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卫填海:炎帝有一个善良,可爱的小女儿,名字叫精卫.她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希望见道无边的大海.小女孩一天天张大,也一天比一天漂亮.终于在她认为自己有能力找到大海的时候,她悄悄的离开了部落.最终她找到了大海,她为大海的伟大而陶醉,正当她奔向大海的时候,大海同样卷着巨浪奔向精卫.最后,大海把精卫带走了,带着她离开了这个世界.精卫死前那一刻才醒悟过来.精卫的灵魂因为愤怒而化做一只青鸟,精卫为了报复大海,决定把大海填平,于是就日以继夜的含着西山的石头去填海.
刑天舞干戈:炎帝得知心爱的小女儿死去的消息,悲痛的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全身无力,这件事被早想篡位的义和知道后,义和便起兵造反,炎帝被困荒山之中.兵变的事被炎帝最忠诚的战将刑天知道后,刑天立即带兵前往平乱.刑天的部下虽然勇猛,但是义和兵众实在太多,刑天的部队全部被灭.刑天一怒之下以自己的血祭战戈,战戈得饮主人之血不但变的锋利无比,而且威力无边.刑天凭一人一戈将数万叛军悉数杀尽,义和也死在了刑天的战戈下.刑天成功的救下了炎帝,但是自己却因身受多处致命伤,最终全身血淋淋的站着死去.
黄帝战蚩尤:也许应验了那句话,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华夏大地陷入了分裂的局面,战事连连,百姓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华夏被分为五个大部落,这五个部落中以黄帝和蚩尤的部落势力最大,黄帝因不愿看到百姓因战争而受苦,便想停止这种战争局面,要想叫无休止的战争停止谈何容易?最后只得使用以暴制暴的方式来解决.先后分别消灭并收服了那三个较弱的部落.最后集中全力在逐鹿与蚩尤展开决战.蚩尤兵败逃跑.黄帝命应龙(应龙:龙族的一类,长着翅膀的龙.在机缘巧合下被黄帝收服.)前往追杀.应龙不负期望将蚩尤杀死并割下蚩尤的头颅献给黄帝.
共工怒触不周山:多年以后,黄帝的后裔颛顼登位.颛顼颁布了众多法典将华夏大地治理的很繁荣.法典给大部分人带来了利益,但是也侵害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共工就是被侵害的最严重一人,他纠结了很多人一起起兵造反.一路攻城掠地所向无敌,直逼不周山(王城所在).祝融身为大将,带兵下山迎战.祝融武艺与法术厉害无比,而带兵之道更是远胜与共工,共工一方全军覆没.仅剩共工一人.共工宁死不投降,最后盛怒之下一头撞向不周仙山.共工法力何等之强?这一撞可不得了,竟将不周山撞翻.这不周山不仅仅是王城所在,也是擎天柱.天门敞开,洪水泛滥,生灵涂炭.
女娲补天:共工撞翻不周山,洞开天门的事被女娲测算到后便从九重天下凡来制止来自天门的洪水.女娲四处收集五色石,再以五色石炼制成补天石.用补天石将天门补上.
后羿射日:多年以后(尧帝在位时),天下大旱,原因很简单,天上同时出现十个太阳.后羿为解决大旱问题,自己锻炼出一把威力无限的巨弓.后羿在弓上注入法力.然后携弓登上高山,以自己法力凝聚成无形之箭,引弓射日.本想把十个太阳全射下来,但是想到如果全都射下来,大地将陷入无止境的黑暗,所以便留了一个太阳在天上
1
“简西西——”宋铭清拉长了声音,叹口气,“我真为你感到可悲,普天之下,竟没有一件你擅长的事。”
他慢条斯理地划着手机,我不知道他看的是哪个页面,也不敢贸然伸头过去。
但他说没一件我擅长的事,我当然不服。我飞速地打开贴吧,递过去,弱弱地说:“你看,虽然离目标差了点,但是我也有火的潜质啊。”
那是我发的贴子,距离发帖时间过去了三天,有了三百八十条回复。我并非校园红人,没有超高的人气。达到这个水平,我已经很满意了。
宋铭清拍桌而起:“你知不知道,这个帖子是我一手操控的,这些回复中有三百条是我的小号,有五十条是别人关于学校食堂饭菜的争论,剩下的三十,才是你的杰作……”
我的声音弱下了几分:“为……为什么?”
“还不是看你太可怜,见过笨的,却没见过这么笨的!”
他声音拔高,多了些震慑意味,我心里一慌,端了杯茶过去:“大佬,喝杯茶消消气。”
宋铭清浅尝了一口,却被热水烫到了嘴角,咳嗽了一阵,冷冷评判道:“茶叶放多了,不好喝。”
我暗自腹诽:您老人家分明没喝到!却挑我原因,当我傻吗?我不敢说这些,因为,宋铭清还没答应我的请求。
身为大一小鲜花,在入学之初,我听说过无数关于计算机系学长宋铭清的传说——他气质出尘,长相英俊,可谓是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而且,这样高颜值的男生,居然还是学神。
我想请人帮我设计一个表白小程序,力求与众不同,费尽千辛万苦,我找到了宋铭清。他冷嗤一声,一口回绝我。在我百般请求之下,才勉强同意给我个机会。
他说,如果我能发一个帖子,三天内回复量达到五百,就答应我。
可我居然失败了。失败了也不能放弃,我眨眨眼睛,抱住宋铭清的大腿,装作痛哭流涕的模样:“宋大神,宋大佬,学霸男神,帮帮小的吧,小的给您跪谢了!”
