的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只适用于网购,而不适用于实体店。实体店的售后服务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商家承诺,否则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退货。
提醒广大消费者,只有网购或者电视购物才能享受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实体购物没有无理由退货这么一说,不要盲目冲动购买,除非是与商家承诺,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才可以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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