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开国皇帝是谁?

宋朝的开国皇帝是谁?,第1张

生平:

赵匡胤,公元927年3月21日,生于洛阳夹马营的一个军人家庭。

赵匡胤为宋朝第一代皇帝,在位期间纪元九六○~九七六年。赵匡胤出生在一个军人之家。

『宋史』太祖本纪中曾云:「宋太祖起介胄之中。」匡胤的父亲赵宏殷,曾是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四代王朝的武王。少年时的匡胤,『宋史』评之为「既长,容貌雄伟,器度豁如,识者知其非常人。」

从这段评语来看,匡胤是和其他同年的孩子们,大不相同的。唯一共通的情形,就是不爱读书。

赵匡胤出生于公元927年3月21日,地点是洛阳夹马营的一个军人家庭。相传,伴随着婴儿的出生,“赤光绕室,异香经宿不散,体有金色,三月不变。”

赵匡胤出生时,威赫数百年的大唐帝国已经在世界上消失整整20年了。—个平衡被打破,接踵而来的就是长久不息的动乱。他受家庭的熏陶,自幼爱好骑射和练武,并摔打出—身的好武艺。

21岁时、颇有冒险精神的他告别父母妻子,开始浪迹天涯,寻找那份属于自己的事业,他漫游了华北、中原,西北的不少地方,都未能如愿,到公元949年,他终于遇到了机会。他在北上的途中,遇到了当时正担任后汉枢密使的郭威。郭威此时正在今河北大名县东北招兵买马,于是身强力壮精通武艺的赵匡胤就投到了郭威的旗下。

郭威即位(后周太祖)时,赵匡胤任禁卫军长,甚得开封府尹柴荣的赏识,因成了柴荣的部属。柴荣即位(后周世宗),赵匡胤很得世宗的信任,做了世宗身旁的要臣。并升任禁卫军的司令,世宗死,他的儿子宗训,年仅七岁便继位,第二年,赵匡胤发起陈桥兵变,迫宗训退位,建立了宋朝。

太祖的日常生活很朴素,衣服、饮食都很简单,虽然对自己的家人较约束,但绝非吝啬之人,他曾在一些工程上花下大笔费用,对於投降的各国国君也给予优厚的待遇。自己的私生活严谨简朴,对於该花费的地方,却是十分慷慨,这是历代皇帝中较少见的。

九七六年,赵匡胤崩,关於太祖的死因,有多种说法,有的说是因饮酒过度而暴死,有的说是因腹下肿疮发作而病亡,更普遍的一种看法则认为太祖之死与太宗有很大的关系。

按常理推论,似乎自然死亡的可能性较大。因为在杜太后降下钧旨以后,赵匡胤已命赵普拟了传位诏书,并「藏之金匮」,赵光义是笃定要继兄位登大宝的,根本没有必要要搞谋杀。”

究竟真象如何,由於史料阙如,至今还不很清楚,但有一点肯定,就是太宗在掩饰太祖死因上做了大量工作,太宗朝所修撰的《太祖实录》历经三次而无成,虽然已篡改和掩盖了大量的真象,太宗还是不满意。太宗对《太祖实录》异乎寻常的关注,足以说明太宗非正常继位的奥妙,而「烛影斧声」也就成了千古之谜。

宋太祖赵匡胤猝死之谜的传说:

公元976年,宋代开国之君赵匡胤一夜之间猝然离世,正史中没有他患病的记载,野史中的记载又说法不一。他的死因,成了历史上一宗离奇的悬案。

《湘山野录》中说,开宝九年10月,一个雪夜里,赵匡胤急召他的弟弟赵光义入宫,兄弟二人在寝宫对饮,喝完酒已经是深夜了,赵匡胤用玉斧在雪地上刺,同时说:“好做好做”,当夜赵留宿寝宫,第二天天刚刚亮,赵匡胤不明不白地死了。赵光义受遗诏,于灵前继位。

《烬余录》说,赵光义对赵匡胤的妃子花蕊夫人垂涎之久,趁赵匡胤病中昏睡不醒时半夜调戏花蕊夫人,惊醒了赵匡胤,并用玉斧砍他,但力不从心,砍了地。于是赵光义一不做二不休,杀了赵匡胤,逃回府中。

《涑水纪闻》里说:太祖去世时已是四鼓。宋皇后叫内侍王继恩把皇子德芳叫来。王继恩考虑到太祖早就打算传位于晋王光义,却找来了赵光义,进宫后,宋皇后问:“是德芳来了吗?”王继恩回答:“晋王来了。”宋皇后惊诧莫名,后来突然醒悟,哭着对赵光义说:“官家,我母子的性命,都托付给你了。”

另外,据说赵光义以弟弟的身份继承兄长的帝位,是他母亲杜太后的意见。说是杜太后临终时,曾对赵匡胤说:“如果后周是一个年长的皇帝继位,你怎么可能有今天呢?你和光义都是我儿子,你将来把帝位传与他,国有长君,才是社稷之纲啊!”赵匡胤表示同意,于是叫宰相赵普当面写成誓词,封存于金匮里,这就是所谓的“金匮之盟”。也就是赵光义“兄死弟及”的合法根据。

这一切,都使人们产生了许多疑问。

一是赵匡胤死时的“烛光斧影”。

按说宫廷礼仪,赵光义是不可以在宫里睡觉的,他却居然在宫里睡觉。太监、宫女不该离开皇帝,却居然都离开了。忙乱的人影、奇怪的斧声,以及赵匡胤“好做好做”的呼喊,一一都告诉人们,这是一场事先策划的血腥谋杀。

二是王继恩假传圣旨。

王继恩有何胆量,敢违背宋皇后的旨意,本该传赵德芳,却传来赵光义?倘若事败,不是杀身之祸么?

这种说法,只不过把篡位的罪过加在一个太监身上而已,同时掩盖了杀兄的罪行。

三是“金匮之盟”的真伪。

杜太后去世时,赵匡胤只有34岁,正值壮年,他的儿子德昭14岁了。即使赵匡胤几年后去世,也不会出现后周柴世宗遗下7岁孤儿群龙无首的局面。杜太后一生贤明,怎能出此下策?况且,“金匮之盟”是赵光义登基5年后才列举证人、公布出来的。为什么不在赵匡胤死时,堂堂正正公布出来呢?

还有一些疑点,也使人们对赵光义有非议。

赵光义不等到第二年,就改换年号。——新君即位,常例是次年改用新年号纪年。可是赵光义把只剩下两个月的开宝九年,改为兴国元年。这就打破常规的迫不及待,只有一个解释:抢先为自己“正名”。

是不是他心里有鬼?

逼杀赵匡胤的长子德昭(当时已30岁),赵匡胤幼子德芳(仅26岁)也神秘地暴病身亡。赵匡胤的遗孀死后,赵光义不按皇后礼仪发丧。这些都是偶然的?

最最让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是,赵光义的子孙后代却相信他的老祖宗“杀兄篡位”的说法,把皇位又传给了赵匡胤的后代。这里说的是宋高宗赵构传位的事。

据说赵构没有儿子,谁来继承皇位呢?大臣们议论纷纷。有一种强有力的意见是:赵匡胤是开国之君,应该在他的后代中选择接班人。起初,赵构对这种议论严加贬责。忽然有一天,他又改变主意,说他做了一个梦,梦见宋太祖赵匡胤带他到了“万岁殿”,看到了当日的“烛光剑影”的全部惊景,并说:“你只有把王位传给我的儿孙,国势才有可能有一线转机。”于是赵构终于找到了赵匡胤的七世孙赵慎,并且把皇位传给了他。这时离那个血腥的恐怖之夜已经有187年了。

这恰恰说明了:赵构承认了祖先的罪孽,也给了赵匡胤之死一个基本的答案。

译文:

治乱,是由命运决定的;穷达,是由天命决定的;贵贱,是由时机决定的。所以命运将要隆盛的时候,必定产生圣明的君主;有了圣明的君主,必定会有忠贤的臣子。他们彼此的相遇,不是互相访求而是自然地走到一块来的;他们彼此的相亲,不是有人介绍而是自然地亲密起来的。

一人吟唱而另一人必定应和,一人谋画而另一人必定听从。彼此道德混同齐一,辗转相合有如符契。无论得失都不会怀疑彼此的志向,谗言挑拨也不能离间他们之间的交情,这样然后才取得了君臣之道的成功。

他们能够取得这样的成功,哪里仅仅是人为的呢给予的是天,告知的是神,玉成的是命运啊。  

黄河水清就有圣人诞生,神祠鸣响就有圣人出现,群龙出现就有圣人君临天下。

所以伊尹,原是有莘氏陪嫁的奴隶,却辅佐商汤做了阿衡;太公,原是在渭水边上钓鱼的微贱老人,却辅佐周朝做了尚父。百里奚在虞国而虞国灭亡了,到秦国后秦国却成了霸主,不是百里奚在虞国没有才能而到秦国后就有才能了。

张良接受黄石公授与的兵书,诵读记载了三略学问的书籍,然后用所掌握的学问游说群雄,他说的话,却像用水泼向石头一样,没有一个人接受。等到他碰上汉高祖,他说的话,就像将石头投向水中一样,没有一次受到抗拒。

不是张良在劝说陈涉、项梁时就笨口拙舌,而在劝说沛公时就能说会道。那么张良说话的技巧前后是一样的,有人不明白前后结果不同的原因是由于不明白君臣所以合离的道理,君臣合离的原因,就像神明之道一样。

所以前面提到的四位贤人,姓名被史籍记载,事迹应乎天事合于人心,这哪能用贤明愚昧来加以量度呢!

孔子说:"圣人清明在身,气度志向如神。君临天下的欲望将要来到的时候,神灵在为之开路的同时必先为之预备好辅佐的贤臣。就像天将降落及时雨时,山川为之出云一样。"

《诗经》说:"中岳嵩山降下神灵,生下了吕侯和申伯。就是吕侯和申伯,辅佐周朝成了中坚。"这里说的就都是命运啊。  

岂只是振兴主人的人,导致乱亡的人也是这样。周幽王被褒姒惑乱,其反常怪异开始出现在夏朝宫庭;曹伯阳得到公孙强,迹象最初出现在社宫;叔孙豹宠信竖牛;祸乱在庚宗时就已造成。吉凶成败,各按命运所安排的到来,都是不用寻求而自己就走到了一块,不用媒介而自己就亲密了。

以前圣人受命于河图洛书,说:以文德受命的人,七世九世后就要衰微;以武功兴起的人,六世八世后就要重新谋画振兴之策。到成王将九鼎固定在郏鄏,占卜的结果是传世三十代,享国七百年,这是上天所命令的。

所以在幽王、厉王之间,周王朝的治国之道就大大败坏;齐桓、晋文二霸之后,礼乐就衰落下来;文德浮薄的弊病,渐渐地在灵王、景王时产生;巧辩欺诈的风气,在七国时形成;极端的残暴,累积于终于灭亡的秦朝;看重文章风尚,在汉高祖刘邦时被抛弃。

即使是仲尼这样道德最高尚的人,即使是颜回,冉有这样的大贤,以礼法为准绳大力推行文德,在洙水、泗水之间和颜悦色地教学,也不能阻止浮薄风气的产生;孟轲、孙卿,那样效法颜、回冉有和仰慕至圣孔子,从容奉行正道,也不能在末世发挥应有的维系作用。

天下终于发展到大道沉溺的地步,而无法再加以援救。  

像仲尼这样有才能的人,其才能却不合于鲁国、卫国的需要;像仲尼这样有口才的人,其言在鲁定公、鲁哀公那里却得不到施行;像仲尼这样谦逊的人,却被子西所妒忌。

像仲尼这样仁爱的人,却同桓魋结下了仇恨;像仲尼这样有智慧的人,却在陈国、蔡国受到了委屈困厄;像仲尼这样有德行的人,却从叔孙武叔那里招来了谗毁。

其思想足以救助天下,却不能比别人更尊贵一些;言论主张足以治理万世,却不被当时的国君信用;德行足以应合神明,却不能在世俗间得到推广。先后应聘于七十个国家,却没有碰上一个合适的君主。在各国之间到处急奔,在公卿之门遭受屈辱,仲尼就是这样得不到君主的赏识。

到了他的孙子子思,仰慕先圣之道、具备先圣长处但还没有达到完美的地步,却厚遇自己培养高名,其声势倾动了国君。他所游历过的诸侯国,没有哪一个诸侯不驾着四马大车登门拜访;即使是登门拜访的人,也还有不能坐上宾客位置的。

仲尼的弟子子夏,是一个登上了正厅但还没有进入内室的人。隐退告老在家,魏文侯拜他为师,西河地区的人们,恭恭敬敬地向其德行归附,把他同夫子相提并论,而没有一个人敢对他的言论妄加非议。

所以说:治乱,是由命运决定的;穷达,是由天命决定的;贵贱,是由时机决定的。而后来的君子,固守着一个国君,叹息于一个朝廷,屈原因此而自沉湘水,贾谊因此而悲哀发愤,不是太过分了吗  如此说来圣人之所以成为圣人,就在于他们能够安于天命而自得其乐了。

所以他们遇到困厄时并不生怨,居于高位时并不生疑。其身可以受到压抑,而其思想却不能受到损害;其地位可以受到排挤,而其名誉却不能够丢失。就像水,疏通它就成了江河,堵塞它就成深渊。升到云上去就变成雨下落,沉到地下去就使土润泽。

本体清纯用之洗涤万物,不会被污浊淆乱;在受到污浊包围的情形下救助万物,其清纯不会受到损伤。所以圣人身处困厄和显达就像没有区别一样。  

忠直的言行触犯君主,独立的操守不合世俗,事理之势就是如此。所以树木高出树林,风肯定会把它吹断;土堆突出河岸,急流肯定会把它冲掉;德行高于众人,众人肯定会对他进行诽谤。前车之鉴不远,后来的车也继续翻覆在前车翻覆的路上。

然而志士仁人,还要踏着忠直之路进行而不后悔,还要坚持独立的操守而不肯失掉,这是为什么呢目的是要以此实现自己的志向,成就自己的声名。为求得自己志向的实现,而在险恶的仕途上经受着风波;为求得自己声名的成功,而经受着时人的诽谤议论。