宋铭清抬起胳膊,用手指将我缠在他身上的手挑起来,略微有点嫌弃,皱着眉想了半天:“哈佛大学有一项时间管理,你让别人付出了多少时间,你就要还给别人多少时间。设计这个程序大概需要两个月,这两个月你每天放学后的两小时,都是我的。”
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我竟然觉得很有道理,甜甜一笑:“好呀好呀!”
宋铭清看不惯我这副谄媚的样子:“你还真是没变,当年是狗腿子,现在还是狗腿子。”
我心口猛地一窒,飞快摇头,嘴里喃喃:“不是的……”
比如初见时。
哲学家赫拉克里特说过,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可我踏进了三次。
2
初中时期,我是个走在路上完全没有回头率的假小子。
如此平庸的我,却在中考那年走了一次狗屎运——我考了全市第一名。我让我爸专门去查,发现那的确是我的卷子。
那个假期,我接受了不少媒体采访,我们城市的日报刊登了关于我的版面,我也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我有个亲戚在市电视台工作,做了几期生活互换类节目,我爸正想让我吃吃苦,就给我报了名。
好在我妈心疼我,因为录制节目的山庄过于偏僻落后,她担心我吃不好,悄悄准备了一大箱零食,还有几本漫画书,提前放到了村子一间破旧的小屋里。也幸好是小成本节目,不成熟,我妈才得以暗箱操作。
白天摄像机跟踪拍摄,我很乖,让我做什么就做什么。但到了晚上,摄像机一走,便是我一个人的世界了。我走进隔壁的小房间,与零食、漫画书亲密接触,不亦乐乎。
我正陶醉其中,突然听到了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我心慌不已,捂着吓破胆的心脏强装镇定地把灯关掉。
但那个人还是进来了,他个子很高,借着月光看身形偏瘦,我不敢多看,就将头埋到了膝盖里。
脚步声离我越来越近了,我的掌心头皮发麻,出了一身虚汗,一颗心卡到了嗓子眼。
一双手残忍地掠夺了我的指尖,火烧火燎般的疼痛却迟迟没有到来。等等……我记得我手上是一块肉松蛋糕……
阵阵悉窣的声响传来,我用仅存的意识判定,那是吃东西的声音,我抬起头,看到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正津津有味地啃着我的面包和零食!
至于为什么是啃,那真是因为他太狼狈了,衣服脏得像个小乞丐,俨然八百年没吃过东西。眼看着我的口粮被一点一点消耗干净,我才想起出声制止:“喂喂喂!”
我气呼呼地打开灯,他也停止了动作,小鹿一般的眼里饱含感激和泪水,虽然他脏兮兮的,但长得还真是不错。应该是这里贫穷人家的孩子吧,我的心一下就软了,索性摆摆手:“唉,算了,你吃吧。”
其实到现在我都没想明白,究竟是他的眼神打动了我,还是美色。
总之,宋铭清吃光了我所有的零食,我捂着胸口悲戚不已。他脸上有些微的愧疚神色:“我们去屋顶上坐坐吧。”
那时我沉迷《武林外传》,总觉得屋顶是大侠谈论江湖道义的好地方。但结果却是,说着说着话,我就打了瞌睡。没过几分钟我就醒了,身上披了件衣服,我迷迷糊糊,努力睁大眼睛。
他见我醒了,才想起还没做自我介绍,又问我叫什么,我含糊不清,声音如梦呓:“简西西。”
他一下子就笑开了:“贱兮兮?”
“是简西西啦。”我懒得争辩,打着哈欠就下了楼,太晚了,我得赶紧回去,否则会被惩罚得很惨。
第二天,我偷偷打了个电话,我妈一听我委屈,又偷偷给我送了很多吃的。拿到的那一刻,就想要和宋铭清分享。
这次,他总算有了风度,不再抢食物了。他换了身干净衣服,皮肤白皙,精致得像童话里走出来的小王子。
宋铭清在我面前不顾形象,总喜欢带我去玩一些男生喜欢的东西,不仅如此,他还会毫不顾忌地拍我的肩膀或者手,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把我当成男孩子看待了。
我剪着假小子的发型,连衣服都是简单的黑白,而且,那年我出了点小意外,声带受损,音色沙哑,简直是神来之笔,更像个男孩子了。更何况,我们见面都是在晚上,他没细看我的模样也很正常。
抱着好玩的心思,我一直没有纠正他。
我经常跟着他去一些新鲜地方,其中,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山谷,这里清幽,宁静,夜里还会有萤火虫。没受污染的城市总是美的,天空的颜色是澄澈的湛蓝,在水里就能照见自己。我喜欢在深夜一遍一遍叫自己的名字,听回音,觉得特别浪漫。
宋铭清突然感叹了一句:“你怎么像女孩子一样,净喜欢些风花雪月的东西。”
离这期节目结束只剩一周时间了,我应该坦诚一点。我的脸色红了红,又白了白:“呃……其实,我就是女生。”
“对不起,我觉得这样好玩,就没告诉你。”
接下来,在他脸上我看到了风云变幻,他眼睛瞪得极大,“啊”了一声就逃走了。
接下来几天,他见到我躲躲闪闪,再然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
收拾行李离开的时候,我看到茅草堆下面还压着两罐可乐,那是我费尽千辛万苦在牙缝里省出来的,打算践行用的,这下也用不到了。
其实,我也能理解他,被女孩子欺骗,而且还被对方看过自己狼狈的样子,对一个少年来说,的确又丢脸又有失自尊心。
3
事实证明,有些故事不会那么轻易完结。
比如我同宋铭清。
高中开学,我在崭新的教室里再次遇见他,他居然伸着长腿,慵懒地坐在最后一排!我揉揉眼睛,在桌肚里掏出眼药水,滴几滴,定了定神,果然是他。
他明明是山里的孩子,怎么会来这里上学?对此,他不屑一顾:“我什么时候跟你说我是山里的了?”
