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河东大部分地方多阴雨天气因此多地短时强降水,降水量大并且持持续叠加状况。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气象局于2022年9月3日09时00分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临夏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和政县、康乐县大部、东乡县西南部、广河县中西部,天水市秦安县西部、甘谷县中北部、武山县北部,平凉市崇信县、崆峒区南部、灵台县西部、华亭市东部,定西市通渭县南部、陇西县东南部、渭源县西部、临洮县南部、漳县东北部,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北部、临潭县东北部、卓尼县北部因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预警)。
甘肃两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应做好哪些预防措施?
暴雨是我国主要气象灾害之一,它不仅影响工业工农业生产,而且还有可能危害人民的生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暴雨容易造成洪涝灾害。
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及时精准发布、传递预警信息,切实防范暴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确保农林产业、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甘肃居民应该都收到了,甘肃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息,那么在生活中要日常注意做好防范措施,暴雨期间尽量不要外出,必须外出时应尽可能绕过积水最严重地带,平时不要将杂物垃圾丢入下水道,以防堵塞,造成暴雨时积水成灾。对于家中的操作,电器开关等都应该将位置提高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一旦发现室外有积水漫进,屋内要立刻切断电源,防止积水带电伤人,在户外行走时遇到暴雨,要注意观察,贴近建筑物型的防止跌入下水道,洞中或者地坑。
土地例行督察是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某一地区、行业一定时段内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的全面或者专项常规性监督检查和评估。目前,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在多地启动,重点解决土地闲置、违规用地等问题!
一、2020年哪些地区启动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8月25至28日,沈阳督察局分别在长春、哈尔滨、沈阳召开东北三省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动员会。
8月26日至28日,上海督察局分别在福州市、杭州市和上海市召开沪浙闽三省市土地例行督察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9月3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在四川召开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动员部署会,标志着国家对四川省新一轮土地例行督察正式启动。 本次例行督察时间为9月至11月。
9月3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在武汉召开2020年湖北省土地例行督察启动会,正式启动对湖北省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9月4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召开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对配合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本次例行督察时间为9月至11月。
9月7日,云南省政府在昆明召开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动员部署会。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统一安排,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将从2020年9月至12月底对云南省开展新一轮土地例行督察。
二、本次土地例行督察的重点工作内容是什么?
本次土地例行督察的重点内容包括:
1、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大棚房”等打着各种旗号破坏耕地的行为以及重点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开展督察。
2、对各级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监管责任情况,重点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落实以及省级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开展督察。
3、对中央部署的重大事项推进落实以及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察。
三、违法违规用地会怎么处理?
以青岛为例,根据《青岛市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青政办字[2018]123号)的规定:
1、对涉及国家或省重点项目的违法用地,要有计划地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2、对宅基地及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违法用地,要分清原因、依法妥善处理,避免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同时加大动态巡查和监管力度,疏堵结合,努力做到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3、对无视法律法规、顶风违法、随意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的非法占地行为,要通过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等方式依法依规彻底整改到位,消除违法状态。
4、对以营利为目的违法乱占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且法律界限清晰、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严厉查处,应予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复耕到位。
5、要严格设施农用地监管,对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设施农用地、违法进行其他建设的,一律按违法用地查处整改。
6、对擅自扩大用地范围、占用基本农田审批设施农用地的,要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受灌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灌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灌阳县新街镇马山玻璃用石英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灌阳县新街镇马山玻璃用石英矿
(二)发证机关:灌阳县自然资源局
(三)地理位置:灌阳县新街镇马山村
(四)拟出让开采的矿种:玻璃用石英矿
(五)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六)开采标高:+540m~+435m
(七)可采资源储量:(333)59527万吨
(八)生产规模:20万吨/年
(九)地质工作程度:地质简测
(十)拟设采矿权方式:叁年
(十一)矿区面积及范围坐标:矿区面积为0430km2,发证范围属于老矿区扩大重新出让,矿区坐标为:
拐点号
1980西安坐标
2000国家大地坐标
X值
Y值
X值
Y值
J1
280673406
3751094391
2806735
37511060
J2
280658906
3751126391
2806590
37511380
J3
280559906
3751086391
2805600
37510980
J4
280559906
3751048391
2805600
37510600
J5
280599906
3751059851
2806000
375107146
开采标高
+540m〜+435m
矿区面积
0430km2
二、出让条件
(一)出让期限:本公告中的采矿权出让期限为3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权许可证之日起算。
(二)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未满2年,采矿权不得转让;
(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使用林地手续、绿色矿山建设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四)出让收益收取方式:按合同约定。
(五)增价幅度:每次5万元及其整数倍。
(六)挂牌起始价:起始价为650万元。
三、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出让方式,挂牌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2021年12月18日秦唐高速路唐山路段就已经举行了开工仪式。目前,项目15项要件全部取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主要内容的施工招标工作全部完成,项目土地组卷已经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各施工、监理单位已全部进场,驻地建设已经完成,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前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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