他们之所以身处这样的境地,是有着自己的考虑的。

子夏说:"死生是由命定的,富贵是由天安排的。"所以思想将要得到推行的时候,生命将要显贵起来的时候,就像伊尹、吕尚在商代周代兴起,百里奚、张子房在秦国汉朝被任用,是不用追求而自然就会得到,不用追求而自然就能遇上的。

而思想将要废弃不用的时候,生命将要微贱的时候,难道只是君子为之感到羞耻而不肯有所作为吗也是因为他们知道即使干也是不会有什么收获的。  

凡苟且迎合世俗之士,喜欢谄谀献媚之人,按照贵人的脸色俯仰行事,在势利之间曲折前行。贵人的意见不管对与不对,赞美之声都像水流淌;贵人的言论不管可行与否,应对之言都如响之应声。以窥看盛衰作为精神,以或向或背算作变通。

权势集于某人时,前往追随就像赶集一样踊跃;某人失去权势时,背弃而去就像脱鞋仍掉。他们有话说:"声名和生命哪一个更亲切获得和丧失哪一个更有利荣耀和屈辱哪一个更重要"所以便鲜洁其衣服穿戴,夸耀其车马侍从,贪求其金玉布帛,沉溺其音乐美色,左顾右盼自以为是得到好处了。

只看见龙逢、比干失去了生命,而不想想飞廉、恶来也被灭掉了家族。只知道伍子胥在吴国被迫用属镂剑自刎,而不警戒费无忌在楚国也被诛灭。

只讥笑汲黯做主爵都尉直到白头,而不警戒张汤后来遇到了以牛车安葬的灾祸。只笑话萧望之被迫自杀受挫于前,而不害怕石显被免官自缢于后。所以这些通达知命者的谋虑,各人都是没有留下余地的。  

那么要问:大凡人们之所以奔走竞争富贵,是为了什么呢树立圣人之德必须尊贵吗那么周幽王、周厉王之为天子,不如仲尼之为陪臣。必须权势吗那么王莽、董贤之为三公,不如扬雄、董仲舒门庭冷清。必须富有吗

那么齐景公拥有四千匹马,不如颜回、原宪检束其身。是为财物吗那么拿着勺到河边饮水的人,不过饮个满腹,离开屋子到外面淋雨的人,不过淋湿身子,超过了这个需要的河水雨水,是无法再接受的。是为名声吗

那么善恶记载在史册上,诋毁赞誉流传千年,赏罚由天神的意志所支配,吉凶对于鬼神最明白,这本来就是可怕的。将要以此来愉悦耳目快乐心意吗

譬如命御者驾车游览五都的人,就可以看到天下的货物全都陈列在那里了;提着衣裳登上汶阳的山丘,就可以看到天下的庄稼像云彩一样多了。

挽着椎髻的士兵守卫敖庾、海陵两座粮仓,就可以看到小山一样的粮食堆积在眼前了;插上衣襟登上钟山和蓝田,夜光、玙璠的珍贵就可以看到了。

像这样,东西特别的多,而归自己所有的又特别的少;不爱惜自己的品节,却爱惜自己的精神;大风骤起尘埃飞升,尘埃飘散却不停止;六种疾病等在前面,五种刑法跟在后面;利害产生在左面,攻夺出现在右面;却还自以为看清了生命和声名的亲疏,分清了荣耀和屈辱的主客呢!  

天地的大德叫生长万物,圣人的大宝叫地位。用什么来守住地位叫做仁,用什么来端正人心叫做义。所以古代做王的人,只用他一个人来治理天下,不是用天下来奉养他一个人;古代做官的人,是利用官位施行他的义,不是因为利禄贪求他的官位。

古代的君子,羞愧得到了官位却不能进行治理,不羞愧能够进行治理却没有得到官位。探究天和人的本性,考查邪和正的分别,权衡祸与福的门径,最终得出关于荣与辱的谋虑,其区别十分显然,所以君子要舍彼而取此。

至于出来做官和归隐要不违其时,静默和说话要不失其人。天体转动众星运转,而北极星仍停留在老地方;璇玑像车轮一样不停转动,而衡星像车轴一样仍居中执掌。

既明白事理又知识渊博,以保全自己的节操,将这长远的谋虑留传下去,以安定保护好子孙,以前我祖先的朋友便曾这样做了。

原文:

《命运论》李康 夫治乱,运也;穷达,命也;贵贱?时也。

故运之将降,必生圣明之君;圣明之君,必有忠贤之臣。其所以相遇也,不求而自合;其所以相亲也,不介而自亲。

唱之而必和,谋之而必从;道合玄同,曲折合符;得失不能疑其志,谗构不能离其交;然后得成功也。其所以得然者,岂徒人事哉?

授之者天也,告之者神也,成之者运也!  

夫黄河清而圣人生,里社鸣而圣人出,群龙见而圣人用。故伊尹,有莘氏之媵臣也,而阿衡于商;太公,渭滨之贱老也,而尚父于周。百里奚在虞而虞亡,在秦而秦霸,非不才于虞而才于秦也。

张良受黄石之符,诵三略之说,以游于群雄,其言也,如以水投石,莫之受也;及其遭汉祖,其言也如以石投水,莫之逆也,非张良之拙说于陈项,而巧言于沛公也。然则张良之言一也,不识其所以合离。合离之由,神明之道也。

故彼四贤者,名载于图,事应乎天人,其可格之贤愚哉?孔子曰:「清明在躬,气志如神;嗜欲将至,有开必先;天降时雨,山川出云。」

《诗》云:「惟岳降神,生甫及申;惟申及甫,惟周之翰。」运命之谓也。

岂惟兴主,乱亡者亦如之焉。幽王之惑褒女也,ビ始于夏庭;曹伯阳之获公孙强也,征发于社宫;叔孙豹之昵竖牛也,祸成于庚宗。吉凶成败,各以数至,咸皆不求而自合,不介而自亲矣。  

昔者圣人受命河洛曰:「以文命者,七九而衰;以武兴者,六八而谋。」及成王定鼎于郏辱阝,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故自幽、厉之间,周道大坏。

二霸之后,礼乐陵迟。文薄之弊,渐于灵景。辩诈之伪,成于七国。酷烈之极,积于亡秦。文章之贵,弃于汉祖。虽仲尼至圣,颜冉大贤,揖让于规矩之内,于洙泗之上,不能遏其端。

孟轲、孙卿,体二希圣,从容正道,不能维其末,天下卒至于溺而不可援。  夫以仲尼之才也,而器不周于鲁卫;以仲尼之辩也。而言不行于定哀;以仲尼之谦也,而见忌于子西。

以仲尼之仁也,而取雠于桓,以仲尼之智也,而屈厄于陈蔡;以仲尼之行也,而招毁于叔孙。

夫道足以济天下,而不得贵于人;言足以经万世,而不见信于时;行足以应神明,而不能弥纶于俗;应聘七十国,而不一获其主。驱骤于蛮夏之域,屈辱于公卿之门,其不遇也如此!及其孙子思,希圣备体,而未之至,封已养高,势动人主。

其所游历,诸侯莫不结驷而造门;虽造门,犹有不得宾者焉。其徒子夏,升堂而未入于室者也。退老于家,魏文侯师之,西河之人,肃然归德,比之于夫子,而莫敢间其言。故曰:「治乱,运也;穷达,命也;贵贱,时也。」

而后之君子,区区于一主,叹息于一朝。屈原以之沈湘,贾谊以之发愤,不亦过乎?  然则圣人所以为圣者,盖在乎乐天知命矣,故遇之而不怨,居之而不疑也。

其身可抑,而道不可屈;其位可排,而名不可夺。譬如水也,通之斯为川焉,塞之斯为渊焉;升之于云则雨施,沉之于地则土润;体清以洗物,不乱于浊;受浊以济物,不伤于清。是以圣人处穷达如一也。

夫忠直之迕于主,独立之负于俗,理势然也。故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前监不远,覆车继轨。

然而志士仁人,犹蹈之而弗悔,操之而弗失,何哉?将以遂志而成名也。求遂其志而冒风波于险途,求成其名而历谤议于当时,彼所以处之,盖有算矣。

子夏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故道之将行也。命之将贵也。则伊尹、吕尚之兴于商、周,百里、子房之用于秦汉,不求而自得,不徼而自遇矣。

道之将废也,命之将贱也。岂独君子耻之而弗为乎?盖亦知为之而弗得矣。

凡希世苟合之士,遽、戚施之人,俯仰尊贵之颜,逶势利之间,意无是非,赞之如流;言无可否,应之如响;以窥看为精神,以向背为变通;势之所集,从之如归市;势之所去,弃之如脱遗。

其言曰:「名与身孰亲也?得与失孰贤也?荣与辱孰珍也?」故遂洁其衣服,矜其车徒,冒其货贿,*其声色,脉脉然自以为得矣。

盖见龙逢、比干之亡其身,而不惟飞廉、恶来之灭其族也;盖知伍子胥之属镂于吴,而不戒费无忌之诛夷于楚也;盖讥汲黯之白首于王爵,而不惩张汤牛车之祸也;盖笑萧望之跋踬于前,而不惧石显之绞缢于后也。故夫达者之算也。亦各有尽矣。

曰:凡人之所以奔竞于富贵,何为者哉?  若夫立德必须贵乎?而幽厉之为天子,不如仲尼之为陪臣也;必须势乎,则王莽、董贤之为三公,不如杨雄、仲舒之阒其门也;必须富乎,则齐景之千驷,不如颜回、原宪之约其身也。

其为实乎?则执杓而饮河者,不过满腹,弃室而洒雨者,不过濡身。过此以往,弗能受也;其为名乎?则善恶书于史册,毁誉流于千载,赏罚悬于天道,吉凶灼乎鬼神,固可畏也。将以娱耳目乐心意乎?

譬命驾而游五都之市,则天下之货毕陈矣;褰裳而涉汶阳之丘,则天下之稼如云矣;椎纟介而守敖庚海陵之仓,则山坻之积在前矣;披衽而登锺山蓝田之上,则夜光之珍可观矣。

夫如是也,为物甚众,为己甚寡,不爱其身,而啬其神,风惊尘起,散而不止,六疾待其前,五刑随其后,利害生其左,攻夺出其右,而自以为见身名之亲疏,分荣辱之客主哉!  

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正人曰义。故古之王者,盖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也;古之仕者,盖以官行其义,不以利冒其官也。古之君子,盖耻得之而弗能治也。不耻能治而弗得也。

原乎天人之性,核乎邪正之分,权乎祸福之门,终乎荣辱之算,其昭然矣。故君子舍彼取此,若夫出处不违其时,默语不失其人。

天动星回,而长极犹居其所;玑旋轮转,而衡轴犹执其中。既明且哲,以保其身;贻厥孙谋,以燕翼子者,昔吾先友尝从事于斯矣。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命运论》,又名《运命论》,创作于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是群雄争霸、动乱杀伐最激烈的时期,亦是中国历史上政治最混乱、社会上最痛苦的时代。走马灯似的改朝换代,人们的命运如同原野上的秋草,枯荣只在瞬息之间,文人的受害,自然首当其冲。

魏晋南北朝时期,探讨命运的文章特别多,成为中国思想史上一个颇为奇特的现象。文人们越是对命运感到迷茫、畏惧,便越是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地探索命运的奥秘。作者生于魏晋之际,有感于国家兴衰,君臣遇合之无常,把这一切都委之于运命,发为此论。