我石化在地,对啊,他没告诉过我,只不过我看到他的一身打扮,自己就这么理解了。其实也并不是完全无迹可寻,比如当他说出“贱兮兮”时,我就应该多想一下,毕竟山里孩子通讯闭塞,知道这种网络语言的可能性很小。
接着,他目光流转,反反复复打量我,带着几分玩味。现在的我,换上了棉布长裙,戴了顶假发,是文艺的黑长直。
他灼热的目光把我的心烫出了一个大窟窿,我后退了几步,谁知他一把掀起我的假发:“啧啧,这才是你嘛。”
我羞赧不已,冲去了卫生间。一边整理发型,一边愤恨地骂,可骂过之后又开始怪自己,怪自己贪玩,咎由自取。
虽然是无心的玩笑,但确实也捉弄了人家,他就算来找我算账也正常。但高中学业繁忙,他好像也懒得理我。
天气越来越冷,有一次,我在教室里做题,忘记了时间,当我下楼的时候,天地间已经覆上了一层霜白,雪簌簌地落下,真美,我脚步慢了一些。
我蹬上自行车,却发现链子掉了,我摆弄了几下,还是没成功,眼看天色越来越晚,我开始着急,但越急越没用,无意间往后看,宋铭清伫立在我身后。
他单肩背着书包,双手插兜,吊儿郎当的站姿,头上夹杂着雪花,愈发显得清冽好看。
这段时间,通过同学七嘴八舌的议论,我基本弄明白了他的情况。
他出生在制陶世家,家族企业蒸蒸日上,可惜父母离婚,为了个抚养权争得你死我活,他却在旁边悠哉游哉,他父亲痛骂他不懂事,大手一挥把他送到了节目组。他是那里典型的“问题学生”,因为不够温顺,受过不少惩罚,我第一次见他那么狼狈,大概就是这个原因。
到底是个可怜人,只不过和我没关系。
宋铭清到底朝我走过来了,我漠视,继续摆弄,他蹲下来,也不嫌脏,用手缠绕起链子。雪下得越来越大了,浸湿了他乌黑的发,在暖**灯光的映衬下,他的面容英俊而模糊。
真是个好看的男孩子,我这样想。
他又跑去保安室,借了一点机油,润滑之后,他站起来,推着走了几步:“好了,你可以回家了。”
我知晓自己之前不对,结结巴巴地道了谢,又问:“你怎么走?”
他不置可否,嘴角在笑,但眼睛里没有丝毫温度。
他走得越来越远,步伐稳健,渐渐缩成一个小小的墨点,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不见。
4
我开始反复失眠,就因为宋铭清的那个背影。家庭原因在前,他缺乏安全感,我又骗了他一次,对他造成了伤害,我必须想办法把心结打开。
宋铭清肯定不吃贸然道歉这一套,我得采取迂回战术。
我有一个竹马,叫蒋远姜,与一般青梅竹马相爱相杀的模式不同,我们之间的相处就像白开水一样温和,却又彼此记挂。
他打小就爱制陶,对自己的技术迷之自信,前段时间参加了一场比赛,铩羽而归。不知从哪里听说我们班有个制陶世家的同学,非要我把他找来,想要请教。就这样,我开启了我的狗腿生活。
毫无疑问,现在宋铭清是记恨我的,自然不会同意,我便开始穷追不舍。
比如他刚到教室,就会发现桌子上摆了一份爱心早餐,比如当他放学打算做值日的时候,会发现有人已经帮他做完了,比如当他拿出钥匙开门时,会有一双手贴心地伸过去帮他……
总而言之,我可是刷够了存在感,就连他打篮球时都不例外。
我一只手拿着毛巾,另一只手拿着矿泉水,为他加油助威,他皱皱眉,丢下球,朝我走过来:“你是人是鬼?”言外之意是嫌弃我阴魂不散。
我偏不接他的招数,用了句我最新学到的土味情话:“我是你的小可爱。”
影影绰绰的日光下,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看到他眉头放松,唇角微勾,只轻微一秒。
他看了眼毛巾:“你知不知道我有洁癖。”
我大笑起来:“你是不是忘了?你第一次见我时,吃了我剩的肉松蛋糕……”
他捂住我的嘴,忍无可忍道:“闭嘴,那是特殊情况。”
我从未和男生有如此亲近的时刻,脸颊忽地红了起来,他见我的反应,触电一般地松开手,我咬咬唇,僵硬地转移话题:“那个……毛巾是全新的,你放心用。”
最终,他们队以五比三胜出,宋铭清是主力军,出了一身汗。他用了我准备的毛巾,只不过,他足足打了个喷嚏:“你居然用柠檬水泡过,我最讨厌这个味道。”
分明是嫌弃的眼神,我却看到他眯着眼睛在笑。
那一瞬间,我意识到,我们的关系已经有了质的飞跃,他总共跟我说了四句话。如果我再努力一点,就一定能恢复原状。
我再次跟宋铭清提出请求,他没有直接拒绝,耸了耸肩膀:“你先去凑学费吧。”
我清楚这是他的托辞,但我要迎难而上,我的零花钱还算多,直接拿给他倒显得没有诚意了。
我想了个办法,周末主动帮老师清理库房,两天下来,我双手红肿,满意地一笑。我将提前准备的纸币叠好,整整齐齐地交给宋铭清。
他的目光触及到我红肿的双手,目光迟疑了一瞬。
我眼圈红红,卖力做可怜巴巴状:“还不是为了你嘛。”
苦肉计果真有用,他揉揉眉心,低低地叹口气,无奈的声音传来:“你真是我见过第二蠢的。”
“第一蠢的是?”
他讥讽地笑了笑,目光撞进我眼底:“是一个假小子。”顿了顿,他又说,“我没那么多闲工夫,明天你先做份计划表。”
不知道是不是被压迫久了,我竟然觉得他人还不错,我严重怀疑自己患了斯德哥尔摩症。
后来,再回到自己熟悉的座位前,我看到桌肚里有一瓶药酒,专治皮肤红肿。
宋铭清骨子里到底是个温柔的人,我不由自主地笑了,小心翼翼地将瓶子放在心口的位置,暖暖的。
5
有句话说,风水轮流转。但这风水好像吃错了药,到现在都没转到我身上。当狗腿子的一直是我,想让宋铭清来求我一次,只能在梦里出现。
他一本正经地提出了什么时间管理,我就得照做,每天放了学跟着他,把自己的一个小时给他。我本以为他会喊我帮忙之类,没想到,我们就是大眼对小眼。
都是大学生了,居然还那么幼稚。
他是这家餐厅的常客,老板好像和他是朋友,每次过来都要招呼我们一阵。但宋铭清这人奇葩,什么都不点,要知道放学时间可就是饭点,我闻着其他桌上飘来的饭菜香气,肚子咕咕叫个不停。
宋铭清不发话,我根本不敢提出来想吃东西。我咽了无数次口水——这是我此生经历过最漫长的一个小时。我突然明白,他就是故意整我的。
他安然地坐着,侧颜俊秀美好,我饿得眼珠子乱瞟,好不容易才等到宋铭清说话,嗓音轻而淡:“有什么感觉?”
“我想……”
宋铭清眼睛里闪着灼灼的光:“想什么?”
“想你……咕……”我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一声,后半句话硬生生憋在了肚子里——“想你取消这个交易”。算了,这种情况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他应该见怪不怪。
有一次,高中语文课上,大家探讨“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那会儿我正走神,本来想说“我想成为宋铭清这样的人”,我很崇拜他,他看似玩世不恭,实则做事专注认真。可话到嘴边,却成了“我想成为宋铭清的人”。
那次口误成为我们学校出名的段子,同学总喜欢拿这个开玩笑,我只能尴尬地逃开。
宋铭清懒得理我,让我捋直了舌头说话。我索性换了话题:“想你以前做的N多个小蛋糕……”
他的神色瞬间冷了下来,额头上青筋暴起,他肯定后悔之前对我那么好吧——
那次他答应我之后,我就拉着蒋远姜每周跟着他去学习制陶技巧。蒋远姜脑子比较笨,宋铭清通常被惹得炸毛,专门派了一个非常有耐心有威望的长者教他。
我和宋铭清就隔着一扇门看他们,蒋远姜提出疑惑,不太懂其中技巧,长者宽厚仁慈,拍拍他的肩膀。每当这时,宋铭清就会小声说:“好笨哦。”
我们在一旁也是无聊,宋铭清说要去做点好吃的。我是典型的吃货属性,毫不客气地叭叭个不停:“我想吃肉松蛋糕、布丁蛋糕、奶油巧克力蛋糕、戚风蛋糕……”
宋铭清瞥我一眼:“你大概是猪。”
然而第二天去教室,我就在自己桌肚里找到了我所说的四种蛋糕,摆放整齐,看起来干净漂亮,似乎在告诉我它们的主人有多么用心。
可他如今这样解释过往:“我就是还你当初的人情。”
冷冷淡淡的一句话便撇清了往昔。
可我却读出了——他还对往事耿耿于怀,我很开心他能记得。因为,我简西西的人生信条是——宁愿被人记恨,也不愿做个籍籍无名的路人甲。
6
坚持了半个月,我见到美食就拔不动腿的情况好了很多,这还要感谢宋铭清。
坦白说,我不太明白他这样做的目的,难道就是想要惩罚我?也不至于吧,我又没犯什么弥天大罪。能看不能吃真的挺痛苦的,可以加入满清十大酷刑了。
可喜的是,我终于等到了宋铭清破功。
这天,在我们直勾勾地盯着对方十五分钟后,他突然问:“有什么想说的吗?”
又是这种含蓄的问题,我揉揉眼睛,仔细看他几眼,搬着板凳往他那边靠了靠,反正吃不到东西,就跟他瞎扯:“你真好看。”
他一本正经地点点头:“这个我知道,换一个。”宋铭清抬抬头,头发乌黑柔软,垂在额前,覆着的眼睛像黑曜石。目光下移,我发现他的皮肤并不是光洁无暇,左边脸颊有一颗痘痘,我定睛看了看:“你的痘痘怎么没有凸出来?”
“笨蛋。”他薄唇微动,眼眸里隐约有笑意浮现,“这是痣。”
一种诡异的气氛在我们之间蔓延,正当我想接话时,他叹口气,拍拍手掌:“算了,不为难你了,上菜吧。”
紧接着十几个训练有素的服务员,步伐整齐,端着制作精美的菜肴朝我们走来。我吞吞口水,向宋铭清投去诧异的目光。
他语调平静,如是说道:“过往一笔勾销,我不再记恨你了。”
我大脑已经接近停滞运转阶段,没有细细分析他话里的真意,就顾着埋头苦吃了。吃到中途,我才想起来:“你说你不再记恨我了,具体指的哪一件事?”
说完这句,我就后悔了,我这是得罪人家多少次啊……好在宋铭清连眼神都吝啬分给我:“所有。”
那可真是太好了!