—李康

—《运命论》

孔子(前551年9月28日~前479年4月11日)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人,汉族英文:Confucius, Kung Tze 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世界文化名人孔子的言行思想主要载于《论语》,即语录体散文集及《五经》中孔子他的祖先是宋国贵族,大约在孔子前几代就没落了孔子年轻时做过几任小官,但他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从事教育,相传所收弟子多达三千人,其中贤人72,教出不少有知识有才能的学生,“桃李满天下”就出自此处 孔子任鲁国司寇;后携弟子周游列国;最终返回鲁国,专心执教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上,对华夏民族的性格、气质产生最大影响的人,就算是孔子了在世时已被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千古圣人”,是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并且被后世尊为至圣(圣人之中的圣人)、万世师表因父母曾为生子而祷于尼丘山,故名丘,曾修《诗》、《书》,定《礼》 、《乐》,序《周易》,作《春秋》孔子的思想及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姜广辉认为,“面对春秋时期诸侯争战不休、人民困苦不堪的现实,孔子不是像宗教家那样创造出一个外在的超越的全知全能的救世主——通过天启和神谕来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而是回首历史,到上古“圣王”那里去寻找智慧孔子自谓 “述而不作”,实际是以“述”为“作”,通过对历史传统作当代诠释,来实现价值的叠加和转换他正直、乐观向上、积极进取,一生都在追求真、善、美,一生都在追求理想的社会他的成功与失败,无不与他的品格相关他品格中的优点与缺点,几千年来影响着中国人,特别是影响着中国的知识分子政治生涯孔子自20多岁起,就想走仕途,所以对天下大事非常关注,对治理国家的诸种问题,经常进行思考,也常发表一些见解,到30岁时,已有些名气鲁昭公二十年,齐景公出访鲁国时召见了孔子, 与他讨论秦穆公称霸的问题, 孔子由此结识了齐景公鲁昭公25年,鲁国发生内乱,鲁昭公被迫逃往齐国,孔子也离开鲁国,到了齐国,受到齐景公的赏识和厚待,甚至曾准备把尼溪一带的田地封给孔子,但被大夫晏婴阻止鲁昭公27年,齐国的大夫想加害孔子,孔子听说后向齐景公求救,齐景公说:“吾老矣,弗能用也”孔子只好仓皇逃回鲁国当时的鲁国,政权实际掌握在大夫的家臣手中,被称为“陪臣执国政”,因此孔子虽有过两次从政机会,却都放弃了,直到鲁定公9年被任命为中都宰,此时孔子已 51岁了孔子治理中都一年,卓有政绩,被升为小司空,不久又升为大司寇,摄相事,鲁国大治鲁定公12年,孔子为削弱三桓(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三家世卿,因为是鲁桓公的三个孙子故称三桓,当时的鲁国政权实际掌握在他们手中,而三桓的一些家臣又在不同程度上控制着三桓),采取了堕三都的措施(即拆毁三桓所建城堡)后来堕三都的行动半途而废,孔子与三桓的矛盾也随之暴露鲁定公13年,齐国送80名美女到鲁国,季桓氏接受了女乐,君臣迷恋歌舞,多日不理朝政,孔子非常失望,不久鲁国举行郊祭,祭祀后按惯例送祭肉给大夫们时并没有送给孔子,这表明季氏不想再任用他了,孔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离开鲁国,到外国去寻找出路,开始了周游列国的旅程,这一年,孔子55岁孔子带弟子先到了卫国,卫灵公开始很尊重孔子,按照鲁国的俸禄标准发给孔子俸粟6 万,但并没给他什么官职,没让他参与政事孔子在卫国住了约10个月,因有人在卫灵公面前进谗言,卫灵公对孔子起了疑心,派人公开监视孔子的行动,于是孔子带弟子离开卫国,打算去陈国路过匡城时,因误会被人围困了5日,逃离匡城,到了蒲地,又碰上卫国贵族公叔氏发动叛乱,再次被围逃脱后,孔子又返回了卫国,卫灵公听说孔子师徒从蒲地返回,非常高兴,亲自出城迎接此后孔子几次离开卫国,又几次回到卫国,这一方面是由于卫灵公对孔子时好时坏,另一方面是孔子离开卫国后,没有去处,只好又返回鲁哀公2年(孔子59岁),孔子离开卫国经曹、宋、郑至陈国,在陈国住了三年,吴攻陈,兵荒马乱,孔子便带弟子离开,楚国人听说孔子到了陈、蔡交界处,派人去迎接孔子陈国、蔡国的大夫们知道孔子对他们的所作所为有意见,怕孔子到了楚国被重用,对他们不利,于是派服劳役的人将孔子师徒围困在半道,前不靠村,后不靠店,所带粮食吃完,绝粮7日,最后还是子贡找到楚国人,楚派兵迎孔子,孔子师徒才免于一死孔子64岁时又回到卫国,68岁时在其弟子冉求的努力下,被迎回鲁国,但仍是被敬而不用鲁哀公16年,孔子73岁,患病,不愈而卒孔子品格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孔子63岁时,曾这样形容自己:“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当时孔子已带领弟子周游列国9个年头,历尽艰辛,不仅未得到诸侯的任用,还险些丧命,但孔子并不灰心,仍然乐观向上,坚持自己的理想,甚至是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安贫乐道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孔子心目中,行义是人生的最高价值,在贫富与道义发生矛盾时,他宁可受穷也不会放弃道义但他的安贫乐道并不能看作是不求富贵,只求维护道,这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孔子也曾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 从吾所好”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孔子以好学著称,对于各种知识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因此他多才多艺,知识渊博,在当时是出了名的,几乎被当成无所不知的圣人,但孔子自己不这样认为,孔子曰:“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而教不倦也” 孔子学无常师,谁有知识,谁那里有他所不知道的东西,他就拜谁为师,因此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直道而行孔子生性正直,又主张直道而行,他曾说:“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史记》载孔子三十多岁时曾问礼于老子,临别时老子赠言曰:“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议人者也博辩广大危其身者,发人之恶者也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这是老子对孔子善意的提醒,也指出了孔子的一些毛病,就是看问题太深刻,讲话太尖锐,伤害了一些有地位的人,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危险 与人为善孔子创立了以仁为核心的道德学说,他自己也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待人真诚、宽厚“己所不欲,毋施于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等第,都是他的做人准则 孔子思想孔子思想、学说的精华,比较集中地见诸于《论语》一书,共二十篇,一万一千余字《论语》就是孔子的语录,也有一些是对孔子弟子言行的记录,是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对孔子言行的追记此书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而巨大的影响它的思想内容、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都早已融入了我们民族的血液,沉淀在我们的生命中,铸成了我们民族的个性《论语》一书集中阐述了儒家思想的核心内涵----仁“仁”是一切理论的中心,所有的关于“仁”、“乐”的规范,都不过是手段,是为实现“仁”这一道德的最后完美服务的《论语》作为中华文化的代表,早在秦汉时期就传入了朝鲜和日本,日本〈大宝令〉还指定它为日本学生的必修课1594年,传教士利玛窦将它译为拉丁文后,它又被转译为意、法、德、英、俄等多种文字,在西方各国广泛传播孔子其思想以“仁”核心,以为“仁”即“爱人”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论点,提倡“忠恕”之道,又以为推行“仁政”应以“礼”为规范:“克己复礼为仁”对于殷周以来的鬼神宗教迷信,采取存疑态度,以为“未知生,焉知事鬼”,“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又注重“学”与“思”的结合,提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和“温故而知新”等观点首创私人讲学风气,主张因材施教,“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强调“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政治上提出“正名”主张,以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都应实副其“名”,并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观点自西汉以后,孔子学说成为两千余年封建社会的文化正统,影响极深说到治理国家,孔子重视民生疾苦,呼唤仁政,希望统治者以仁义之心待民,他说“苛政猛于虎”,他还强调无论什么法令法规,统治者都要首先以身作则,“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在人际交往中,孔子强调的是忠和恕 “忠”就是以忠实诚信的态度对人,以恪尽职守的态度待事;“恕”就是要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在为人处世上,孔子提倡自爱和爱人孔子对天命持谨慎态度,他更相信人自己的力量他认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一切要看个人后天的努力当然,〈论语〉中也有一些思想是与历史潮流相背离的,如他政治上的复古倾向,他对等级、秩序的过分强调,他的内敛的人格价值取向等,这一切都不可否认的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需要我们用现代意识对之加以修正但瑕不掩瑜,在人类文明刚刚露出曙光的先秦时代,我们的祖先就具有如此深刻的生命智慧,是足以让我们这些后人为之骄傲的孔子思想在近现代以来的新发展是指近代西方文明输入中国以后,在中西文明碰撞交融条件下产生的新儒学新兴的“大众儒学”是当代新儒学发展的又一成果附:“知”——孔子思想的精华孔子不仅是伟大的思想家,而且是个伟大的教育家,他从长期的教育实践中总结了许多很有意义、很有启发性的教育思想和获得知识的方法在春秋末期这样一个社会大变动的时代,保守的奴隶主贵族是无法应付现实生活的变化,从奴隶主贵族本身来说也不可能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但从整个社会发展来说,却需要有一批有才干的人才,要他们来解决现实社会中发生的种种复杂的问题孔子适应着当时社会的需要,通过教育,给人们以知识,成为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位教育家孔子提出“有教无类”,对这句话虽有种种不同解释,但它包含要扩大教育面,使受教育的人不仅仅限于奴隶主贵族,应该是无疑问的孔子自己实践了他的“有教无类”的主张,所以他说:“只要给我十条干肉作学费,我从没有不教诲的”(《论语·述而》)他的这一作法,对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人才问题起着很大的作用当然孔子的“有教无类”并不是为了所有的阶级,更不是为了什么培养为全民服务的人才,而是为了培养更多的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有才干的人虽然如此,但孔子的教育活动,却是结束了过去贵族垄断的“官府之学”,开始了学问的私家传授所谓“学术下庶人”,正是从孔子开始的从这一点来说,无论如何是有利于当时社会发展的不仅如此,孔子通过他长期的教育实践,从中总结了不少合于人们认识规律的经验,但孔子的这方面的思想,还不是认识论本身的问题,主要还是对教育方法、求知方法的概括和总结首先,孔子比较强调人们的知识来源于学习虽然他也讲到“生知”“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它表明孔子还受着传统思想的束缚但是我们从他的具体教育活动上看,他并不十分重视这点他所说的“性相近,习相远”才是他自己的主张,显然这和“生知”的观点是不一致的孔子从来就没有认为他自己是“上智”的,而且也没有说过哪一个人是“上智”的,他甚至认为尧舜也会有错误关于他自己,他说:“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述而》)他非常好学,他自己给自己的评论是:“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论语·公冶长》)他赞美好学的学生颜回说:“有颜回者好学,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论语·先进》)子贡问:“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孔子回答说:“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论语·公冶长》)可见,孔子非常注重学习,认为人的知识来源于学习,人的道德品德也是通过学习才能得到,所以他所说的“生知”差不多成了一句空话了,在实际上并没有重视它孔子主张学习的知识大体上有两个方面:一是从学习古代文献和典章制度方面得来的知识,这可以说是历史知识,《论语》中记载孔子从过去的历史文献、典章制度中学得知识的地方很多,他自己说他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乡党》一篇中,除极少数几节外,大都是讲古代的制度,孔子就是学习这些东西从孔子教学的内容看,大部分是古代文献、典章制度等,“孔子用四种内容教育学生:历代文献,生活行为的准则,对上要讲忠义,对朋友要讲信实”(《论语·述而》)这里所说的“历代文献”就是《诗》《书》《礼》《乐》等等二是从现实生活方面得到的知识,这可以说是现实的知识但孔子主要是注重观察而不大注重实践,特别是他非常轻视生产实践在《论语》中许多地方记载了孔子主张在生活中要注意学习的话,例如他说:“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不耻下问”等等但是孔子轻视生产实践则是非常错误的,有一次他的学生樊迟向他请教种庄稼和种菜,他不仅说他不如老农民和老菜民,而且骂樊迟说:“樊迟真是个小人呀!做一个统治者重视礼,老百姓就不敢不敬畏;做一个统治者重视义,老百姓就不敢不服从;做一个统治者重视信,老百姓就不敢隐瞒真情要是做到这样,四面八方的老百姓都会背着小孩前来投奔,哪里用得着自己去种庄稼呢!”(《论语·子路》)孔子说这样的话表明他是一个剥削阶级的思想家,而剥削阶级从来都是自己不劳动而且轻视劳动其次,孔子对某些学习的规律作了概括,得出一些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并以此作为他指导学生学习的方法他提出反复的学习可以使人们的认识更加深入,从而获得新的知识,他说:“温故而知新”(《论语·为政》),“学而时习之”(《论语·学而》)等,就是这个意思孔子虽然没有明确谈到通过对过去的经验加以分析可以得到事物发展的规律,但他已经知道可以由学习过去的知识中吸取经验,这对认识当前的事物是有帮助的孔子常常向别人请教,从别人那里学得知识,然后用来教别人,他说:“我有很多知识吗没有呢有一个普通人问我,我对他的问题本来一点也不知道但是我从他的问题正反两面去盘问之后,却得到很多启发,然后尽量地告诉他”(《论语·子罕》)孔子还从教育实践中总结出“学”和“思”的关系他所说的“学”和“思”的关系虽然不等于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但也是别人的经验如何通过思考变成自己的知识的关系“学”是学习别人的经验和从现实生活中学习,“思”是把别人的经验和从现实生活中学得的东西通过思考加以消化,使之成为自己的知识,所以他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只学习前人的知识而自己不思考,只能停留在迷罔之中而不知正确与错误;只是凭空思想而不学习和利用前人的知识经验,那就会一无所成看来,孔子虽然也重视“思”,但他却更重视“学”,他认为“学”是“思”的基础,所以他说:“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论语·卫灵公》)大凡人类认识史总是首先重视“学”(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而逐渐才注意到“思”(对经验加以总结找出规律),孔子通过他亲身的教育实践,开始认识到这两者的关系,并由注意“学”开始,到注意“思”的认识阶段孔子认为,知识应该尽量丰富,他自己就是一个博学多能的人但是,孔子认为渊博的学问,必须有一个中心思想来贯穿,这就是他所说的“一以贯之”发现了“一”,就是中心思想,或者说是本质,才可以把许多表面上看起来不联贯的知识贯穿起来当然根据孔子的整个思想看,这个贯穿一切的“一”,其思想本质就是他说的“仁”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又说:“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当仁,不让于师”照孔子看,一方面是一切要以“仁”去看待,但另一方面的意思又是说任何人都应该对自己有个要求,要把自己看成是个“人”,站在自己应站立的地位来尽力而为,因此他所说的“仁”从阶级和个人的关系方面来说,包含着重视人的作用的观点,这个观点不仅是贯穿他的教育思想,而且也贯穿他的整个学说教育贡献孔子自“而立”之年即以《诗》、《书》、《礼》、《乐》为教,更以他至伟人格中的一言一行,一动一静而示范为教是他开了我国历史上私人讲学的先河,将以前学在官府,文化知识是贵族们的专利的现象,移植到民间他首先提出“有教无类”的方针,不分贫贱富贵,均可以在他那里受教在弟子中,贫如颜回,富如子贡,贵如孟懿子,然绝大多数是平民子弟,有来自卫、齐、陈、吴……等国的,真可谓桃李满天下其教学目的,是传他的人道学说即克己复礼为仁,变化学生气质,成就人格,提高生命境界,终至成物也即造就治国、平天下的栋梁之材并采用“因材施教”和启发式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三人行必有我师”,“不耻下问”等风范更以他诲人不倦的精神,对学生入如慈母般地关怀备至,如严父般地导以正道,如朋友般地切磋相长,莫不因其才而成就之如子羔之愚,曾参之鲁,子张之偏激,子路之粗鄙……均成大器尤以曾子能得道之全体而任传道之责,成为宗圣更有佼佼者分德行:颜回、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语言:宰我、子贡政事:冉求、子路文学:子游、子夏四科共十人孔子共有弟子三千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故能将浩瀚的传统文化推广和流传下来孔子名言不学礼,无以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过而不改,是谓过矣!过,则匆惮改不迁怒,不二过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焉能为亡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巧言乱德巧言令色,鲜矣仁刚、毅、木、讷近仁有德者必育言,有言者不必育德听其言而观其行君于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不逮也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礼之用,和为贵放于利而行,多怨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三千人弟子,七十二贤人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是可忍,孰不可忍家世家谱当年微子在商末到长治市潞城定居,形成微子镇 (《潞安府志》载:“纣都朝歌,亦在畿内,微子曾是食采焉(潞城有微子岭、微子村)”微子岭“在县北二十里,上有三仁庙,下有微子村,其食邑也”) 周朝封微子镇人于宋, 孔子祖上就在这个南迁的队伍中 由微子经微仲衍、宋公稽、丁公申,四传至泯公共泯公长子弗父何让国于其弟鲋祀弗父何为卿孔子先祖遂由诸候家转为公卿之家弗父何之曾孙正考父,连续辅佐宋戴公、武公、宣公,久为上卿,以谦恭著称于世孔子六祖孔父嘉继任宋大司马按周礼制,大夫不得祖诸侯,“五世亲尽,别为公候”,故其后代以孔为氏后宋太宰华父督作乱,弑宋殇公,杀孔父嘉,其子木金父为避灭顶之灾逃到鲁国的陬邑,从此孔氏在陬邑定居,变成了鲁国人卿位始失,下降为士孔子曾祖父防叔曾任鲁防邑宰祖父伯夏的事迹无考 孔子的父亲叫叔梁纥(叔梁为字,纥为名),母亲叫颜征在叔梁纥是当时鲁国有名的武士,建立过两次战功,曾任陬邑大夫叔梁纥先娶妻施氏,生9女,无子又娶妾,生一子,取名伯尼,又称孟皮孟皮脚有毛病,叔梁纥很不满意,于是又娶颜征在当时叔梁纥已68岁,颜征在还不到20岁据《史记》记载,孔子并非婚生子他母亲生他时只有18岁,而父亲已经70岁了公元前551年(鲁襄公二十二年),孔子生于鲁国陬邑昌平乡(今山东曲阜城东南)因父母曾为生子而祷于尼丘山,故名丘,字仲尼孔子三岁时,叔梁纥卒,孔家成为施氏的天下,施氏为人心术不正,孟皮生母已在叔梁纥去世前一年被施氏虐待而死,孔子母子也不为施氏所容,孔母颜征在只好携孔子与孟皮移居曲阜阙里,生活艰难孔子曾作过各种各样的工作:牧牛羊、记账的以及图书管理员孔子17岁时,孔母颜征在卒,他服了三年丧 孔子十九岁时娶宋国人丌官氏之女为妻,一年后丌官氏生子,鲁昭公曾派人送鲤鱼表示祝贺,孔子感到十分荣幸,故给儿子取名为鲤,字伯鱼鲁哀公十年(公元前485年),孔子夫人丌官氏去世宋朝十七追封为郓国夫人,被儒家后世尊为圣母如今孔庙中的寝殿,是供奉孔子夫人丌官氏的专祠孔子夫人在史书上称为“丌官氏”据《论语》记载,鲁国当时在孔子的管理下非常繁荣但这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孔子没有在鲁国或别的国家担任过重大职务传说鲁国的邻国齐国担心鲁国太过强大会威胁到齐国,于是为了破坏鲁国的改革,送了上百匹好马和八十位美丽的舞女给鲁国诸侯鲁国诸侯遂沉溺于安逸享乐之中,对政务不闻不问,甚至有一次连续三天没有上朝孔子极为不满,踏上了长途之旅(周游列国),拜访中国中北部的一些小国,包括卫、宋、陈、蔡他宣扬了自己的那些政治信仰,但并没有哪国去实施 孔子53岁时晋升为大司寇,在鲁国服侍两年后孔子辞去职务,因为他对诸侯的政治极为不满孔子68岁回到家乡教书,收了不少弟子晚年的他和弟子一起编纂了传承先哲智慧的结晶——《五经》由于不能承受失去儿子和自己的心血的双重悲痛,孔子于72岁(或73岁)与世长辞 孔子诗选去鲁歌彼妇之口,可以出走披妇之谒,可以死败盖优哉游哉,维以卒岁蟪蛄歌违山十里,蟪蛄之声,犹尚在耳龟山操予欲望鲁兮,龟山蔽之手无斧柯,奈龟山何!注:《琴操》:“季桓子受齐女乐,孔子欲谏不得,退而望鲁龟山作歌,喻季之蔽鲁也”《琴操》,古琴曲集,传为东汉蔡邕辑盘操干泽而渔,蛟龙不游覆巢毁卵,凤不翔留惨予心悲,还原息陬注:见《琴操》