余下的时间,我就安心等待宋铭清设计完成,反正也没几天了,到时候我就可以施展我的大计划了。可宋铭清不这么想,他丢了这山,却又捡起那山——让我免费帮他干活。
他有一个散打社团,多数是女孩子,大概觊觎宋铭清的颜值加进来的。现在社长不在,只有代理社长——我。
社团里的女孩子好奇我和宋铭清的关系,被问到的时候,我神思恍惚了一阵——
我不会告诉他们,也不会告诉任何人,宋铭清在高中曾跟我隐晦地表过白。
我记得,那是高二的一个晚上,星野低垂,这样月黑风高的夜晚,很适合做坏事。
那时候,我和宋铭清已经非常熟了,我总喜欢开玩笑,说如果以后他开烘焙店,我一定要当代言人,因为我的脸就是因此胖起来的,再有说服力不过。
宋铭清不知什么时候坐在我旁边,神神叨叨地说了六个字:“今晚月色真美。”
之所以用神神叨叨这个词,是因为这句话实在不符合他的个性——他一向不喜欢风花雪月的东西。
我点点头,捧着圆圆的腮帮子,自恋地问:“有我美吗?”
于是,之前的浪漫尽数消弭掉,他扯扯我长速比蜗牛还慢的头发,寒着一张脸回了座位。
他离开之后,我发现我桌肚里面有一本夏目簌石的文集,我以为是他不小心落下的。
元旦那天,我跟着蒋阿姨去香港玩,因为路途遥远,我随手带了这本书。在看到那句话真正含义“我喜欢你”的时候,我的大脑像是炸开了烟花,一声声急促的心跳声在胸腔里回荡。
我翻完到最后一页,他这样写:(小说名:《你是夜空偷吻的星》,作者:禧年。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瓦尔登湖
种豆
这时我的豆子,已经种好了的一行一行地加起来,长度总有七英里了吧,急待锄草
松土,因为最后一批还没播种下去,最先一批已经长得很不错了;真是不容再拖延的了。
这一桩赫拉克勒斯的小小劳役,干得这样卖力,这样自尊,到底有什么意思呢,我还不
知道。我爱上了我的一行行的豆子,虽然它们已经超出我的需要很多了。它们使我爱上
了我的土地,因此我得到了力量,像安泰一样。可是我为什么要种豆呢?只有天晓得。
整个夏天,我都这样奇妙地劳动着——在大地表皮的这一块上,以前只长洋莓,狗尾草,
黑莓之类,以及甜蜜的野果子和好看的花朵,而现在却让它来生长豆子了。我从豆子能
学到什么,豆于从我身上又能学到什么呢?我珍爱它们,我为它们松土锄草,从早到晚
照管它们;这算是我一天的工作。阔大的叶子真好看。我的助手是滋润这干燥泥土的露
水和雨点。而泥土本身又含有何等的肥料,虽说其中有大部分土地是贫瘠和枯竭的。虫
子,寒冷的日子,尤其土拨鼠则是我的敌人。土拨鼠吃光了我一英亩地的四分之一。可
是我又有什么权利拔除狗尾草之类的植物,毁坏它们自古以来的百草园呢?好在剩下的
豆子立刻就会长得十分茁壮,可以去对付一些新的敌人了。
我记得很清楚,我四岁的时候,从波士顿迁移到我这个家乡来,曾经经过这座森林
和这片土地,还到过湖边。这是铭刻在我记忆中的往日最早的景象之一。今夜,我的笛
声又唤醒了这同一湖水的回声。松树还站在那里,年龄比我大;或者,有的已被砍伐了,
我用它们的根来煮饭,新的松树已在四周生长,给新一代人的眼睛以别一番的展望。就
从这牧场上的同一根多年老根上又长出了几乎是同样的狗尾草,甚至我后来都还给我几
时梦境中神话般的风景添上一袭新装,要知道我重返这里之后所发生的影响,请瞧这些
豆子的叶子,玉米的尖叶以及土豆藤。我大约种了两英亩半的冈地;这片地大约十五年
前还被砍伐过一次,我挖出了两三“考德”的树根来,我没有施肥;在这个夏天的那些
日子里,我锄地时还翻起了一些箭头来,看来从前,在白人来砍伐之前,就有一个已经
消失了的古代民族曾在这里住过,还种过玉米和豆子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他们已
经耗尽了地力,有过收获了。
还在任何土拨鼠或松鼠窜过大路,或在太阳升上橡树矮林之前,当时一切都披着露
珠,我就开始在豆田里拔去那高傲的败草,并且把泥土堆到它们上面,虽然有些农民不
让我这样做,——可我还是劝你们尽可能趁有露水时把一切工作都做完。一清早,我赤
脚工作,像一个造型的艺术家,在承露的粉碎的沙土中弄泥巴,日上三竿以后,太阳就
要晒得我的脚上起泡了。太阳照射着我锄耨,我慢慢地在那黄沙的冈地上,在那长十五
杆的一行行的绿叶丛中来回走动,它一端延伸到一座矮橡林为止,我常常休息在它的浓
荫下;另一端延伸到一块浆果田边,我每走一个来回,总能看到那里的青色的浆果颜色
又微微加深了一些。我除草根又在豆茎周围培新土,帮助我所种植的作物滋长,使这片
黄土不是以苦艾、芦管、黍粟,而是以豆叶与豆花来表达它夏日幽思的。——这就是我
每天的工作。因为我没有牛马,雇工或小孩的帮助,也没有改良的农具,我就特别地慢,
也因此我跟豆子特别亲呢了。用手工作,到了做苦工的程度,总不能算懒惰的一种最差
的形式了吧。这中间便有一个常青的、不可磨灭的真理,对学者而言,是带有古典哲学
的意味的。和那些向西穿过林肯
和魏兰德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去的旅行家相比,我就成了一个agricola laboriosu
s了;他们悠闲地坐在马车上,手肘放在膝盖上,疆绳松弛地垂成花饰;我却是泥土上工
作的、家居的劳工。可是,我的家宅田地很快就落在他们的视线和思想之外了。因为大
路两侧很长一段路上,只有我这块土地是耕植了的,自然特别引起他们注意;有时候在
这块地里工作的人,听到他们的批评。那是不打算让他听见的,“豆子种得这样晚!豌
豆也种晚了!”——因为别人已经开始锄地了,我却还在播种——我这业余性质的农民
想也没想到过这些。“这些作物,我的孩子,只能给家畜吃的;给家畜吃的作物!”
“他住在这里吗?”那穿灰色上衣戴黑色帽于的人说了;于是那口音严厉的农夫勒住他
那匹感激的老马询问我,你在这里干什么,犁沟中怎么没有施肥,他提出来,应该撤些
细未子的垃圾,任何废物都可以,或者灰烬,或者灰泥。可是,这里只有两英亩半犁沟,
只有一把锄代替马,用两只手拖的,——我又不喜欢马车和马,——而细未子的垃圾又
很远。驾车辚辚经过的一些旅行者把这块地同他们一路上所看见的,大声大气地作比较,
这就使我知道我在农业世界中的地位了。这一块田地是不在柯尔门先生的报告中的。可
是,顺便说一说,大自然在更荒凉的、未经人们改进的地面上所生产的谷物,谁又会去
计算出它们的价值来呢?英格兰干草给小心地称过,还计算了其中的湿度和硅酸盐、碳
酸钾;可是在一切的山谷、洼地、林木、牧场和沼泽地带都生长着丰富而多样的谷物,
人们只是没有去收割罢了。我的呢,正好像是介乎野生的和开垦的两者之间;正如有些
是开化国,有些半开化国,另一些却是野蛮国,我的田地可以称为半开化的田地,虽然
这并不是从坏的意义上来说。那些豆子很快乐地回到了我培育它们的野生的原始状态去,
而我的锄头就给他们高唱了牧歌。
在附近的一棵白桦树顶有棕色的歌雀——有人管它叫做红眉鸟——歌唱了一整个早
晨,很愿意跟你作伴。如果你的农田不在这里,它就会飞到另一个农夫的田里去。你播
种的时候,它叫起来,“丢,丢,丢了它,——遮,遮,遮起来,——拉,拉,拉上去。”
可这里种的不是玉米,不会有像它那样的敌人来吃庄稼。你也许会觉得奇怪,它那无稽
之歌,像用一根琴弦或二十根琴弦作的业余帕格尼尼式的演奏,跟你的播种有什么关系。
可是你宁可听歌而不去准备灰烬或灰泥了。这些是我最信赖的,最便宜的一种上等肥料。
当我用锄头在犁沟边翻出新土时,我把古代曾在这个天空下居住过的一个史籍没有
记载的民族所留下的灰烬翻起来了,他们作战狩猎用的小武器也就暴露在近代的阳光下。
它们和另外一些天然石块混在一起,有些石块还留着给印第安人用火烧过的痕迹,有些
给太阳晒过,还有一些陶器和玻璃,则大约是近代的耕种者的残迹了。当我的锄头叮当
地打在石头上,音乐之声传到了树林和天空中,我的劳役有了这样的伴奏,立刻生产了
无法计量的收获。我所种的不是豆子,也不是我在种豆;当时我又怜悯又骄做地记起来
了,如果我确实记起来的话,我记起了我一些相识的人特地到城里听清唱剧去了。而在
这艳阳天的下午,夜鹰在我头顶的上空盘旋,——我有时整天地工作,——它好像是我
眼睛里的一粒沙,或者说落在天空的眼睛里的一粒沙,它时而侧翼下降,大叫一声,天
空便好像给划破了,最后似裂成破布一样,但苍穹依然是一条细缝也没有;空中飞着不
少小小的精灵,在地上、黄沙或岩石上、山顶上下了许多蛋,很少有人看到过的;它们
美丽而细长,像湖水卷起的涟漪,又像给凤吹到空中的升腾的树叶;在大自然里有的是
这样声气相投的因缘。鹰是波浪的空中兄弟,它在波浪之上飞行视察,在空中扑击的完
美的鹰翅,如在酬答海洋那元素的没有羽毛的翅膀。有时我看着一对鹞鹰在高空中盘旋,
一上一下,一近一远,好像它们是我自己的思想的化身。或者我给一群野鸽子吸引住了,
看它们从这一个树林飞到那一个树林,带着一些儿嗡嗡的微颤的声音,急遽地飞过;有
时我的锄头从烂树桩下挖出了一条蝾螈来,一副迂缓的奇怪的、丑陋的模样,还是埃及
和尼罗河的残迹,却又和我们同时代了。当我停下来,靠在我的锄头上,这些声音和景
象是我站在犁沟中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听到看到的,这是乡间生活中具有无穷兴会的一部
分。
在节庆日,城里放了礼炮,传到森林中来很像气枪,有时飘来的一些军乐声也传得
这样远。我远在城外的豆田之中,听大炮的声音好像尘菌在爆裂;如果军队出动了,而
我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就整天恍恍惚惚感到地平线似乎痒痒麻麻的,仿佛快要出疹
子似的,也许是猩红热,也许是马蹄癌,直到后来又有一些好风吹过大地,吹上魏兰德
大公路,把训练者的消息带给了我。远远有营营之声,好像谁家的蜜蜂出窝了,因此邻
人们依照维吉尔的办法,拿出了声音最响的锅壶之属来轻轻敲击,呼唤它们回蜂房去。
等到那声音没有了,营营之声也住了,最柔和的微风也不讲故事了,我知道人们已经把
最后一只雄峰也安然赶回米德尔塞克斯的蜂房了,现在他们在考虑涂满蜂房的蜂蜜了。
我感到骄做,知道马萨诸塞州和我们的祖国的自由是这样安全;当我回身再耕种的
时候,我就充满了不可言喻的自信,平静地怀抱着对未来的希望,继续我的劳动。