  始 者 近 情 终 者 近 义 ——子思学派对礼的理论诠释

  孔子提出了礼治主义的原则,希冀恢复到西周礼乐昌明的至治之极。孔子提出了一个正确的原则,但是他并没有系统地回答礼治的合理性何在的问题,换言之,孔子没有来得及建立起礼的理论体系。作为孔门七十子之一的子思,在《中庸》中提出了“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理路,对礼的合理性作了合理的理论诠释。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中庸》是否为子思所作普遍持怀疑态度,加之《中庸》的论述本身存在若干缺失的环节,因而对子思的上述理路的研究很不充分。

  1995年,湖北荆门郭店1号楚墓出土一批竹简,其中《五行》、《缁衣》、《成之闻之》、《尊德义》、《性自命出》等篇当属久已亡佚的《子思子》①,是子思子学派的作品。墓葬的年代为战国中期偏晚(约公元前300年左右),竹简的年代当更早于此。《性自命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所表述的思想与《中庸》所论完全相同,证明子思作《中庸》之说是基本可信的。有关心性的讨论,在这批楚简中相当之多,为研究子思学派的礼学思想,提供了许多遗逸千载的资料。有赖于此,我们得以重构子思学派的礼学思想体系。

  一、 礼生于情

  《论语·公冶长》云:“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这段著名的文字,曾被《史记·孔子世家》、《汉书·眭宏夏侯胜传赞》、《汉书·外戚传》师古注、《后汉书·桓谭传》等引用,影响相当之大。

  性与天道,孔子为何罕所言及?后世学者颇多推测。《史记·天官书》云:“是以孔子论六经,纪异而说不书。至天道、命,不传;传其人,不待告;告非其人,虽言不著。”《正义》云:“待,须也。言天道性命,忽有志事,可传授之则传,其大指微妙,自在天性,不须深告语也。”认为天道性命,“大指微妙,自在天性”,所以不传;也有可能是传而不告。《天官书》此语,使孔子罕言性与天道的问题带有几分神秘色彩。

  《后汉书·桓谭传》注引郑玄《论语注》:“性谓人受血气以生,有贤愚吉凶。天道,七政变动之占也。”钱大昕承郑氏之说,认为“古书言天道者,皆主吉凶祸福而言”,②故圣人难言之。但程树德批评郑氏之说:“郑氏兼学谶纬,其以吉凶祸福解天道,亦为风气所囿。”③程说甚是,故钱说不可从。

  皇侃引太史叔明云:“六籍即有性与天道,但垂于世者可踪,故千载之下,可得而闻也。至于口说言吐,性与天道,蕴藉之深,止乎身者难继,故不可得而闻也。”④认为性与天道贯穿在六经之中,故不需要专门论述。顾炎武踵其说:“夫子教人,文行忠信,而性与天道在其中矣,故曰不可得而闻。”“夫子之文章,莫大乎《春秋》。《春秋》之义,尊天王,攘戎狄,诛乱臣贼子,皆性也、皆天道也。故胡氏以《春秋》为圣人性命之文。”⑤若如其说,则孔子的“礼”也一以贯之于六籍及文行忠信之中,子贡为何没有“不可得闻”之叹?可见此说也不可从。

  又,太史叔明以子贡之言乃是“夫子死后,七十子之徒追思曩日圣师平日之德音难可复值”,⑥此耐人寻味。所谓夫子言性与天道不可得闻,当是孔门后学对性与天道的讨论极为热烈,子贡追思孔子生平言论,发觉夫子罕有言及,故发此议论。子思最早提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著名的心性论命题。检阅文献,孟子、大小戴《礼记》,无不谈性与天道,而在郭店楚简的儒书中,性与天道又恰恰是最主要的话题之一。可见,性与天道正是子思学派着力开拓的思想领域。

  子思学派在论证和深化孔子的礼学思想时,着意寻求人类的普遍特点,以使其学说具有最强的针对性,所谓“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1]此之谓也。子思学派对礼的理论探索,是从研究治世之道开始的。他们认识到,治民必由其道,“[不]由其道,虽尧求之弗得也”。[2] “苟不从其由,不反其本,虽强之弗内矣。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3] “凡动,必顺民心,民心有恒。”[4]认为礼的基本内涵是人性,是最近于人的“道”。《尊德义》云:

  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焉,人道为近

  尽管当时戎狄交侵,世事纷乱,子思学派并没有将人的血统、地域或种族的特征,而是将人性作为其治世之道的基础,认为要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就必须顺应人性。在子思学派看来,所谓人性,是与水、马、土地等所具有的特性一样,是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是人类最普遍的特征,“四海之内,其性一也”。[5]对人性的把握,可以推己及人;把握普遍的人性,并上推命与天道,而知所当行之人道,所以说“知己所以知人,知人所以知命,知命而后知道,知道而后知行”。[6]有趣的是,《语丛三》也有与此雷同的话,但将两个“道”字都替换为“礼”字:“知己而后知人,知人而后知礼,知礼而后知行。”可见楚简中的道与礼是相通的。

  子思学派将人性作为治道的基础和主体,认为礼治思想发端于人情,所以说“礼生于情”。[7]情与性相为表里,礼始于情就是始于性。人性是指与生俱来、不教而能的喜怒哀乐之情,《大戴礼记·文王官人》所云“民有五性,喜怒欲惧忧也”即是。

  子思学派高扬人性,是对周公、孔子以来,周代人本主义思想的传承与发展。武王克商、殷周革命之后,周公鉴于纣王失德亡国的教训,提出“明德慎罚”[8] 的口号,要求统治者“无于水监,当于民监”,[9],奠定了周代人本主义的基础。孔子深化了周公的思想,倡行“仁”的学说,提出“仁者,人也”,[10]“仁者,爱人”⑾的论题。而要爱人、以人为本,就必须尊重人性。《尊德义》说“民可导也,而不可强也”,“可导”的是人性,“不可强”的也正是人性。子思学派认为,人情有天然合理的因素,只要是真实之情,就应该得到理解和尊重。《性自命出》云:

  凡人情为可悦也。苟以其情,虽过不恶。不以其情,虽贵不难。苟有其情,虽未之为,斯人

  信之矣。

  关于这段文字,陈来先生解释为:“一个治民者,如果与人民有感情上的沟通,虽有过失,人民也不会嫌恶他。他对人民有情,即使他没有做事,人民也相信他。”陈先生没有解释“不以其情,虽贵不难”一句,又将“过”解释为“过错”,认为此文主旨是“强调治民者内在情性的修养”。⑿但细绎文意,此文应是针对普遍的人性而言的,而并非仅仅是治民者。文中的“过”应解释为“过犹不及”之过,是过头之意。此文的大意是,大凡真实的人情总是可以令人接受的,所以说“凡人情为可悦也”;悲喜好恶之情,只要真实,即使有所过头,也不会令人厌恶,所以说“苟以其情,虽过不恶”;伪作之情,即使其表演的难度再大,也无足称道,所以说“不以其情,虽难不贵”;只要有真情,即使尚未行动,人们也会相信。子思学派对人性的重视,于此可见一斑。

  其实,孔子也曾提及性或天道。孔子说过“性相近,习相远”。① 在回答鲁哀公“君子何贵乎天道”之问时,孔子说:“贵其‘不已’。如日月东西相从而不已也,是天道也;不闭其久,是天道也;无为而物成,是天道也;已成而明,是天道也。”② 天笼照大地,哺育万物,是人类的生命之源。它昼夜交替,寒往暑来,具有不可逆转的力量。是为孔子的天道观。子思学派从两个方面对孔子的天道观作发展:其一,认为天不仅是宇宙的主宰,而且是万物之“道”的渊源。“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③“圣人知天道也。知而行之,义也。行之而时,德也。”④ 天道无所不在,天道形诸于地,即为地道;形诸于水,即为水道;形诸于马即为马道;形诸于人,即为人道。其二,是将性与天道相打通。人性既是得自天命,因此人性就是天性。从而不仅说明了人性的来源,而且为人性合理之说取得了形而上的依据。尽管其中少有玄学的成分,但却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大小戴《礼记》有关性与天道关系的论述甚多,如《礼记·大传》云:“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大戴礼记·礼三本》云:“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礼记·祭义》云:“是故君子合诸天道。”《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云:“故君子莅民,不可以不知民之性,达诸民之情,既知其以生有习,然后民特从命也。”《中庸》云:“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礼记·礼器》云:“天道至教,圣人至德。”《礼记·礼运》云:“夫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列而之事,变而从事,协于分艺。……故礼义也者,……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宝也。”朱子说《中庸》立言之旨在于说明“道之本原出于天而不可易”,⑤ 即推求天道与人道的主从关系,证明天不变、道亦不可变之理,可谓深得其要。根据笔者的研究,大小戴《礼记》主体部分的撰作年代,与郭店楚简儒书大致相当。⑥ 将郭店楚简与大小戴《礼记》参阅,可知两者在性与天道的认识上完全一致。

  《中庸》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率”,郑玄释“循”,至确。此说与《性自命出》所论,正相吻合。有学者释率为“长”,似不可从。⑦ “率”字在先秦文献中习见,多训为“循”。如《尔雅·释诂》云:“率,循也。”《诗经》屡见“率”字,《大雅·假乐》“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郑笺:“率,循也。”《小雅·北山》“率土之滨①,莫非王臣”,毛传:“率,循也。”《小雅·沔水》“鴥彼飞隼,率彼中陵”,郑笺:“率,循也。”《小雅·吉日》“悉率左右,以燕天子”,郑笺:“率,循也。”《大雅·緜》“率西水浒,至于岐下”,毛传:“率,循也。“《尚书》率字也习见,如《大禹谟》“惟时有苗弗率”,传:“率,循也。”《君奭》“丕冒海隅出日,罔不率俾”,传亦训率为循。如此之类,均不得训长。孟子引《诗》“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云“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也以遵释率。

  “率性之为道”,意即遵循常人之性,庶几乎为道。儒家以孝悌为本,亦即以人性为本。《六德》云:“先王之教民也,始于孝悌。”《成之闻之》云:“天降大常,以理人伦。制为君臣之义,著为父子之亲,分为夫妇之辨。是故小人变乱大常以逆大道,君子顺人伦以顺天德。” “丧,仁之端也。”后儒说 “圣人之治本于道,而道本于身,身本于心,心本于孝。”⑧ 最中肯綮。