要是有几个乐队在演奏着啊,整个村子就好像是一只大风箱了,一切建筑物交替地
在嚣音之中一会儿扩张,一会儿坍下。然而有时传到林中来的是真正崇高而兴奋的乐句,
喇叭歌唱着荣誉,我觉得自己仿佛可以痛痛快快地用刀刺杀一个墨西哥人,——我们为
什么常要容忍一些琐碎事物?——我就四处寻找土拨鼠和鼬鼠,很想表演我的骑士精神。
这种军乐的旋律遥远得像在巴勒斯坦一样,使我想起十字军在地平线上行进,犹如垂在
村子上空的榆树之巅微微摇曳和颤动的动作。这是伟大的一天啊,虽然我从林中空地看
天空,还和每天一样,是同样无穷尽的苍穹,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种豆以来,我就和豆子相处,天长日久了,得到不少专门经验,关于种植,锄地,
收获,打场,拣拾,出卖,——最后这一种尤其困难,——我不妨再加上一个吃,我还
吃了豆子,尝了味道的。
我是决心要了解豆子的。在它们生长的时候,我常常从早晨五点钟锄到正午,通常
是用这天剩余时间来对付别的事情。想想,人跟各种杂草都还可以结交得很亲热很奇异
呢,——说起这些来是怪累赘的,劳动的时候这些杂草已经够累赘的了,——把一种草
全部捣毁,蛮横地摧残了它们的纤细的组织,锄头还要仔细地区别它们,为了把另一种
草来培养。这是罗马艾草,——这是猪猡草,——这是酢酱草,——这是芦苇草,——
抓住它,拔起它,把它的根翻起来,暴露在太阳下,别让一根纤维留在荫影中间,要不
然,它就侧着身子爬起来,两天以后,就又青得像韭菜一样。这是一场长期战争,不是
对付鹤,而是对付败草,这一群有太阳和雨露帮忙的特洛伊人。豆子每天都看到我带了
锄头来助战,把它们的敌人杀伤了,战壕里填满了败草的尸体。有好些盔饰飘摇、结实
强壮的海克脱,比这成群的同伴们高出一英尺的,也都在我的武器之下倒毙而滚入尘埃
中去了。
在这炎夏的日子里,我同时代的人有的在波士顿或罗马,献身于美术,有的在印度,
思索着,还有的在伦敦或纽约,做生意,我这人却跟新英格兰的其他农夫们一样,献身
于农事。这样做并不是为了要吃豆子,我这人天性上属于毕达哥拉斯一派,至少在种豆
子这件事上是如此。管它是为了吃,或为了选票,或为了换大米,也许只是为了给将来
一个寓言家用吧,为了譬喻或影射,总得有人在地里劳动。总的说来,这是一种少有的
欢乐,纵然继续得太久了,也要引起虚掷光阴的损失。虽然我没有给它们施肥,也没有
给它们全部都锄一遍草、松一遍土,但我常常尽我的能力给它们锄草松土,结果是颇有
好处的,“这是真的,”正像爱芙琳说过的,“任何混合肥料或粪肥都比不上不断地挥
锄舞铲,把泥上来翻身。”“土地,”他还在另一个地方写着,“特别是新鲜的土地,
其中有相当的磁力,可以吸引盐、力,或美德(随便你怎样称呼吧)来加强它的生命,
土地也是劳力的对象,我们在土地上的所有活动养活了我们,一切粪肥和其他的恶臭的
东西只不过是此种改进的代用品而已。”况且,这块地只是那些“正在享受安息日的耗
尽地力、不堪利用的土地”,也许像凯南尔姆·狄格贝爵士想过的,已经从空气中吸取
了“有生的力量”。我一共收获了十二蒲式耳的豆子。
为了更仔细起见,也因为柯尔门先生所报告的主要是有身份的农夫的豪华的试验,
曾有人表示不满,现将我的收入支出列表如下:
一柄锄头……O·五四
耕耘挖沟……七·五0——过昂了
豆种子……三·一二五
土豆种子……一·三三
豌豆种子……O·四0
萝卜种子……O·O六
篱笆白线……O·o二
耕马及三小时雇工……一.OO
收获时用马及车……0·七五
共计……一四·七二五元我的收入(patremfamillias vendacem,non emacem ess
eoportet),来自卖出九蒲式耳十二
夸特之豆……一六·九四
五蒲式耳大土豆……二·五0
九蒲式耳小土豆……二·二五
草……一·OO
茎……O·七五
共计……二三·四四元
赢余(正如我在别
处所说……八·七一五元
这就是我种豆经验的结果:约在六月一日,播下那小小的白色的豆种,三英尺长十
八英寸的间距,种成行列,挑选的是那新鲜的、圆的、没有掺杂的种子。要注意虫子,
再在没有出苗的位置上补种苗。然后提防土拨鼠,那片田地如果曝露在外,它们会把刚
刚生长出来的嫩叶子一口气都啃光的;而且,在嫩卷须延展出来之后,它们还是会注意
到的,它们会直坐着,像松鼠一样,把蓓蕾和初生的豆荚一起啃掉。尤其要紧的是,如
果你要它避免霜冻,并且容易把豆子卖掉,那你就尽可能早点收获;这样便可以使你免
掉许多损失。
我还获得了下面的更丰富的经验:我对我自己说,下一个夏天,我不要花那么大的
劳力来种豆子和玉米了,我将种这样一些种子,像诚实,真理,纯朴,信心,天真等等,