  二、心无定志

  子思学派认为,所谓性,实际上是一种输出“情”的功能。性是人人都具有的“喜怒哀悲”之类的生物属性。情以性为栖身之“斋”,在没有外物影响时,深藏不露。“及其见(现)于外,则物取之也”。① 人感于外物,深藏于性的情就会外显,情是外物作用于性的结果。“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② 引起人情好恶的也是物。

  但是,情性与外物的关系并非是一种单向的直线反射关系,恰恰相反,世间人情总是呈现出多向的曲折反射的样态。为了解释这一现象,子思学派在性情与外物之间引入了“志”的概念,《性自命出》云:“凡心有志也。”认为在物诱情出的过程中,“志”具有枢纽的作用,。

  志③,古文作“识”。《论语·子张》:“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熹平石经“识”作“志”。《周礼·保章氏》郑注云:“志,古识。”志,诸家多释为“意”,《尔雅·释诂》:“志,意也。”故志或与“意”通,《书·舜典》“诗言志”,《史记·五帝本纪》作“诗言意”。《墨子·天志》篇“志”或作“之”, 孙诒让“疑古‘志’亦只作‘之’也。”③《诗序》云:“在心为志。”《孟子·万章上》:“不以辞害志”,赵注:“志,诗人志欲之事。”《仪礼·大射仪》:“不以乐志。”郑注:“志,意所拟度也。”《荀子·解蔽》:“志也者,藏也。”《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皇疏:“志者,在心之谓也。”朱熹云:“志者,心之所之之谓。”④ 如同情之未发谓之性、性之既发谓之情,志之未之谓之心、心之所之谓之志,其说最为精到。

  子思学派认为,在情的外发过程中,有两种因素志决定情的方向或差异。一是物与性相交的程度。《性自命出》云:“凡性,或动之,或缝之,或交之,或厉之,或出之,或羕之,或长之。”外物与性的互动,可以有动之、缝之、交之、厉之、出之、羕之、长之等各种形式,加之外力的强弱、疏密等因素,足以影响到情的走向。二是心在物、性交流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心为万虑之总,“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⑤ 也就是说,心对外物的感知与认同,主导着情的走向。心之所之,决定情之所之。君子成德,离不开志的作用,所以说“德弗志不成”。⑥

  子思学派从认知的角度出发,对于人判断外物的心理定式的形成过程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成之闻之》对这一过程作了极为正确、精彩的描述:“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人的心志要等待外物的作用而后“作”,作,兴起也。心志对外物诱情能够会进行判断,只有感到“悦”,“快于己者之谓悦”,⑦ 也就是愿意乐于接纳的,心志才会起而行之。这种悦而行之的过程经过多次的“习”,也就是重复,而后就会“定”,即形成心理定式。心理定式一旦形成,就成为今后心志判断外物的经验。

  子思学派认为,“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⑧ 即心之所之,具有不确定性。在恶言恶行的作用下,心之所之,往往会偏而向之;而在善言善行的作用下,心之所之,有时却不一定向往。也就是说,人的心理定式未必都正确。如果不能主动把握心志,就难以确保人性向德行的转换。为了能使心志将情性导向正确的方向,必须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避免接触足以将情性引向邪途的恶物,所以,郭店楚简已经提出慎交游的思想:“与为义者游,益。与庄者处,益。□习文章,益。与□者处,损。与不好交者游,损。处而亡□习也,损。自示其所能,损。自示其所不族,益。”① 二是在与恶物的接触不可避免时,则要着力扶正志的方向。《大戴礼记》中的《保傅》、《文王官人》两篇刻意论志,当为子思学派心志论影响下的作品。

  《保傅》旨在说明“殷周之所以长有道”的原因,在于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和少师、少傅、少保对太子能尽保傅之职。因为“天下之命,县于天子”,而要使天子向善,就必须在太子“心未定”,即心志未形成定式之时,逐去邪人,不使太子见恶行”,而能“目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视右视,前后皆正人”。意图很清楚,“习与正人居,不能不正也”。太子少长,要入小学学礼。卒业,入太学,承师问道。保傅要“诚立而敢断,辅善而相义者,谓之充。充者,充天子之志也。”及太子成人,免于保傅之后,为及时纠察其过失,而“有进善之旍,有诽谤之木,有敢谏之鼓;鼓夜诵诗,工诵正谏,士传民语”,使太子“习与智长”,“化与心成”,能“中道若性”。儒家将择居处、慎交游、正心志作为修身的普遍原则,正是出于以上的认识。

  《文王官人》则反复讨论“志”与君子修养的关系,认为志的正邪、强弱,与德行高下直接相关,因而不仅提出加志、养志、考志、探志的问题,而且提出观志和考志的方法:“方与之言,以观其志。志殷如深,其气宽以柔,其色俭而不谄,其礼先人,其言后人,见其所不足,曰日益者也。”“徵清而能发,度察而能尽,曰治志者也。华如诬,巧言令色,足恭,一也,皆以无为有者也。此之为考志也”。要求君子“喜怒以物而色不作,烦乱之而志不营”,“烦乱之而志不裕”,以“易移以言,存志不能守锢,已诺无断”为“弱志”。要求“其志无私”,要有“诚志”。主张君子“合志如同方,共其忧而任其难,行忠信而不相疑,迷隐远而不相舍”。反对“心色辞气,其入人甚俞,进退工故,其与人甚巧,其就人甚速,共叛人甚易”的“位志者”。

  《大戴礼记》的其余各篇,论志者也在在多有,如《四代》云:“好色失志,妨於政。”《曾子制言》云:“君子执仁立志。”《用兵》云:“诗云:‘鱼在在藻,厥志在饵。’”《曾子疾病》云:“高明广大,不在於他,在加之志而已矣。”《劝学》云:“是故君子靖居恭学,修身致志,处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僻邪而道中正也。”《子张问入官》认为六情藏于志:“故六者贯乎心,藏乎志,形乎色,发乎声。”《曾子制言》强调以志为重,位为轻:“不得志,不安贵位。”皆是。

  由郭店楚简可知,儒家重教育,有其心性论方面的原因。《性自命出》云:“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因此,儒者的责任就是因性明教。《六德》云:“作礼乐,制刑法,教此民尔,使之有向也。”此“向”,即心志之向。

  孔子以《诗》为六艺之一,教授弟子。孔子《诗》教的深意何在?值得玩味。《史记·孔子世家》:“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则孔子删《诗》,是为了体现礼义。那么,孔子又是在那一个层面上决定去取呢?《论语·为政》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据此,孔子选取《诗》三百篇的宗旨,是要止僻防邪而归于正。此处的正,是指性情之正。可与此相互发明的,是《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哀而不伤”,朱熹《论语集注》:“*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朱熹进一步指出,“《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朱熹认为,《诗》语言平易,反复吟咏之,“感人又易入”,所以能引导人归于正,《诗》教之旨在于导性情之正,即导心志之正,至确。

  广为流传的“《诗》言志”一语,不见于《论语》,并非孔子所说,而是见于《书·舜典》。《舜典》的撰作年代,学界一般认为在战国时。郭店楚简有云:“《诗》以会古今之志者也。”② 以为《诗》之大旨在于“志”。鄙见,以志说《诗》教,似晚在子思心志论兴起之后。故《庄子》也有类似之说:“《诗》以道志。”③《诗》言志,志以导情达于正。朱熹屡以子思之说解《诗》教之旨,《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哀而不伤。”朱子《集注》:“*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① 朱熹以《诗》教之旨在导性情之正,即导心志之正,最得子思之意。

  三、体其义而节文之

  郭店楚简论情之处很多,学者的理解纷然杂陈。刘昕岚先生认为,《礼记》中礼与情的关系时包含积极与消极两方面:“在积极方面,礼能兴发、文饰人情;在消极方面,礼能节制、收敛人情。”② 有人认为子思是重情主义者,如东方朔先生说:“把情的地位也提得很高,甚至成为某种意义上的道德标准,大有情本论的味道。”③ 欧阳祯人将“率性之谓道”之“率性”理解为“率直性情”,认为“只有情感率性而出,才是真实可靠的,才能体现道的诚”,而且断定“这完全是子思的思路”。④

  我们认为,不能根据兴发还是收敛来判断其是积极还是消极。事实上,兴发或收敛,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回到“礼之正”。情感不足则兴发之,若太过甚则收敛之。子思也绝非重情注意者,恰恰相反,子思学派重情而不唯情,尊性而不率性。人的性情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有容易失控的一面。心志正则性情亦正。但性情虽正,但又有性情所发是否适度的问题,喜怒哀乐之情,或尚不足,或嫌过度,虽是出于天性,情有可愿,却决非合于天道。儒家制礼,意在使人的性情得其正,“齐之以礼者,使之复于正也”。⑤至于说“情感率性而出”“完全是子思的思路”,就更是对子思的误解。

  子思学派认为,只有适度把握性情,才是把握了礼的真谛。笔者曾就《礼记·檀弓下》有子与子游的问答之语,论述儒家之礼与戎狄之道的区别。⑥儒家丧礼有“踊”的规定。踊即顿脚、跳跃,是孝子最悲痛的动作。丧礼规定,孝子踊,以三为节,称为“三踊”,即每踊跳跃三次,一共九次。有子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踊要规定跳跃的次数?有子认为,任其发泄哀痛之情才是,“情在于斯,其是也夫”,既是出于真情,率性直行即可,不应该加以限制,因此,丧礼关于“踊”的规定是多余的,应该取消。子游认为,直情而径行是“戎狄之道”,儒家的礼道“不然”。礼有“微情者”和“以故兴物者”两种情况,根据郑玄的注,所谓“微情者”,是指哭踊之节;“以故兴物者”,是指衰絰之制。贾公彦疏云“若贤者丧亲,必致灭性,故制使三日而食,哭踊有数,以杀其内情,使之俯就也。”“若不肖之属,本无哀情,故为衰絰,使其睹服思哀,起情企及也。”可见,丧礼的作用,一方面是要杀减过情者的悲伤,以免以死伤生;另一方面是要提升不肖者的哀伤之情,身穿丧服,使之时时意识到正在丧期之中,唤起其思亲的哀痛。总之,是要使过者与不及者都回到情感之“中”的位置。子游接着说:“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斯愠,愠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矣。品节斯,斯之为礼。”人的喜愠之情,分别有不同的层次:喜有陶、咏、犹、舞;愠有戚、叹、辟、踊。礼要求人们将情感控制在恰如其分的层次,如丧礼中最哀痛时踊即可,而且每踊三次,三次而成。若不加节制,则可能因情绪失控而无法进行丧葬之礼,甚至毁性丧身,而这恰恰是死者所不愿见到的局面。子游说“品节斯,斯之谓礼”,郑注云“舞踊皆有节,乃成礼”,是说有节文才能成为礼。贾公疏云:“品,阶格也。节,制断也。”品是情感的层次,已如上言。节是仪节的裁断,如失亲至痛,哀思无期,但毕竟不能沉溺不起,所以制礼者将丧期断为三年,从此应该恢复正常生活,也是防止哀痛过度。可见,礼文是对于人的情感的合理限定。

  《檀弓》所记子游的这段话,过去难以讨论,因为其年代归属不易确定,《礼记》诸篇通常被认为是汉儒的作品。令人惊奇不已的是,上引子游“人喜则斯陶,陶斯咏”一段议论竟然在郭店简《性自命出》中被发现,⑦其年代已无可争议。而子游是子思学派中人,因而此语对于我们理解子思学派关于礼与节文的关系,提供了直接的资料。

  《礼记》中用节文来解释礼的文字,可谓比比皆是。如:

  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①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②

  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孔疏:“既为至极,若无节文,恐其伤性,故辟踊有节算,裁节其哀也。

  辟踊,哀之至也。有算,为之节文也。③

  上引诸文,多为就丧礼而论,原因很简单,礼莫重于丧。《仪礼》一书所记,丧祭之礼,几居其半。《礼记》论丧礼的篇幅,也冠于其余诸礼之首。丧礼对于节文的规定最为复杂,因而具有典型意义。揆诸吉、凶、军、宾、嘉诸礼,无不以“得其中”为义。

  郭店楚简屡屡提及“节”、“节文”,均与礼有关,如:

  致颂庙,所以文节也。

  或序为之节则文也。

  体其义而节文之。

  圣人比其类而论会之,观其先后而逢训之,体其义而节文之,理其情而出入之,然后复以教。

  君子美其情,贵其义,善其节,好其颂,乐其道,悦其教。④

  文生于礼。⑤

  文,依物以情行之者。⑥

  君子“美其情”,是因为礼缘于情而起,所以要“出入”于情。但是并非唯情至上,而是要“贵其义”,要 “体其义而节文之”。义者,宜也。要根据情之所宜来规定节文的,这才是礼。所论与子游如出一辙。

  郭店楚简《语丛二》有一些与《性自命出》“喜斯陶,陶斯奋”云云的句式非常类似的文字,:

  欲生于性,虑生于欲,□生于虑,静生于□,尚生于静。

  念生于欲,□生于念,□生于□。

  楥生于欲,吁生于楥,忘生于吁。

  子生于性,易生于子,□生于易,容生于□。

  恶生于性,怒生于恶,乘生于怒,□生于乘,恻生于□。

  喜生于性,乐生于喜,悲生于乐。

  思生于性,忧生于思,哀生于忧。

  瞿生于性,监生于瞿,望生于监。

  □生于性,立生于□,□生于立。

  □生于性,疑生于□,北生于疑。

  这类文字试图说明什么?迄今无人论及。鄙见,当是子思学派对各色人情的生成关系所作的分析,将他们分为若干层次,以供“体其义而节文之”时采择。由此可知,子思学派对于人的性情的研究,已经到了细致入微、无以复加的地步。类似的文句在文献中极为少见,因而弥足珍贵。

  《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子思将中、和作为天下的“大本”和“达道”,作为宇宙间最普遍的原则。所谓道、礼,就是合于大本和达道的情性与行为。孔子说:“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中庸》)孔子的中庸之道,

(一)《唐律疏议》——礼法统一的法典1、《唐律》的修订过程——从《武德律》到《永徽律疏》。唐高祖李渊(公元618---626年)于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奏上,是为《武德律》,这是唐代首部法典。《武德律》共12篇500条。唐太宗即位以后,鉴于《武德律》不能完全符合当时的需要,于贞观元年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基础上,参照隋《开皇律》更加厘改,制定新的法典,至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始告完成,称为《贞观律》。《贞观律》仍为12篇500条。《贞观律》的修改。如增设加役流,缩小连坐处死的范围,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以及类推等原则与制度。《贞观律》的修订,基本上确定了唐隋的主要内容和风格,对后来的《永徽律》及其他法典有很深的影响。2、《永徽律疏》的颁行。《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长孙无忌、李绩等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并作郑重说明:“旧律云言理切害,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思慎罚故也。”最终,奏上新撰律12卷,是为《永徽律》。鉴于当时中央、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每年科举考试中明法科考试也无统一的权威标准的情况,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师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条义疏奏以闻”,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1年,撰《律疏》30卷奏上,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于永徽四年十月经高宗批准,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计分12篇,共30卷,称为《永徽律疏》。至元代后,人们以疏文皆以“议日”二字始,故又称为《唐律疏议》。由于疏议对全篇律文所作权威性的统一法律解释,给实际司法审判带来便利,以至《旧唐书·刑法志》说当时的“断狱者,皆引疏分析之”。疏议的作用至重,学者杨鸿烈在《中国法律发达史》一书中认为,“这部永徽律全得疏议才流传至今”。《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永徽律书》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作为中国法制的最高成就,《永徽律疏》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几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同时,因此前的《贞观律》等至今都已秩失,所以《永徽律疏》成为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得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二)十恶1从“重罪十条”到“十恶”。所谓“十恶”是隋唐以后历代法律中规定的严重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常赦不原的十种最严重犯罪,渊源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隋《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唐律承袭此制,将“十恶”列入名例律之中。《唐律》名例书仪即云:“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2唐律中十恶的具体内容: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中“十恶”制度所规定的犯罪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为侵犯皇权与特权的犯罪,一为违反伦理纲常的犯罪。唐律将这些犯罪集中规定在名例律之首,并在分则各篇中对这些犯罪相应了最严厉的刑罚,而且,唐律规定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原,此即俗语所谓“十恶不赦”的渊源。这些特别规定充分体现了唐律的本质重点在于维护皇权、特权、传统的伦理纲常及伦理关系。(三)六杀、六赃与保辜1、 六杀。《唐律》贼盗、斗讼篇中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等。唐律的“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在斗殴中因为激愤失手而把人杀死的杀人犯罪;“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基于上述区别,唐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罚。谋杀人,一般杀人罪数等处罚,但奴婢谋杀主,子孙谋杀尊亲则处于死刑,体现了对传统礼教原则的维护。故意杀人,一般处斩刑。误杀则减杀人罪一等处罚。斗杀也同样减杀人罪一等出罚。戏杀则减斗罪二等处罚。过失杀,一般“以赎论”,即允许以铜赎罪。“六杀”理论的出现,反映了唐律对传统杀人罪理论的发展与完善。2、六赃。六赃指《唐律》规定的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唐律要求官吏廉洁奉公,严惩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或贪赃枉法的行为,唐律中均规定了较常人犯财产罪更重的刑罚。六赃具体包括以下罪名:一是“受财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枉法裁判的行为。《唐律》职制篇规定,凡官吏受财枉法,赃满15匹处绞。二是“受财不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但未枉法裁判行为。《唐律》职制篇规定,即使不枉法,赃满30匹也处仅于死刑的加役流。三是“受所监临”,指官吏利用职权非法收受所辖范围内百姓或下属财物的行为。《唐律》职制篇规定。官吏出差,不得在所到之处接受礼物,主动索取或强要财物的,加重处罚。监临主守官**自己所监临财物或被监临人财物的,比窃盗加二等处罚,赃满30匹者即绞。甚至规定,不得向被监临人借用财物;不得私自役使下属人员或利用职权经商牟利;否则依情节分别处以笞杖或徒刑。唐律还规定,官吏应约束其家人不得接受被监临人的财物,若家人有犯,比照官吏本人减等治罪。如监守自盗的比一般盗罪加等处罚,赃满30匹者即绞。四是“强盗”,指以暴力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唐律》贼盗篇规定强盗处罚更严,虽不得财,也要处罚徒刑2年。持凶器是财者一尺徒三年,十匹及伤人者绞,杀人者斩。五是“窃盗”,指以隐蔽的手段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唐律》贼盗篇对一般窃盗罪也严格规定,不得财者笞五十,得财者至五十匹处加役流刑。六是“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授受财物的行为。《唐律》杂律篇规定,官吏因事授受他人财物的即构成“坐赃”,同时禁止监临主守官在辖区内役使百姓,借贷财物,违者以坐赃论处。六赃的分类与按赃值定罪的原则为后世所继承,在明清律典中均有《六赃图》的配附。3、保辜。指对伤人罪的后果不是立即显露的,规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内对被害方伤情变化负责的一项特别制度。唐律规定:“手足殴伤人限十日,以他物殴伤人者二十日,以刃及汤火伤人者三十日折跌肢体及破骨者五十日。”在限定的时间内受伤者死去,伤人者承担杀人的刑责;限外死去或限内以他故死亡者,伤人者只承担伤人的刑事责任。唐代确定保辜期限,用以判明伤人者的刑事责任,尽管不够科学,但较之以往却是一个进步。(四)五刑与刑罚原则1、唐律中的五刑。唐律承用隋《开皇律》中所确立的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作为基本的法定刑,其具体规格与《开皇律》稍有不同。(1)笞刑,为五刑中最轻一级刑罚,分为五等,由笞十到笞五十,每等加笞十;(2)杖刑,亦分五等,由六十至一百,每等加杖十;(3)徒刑,分为五等,自徒一年至徒三年,以半年为等差;(4)流刑,分为三等,即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另有加役流,都是流三千里,但到流放地后要在当地服役三年;(5)死刑,分斩、绞二等。2、唐律中的刑罚原则。(1)区分公、私罪的原则。唐律之所以要区分公罪与私罪,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各级官吏执行公务、行使职权的积极性,以便提高国家的统治效能;同时,防止某些官吏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保证法制的统一。(2)自首原则。一是严格区分自首与自新的界限。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叫做自首。但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唐代称作自新。自新是被迫的,与自首性质不同。唐代对自新采取减轻刑事处罚的原则。二是规定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后果危害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凡“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越渡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列”。即对前述犯罪投案的也不按自首处理。因为这些的后果已不能挽回。三是规定自首者可以免罪,但“正赃犹征如法”,即赃物必须按法律规定如数偿还,以防止自首者非法获财。四是自首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对犯罪情节交待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尽”。《名例律》规定:“自首不实及自首不尽者”,各依“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至于如实交待的部分,不再追究。此外,唐律规定,轻罪已发,能首重罪,免其重罪;审问它罪而能自首余罪的,免其死罪。出于分化打击犯罪的目的,唐律全面系统地发展了传统刑法的自首原则;这些内容影响到后世。(3)类推原则。《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即对律文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轻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重案。如疏议举律文说,谋杀尊亲处斩,但无已伤杀重罪的条文,在处理已伤尊亲的案件时,通过类推就可以知道更应处以斩刑。又举例说,夜半闯入人家,主人出于防卫,登时杀死闯入者,不论罪。律文没有致伤的条文,但比照规定,杀已不论罪,致伤更不论罪。唐代类推原则的完善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4)化外人原则。《唐律·名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者,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在当时不仅维护了国家主权,同时也比较妥善地解决了因大量外国侨民前来所引起的各种法律纠纷问题。(五)唐律的特点与中华法系1、“礼法合一”的特点。2、条简要与宽简适中的特点。3、立法技术完善的特点。4、唐律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超越国界,对亚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朝鲜《高丽律》篇章内容都取法于唐律。日本文武天皇制定《大宝律令》,也以唐律为蓝本。越南李太尊时期颁布的《刑书》,大都参用唐律。可见唐律不仅在本国,而且在世界法制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一)《宋刑统》与编敕1、《宋刑统》。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在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的奏请下,开始修订宋朝新的法典。同年7月完成,由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是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收录了五代时通行的部分敕、令、格、式,形成一种律令合编的法典结构。《刑统》的编纂体例可追溯至唐宣宗时颁行的《大中刑律统类》。北宋初一度沿用的《大周刑统》,便是《刑统》体例在五代时发展的结果。《刑统》在具体编纂上,仍以传统的刑律为主,同时将有关敕、令、格、式和朝廷禁令、州县常科等条文,都分类编附于后,使其成为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宋刑统》和《唐律疏议》相比有这样一些特点:一是两者的篇目、内容大体相同。《宋刑统》也是30卷,12篇502条。二是《宋刑统》在12篇的502条中又分为213门,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三是《宋刑统》收录了五代时通行的部分敕、令、格、式,形成一种律令合编的法典结构。四是《宋刑统》删去《唐律疏议》每篇前的历史渊源部分,因避讳对个别字也有改动,如将“大不敬”的“敬”字改为“恭”等。2、编敕。敕的本意是尊长对卑幼的一种训诫。南北朝以后成为皇帝诏令的一种。宋代的敕是指皇帝对特定的人或事所作的命令。敕的效力往往高于律,成为断案的依据。依宋代成法,皇帝的这种临时命令须经过中书省“制论”和门下省“封驳”,才被赋予通行全国的“敕”的法律效力。编敕,是将一个个单行的敕令整理成册,上升为一般法律式的一种立法过程。编敕是宋代一项重要和频繁的立法活动,神宗时还设有专门编敕的机构“编敕所”。从太祖时的《建隆编敕》开始,大凡新皇帝登极或改元,均要进行编敕。编敕的特点是:(1)仁宗前基本是“敕律并行”,编敕一般依律的体例分类,但独立于《宋刑统》之外。(2)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3)敕主要是关于犯罪与刑罚方面的规定,所谓“丽刑名轻重者,皆为敕”。(二)刑罚的变化1、折杖法。《宋史·刑法志》说:“太祖受禅,始定折帐之制。”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新的“折杖法”规定:处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和脊杖。具体的折换法是:笞杖刑一律折换成臀杖,杖后释放。徒刑折换成脊杖,杖后释放。流行折换成脊杖,杖后就地配役。折杖法使“流罪得免远徙,徒最的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数”。折杖法对缓和社会矛盾曾有一定作用。单对反逆、强盗等重罪不予适用。具体执行当中也存在流弊,《宋史·刑法志》就曾说:“良民偶有过犯,致伤肢体,为终身之辱,而愚顽之徒,虽一时创痛,而终无愧耻。”2、配役。配役刑渊源于隋唐的流配刑。推行折杖法之后,原有的流刑实际上便称为配役。为补死刑和折杖后的诸刑刑差太大,有轻重失平之弊,朝廷遂增加配役刑的种类和一些附加刑,使配役刑成为一种非常复杂的刑名。3凌迟。作为死刑的一种,凌迟始于五代时的西辽。(三)契约与婚姻法规(一)《大明律》与《明大诰》。(1)《大明律》。《大明律》是明太祖朱元璋在建国初年开始编修,于洪武三十年完成并颁布天下的法典,共计7篇30卷460条。它一改传统刑律体例,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用以适应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大明律》在法制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其律文简于唐律,精神严于宋律,成为终明之世通行不改的封建大法。明律的制定经过了四个阶段:①吴天年《大明律》。鉴于元末法制败坏的教训,朱元璋曾说:“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因此在吴元年(公元1367年)就命左相国李善长等草创律令,编律285条,令145条,到吴元年十二月“律令成,命颁行之”。这是最早拟定颁行的明代法律(《大明律》)。律文按唐律取舍编订,依《元典章》体例按六部顺序编定。为以后的《大明律》奠定了基础。②洪武六年《大明律》。洪武六年(公元1368年)冬又详定《大明律》,次年二月书成,其“篇目一准之于唐┅┅┅分为三十卷”。仿唐律12篇体例,名例律置于最后,内容繁于唐律。经朱元璋“亲加裁酌”后颁布。③洪武二十二年《大明律》。以后又因条例“增损不一”和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0年)废中书省、宰相,遂“更定大明律”。以后例一篇冠首,其下仿《元典章》编纂体例,按六部改为吏、户、礼、兵、刑、工六律,共30卷,460条。隋唐以降(元代例外)沿袭800年的法典结构至此一变。基本条款仍同唐律,只是明律“轻其轻罪,重其重罪”。在立法技术上较唐更为精细,体例也更趋完备和科学。以后又将洪武十八年和二十年的《大诰》,选出147条附于律后。④洪武三十年《大明律》。到了洪武三十年最后完成了《大明律诰》,“刊布中外,令天下知所遵守”。明律从初创到定型,历时三十多年,表明立法的积极与慎重态度。(2)《明大诰》。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又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具有与《大明律》相同的法律效力。《明大诰》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大诰之名来自儒家经典《尚书·大诰》,原为周公东征殷民时对臣民的训诫。明太祖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大诰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处罚。大诰的另一特点是滥用法外之刑,四编大诰中开列的刑罚如族诛、瘃首、断手、斩趾等等,都是汉律以来久不载于法令的酷刑。“重典治吏”是大诰的又一特点,其中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以此强化统治效能。大诰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诰,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大诰的内容。明太祖死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三)明清会典。(1)《大明法典》。明英宗时开始编修,孝宗弘治十五年初步编成,但未及颁行。武宗、世宗、神宗三朝重加校刊增补。《大明会典》基本依照《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职掌和事例。在每一官职之下,先载律令,次载事例。故《大明会典》就其内容、性质与作用来看,仍属行政法典,起着调整国家行政法律关系的作用。(2)《大清会典》与清代行政法。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强行政管理,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康煦朝开始,清廷仿效《明会典》编定《清会典》,记述各朝主要国家机关的职掌、事例、活动规则与有关制度。计有康煦、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部会典,合称“五朝会典”,统称《大清会典》。自乾隆二十七年编纂《乾隆会典开始,《清会典》的编纂一直遵循“以典为纲,以则例为目”的原则,典、例分别编辑遂成固定体例。“会典”所载,一般为国家基本体制,少有变动。具体的变更,则在增修“则例”中完成。(一) 司法机关1、 唐宋时期的司法机关。唐代沿袭隋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执行各自司法职能。宋沿唐制,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1)大理寺。(2)刑部与审刑院。(3)御史台。(4)唐代的“三司推事”。唐代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推事”。有时地方发生重案,不便解往中央,则派大理寺评事、刑部员外郎、监察御史为“三司使”,前往审理。此外,唐代还设立都堂集议制,每逢发生重大死刑案件,皇帝下令“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议之”,以示慎刑。(5)地方司法机关,唐代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州县长官在进行司法审判时,均设佐史协助处理。州一级设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县一级设司法佐、史等。县以一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结果须呈报上级。宋代地方州县仍实行司法与行政合一之制。但从太宗时起加强地方司法监督,在州县之上,设立提点狱司,作为中央在地方各路的司法派机构。提点刑狱司定期巡视州县,监督审判,详录囚徒。凡地方官吏审判违法,轻者,提点刑狱司可以立即处断;重者,上报皇帝裁决。2、 明清时期的司法机关。中央司法机构为刑部、大理寺、督察院。一改隋唐以降的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体系。(1) 明代刑部增设十三清吏司,分掌各省刑民案件,加强对地方司法控制;清代刑部是清朝的主审机关,为六部之一,执掌全国“法律刑名”事务,下设十七清吏司分掌京师和各省审判事务,还设有追捕逃人的督捕司、秋审的秋审处、专掌律例修订的修订法法律馆。刑部是清朝最重要的司法机构,在处理全国法律事务方面一直起主导作用,主要负责:一是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二是审核地方上报的重案(死刑应交大理寺复核);四是处理地方上诉案及秋审事宜;五是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2) 明代大理寺掌复核驳正,发现有“情词不明或失出入者”,驳回刑部改判,并再行复核。如此三改不当者,奏请皇帝裁决。依清律规定,大理寺的主要职责是复核死刑案件,平反冤狱,同时参与秋审、热审等会审,如发现刑部定罪量刑有误,可提出封驳。(3) 明代都查院掌纠察。主要是纠察百司,司法活动仅限于会审及审理官吏犯罪案件,并无监督法律执行的原则。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清承明制,都查院是全国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察百官风纪、纠弹不法,同时负有监督刑部、大理寺之责,如刑部、大理寺发生严重错误,可提出纠弹。亦可参与重大案件的会审。中央上述三大司法机关统称“三法司”。对重大疑难案件三法司共同会审,称“三司会审”。(4) 地方司法机关。3、 管辖制度。明朝在交叉案件的管辖上,继承了唐律“以轻就重,以少就多,以后就先”的原则,同时又规定:“若词讼原告、被论在两处州县者,听原告就被论官司告理归结”,反映出明朝实行被告原则,减少推诿的立法意图。此外,明朝实行军民分诉辖制,凡军官、军人有犯,“与民不相干者”,一律“从本管军职衙门自行追问”。“在外军民词讼”有涉“叛逆机密重事”者,可允许“镇守总兵参将守备等官受理”。若军案衙门与当地官府,“一体约问”。从中反映出明代军事审判程序的健全与管辖制度的完善。4、 延杖与厂卫。(1) 延杖。即由皇帝下令,司礼监监刑,锦衣卫施刑,在朝堂之上杖责大臣的制度。皇帝法外用刑,加深了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对法制实施造成恶劣影响。(2) “厂”、“卫”特务司法机关。这既是明代司法的一大特点,又是有明一代的一大弊政。“厂”直属皇帝的特务机关。“卫”是指皇帝任命亲信“提督”明末曾下令尽毁锦衣卫刑具,不许再用。到明后期,厂卫特务多达十余万,严重地干扰了司法工作。其一,奉旨行事,厂卫作出的裁决,三法司无权更改,有时还得执行。其二,非法逮捕行刑,不受法律约束。(二)诉讼制度三,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一) 司法体制的变革与四级三审制清政府对旧的诉工提和审判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也仅流于形式。表现在:1. 清末司法的变化。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刑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2. 实行四级三审制。确立一系列近代意义上的诉工制度,实习感四级三审制,制定了刑事案件公诉制度证据保释制度;审判制度社会实行公开回避等制度。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二) 领事裁判权与审判和会审公廨1.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主要内容。又称“治外法权”,是外国侵略者在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一种司法特权。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管辖,只由该国的领事或设在中国的司法机构依其本国法律裁判。确立于1834年7月22日在香港公布《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随后签定的《虎门条约》,并在其后签定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1)内容。中国人与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间的诉公依被告原则;相同领事裁判权国家公民之间的诉讼由所属国审理;不同国家的侨民之间的诉公适用被告主义原则: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与非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公前者是被告则适用于悲哀高主义原则,后者是被告,则由中国法院管辖。(2)审理机构。一审由在华领事法院或法庭审理;二审上诉案件有3各国建立的上诉法院审理;终审案件,则由本国最高审判机关受理。(3)后果。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同时也是外国侵略者进行各种犯罪的护身符和镇压中国人民革命运动的工具。2.观审制度。西方列强取得在华领事裁判权后确立的强行干预中国审判的制度即外国人是韵告的案件,其所属国领事官员也有权前往观审,如认为审判判决有不妥之处,可以提出新证据等。这种制度是原有领事裁判权扩充,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践踏。3.会审公廨。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凡涉及外国人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筏中国人内与外国人诉公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甚至租界内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工也由外国领事审判并操纵判决。它的确立,是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扩充和延伸。