如果这些种子并没有失落,看看它们能否在这片土地上生长,能否以较少劳力和肥料,
来维持我的生活,因为,地力一定还没有消耗到不能种这些东西。唉!我对自己说过这
些话,可是,现在又一个夏季过去了,而且又一个又一个地都过去了,我不得不告诉你
们,读者啊,我所种下的种子,如果是这些美德的种子,那就都给虫子吃掉了,或者是
已失去了生机,都没有长出苗来呢。人通常只能像他们的祖先一样勇敢或怯懦。这一代
人每一年所种的玉米和豆子,必然和印第安人在几个世纪之前所种的一样,那是他们教
给最初来到的移民的,仿佛命该如此,难以改变了。有一天,我还看见过一个老头子,
使我惊讶不已,他用一把锄头挖洞至少挖了第七十次了,但他自己却不预备躺在里面。
为什么新英格兰人不应该尝试尝试新的事业,不要过分地看重他的玉米,他的土豆、草
料和他的果园,——而种植一些别的东西呢?为什么偏要这样关心豆子的种子而一点也
不关心新一代的人类呢?我前面说起的那些品德,我们认为它们高于其他产物,如果我
们遇到一个人,看到他具有我说到过的那些品德,那些飘荡四散于空中的品德已经在他
那里扎根而且生长了,那时我们真应该感到满意和高兴。这里来了这样一种难以捉摸而
且不可言喻的品德,例如真理或公正,虽然量极少,虽然还是一个新的品种,然而它是
沿着大路而来了。我们的大使应该接到一些训令,去选择好品种,寄回国内来,然后我
们的国会把它们分发到全国各地去种植。我们不应该虚伪地对待真诚。如果高贵与友情
的精华已为我们所有,我们绝对不应该再让我们的卑鄙来互相欺骗、互相侮辱、排斥彼
此。我们也不应该匆忙相见。大多数人我根本没有见过,似乎他们没有时间,他们忙着
他们的豆子呢。我们不要跟这样的忙人往来,他在工作间歇时倚身在锄头上或铲子上,
仿佛倚身在手杖上,不像一只香菌,却只有一部分是从土地中升起来的,不完全是笔直
的,像燕子停落下来,在大地上行走着,——
“说话时,他的翅膀不时张开,
像要飞动,却又垂下了,——”
害得我们以为我们许是在跟一个天使谈话。面包可能并不总是滋养我们;却总于我
们有益,能把我们关节中的僵硬消除,使我们柔软而活泼,甚至在我们不知道患了什么
病症的时候,使我们从大自然及人间都找到仁慈,享受到任何精纯而强烈的欢乐。
古代的诗歌和神话至少提示过,农事曾经是一种神圣的艺术,但我们匆促而杂乱,
我们的目标只是大田园和大丰收。我们没有节庆的日子,没有仪式,没有行列了,连耕
牛大会及感恩节也不例外,农民本来是用这种形式来表示他这职业的神圣意味的,或者
是用来追溯农事的神圣起源的。现在是报酬和一顿大嚼在吸引他们了。现在他献牺牲不
献给色列斯,不献给约夫了,他献给普鲁都斯这恶神了。由于我们没有一个人能摆脱掉
的贪婪、自私和一个卑辱的习惯,把土地看作财产,或者是获得财产的主要手段,风景
给破坏了,农事跟我们一样变得低下,农民过着最屈辱的生活。他了解的大自然,如同
一个强盗所了解的那样。卡托说过农业的利益是特别虔敬而且正直的(maximeque pius
quaestus),照伐洛说,古罗马的人“把地母和色列斯唤为同名,他们认为从事耕作的
人过的是一个虔敬而有用的生活,只有他们才是农神的遗民”。
我们常常忘掉,太阳照在我们耕作过的田地和照在草原和森林上一样,是不分轩轾
的。它们都反射并吸收了它的光线,前者只是它每天眺望的图画中的一小部分。在它看
来,大地都给耕作得像花园一样。因此,我们接受它的光与热,同时也接受了它的信任
与大度。我看重豆子的种子,到秋田里有了收获,又怎么样呢?我望了这么久广阔田地,
广阔田地却并不当我是主要的耕种者,它撇开我,去看那些给它洒水,使它发绿的更友
好的影响。豆子的成果并不由我来收获。它们不是有一部分为土拨鼠生长的吗?麦穗
(拉丁文spica,古文作speca,语源spe是希望的意思),不仅是农夫的希望;它的核仁,
或者说,谷物(granum,语源gerendo是生产的意思)也不是它的生产之全部。那未,我
们怎会歉收呢?难道我们不应该为败草的丰收而欢喜,因为它们的种子是鸟雀的粮食?
大地的生产是否堆满了农夫的仓库,相对来说,这是小事。真正的农夫不必焦形于色,
就像那些松鼠,根本是不关心今年的树林会不会生产栗子的,真正的农夫整天劳动,并
不要求土地的生产品属于他所占有,在他的心里,他不仅应该贡献第一个果实,还应该
献出他的最后一个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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