孔子(前551年10月9日~前479年4月11日)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人,汉族。英文:Confucius, Kung Tze 。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世界文化名人。孔子的言行思想主要载于《论语》,即语录体散文集及《五经》中。

孔子兄弟排行第二,所以也有人称之为“孔老二”。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夏历八月二十七日)生于鲁国陬邑昌平乡(今山东省曲阜市东南的鲁源村);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农历二月十一日)逝世,享年72岁,葬于曲阜城北泗水之上,即今日孔林所在地。

孔子他的祖先是宋国贵族,大约在孔子前几代就没落了。孔子年轻时做过几任小官,但他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从事教育,相传所收弟子多达三千人,其中贤人72,教出不少有知识有才能的学生,“桃李满天下”就出自此处 。孔子任鲁国司寇;后携弟子周游列国;最终返回鲁国,专心执教。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上,对华夏民族的性格、气质产生最大影响的人,就算是孔子了。在世时已被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千古圣人”,是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并且被后世尊为至圣(圣人之中的圣人)、万世师表。因父母曾为生子而祷于尼丘山,故名丘,曾修《诗》、《书》,定《礼》 、《乐》,序《周易》,作《春秋》。

孔子的思想及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姜广辉认为,“面对春秋时期诸侯争战不休、人民困苦不堪的现实,孔子不是像宗教家那样创造出一个外在的超越的全知全能的救世主——通过天启和神谕来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而是回首历史,到上古“圣王”那里去寻找智慧。孔子自谓 “述而不作”,实际是以“述”为“作”,通过对历史传统作当代诠释,来实现价值的叠加和转换。他正直、乐观向上、积极进取,一生都在追求真、善、美,一生都在追求理想的社会。他的成功与失败,无不与他的品格相关。他品格中的优点与缺点,几千年来影响着中国人,特别是影响着中国的知识分子。

编辑本段政治生涯

孔子自20多岁起,就想走仕途,所以对天下大事非常关注,对治理国家的诸种问题,经常进行思考,也常发表一些见解,到30岁时,已有些名气。鲁昭公二十年,齐景公出访鲁国时召见了孔子, 与他讨论秦穆公称霸的问题, 孔子由此结识了齐景公。鲁昭公25年,鲁国发生内乱,鲁昭公被迫逃往齐国,孔子也离开鲁国,到了齐国,受到齐景公的赏识和厚待,甚至曾准备把尼溪一带的田地封给孔子,但被大夫晏婴阻止。鲁昭公27年,齐国的大夫想加害孔子,孔子听说后向齐景公求救,齐景公说:“吾老矣,弗能用也。”孔子只好仓皇逃回鲁国。当时的鲁国,政权实际掌握在大夫的家臣手中,被称为“陪臣执国政”,因此孔子虽有过两次从政机会,却都放弃了,直到鲁定公9年被任命为中都宰,此时孔子已 51岁了。孔子治理中都一年,卓有政绩,被升为小司空,不久又升为大司寇,摄相事,鲁国大治。鲁定公12年,孔子为削弱三桓(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三家世卿,因为是鲁桓公的三个孙子故称三桓,当时的鲁国政权实际掌握在他们手中,而三桓的一些家臣又在不同程度上控制着三桓),采取了堕三都的措施(即拆毁三桓所建城堡)。后来堕三都的行动半途而废,孔子与三桓的矛盾也随之暴露。鲁定公13年,齐国送80名美女到鲁国,季桓氏接受了女乐,君臣迷恋歌舞,多日不理朝政,孔子非常失望,不久鲁国举行郊祭,祭祀后按惯例送祭肉给大夫们时并没有送给孔子,这表明季氏不想再任用他了,孔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离开鲁国,到外国去寻找出路,开始了周游列国的旅程,这一年,孔子55岁。

孔子带弟子孔子墓先到了卫国,卫灵公开始很尊重孔子,按照鲁国的俸禄标准发给孔子俸粟6 万,但并没给他什么官职,没让他参与政事。孔子在卫国住了约10个月,因有人在卫灵公面前进谗言,卫灵公对孔子起了疑心,派人公开监视孔子的行动,于是孔子带弟子离开卫国,打算去陈国。路过匡城时,因误会被人围困了5日,逃离匡城,到了蒲地,又碰上卫国贵族公叔氏发动叛乱,再次被围。逃脱后,孔子又返回了卫国,卫灵公听说孔子师徒从蒲地返回,非常高兴,亲自出城迎接。此后孔子几次离开卫国,又几次回到卫国,这一方面是由于卫灵公对孔子时好时坏,另一方面是孔子离开卫国后,没有去处,只好又返回。

鲁哀公2年(孔子59岁),孔子离开卫国经曹、宋、郑至陈国,在陈国住了三年,吴攻陈,兵荒马乱,孔子便带弟子离开,楚国人听说孔子到了陈、蔡交界处,派人去迎接孔子。陈国、蔡国的大夫们知道孔子对他们的所作所为有意见,怕孔子到了楚国被重用,对他们不利,于是派服劳役的人将孔子师徒围困在半道,前不靠村,后不靠店,所带粮食吃完,绝粮7日,最后还是子贡找到楚国人,楚派兵迎孔子,孔子师徒才免于一死。孔子64岁时又回到卫国,68岁时在其弟子冉求的努力下,被迎回鲁国,但仍是被敬而不用。鲁哀公16年,孔子73岁,患病,不愈而卒。

编辑本段孔子品格

发愤忘食,乐以忘忧

孔子63岁时,曾这样形容自己:“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当时孔子已带领弟子周游列国9个年头,历尽艰辛,不仅未得到诸侯的任用,还险些丧命,但孔子并不灰心,仍然乐观向上,坚持自己的理想,甚至是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安贫乐道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孔子心目中,行义是人生的最高价值,在贫富与道义发生矛盾时,他宁可受穷也不会放弃道义。但他的安贫乐道并不能看作是不求富贵,只求维护道,这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孔子也曾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 从吾所好。”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孔子以好学著称,对于各种知识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因此他多才多艺,知识渊博,在当时是出了名的,几乎被当成无所不知的圣人,但孔子自己不这样认为,孔子曰:“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而教不倦也。” 孔子学无常师,谁有知识,谁那里有他所不知道的东西,他就拜谁为师,因此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直道而行孔子生性正直,又主张直道而行,他曾说:“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史记》载孔子三十多岁时曾问礼于老子,临别时老子赠言曰:“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议人者也。博辩广大危其身者,发人之恶者也。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这是老子对孔子善意的提醒,也指出了孔子的一些毛病,就是看问题太深刻,讲话太尖锐,伤害了一些有地位的人,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危险。 与人为善孔子创立了以仁为核心的道德学说,他自己也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待人真诚、宽厚。“己所不欲,毋施于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等第,都是他的做人准则。

编辑本段孔子思想

孔子思想、学说的精华,比较集中地见诸于《论语》一书,共二十篇,一万一千余字。《论语》就是孔子的语录,也有一些是对孔子弟子言行的记录,是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对孔子言行的追记。此书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而巨大的影响。它的思想内容、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都早已融入了我们民族的血液,沉淀在我们的生命中,铸成了我们民族的个性。《论语》一书集中阐述了儒家思想的核心内涵----仁。“仁”是一切理论的中心,所有的关于“仁”、“乐”的规范,都不过是手段,是为实现“仁”这一道德的最后完美服务的。《论语》作为中华文化的代表,早在秦汉时期就传入了朝鲜和日本,日本〈大宝令〉还指定它为日本学生的必修课。1594年,传教士利玛窦将它译为拉丁文后,它又被转译为意、法、德、英、俄等多种文字,在西方各国广泛传播。

孔子其思想以“仁”核心,以为“仁”即“爱人”。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论点,提倡“忠恕”之道,又以为推行“仁政”应以“礼”为规范:“克己复礼为仁”。对于殷周以来的鬼神宗教迷信,采取存疑态度,以为“未知生,焉知事鬼”,“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又注重“学”与“思”的结合,提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和“温故而知新”等观点。首创私人讲学风气,主张因材施教,“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强调“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政治上提出“正名”主张,以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都应实副其“名”,并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观点。自西汉以后,孔子学说成为两千余年封建社会的文化正统,影响极深。

说到治理国家,孔子重视民生疾苦,呼唤仁政,希望统治者以仁义之心待民,他说“苛政猛于虎”,他还强调无论什么法令法规,统治者都要首先以身作则,“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在人际交往中,孔子强调的是忠和恕。

“忠”就是以忠实诚信的态度对人,以恪尽职守的态度待事;“恕”就是要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在为人处世上,孔子提倡自爱和爱人。孔子对天命持谨慎态度,他更相信人自己的力量。他认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一切要看个人后天的努力。当然,〈论语〉中也有一些思想是与历史潮流相背离的,如他政治上的复古倾向,他对等级、秩序的过分强调,他的内敛的人格价值取向等,这一切都不可否认的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需要我们用现代意识对之加以修正。但瑕不掩瑜,在人类文明刚刚露出曙光的先秦时代,我们的祖先就具有如此深刻的生命智慧,是足以让我们这些后人为之骄傲的。

孔子思想在近现代以来的新发展是指近代西方文明输入中国以后,在中西文明碰撞交融条件下产生的新儒学。新兴的“大众儒学”是当代新儒学发展的又一成果。

四书

附:

“知”——孔子思想的精华

孔子不仅是伟大的思想家,而且是个伟大的教育家,他从长期的教育实践中总结了许多很有意义、很有启发性的教育思想和获得知识的方法。在春秋末期这样一个社会大变动的时代,保守的奴隶主贵族是无法应付现实生活的变化,从奴隶主贵族本身来说也不可能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但从整个社会发展来说,却需要有一批有才干的人才,要他们来解决现实社会中发生的种种复杂的问题。孔子适应着当时社会的需要,通过教育,给人们以知识,成为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位教育家。

孔子提出“有教无类”,对这句话虽有种种不同解释,但它包含要扩大教育面,使受教育的人不仅仅限于奴隶主贵族,应该是无疑问的。孔子自己实践了他的“有教无类”的主张,所以他说:“只要给我十条干肉作学费,我从没有不教诲的。”(《论语·述而》)他的这一作法,对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人才问题起着很大的作用。当然孔子的“有教无类”并不是为了所有的阶级,更不是为了什么培养为全民服务的人才,而是为了培养更多的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有才干的人。虽然如此,但孔子的教育活动,却是结束了过去贵族垄断的“官府之学”,开始了学问的私家传授。所谓“学术下庶人”,正是从孔子开始的。从这一点来说,无论如何是有利于当时社会发展的。

不仅如此,孔子通过他长期的教育实践,从中总结了不少合于人们认识规律的经验,但孔子的这方面的思想,还不是认识论本身的问题,主要还是对教育方法、求知方法的概括和总结。

首先,孔子比较强调人们的知识来源于学习。虽然他也讲到“生知”“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它表明孔子还受着传统思想的束缚。但是我们从他的具体教育活动上看,他并不十分重视这点。他所说的“性相近,习相远”才是他自己的主张,显然这和“生知”的观点是不一致的。孔子从来就没有认为他自己是“上智”的,而且也没有说过哪一个人是“上智”的,他甚至认为尧舜也会有错误。关于他自己,他说:“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述而》)他非常好学,他自己给自己的评论是:“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论语·公冶长》)他赞美好学的学生颜回说:“有颜回者好学,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论语·先进》)子贡问:“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孔子回答说:“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论语·公冶长》)可见,孔子非常注重学习,认为人的知识来源于学习,人的道德品德也是通过学习才能得到,所以他所说的“生知”差不多成了一句空话了,在实际上并没有重视它。

孔子主张学习的知识大体上有两个方面:一是从学习古代文献和典章制度方面得来的知识,这可以说是历史知识,《论语》中记载孔子从过去的历史文献、典章制度中学得知识的地方很多,他自己说他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乡党》一篇中,除极少数几节外,大都是讲古代的制度,孔子就是学习这些东西。从孔子教学的内容看,大部分是古代文献、典章制度等,“孔子用四种内容教育学生:历代文献,生活行为的准则,对上要讲忠义,对朋友要讲信实。”(《论语·述而》)这里所说的“历代文献”就是《诗》《书》《礼》《乐》等等。二是从现实生活方面得到的知识,这可以说是现实的知识。但孔子主要是注重观察而不大注重实践,特别是他非常轻视生产实践。在《论语》中许多地方记载了孔子主张在生活中要注意学习的话,例如他说:“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不耻下问”等等。但是孔子轻视生产实践则是非常错误的,有一次他的学生樊迟向他请教种庄稼和种菜,他不仅说他不如老农民和老菜民,而且骂樊迟说:“樊迟真是个小人呀!做一个统治者重视礼,老百姓就不敢不敬畏;做一个统治者重视义,老百姓就不敢不服从;做一个统治者重视信,老百姓就不敢隐瞒真情。要是做到这样,四面八方的老百姓都会背着小孩前来投奔,哪里用得着自己去种庄稼呢!”(《论语·子路》)孔子说这样的话表明他是一个剥削阶级的思想家,而剥削阶级从来都是自己不劳动而且轻视劳动。

其次,孔子对某些学习的规律作了概括,得出一些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并以此作为他指导学生学习的方法。

他提出反复的学习可以使人们的认识更加深入,从而获得新的知识,他说:“温故而知新”(《论语·为政》),“学而时习之”(《论语·学而》)等,就是这个意思。孔子虽然没有明确谈到通过对过去的经验加以分析可以得到事物发展的规律,但他已经知道可以由学习过去的知识中吸取经验,这对认识当前的事物是有帮助的。孔子常常向别人请教,从别人那里学得知识,然后用来教别人,他说:“我有很多知识吗?没有呢。有一个普通人问我,我对他的问题本来一点也不知道。但是我从他的问题正反两面去盘问之后,却得到很多启发,然后尽量地告诉他。”(《论语·子罕》)

孔子还从教育实践中总结出“学”和“思”的关系。他所说的“学”和“思”的关系虽然不等于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但也是别人的经验如何通过思考变成自己的知识的关系。“学”是学习别人的经验和从现实生活中学习,“思”是把别人的经验和从现实生活中学得的东西通过思考加以消化,使之成为自己的知识,所以他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只学习前人的知识而自己不思考,只能停留在迷罔之中而不知正确与错误;只是凭空思想而不学习和利用前人的知识经验,那就会一无所成。看来,孔子虽然也重视“思”,但他却更重视“学”,他认为“学”是“思”的基础,所以他说:“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论语·卫灵公》)大凡人类认识史总是首先重视“学”(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而逐渐才注意到“思”(对经验加以总结找出规律),孔子通过他亲身的教育实践,开始认识到这两者的关系,并由注意“学”开始,到注意“思”的认识阶段。

孔子像

孔子认为,知识应该尽量丰富,他自己就是一个博学多能的人。但是,孔子认为渊博的学问,必须有一个中心思想来贯穿,这就是他所说的“一以贯之”。发现了“一”,就是中心思想,或者说是本质,才可以把许多表面上看起来不联贯的知识贯穿起来。当然根据孔子的整个思想看,这个贯穿一切的“一”,其思想本质就是他说的“仁”。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又说:“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当仁,不让于师”。照孔子看,一方面是一切要以“仁”去看待,但另一方面的意思又是说任何人都应该对自己有个要求,要把自己看成是个“人”,站在自己应站立的地位来尽力而为,因此他所说的“仁”从阶级和个人的关系方面来说,包含着重视人的作用的观点,这个观点不仅是贯穿他的教育思想,而且也贯穿他的整个学说。

编辑本段教育贡献

孔子自“而立”之年即以《诗》、《书》、《礼》、《乐》为教,更以他至伟人格中的一言一行,一动一静而示范为教。是他开了我国历史上私人讲学的先河,将以前学在官府,文化知识是贵族们的专利的现象,移植到民间。他首先提出“有教无类”的方针,不分贫贱富贵,均可以在他那里受教。在弟子中,贫如颜回,富如子贡,贵如孟懿子,然绝大多数是平民子弟,有来自卫、齐、陈、吴……等国的,真可谓桃李满天下。其教学目的,是传他的人道学说。即克己复礼为仁,变化学生气质,成就人格,提高生命境界,终至成物。也即造就治国、平天下的栋梁之材。并采用“因材施教”和启发式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三人行必有我师”,“不耻下问”等风范。更以他诲人不倦的精神,对学生入如慈母般地关怀备至,如严父般地导以正道,如朋友般地切磋相长,莫不因其才而成就之。如子羔之愚,曾参之鲁,子张之偏激,子路之粗鄙……均成大器。尤以曾子能得道之全体而任传道之责,成为宗圣。更有佼佼者分德行:颜回、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语言:宰我、子贡。政事:冉求、子路。文学:子游、子夏四科共十人。孔子共有弟子三千。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故能将浩瀚的传统文化推广和流传下来。

编辑本段孔子名言

不学礼,无以立。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

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

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

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

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过,则匆惮改。

不迁怒,不二过。

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焉能为亡。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

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巧言乱德。

巧言令色,鲜矣仁。

刚、毅、木、讷近仁。

有德者必育言,有言者不必育德。

听其言而观其行。

君于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

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不逮也。

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

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

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

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

礼之用,和为贵。

放于利而行,多怨。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三千人弟子,七十二贤人。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

是可忍,孰不可忍?

编辑本段家世家谱

当年微子在商末到长治市潞城定居,形成微子镇 。(《潞安府志》载:“纣都朝歌,亦在畿内,微子曾是食采焉。(潞城有微子岭、微子村)”微子岭“在县北二十里,上有三仁庙,下有微子村,其食邑也。”) 周朝封微子镇人于宋, 孔子祖上就在这个南迁的队伍中 。由微子经微仲衍、宋公稽、丁公申,四传至泯公共。泯公长子弗父何让国于其弟鲋祀。弗父何为卿。孔子先祖遂由诸候家转为公卿之家。弗父何之曾孙正考父,连续辅佐宋戴公、武公、宣公,久为上卿,以谦恭著称于世。孔子六祖孔父嘉继任宋大司马。按周礼制,大夫不得祖诸侯,“五世亲尽,别为公候”,故其后代以孔为氏。后宋太宰华父督作乱,弑宋殇公,杀孔父嘉,其子木金父为避灭顶之灾逃到鲁国的陬邑,从此孔氏在陬邑定居,变成了鲁国人。卿位始失,下降为士。孔子曾祖父防叔曾任鲁防邑宰。祖父伯夏的事迹无考。

孔子的父亲叫叔梁纥(叔梁为字,纥为名),母亲叫颜征在。叔梁纥是当时鲁国有名的武士,建立过两次战功,曾任陬邑大夫。叔梁纥先娶妻施氏,生9女,无子。又娶妾,生一子,取名伯尼,又称孟皮。孟皮脚有毛病,叔梁纥很不满意,于是又娶颜征在。当时叔梁纥已68岁,颜征在还不到20岁。据《史记》记载,孔子并非婚生子。他母亲生他时只有18岁,而父亲已经70岁了。

公元前551年(鲁襄公二十二年),孔子生于鲁国陬邑昌平乡(今山东曲阜城东南)。因父母曾为生子而祷于尼丘山,故名丘,字仲尼。孔子三岁时,叔梁纥卒,孔家成为施氏的天下,施氏为人心术不正,孟皮生母已在叔梁纥去世前一年被施氏虐待而死,孔子母子也不为施氏所容,孔母颜征在只好携孔子与孟皮移居曲阜阙里,生活艰难。孔子曾作过各种各样的工作:牧牛羊、记账的以及图书管理员。孔子17岁时,孔母颜征在卒,他服了三年丧。

孔子十九岁时娶宋国人丌官氏之女为妻,一年后丌官氏生子,鲁昭公曾派人送鲤鱼表示祝贺,孔子感到十分荣幸,故给儿子取名为鲤,字伯鱼。鲁哀公十年(公元前485年),孔子夫人丌官氏去世。宋朝十七追封为郓国夫人,被儒家后世尊为圣母。如今孔庙中的寝殿,是供奉孔子夫人丌官氏的专祠。孔子夫人在史书上称为“丌官氏”。

据《论语》记载,鲁国当时在孔子的管理下非常繁荣。但这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孔子没有在鲁国或别的国家担任过重大职务。传说鲁国的邻国齐国担心鲁国太过强大会威胁到齐国,于是为了破坏鲁国的改革,送了上百匹好马和八十位美丽的舞女给鲁国诸侯。鲁国诸侯遂沉溺于安逸享乐之中,对政务不闻不问,甚至有一次连续三天没有上朝。孔子极为不满,踏上了长途之旅(周游列国),拜访中国中北部的一些小国,包括卫、宋、陈、蔡。他宣扬了自己的那些政治信仰,但并没有哪国去实施。 孔子53岁时晋升为大司寇,在鲁国服侍两年后孔子辞去职务,因实的历史,这是非常可贵的。本着实录的精神,司马迁在选取人物时,并不是根据其官职或社会地位,而是以其实际行为表现为标准。比如,他写了许多诸如游侠、商人、医生、倡优等下层人物的传记。在司马迁心目中,这些人都有可取之处。司马迁首创了以人载事,始终叙述一个人生平事迹的写法。着重写其"为人",并注意其"为人"的复杂性,是司马迁的笔法。他在作传时,把自己的看法寓于客观的事实叙述之中,来表示自己对人物的爱憎态度。比如项羽这个人物,司马迁同情他,以非常饱满的热情来写这位失败英雄。他既称赞项羽的骁勇,又对他的胸无大志、残暴自恃作出批评。可是,在《项羽本纪》中,司马迁并没有发议论,但是他对项羽的爱憎态度却于叙事之中明显地表现了出来。这便是司马迁作传的最大特点,即真实性和倾向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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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一:姬松茸有哪些吃法姬松茸(巴西菇)是珍稀菇类佳品,味道鲜美,又因食药兼优,具有“蘑菇之首”之称。它营养丰富,其蛋白质、多糖类是香菇的两倍,它具有益肠健胃、抗肿瘤、脱胆固醇、降血糖、抗血栓、防治痔疮、神经痛、抗病毒、改善动脉硬化等活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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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华液能不能白天用?

    要看你的年龄了~ 如果你是20-28的话建议不要在白天使用,年龄不大 你要总用会营养过盛会起脂肪粒的 皮肤的吸收是有限的 不是摸多少就能吸多的~~~ 年龄大的人适合用精华和高营养的化妆品 因为她们的新陈代谢变慢 细胞不活跃了~不排油 营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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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舒耐 妮维雅 曼秀雷敦止汗,哪个更好?

    舒耐 最好 毕竟是最专业的止汗露 就是比别的贵点如果你在家用 就用喷雾的 卫生 不会污染到里面如果想外出随时都用建议用走珠的 因为喷雾必须脱掉衣服你不可能在公共卫生间脱衣服用 不如走珠的方便用过一些,我总结一下吧雅芳和妮维雅这些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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